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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昌黎文集第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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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杂文 状 表状

    瘗砚铭

    “铭”,或作“文”。

    陇西 李观 元宾始从进士贡在京师〔一〕,或贻之砚;既四年,悲欢穷泰,未尝废其用。凡与之试艺春官,实二年登上第。行于褒谷〔二〕,役者刘胤误坠之地,毁焉。乃匣归埋于京师里中。昌黎 韩愈,其友人也。赞且识云:

    〔一〕公与元宾皆贞元八年进士也。

    〔二〕“褒谷”下,或有“间”字。褒斜,地名。

    土乎质,陶乎成器。复其质,非生死类。全斯用,毁不忍弃〔一〕。埋而识,之仁之义。砚乎砚乎,与瓦砾异!

    〔一〕“斯”,阁作“期”,非是。〔补注〕曾国藩曰:归于土,故曰“复质”;“全斯用”,谓全时则用之。

    毛颖传

    公作此传,当时有非之者。张籍书所谓“戏谑之言”,当亦指此。旧史亦从而为之言曰:“讥戏不近人情。”是岂有识者哉?柳子厚岂下人者,乃独以为奇;既书其后,又答杨诲之书云:“足下所持韩生毛颖传来,仆甚奇其书,恐世人非之,今作数百言,知前圣不必罪俳也。”云云,则文章固自有知音者哉!李肇国史补谓公此传“其文尤高,不下迁史”,谈薮亦谓此传似太史公笔,子厚有读毛颖传后题,见柳集二十一卷。〔补注〕何焯曰:子厚所最喜者毛颖传,孙可之所特称者进学解;今人不以为俳体,则以为六朝,多见其不知量也。曾国藩曰:东坡诗云:“退之仙人也,游戏于斯文。”凡韩文无不狡狯变化,具大神通,此尤作剧耳。张裕钊曰:游戏之文,借以抒其胸中之奇,洸洋自恣,而部勒一丝不乱,后人无从追步。

    毛颖者,中山人也〔一〕。其先明眎〔二〕,佐禹治东方土,养万物有功,因封于卯地,死为十二神〔三〕。尝曰:“吾子孙神明之后,不可与物同,当吐而生。”已而果然〔四〕。明眎八世孙〔五〕,世传当殷时居中山,得神仙之术,能匿光使物,窃姮娥〔六〕,骑蟾蜍入月,其后代遂隐不仕云。居东郭者曰〔七〕,狡而善走,与韩卢争能,卢不及,卢怒,与宋鹊谋而杀之,醢其家〔八〕。

    〔一〕中山,国名,今定州。〔补注〕按:宋 广陵 马永卿懒真子曰:“退之以毛颖为中山人者,盖出于右军经云:‘唯赵国毫中用。’盖赵国平原广泽,唯有细草,是以兔肥;兔肥则毫长而锐,此良笔也。”

    〔二〕礼记:“兔曰明眎。”

    〔三〕“治”,方作“理”。“土”,方作“吐”,属下句,云:“孔氏周书注曰:‘土能吐生百谷。’义取此。”今按:东方卯位,此正为下文“封于卯地,死为十二神”而言也。然兔与卯皆不属土,与方所引孔说不合,又不见其所吐何者可养万物。兼“治东方”为句,语意亦似未足。唯参同契云“兔者,吐生光”,则“兔”乃有“吐”义,然似亦只与下文“当吐而生”之说相表里,止是自吐其子,而无吐养万物之意,未见其必可据也。若作“治东方土”,而自为一句,但以平水土而言,则于语势无阙;而下句“养万物有功”,为奏庶鲜食之义,意亦自明。故今且从诸本。其以十二物为十二神,相承已久,亦未见所从来,并阙之以俟知者。〔补注〕沈钦韩曰:论衡 物势篇具言之,则艺文志 五行家当有其事,由来久矣。

