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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荒野中的第三代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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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rong>§1 第三代人类物种</strong>

    我们已经考察了四千万年的人类历史,而这部编年史一共会覆盖约二十亿年。因此,在本章和下一章里,我们必须迅速掠过比迄今为止已经考察的历史长三倍多的时间。如此广阔的时间跨度并不是一片荒漠,而是一片富有生命活力的土壤,孕育了此起彼伏的多样文明。生存在这期间的人类比第一和第二代人加起来还要多。这里的每一个生命都是一个宇宙,和本书的每一个读者一样丰富而深刻。

    尽管人类的这段历史复杂多变,但也不过是交响曲中的一篇乐章罢了,就好像第一代人类的历史和第二代人类的历史各是一章。这不仅是一个由单一的自然人类物种和它最终转变成的人造物种主导的时期,而且是一个在无数次偏离中主旋律与人类的心境保持稳定不变的时期。现在,人类终于可以将自己的主要精力量用于改造自己的生理与心灵。在文明的兴衰史中,这一目的逐渐清晰,并在许多悲剧的、甚至是毁灭性的实验中展现;直到在这段漫长时期的尽头,它才得以最终实现。

    第二代人类沉睡了三千万年之久,促成演进的力量终于开始悄悄唤醒他们。这次觉醒得益于地理变化。当时,海水逐渐上涨,将人类中的一部分隔绝在一片海中陆地上——它曾经是北大西洋海床的一部分。岛屿上的气候从亚热带气候转变为温带气候,又转变为亚寒带气候。居住条件的剧烈变化很快使受困人类的种质化学重组,从而导致广泛的生物变异。多种新人类出现。很久之后,更能适应新环境的人种从众多竞争者中脱颖而出,巩固了自己的地位,成为真正的新物种:第三代人类。

    第三代人类在身高上不及他们前一代的一半,也成比例地更瘦小、轻盈。他们暖棕色的皮肤覆盖着闪闪发亮的金红色毛发,赤褐色的头发蓬松杂乱;金黄色的眼睛像蛇眼一样锐利,与其说深邃,不如说扑朔迷离;脸庞像猫脸一样平实;双唇饱满,但是嘴角纤细。耳朵是第三代人类身体上最引以为豪也是最性感的部位,在个人和种族之间都形态各异。这种奇妙的器官在第一代人类看来未免荒唐滑稽,却能传达出人的气质与情绪。它们巨大、精致而复杂,有着丝绸般的质感,同时活动自如,让本来类似于猫科动物的头看起来有些像蝙蝠。而这一代人类最突出的特征是他们巨大而纤瘦的手,有六根灵活的手指,仿佛是六根活钢筋做成的天线。

    与他们的祖先不同,第三代人类相对短寿。他们的童年和成人时期相对短暂,之后是十年左右的老年期,会在大约六十岁时死去。但他们非常厌恶衰老,因此几乎没有人允许自己活到那个年龄,而是选择在自己身体与心灵开始迟钝时结束自己的生命。因此,除了历史中的特殊时期,很少有第三代人类会活到五十岁。

    尽管在某些方面第三代人类无法达到自己祖先的高水准,尤其是在精细的心灵活动层面上,但这绝不是简单的退化。他们将第二代物种发达的感觉器官保留了下来,甚至有所提升:视觉和以往一样宽阔、清晰、多彩;触觉则更加细致入微,尤其是精细的六指;听力十分发达,即使闭着眼在树林中跑也不会撞到树干。除此之外,范围更广的声音与韵律被赋予很多不同的微妙情感。因此,音乐成为这个物种的文明最关注的事物。

    第三代人类的心智和他们的祖先完全不同。他们的智力并没有下滑;但与其说这是智慧,倒不如说是一种灵巧,因为它更多地体现为实践而非理论能力。相比于抽象理性和无生命的东西,他们对感官体验和活物更加感兴趣。这些人精通各种艺术,在一些科学领域也表现出色。但是他们进入科学领域大多是出于实践、美学或宗教需求,而非纯粹的好奇。以数学为例(第三代人类因为有十二根手指,所以大量使用十二进制),他们是了不起的计算者,但却对数字的本质没有任何兴趣。在物理学上,他们也不会去探究空间的晦涩本质。事实上,他们几乎没有什么好奇心,这确实颇为怪异。因此,尽管他们有些时候可以产生神秘直觉,但是却从未真正研究过哲学,也不试图把这些神秘直觉与其他的经验联系在一起。