    〔四〕“当吐而生”,见本草。

    〔五〕“”,蜀本音奴钩切。尔雅“兔子嬔”,郭注云:“俗呼曰‘’与‘’同。”论衡曰:“兔舐雄毫而孕,及其生子,从口而出,名曰‘嬔’。”“嬔”,芳万切。广雅云“,兔子”。

    〔六〕事见淮南子。

    〔七〕“者”下,或有“号东郭”三字;或有“号东郭”,而无“曰”字。说文“狡兔”。战国策作“逡”,音俊。

    〔八〕“鹊”,或作“”。广雅曰:“韩卢,宋鹊,犬属。”字林:“音鹊,宋良犬也。”

    秦始皇时,蒙将军 恬〔一〕南伐楚,次中山,将大猎以惧楚〔二〕,召左右庶长与军尉〔三〕,以连山筮之〔四〕,得天与人文之兆。筮者贺曰:“今日之获,不角不牙,衣褐之徒,缺口而长须,八窍而趺居〔五〕,独取其髦,简牍是资。天下其同书,秦其遂兼诸侯乎!”〔六〕遂猎,围毛氏之族,拔其豪〔七〕,载颖而归,献俘于章台宫,聚其族而加束缚焉。秦皇帝使恬赐之汤沐,而封诸管城,号曰管城子〔八〕,日见亲宠任事。

    〔一〕制笔自恬始。

    〔二〕中山在秦东北,非伐楚所当次也,此固寓言,然亦不为无失。〔补注〕沈钦韩曰:“中”,读为“仲”。郊祀志:“行至仲山。”晏温长安志:“仲山在京兆 云阳县西北四十里。”按:沈说与前文不合。始皇十九年拔赵,二十年击燕,二十一年击楚,由燕 赵移师伐楚,则次于中山,亦事理之常,不为失也。

    〔三〕或无“右”字,非是。

    〔四〕周礼:“三易之法,夏曰连山。”

    〔五〕“趺”,音夫。

    〔六〕筮词皆用古韵。诗 祈父:“予王之爪牙,靡所止居。”古“牙”、“居”通;“髦”与“资”亦然。一云:崔豹古今注,“蒙恬造笔,以柘木为管,鹿毛为柱,羊毛为被”,非兔毫也。公岂它有所自邪?今按:“髦”、“资”与“居”、“书”叶,今北人语犹谓“毛”为“谟”。公作董生诗“咨”与“书”、“渔”叶,皆可证也。〔补注〕沈钦韩曰:繇辞古趣,置诸内外传中,何有古今之别?较伪归藏占辞迥绝矣。

    〔七〕或作“毫”,非是。下之“豪”同。

    〔八〕或无“曰”字。

    颖为人强记而便敏,自结绳之代以及秦事,无不纂录。阴阳、卜筮、占相、医方、族氏、山经、地志、字书、图画、九流、百家、天人之书,及至浮图、老子、外国之说,皆所详悉。又通于当代之务,官府簿书、市井货钱注记,惟上所使。自秦皇帝〔一〕及太子扶苏、胡亥、丞相斯〔二〕、中车府令高〔三〕,下及国人,无不爱重。又善随人意,正直、邪曲、巧拙,一随其人〔四〕;虽见废弃,终默不泄〔五〕。惟不喜武士,然见请亦时往〔六〕。累拜中书令,与上益狎,上尝呼为“中书君”。上亲决事,以衡石自程〔七〕,虽宫人不得立左右,独颖与执烛者常侍。上休方罢,颖与绛人陈玄、弘农 陶泓及会稽 褚先生友善,相推致,其出处必偕。上召颖,三人者,不待诏辄俱往,上未尝怪焉。

    〔一〕“皇”上,或有“始”字。

    〔二〕“相”下,或有“李”字。

    〔三〕赵高为中车府令。

    〔四〕〔补注〕张裕钊曰:以上所叙,如此奇纵,真可谓才情横溢矣。而部勒要自精严,无一字散漫。

    〔五〕“虽”下,或有“后”字。

    〔六〕〔补注〕何焯曰:用笔驰骤。又曰:亦用子云心尽之意。

    〔七〕秦始皇纪:“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上至以衡石量书,日夜有程;不中程,不得休息。”“石”,百二十斤也。

    后因进见,上将有任使,拂拭之,因免冠谢。上见其发秃,又所摹画不能称上意〔一〕,上嘻笑曰〔二〕:“中书君,老而秃,不任吾用。吾尝谓君中书,君今不中书邪?”〔三〕对曰:“臣所谓尽心者。”因不复召,归封邑,终于管城。其子孙甚多,散处中国夷狄,皆冒管城;惟居中山者,能继父祖业。

    〔一〕“摹”,或作“暮”。

    〔二〕“嘻”,或作“喜”,非是。

    〔三〕“君今”,“君”或作“而”。

    太史公曰:毛氏有两族:其一姬姓,文王之子,封于毛,所谓鲁卫 毛 聃者也〔一〕,战国时有毛公、毛遂〔二〕;独中山之族不知其本所出,子孙最为蕃昌〔三〕。春秋之成,见绝于孔子,而非其罪。及蒙将军拔中山之豪〔四〕,始皇封诸管城〔五〕,世遂有名,而姬姓之毛无闻。颖始以俘见,卒见任使〔六〕,秦之灭诸侯,颖与有功,赏不酬劳,以老见疏,秦真少恩哉!

    〔一〕左氏僖二十四年富辰之言。

    〔二〕遂,赵人,平原君之客。

    〔三〕或无“为”字。

    〔四〕或作“毫”,非是。

    〔五〕“诸”,或作“之”。

    〔六〕“见”,或作“幸”。

    送穷文

    予尝见文宗备问云:颛顼 高辛时,宫中生一子,不着完衣,宫中号为“穷子”。其后正月晦死,宫中葬之,相谓曰:“今日送却穷子。”自尔相承送之。又唐四时宝鉴云:高阳氏子,好衣弊食麋,正月晦巷死。世作麋弃破衣,是日祝于巷曰,除贫也。小宋云:退之送穷文、进学解、毛颖传等诸篇,皆古人意思未到,可以名家矣;然送穷文与扬子云逐贫赋大率相类。张文潜曰:公送穷文盖出子云逐贫赋,然文采过逐贫矣。晁无咎取公此文于续楚辞,系之曰:愈以屡穷不遭时,若有物焉为之,故托于鬼呼:彼穷我者,车船饮食,谢而远之,而穷不可去也;则烧车与船,延之上座,亦卒归于正之义焉。〔补注〕何焯曰:卓荦宏肆,止“固穷”二字,翻出尔许波澜。

    元和六年正月乙丑晦,主人使奴星结柳作车〔一〕,缚草为船,载糗舆〔二〕;牛系轭下,引帆上樯〔三〕;三揖穷鬼而告之曰:“闻子行有日矣〔四〕,鄙人不敢问所涂,窃具船与车,备载糗〔五〕。日吉时良,利行四方,子饭一盂,子啜一觞,携朋挈俦,去故就新,驾尘风〔六〕,与电争先。子无底滞之尤,我有资送之恩:子等有意于行乎?”

    〔一〕或有复出“星”字。

    〔二〕“舆”,或作“与”。“糗”,尔雅云:“麦也。”周礼:“糗饵粉餈,粮也。”“糗”,去久、丘救二切。“”,之良切。

    〔三〕选:“万里连樯,牛系轭下。”“轭”,乙革切。“樯”,音墙。

    〔四〕“日”下,或无“矣”字。

    〔五〕“窃”,或作“躬”。

    〔六〕“”,音霍,又廓、郭二音。

    屏息潜听,如闻音声;若啸若啼,砉欻嚘嘤〔一〕。毛发尽竖,竦肩缩颈。疑有而无,久乃可明。若有言者曰〔二〕:“吾与子居,四十年余:子在孩提,吾不子愚。子学子耕,求官与名;惟子是从,不变于初。门神户灵,我叱我呵。包羞诡随,志不在他。子迁南荒,热烁湿蒸,我非其乡,百鬼欺陵。太学四年,朝齑暮盐;惟我保汝,人皆汝嫌〔三〕。自初及终,未始背汝,心无异谋,口绝行语。于何听闻,云我当去,是必夫子信谗,有间于予也。我鬼非人,安用车船?鼻齅臭香〔四〕,糗可捐。单独一身,谁为朋俦?子苟备知,可数已不〔五〕?子能尽言,可谓圣智;情状既露,敢不回避?”〔六〕