    在原始时期,第三代人类是出色的猎手。由于强烈的父母情结,他们总是将捕获的动物当成宠物。在早期阶段,新人类显示出对所有动物与植物的同情和理解,而这对更早的种族来说或许是危险的。对任何生命本质的直观洞察,以及对生物行为多样性始终如一的兴趣,这两种冲动成为推动第三代人类历史前行的主导力量。最初,他们不仅精通狩猎,还是出色的羊倌和驯兽师。他们天生擅长操控万物,尤其擅长控制活物。这个物种整体上来说相当沉溺于各种玩乐,尤其享受操纵时的快乐,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对有机体的操控。从一开始,第三代人类就在对驼状鹿的驯养上展现出高超的技术;他们也驯养了一种群居、善跑的野兽:狮狼。这种动物的血统可以由热带地区的火星瘟疫幸存物种一直上溯到巴塔哥尼亚灾难后遍布世界的北极狐。第三代人类驯养它们不仅是为了护卫和追击,还可以进行复杂的捕猎游戏。狮狼和男女主人之间经常会产生一种十分特别的关系:精神共生。双方不发一言就可以凭借直觉互通,并生出一种基于生存合作的强烈而真诚的爱。这种关系是第三代人类特有的方式,带有宗教象征意义和坦诚的性亲密色彩。

    作为牧人和羊倌,第三代人类很早以前就学会了配种;很快,他们就沉迷于改良和丰富现有的所有动物和植物品种。所有部落的首领不仅会吹嘘自己部落的男人最威猛、女人最美貌,还会说他领土内的熊是最高贵、最有“熊性”的,以及鸟可以编造出最完美的巢穴,比其他所有的鸟都精通飞行与歌唱。其他动物和植物也会被拿来攀比。

    生物控制一开始是通过简单的配种实验实现的,但之后人们开始越来越多地对幼小动物进行粗暴的生理操控,即控制胎儿和(之后才实现的)控制种质。因此,在看到痛苦就想放弃的软心肠和不惜一切代价都要创造新生命的操控狂之间总是爆发冲突,并经常发展成带有宗教悲情的战争。事实上,这不仅仅是个体与个体之间的战争,还是心灵内部的斗争,因为每个人都是天生的猎人和操控者,但同时对自己施加的痛苦也有直觉上的共情。随着最心软的人心中也生出一丝残酷,问题变得严重起来。这种施虐倾向实质上表达了对感官经验几近神秘的敬畏。肉体疼痛作为最强烈的感官印象,也被认为是最完美的。可能这会让人觉得,相比起对他人的残忍,这更会导致自我折磨;有时也确实如此。但是总体上来说,那些无法欣赏自己肉身痛苦的人还是能够说服自己:当他们在低级动物身上施加痛苦时,他们是在创造生动的精神实在,并因此创造了卓越的成就。他们说,正是痛苦带来的强烈现实感让人和动物难以忍受;而以神圣心灵超脱的视角来看,这才能显示出最本真的美。他们还声称:当疼痛发生在动物而不是人身上时,即使是人类也能够欣赏这种卓越的表现。

    尽管第三代人类对系统思维没有兴趣,但是他们的心智还是会关注私人生活和社会经济之外的东西。他们不仅具有美学经验,还能体会到神秘欲望。虽然之前的两代人都认为人类这种更高级的秉性是地球生物最高的追求,但第三代人类对此毫不在意。尽管如此,他们还是用自己的方式寻求完美的人性,甚至是完美的动物性。他们以两种不同的视角看待人类:一方面,他们是最高贵的动物,有着独一无二的天赋,可以称得上是神灵最独到的艺术品;另一方面,正因为他们的天赋在于对一切生命的洞察力和高超的操控能力,人类还是神的眼和手。这种信念是第三代人类核心宗教的教义。他们的神的形象由多种动物杂糅而成:有信天翁的双翼、大狼狗的下颌、鹿的四足,诸如此类。其中,人类的要素就是手、眼和性器官。神的双手之间是世界与生存在其中的万物。世界常被描绘为原始神圣潜能的果实,但有时会在神的手中呈现出剧烈变化,并趋向完美的模样。