    〔一〕“砉”,霍虢切。“欻”,许勿切。

    〔二〕〔补注〕方苞曰:代鬼作语,其原出于鸟赋。

    〔三〕〔补注〕何焯曰:“南荒”八句,故作波澜。

    〔四〕“齅”,许救切。

    〔五〕“已”,与“以”同,“以”又与“与”同。

    〔六〕“回”,或作“曲”。

    主人应之曰:“子以吾为真不知也邪?子之朋俦,非六非四〔一〕,在十去五,满七除二;各有主张,私立名字,捩手覆羹〔二〕,转喉触讳。凡所以使吾面目可憎〔三〕,语言无味者,皆子之志也。其名曰‘智穷’〔四〕:矫矫亢亢,恶圆喜方;羞为奸欺,不忍害伤。其次名曰‘学穷’:傲数与名,摘抉杳微〔五〕;高挹群言,执神之机。又其次曰‘文穷’〔六〕:不专一能,怪怪奇奇;不可时施,秪以自嬉〔七〕。又其次曰‘命穷’:影与形殊,面丑心妍;利居众后,责在人先。又其次曰‘交穷’:磨肌戛骨,吐出心肝;企足以待,寘我雠冤〔八〕。凡此五鬼,为吾五患;饥我寒我,兴讹造讪;能使我迷,人莫能间;朝悔其行,暮已复然;蝇营狗苟,驱去复还。”

    〔一〕“朋俦”,或作“俦朋”。“六”,或作“三”,非是。

    〔二〕“捩”,力结切。

    〔三〕“目”,或作“貌”。

    〔四〕“名”上,或有“一”字。

    〔五〕“抉”,于决切。

    〔六〕“曰文”上,或有“名”字。

    〔七〕〔补注〕曾国藩曰:四语足尽韩文之妙。“不可时施”,言不可施于时。

    〔八〕〔补注〕曾国藩曰:我企足以待彼,而彼寘我于冤雠也。

    言未毕,五鬼相与张眼吐舌,跳踉偃仆,抵掌顿脚,失笑相顾。徐谓主人曰:“子知我名,凡我所为〔一〕,驱我令去,小黠大痴〔二〕。人生一世,其久几何;吾立子名,百世不磨。小人君子,其心不同;惟乖于时〔三〕,乃与天通〔四〕。携持琬琰,易一羊皮;饫于肥甘,慕彼糠麋。天下知子,谁过于予;虽遭斥逐,不忍子疏。谓予不信,请质诗书。”