    第三代人类的主导文化是对生命的隐晦崇拜,作为一种无处不在的精神,它能在无数不同的个体身上展现出来。与此同时,直觉深处对生命的忠诚与对生命活力的模糊信仰经常混合着施虐倾向。他们认识到:高级生物所珍视的东西可能对低级生命来说无法忍受;同时,他们认为疼痛是这些珍贵之物中最为完美的一种。除此之外,施虐倾向还能通过另一种方式表达。对环境的崇拜补充了对生命——行动者与主体的崇拜。环境站在生命主体性的对立面,与生命格格不入,阻碍生命的实现,折磨它,但同时又让生命成为可能,让它在抗争中变得更加高贵。因此,痛苦是对神圣与普遍客体最生动的理解。

    第三代人类的思想从来都不成系统。但是在某种层面上,就像之前我们所说的,对于同时涵盖生命的辉煌与衰败的美,他们有种隐晦的直觉,并力图为其赋予理性表达。

    <strong>§2 第三代人类的迷途</strong>

    第三代人类物种的生理与心理状态大概就是如此。虽然他们的注意力时常被分散,但一直在多彩的文化中保持对生物的兴趣。各个民族一次又一次艰难地爬出原始的未开化状态,接受启蒙,但大部分(尽管并不总是如此)启蒙的主题要么陷入狂热的生物创造,要么沉溺于施虐,或者二者兼具。如果一个人出生在这样的社会里,他不会看到任何主流性格,而会对这个时代人类活动的多样性留下深刻的印象。他会注意到丰富的人际交流、各式社会组织和工业发明,以及艺术、思想——这些都在宇宙的母体中绽放,以及每个人为保存或表达自我所做出的挣扎。不过,历史学家却能透过茂密的文化枝蔓看到这个社会的主旋律。

    一次又一次,以几千年或几十万年为间隔,人类的精力都耗费在了地球上的动植物身上,并最终开始着手改造自身。一次又一次,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他们的努力毁于一旦,人类再一次陷入混沌。确实偶尔会穿插着某些极为不同的文化。比如在第三代人类历史早期,在他们的本质尚未定型时,曾经出现过高度智慧的非工业文明,几乎和古希腊不分伯仲。有些时候,第三代人类还会“误入歧途”,像西方化的第一代人类一样建立起庞大的工业世界文明。总体上来说,机械设备并不符合第三代人类的旨趣,他们更关心其他事情。但至少有三次,他们还是向现代机械屈服了。这三个文明里,一个的能源主要是风力和水力,一个利用潮汐,一个则依赖于地热能。第一个文明因为供能有限,逃过了工业化最可怖的魔爪,在贫瘠中维持了数十万年的平衡,直到被一种神秘的病菌摧毁。第二个文明很短暂,却因五万年来对潮汐能的滥用很大程度上干涉到了月球轨道,最后毁于一系列的工业战争。第三个文明持续了二十五万年,它的民众都头脑清醒,建立了相当高效的世界政权。其在存续的绝大多数时间里,都保证了几乎完美的社会和谐,内部的冲突几乎和蜂巢中蜜蜂之间的冲突一样少。但这个文明最终还是以失败告终,罪魁祸首是那些为了特别的工业需求而大量培育的特殊人种。

    但是,工业化不过是这个物种生命中的一次迷途、一场漫长而灾难性的偏离而已。人们还踏上过其他岔路。他们曾孕育出一种长达数千年的文明,其中音乐占据主导位置。这对第一代人类来说绝无可能;但是正如前文所述,第三代人类的听觉特别发达,对声音与韵律有着强烈的情感共鸣。于是,就像第一代人类在他们的巅峰时期沉溺于自己的机械才能,逐渐失去了理智,就像第三代人类也曾毁于自己对生物控制的迷恋,这次是音乐让他们无法自拔。

    在这些音乐文化中,最耀眼的一种由音乐与宗教结合而形成的专政,不亚于在遥远的过去科学与宗教结合的程度。我们可以花上一些功夫考察一下这段插曲。

    第三代人类极度渴望个人永生。他们的生命很短暂,因此对生命有着强烈的热情。他们认为存在的本质中有缺陷,因为他们要么在阴沉的晚年逝去,要么只能提早结束生命,无论如何都无法从头再来。音乐对这个种族来说有特殊的意义。他们对音乐的感受如此强烈,以至于开始将音乐认为是潜藏在万物之中的现实。艰苦与悲惨生活之外的闲暇时光,成群结队的农夫会用歌声、乐管或提琴召唤出比每日劳作更加美丽、也更加真实的世界。只要用敏锐的听觉欣赏缤纷多彩的声调与韵律,他们就宛如置身于音乐之中,凭此前往一个更加可爱的世界。难怪他们相信,每一种旋律都是一个精灵,在音乐的宇宙中引领自己的生命;难怪他们幻想,交响乐或合唱是潜藏在所有成员中的精灵;难怪他们认为,当男人、女人聆听伟大音乐时,个体之间的隔阂就会消失,所有人都能通过音乐成为同一个灵魂。