    〔一〕〔补注〕按:“凡我所为”即上所数之“五穷”也。

    〔二〕淮南子:“人不小觉不大迷,不小慧不大愚。”又抱朴子:“凡人多以小黠而大愚。”洪驹父曰:“小黠大痴”。三国志自有全文。

    〔三〕“惟”,或作“虽”,非是。

    〔四〕〔补注〕曾国藩曰:精语惊人。

    主人于是垂头丧气,上手称谢,烧车与船,延之上座〔一〕。

    〔一〕“之”,或作“入”。公此篇终云“延之上座”,于是段成式作留穷词,近世唐子西作留穷诗:二者皆祖公之意而为之;然成式后又作送穷辞焉。

    鱼文

    “鱷”,或作“鳄”。朱居靖公秀水闲居录云:“鱷鱼之状,龙吻虎爪,蟹目鼍鳞,尾长数尺,末大如箕,芒刺成钩,仍有胶黏。多于水滨潜伏,人畜近,以尾击取,盖犹象之任鼻也。”新 旧传皆载公此文。初,公至潮,问民疾苦,皆曰:恶溪有鱷鱼,食民产且尽。数日,公令其属秦济以一羊一豚投溪水而祝之。其夕有暴风震雷起湫水中,数日水尽涸,西徙六十里,自是潮州无鱷鱼患。潮州庙记所谓“能驯鱷鱼之暴”者,此也。欧阳文忠作陈文惠公神道碑,书公通判潮州,恶溪鱷鱼不可近,公命捕得,鸣鼓于市,告以文而戮之,其患并息。潮人叹曰:昔韩公谕鱷而听,今公戮鱷而惧,所为虽异,其使异物丑类革化而利人一也。吾潮间三百年而得二公,幸矣。〔补注〕李光地曰:词令在周 汉之间,所谓“包刘越嬴者”,信然。姚范曰:篇首有“告之”云云,当题作告鱷鱼文。何焯曰:浩然之气,悚慑百灵。又曰:诚能动物,非其刚猛之谓。此文曲折次第,曲尽情理,所以近于六经。古者猫虎之类,俱有迎祭,而除治虫兽鼃龟,犹设专官,不以为物而不教且制也。韩子斯举,明于古义矣。辞旨之妙,两汉以来未有。曾国藩曰:文气似谕巴蜀檄:彼以雄深,此则矫健。

    维年月日〔一〕,潮州刺史韩愈,使军事衙推秦济〔二〕,以羊一猪一投恶溪之潭水,以与鱷鱼食,而告之曰:

    〔一〕或作“维元和十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二〕〔补注〕沈钦韩曰:衙推知狱讼事,李商隐为荥阳公牒罗瞻充观察衙推云:“今者位重察廉,务烦按鞫,既资明练,兼藉哀矜”。又牒刘福差摄观察衙推云:“爰将折狱,用寄长材。”

    昔先王既有天下,列山泽,罔绳擉刃〔一〕,以除虫蛇恶物为民害者,驱而出之四海之外〔二〕。及后王德薄,不能远有〔三〕,则江 汉之间,尚皆弃之以与蛮夷楚 越〔四〕,况潮岭海之间,去京师万里哉〔五〕?鱷鱼之涵淹卵育于此,亦固其所。今天子嗣唐位,神圣慈武〔六〕,四海之外,六合之内,皆抚而有之;况禹迹所揜,扬州之近地,刺史县令之所治,出贡赋以供天地宗庙百神之祀之壤者哉〔七〕?鱷鱼其不可与刺史杂处此土也!

    〔一〕“列”,新书作“迾”。方云:“音力制切,遮道也。”“罔”,或作“网”,或作“纲”。方云:庄子“擉鳖”,言刺也。字从“手”。

    〔二〕“之外”,或无“之”字。

    〔三〕或无“后王”二字。

    〔四〕或无“蛮”字。

    〔五〕“潮”,或作“湖”而无“海”字,或作“岭海”而并无“潮”、“湖”字。今按:此言潮州乃岭海之间,去京师远也。但公于潮州亦有祭太湖神文,则只作“湖岭”亦通。更详之。

    〔六〕“今”字,阁本在“子”下,非是。

    〔七〕〔补注〕曾国藩曰:长句耸拔。

    刺史受天子命,守此土,治此民,而鱷鱼睅然不安溪潭〔一〕,据处食民畜熊豕鹿麞,以肥其身,以种其子孙,与刺史亢拒,争为长雄〔二〕;刺史虽驽弱,亦安肯为鱷鱼低首下心〔三〕,伈伈覗覗〔四〕,为民吏羞,以偷活于此邪〔五〕!且承天子命以来为吏,固其势不得不与鱷鱼辨,鱷鱼有知,其听刺史言〔六〕:

    〔一〕“睅然”,方云,左氏“睅其目”,“睅”,目出貌。“安”上或有“下”字。“不”,或作“而”。或无“处”字。今按:此恐有脱误。疑当云“睅然不去,据溪潭,食民畜云云”乃是。更详之。“睅”,何版切。〔补注〕沈钦韩曰:“睅然不安”,用左传释文苏林义。“溪潭”连下读。按:“而鱷鱼睅然不安溪潭”,语义甚安,字无脱误。如沈说,亦可通。“溪潭”连下“据处”为句,谓据溪潭而处之也。