    他们的先知出生在一个高原上的村庄,当地人对音乐的信仰很强烈,但毫无章法。很快他学会了如何让农夫听众们感受到无上愉悦和最深切的痛苦。之后他开始思考,并且以伟大诗人的权威讲授他的理念。他很轻易就说服了人们:音乐才是现实,其他的一切都是幻象;宇宙的生命精神是纯粹的音乐;动物和人也都是如此,尽管肉身最终会死去并且永远消逝,但灵魂的音乐却是永恒的。他宣称,旋律是万事万物中最为转瞬即逝的东西。它发生又停止。伟大的寂静吞噬了它,看起来湮没了它。过渡对它的存在来说至关重要。尽管对于一段旋律来说,停止相当于非自然的死亡,先知却声称所有的音乐都有永恒的生命。在寂静之后它可以再次发声,充满活力。时间无法让它老去,因为它的居所在时间之外的国度。这个年轻的音乐家渴望抵达的国度,也是所有男人、女人及一切有音乐天赋的生物的故土。寻求永生不朽的人必须努力在旋律与和声中唤醒自己沉睡的灵魂。若一个人的音乐十分独特,演奏纯熟,他就可以前往永恒的生命。

    这个学说伴随着先知充满激情的旋律像火一样传播开来。器乐与声乐传遍每一片牧场与谷地。政府曾经试图压制它,部分是因为他们认为这会影响农业生产,但更主要是因为它的情绪甚至能在宫廷女子的心中激荡,可能会摧毁几个世纪的进步伟业。事实上,社会秩序自身已经开始崩塌。很多人公开声明,重要的并不是贵族出身,甚至不是精通古老的音乐形式(有闲阶级高度赞誉这些形式),而是在韵律与和声中表达感情的天赋。随着政府对新宗教的迫害加剧,越来越多的殉道者出现,据说他们会在火焰中高唱胜利的赞歌。

    有一天,一度故步自封的神圣君主宣称改教,部分是出于真诚的信仰,部分是出于政治的考量。官僚制度让位于开明的专制统治,君主被尊为“至高旋律”;整个社会制度也发生革新,变得亲近农民阶级。足智多谋的王子率领自己的子民远征,带着广为传播的新信仰,很快征服了全世界,并建立了和声大公教会。与此同时,先知因为自己的传教过程过于轻易而感到失落,决定退隐山林,聆听风、雷电与流水的声音,希望借助那伟大的寂静精进自己的技艺。然而,兵器碰撞的响声打破了山林生活的寂静,随之而来的还有教会的唱诗班。君主派他们来向先知致意,并且希望将他带回自己的帝国。尽管有冲突,但他还是被带走,住进了音乐神庙。君主将他软禁在这里演奏神的“大音”,世界政府则把它当成是有待诠释的口谕。不出几年,他就饱受神庙的官方音乐和来自世界各地的朝拜者侵扰,最终失去了理智——这对当局来说倒是一桩好事。

    神圣音乐帝国由此建立,给人类的未来一千年带来了秩序与意义。先知的话语经由政府的一些能人解读,逐渐成为庞大法律系统的基础,并凭借其神圣权威替代了各地区的规章。它的根源是疯癫,但是最终表达出来的却是复杂的常识,装饰着绚丽而无害的愚妄之花。自始至终,个体都被看作是具有一定需求、权利及社会义务的有机组织,这种理解是明智且心照不宣的;但对这一原则的表述与阐述是基于一种假设:每个人都是一段旋律,需要在社会的音乐母体中实现整全。

    大约一千年后,信徒之中出现了分歧。一个狂热的新兴教派宣称教会扼杀了音乐宗教真正的精神。宗教的创立者教导说人们通过个人的音乐经验就可以获得救赎,但他们认为,教会已经渐渐忘却了这一主旨,取而代之的是对客观形式、旋律和对位法规则的枯燥兴趣。在官方的教条看来,救赎无法通过主观经验实现,而是需要遵守一种音乐技艺的晦涩规则。这种技艺是什么?神父与政客并不打算按照神圣音乐的法则塑造社会秩序,反倒是让神圣法则适应社会公约,直到音乐的真正精神消失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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