    〔二〕“亢拒”,或无“亢”字。“长雄”“上党”,汉鲍宣传:少豪俊,易长雄。

    〔三〕“心”,或作“身”,或作“中”云。洪谓“中”,身也。礼曰:“文子其中退然。”国语:“余左执鬼中。”注:“身也。”今按:二本皆通,然意新史作“心”为近,故从之。

    〔四〕“覗”,息咨反,视也。本或作“睍”;“睍”,目出貌。方云:或校作“睆”;“睆”,穷视貌。庄子:“睆睆然在徽缠之中。”今按:恐当作“睆”为是。“伈”,悉枕切。“睍”胡典切。〔补注〕沈钦韩曰:唐雅:“沁,惟也。”贾生曰:“岁恶阽危,直为此沁沁也。”注:“危也。”方言:“覗,视也。”

    〔五〕“邪”,或作“也”。

    〔六〕或无“言”字。

    潮之州,大海在其南,鲸鹏之大,虾蟹之细,无不容归,以生以食,鱷鱼朝发而夕至也。今与鱷鱼约:尽三日,其率丑类南徙于海〔一〕,以避天子之命吏。三日不能至五日,五日不能至七日,七日不能,是终不肯徙也,是不有刺史,听从其言也;不然,则是鱷鱼冥顽不灵,刺史虽有言,不闻不知也〔二〕。夫傲天子之命吏,不听其言,不徙以避之;与冥顽不灵而为民物害者:皆可杀〔三〕。刺史则选材技吏民〔四〕,操强弓毒矢,以与鱷鱼从事,必尽杀乃止。其无悔!

    〔一〕〔补注〕陈景云曰:定四年传:“将其丑类。”注:“丑,众也。”

    〔二〕〔补注〕何焯曰:逐层逆卷,有千重万叠之势。

    〔三〕“与冥”,或无“冥”字。“而为”,或无“而”字。〔补注〕张裕钊曰:总束上面数层作一句,而以三字截之,最奇劲。

    〔四〕或无“吏”字。

    故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汴州刺史充宣武军节度副大使知节度事管内支度营田汴宋亳颍等州观察处置等使上柱国陇西郡开国公赠太傅董公行状

    题中或无“支度”二字。公尝从晋于汴州,为观察推官,故知晋行治甚详。唐史晋传皆取公行状为之,其增修者不一二尔。司马温公考异以为公作晋行状,必扬美盖恶,叙其为相时事止于此,则其循默充位可知;然其重谨亦可称也。谈薮云:“董晋行状书李怀光事,大似左氏。”〔补注〕方苞曰:此韩文之最详者;然所详止三事,其余官阶皆列数,而不及宦绩,虚括相业,其为人则于叙事中间见一二语。北宋以后,此等义法不讲久矣。姚鼐曰:任彦升齐竟陵文宣王行状,列题“南徐州南兰陵郡兰陵县中

    都乡中都里萧公年卅五行状”。何瞻曰:“汉高祖诏诣相国府署行义年。苏林曰:‘行状,年纪也。’此行状所自始。首行必书年几岁,犹其遗也。柳集中此体仅存,韩 李为人所刊削汩乱矣。”鼐按:何论太拘。昌黎业以董公乡邑年纪叙入行状之内,则知首行本未题列,非人汩乱也。惟荆公集内行状三篇,不载入祖父,此必列文前而雕本者乃妄削去之矣。曾国藩曰:著意在“谕回纥”、“谕李怀光”及“入汴州”三事,余皆不甚措意;惟有所略,故详者震耸异常。张裕钊曰:退之诸碑志,叙事并简严奇奥,此文则一以左 马史法行之,金石之文,与史传体裁自别也。

    曾祖仁琬,皇任梁州博士。祖大礼,皇赠右散骑常侍。父伯良,皇赠尚书左仆射。

    公讳晋,字混成,河中 虞乡 万里人。少以明经上第。宣皇帝居原州〔一〕,公在原州,宰相以公善为文,任翰林之选闻〔二〕,召见,拜秘书省校书郎,入翰林为学士〔三〕,三年出入左右,天子以为谨愿,赐绯鱼袋,累升为卫尉寺丞。出翰林,以疾辞,拜汾州司马。崔圆为扬州,诏以公为圆节度判官,摄殿中侍御史〔四〕。以军事如京师朝,天子识之,拜殿中侍御史内供奉〔五〕;由殿中为侍御史,入尚书省为主客员外郎。由主客为祠部郎中〔六〕。

    〔一〕至德元载十月,肃宗幸原州。〔补注〕沈钦韩曰:肃宗纪:“幸彭原郡。”按:彭原乃宁州,其幸原州 平凉郡,乃未即位之前,疑此作“原州”误。

    〔二〕“选”下,或有“既以”字。

    〔三〕〔补注〕沈钦韩曰:会要:“至德之后,军国务殷,其入直者,并以文词共掌诏勅,自此翰林院始有学士之名。”

    〔四〕上元二年二月,以前汾州刺史崔圆为淮南节度使,奏晋以本官摄御史充判官。

    〔五〕〔补注〕沈钦韩曰:会要:“侍御史四员,长安二年始置,内供奉在正员之外,仍不得过本数。”

    〔六〕〔补注〕曾国藩曰:以上科第历官。

    先皇帝时,兵部侍郎李涵如回纥〔一〕立可敦〔二〕,诏公兼侍御史,赐紫金鱼袋,为涵判官〔三〕。回纥之人来曰:“唐之复土壃,取回纥力焉〔四〕。约我为市,马〔五〕既入而归我贿不足,我于使人乎取之。”〔六〕涵惧不敢对,视公。公与之言曰:“我之复土壃,尔信有力焉。吾非无马,而与尔为市,为赐不既多乎〔七〕?尔之马岁至,吾数皮而归资〔八〕。边吏请致诘也,天子念尔有劳,故下诏禁侵犯〔九〕。诸戎畏我大国之尔与也,莫敢校焉。尔之父子宁而畜马蕃者,非我谁使之?”于是其众皆环公拜〔一〇〕,既又相率南面序拜,皆两举手曰:“不敢复有意大国。”〔一一〕自回纥归,拜司勋郎中。未尝言回纥之事〔一二〕。

    〔一〕“纥”,下没切。

    〔二〕〔补注〕沈钦韩曰:回纥传:“号其妻曰可敦。”通鉴:“初,仆固怀恩死,上怜其有功,留其女宫中,养以为女。回纥请以为可敦。大历四年册为崇徽公主,嫁回纥可汗,遣李涵送之。”

    〔三〕大历四年五月,兵部侍郎李涵如回纥,奏晋为判官。

    〔四〕“取”,一作“假”。

    〔五〕“市”字绝句。方以“马”字属上句,而复出“马”字连下文为句,非是。

    〔六〕“乎”,一作“卒”。

    〔七〕“公与”,或作“公为”。“与”上,或无“而”字。“为赐”,或作“为尔赐”。

    〔八〕“至”上,或有“五”字,而无“吾”字,皆非是。

    〔九〕或无“故”字。

    〔一〇〕“是”下,或无“其”字。

    〔一一〕“两举”,或作“举两”,此用庄子“盗跖大怒,两展其足”也。或无“复”字。

    〔一二〕〔补注〕曾国藩曰:以上副使回纥。

    迁秘书少监,历太府、太常二寺亚卿,为左金吾卫将军。今上即位〔一〕,以大行皇帝山陵出财赋,拜太府卿;由太府为左散骑常侍,兼御史中丞,知台事。三司使选擢才俊有威风,始公为金吾,未尽一月拜太府〔二〕,九日又为中丞,朝夕入议事,于是宰相请以公为华州刺史;拜华州刺史、潼关防御镇国军使。朱泚之乱,加御史大夫,诏至于上所〔三〕,又拜国子祭酒,兼御史大夫,宣慰恒州〔四〕。于是朱滔自范阳以回纥之师助乱,人大恐〔五〕;公既至恒州,恒州即日奉诏出兵与滔战,大破走之,还至河中〔六〕。

    〔一〕德宗即位。

    〔二〕“未尽”,或作“始尽”。

    〔三〕〔补注〕沈钦韩曰:通鉴:建中四年,泚将何望之袭华州,晋弃州走行在。望之据其城,镇国军副使骆元光引关下兵袭望之,走还长安。

    〔四〕建中四年十二月,以晋为国子祭酒、河北宣慰使。

    〔五〕“人”下,或有“心”字;或有“心”字,无“大”字。

    〔六〕〔补注〕曾国藩曰:以上再叙历官,出兵破朱滔。

    李怀光反,上如梁州〔一〕。怀光所率皆朔方兵,公知其谋与朱泚合也,患之,造怀光言曰:“公之功,天下无与敌〔二〕;公之过,未有闻于人。某至上所,言公之情,上宽明,将无不赦宥焉;乃能为朱泚臣乎?彼为臣而背其君,苟得志,于公何有?且公既为太尉矣,彼虽宠公,何以加此?彼不能事君,能以臣事公乎?公能事彼,而有不能事君乎?彼知天下之怒,朝夕戮死者也,故求其同罪而与之比〔三〕,公何所利焉?公之敌彼有余力,不如明告之绝,而起兵袭取之,清宫而迎天子,庶人服而请罪有司〔四〕,虽有大过,犹将揜焉;如公则谁敢议?”〔五〕语已,怀光拜曰:“天赐公活怀光之命。”喜且泣,公亦泣。则又语其将卒如语怀光者,将卒呼曰:“天赐公活吾三军之命。”拜且泣,公亦泣,故怀光卒不与朱泚。当是时,怀光几不反。公气仁,语若不能出口;及当事,乃更疏亮捷给。其词忠,其容貌温然,故有言于人无不信〔六〕。

    〔一〕兴元元年三月,李怀光反,车驾幸梁州。

    〔二〕“与”上,或有“以”字。

    〔三〕或无“故”字。

    〔四〕“罪”下,或有“于”字。

    〔五〕〔补注〕方苞曰:文贵峻洁,而亦有故为复沓者,所以肖急遽中口语也。左传,宋之盟赵孟 叔向相语,史记,张良难高祖,皆然。公此文,子厚段太尉逸事乃遵用其法。

    〔六〕“信”下,或有“之”字。〔补注〕曾国藩曰:以上说李怀光。

    明年,上复京师,拜左金吾卫大将军;由大金吾为尚书左丞,又为太常卿〔一〕;由太常拜门下侍郎平章事〔二〕。在宰相位凡五年,所奏于上前者,皆二帝三王之道,由秦 汉以降未尝言〔三〕;退归,未尝言所言于上者于人。子弟有私问者,公曰:“宰相所职系天下。天下安危〔四〕,宰相之能与否可见;欲知宰相之能与否,如此视之其可。凡所谋议于上前者,不足道也。”故其事卒不闻。以疾病辞于上前者不记〔五〕,退以表辞者八,方许之。拜礼部尚书〔六〕。制曰:“事上尽大臣之节。”又曰:“一心奉公。”于是天下知公之有言于上也。初,公为宰相时。五月朔会朝,天子在位,公卿百执事在廷,侍中赞百僚贺,中书侍郎平章事窦参摄中书令,当传诏,疾作,不能事〔七〕。凡将大朝会,当事者既受命,皆先日习仪;于时未有诏,公卿相顾;公逡巡进,北面言曰:“摄中书令臣某病不能事,臣请代某事。”于是南面宣致诏词。事已,复位,进退甚详〔八〕。

    〔一〕贞元二年七月,以晋为尚书左丞,被黜,复拜太常卿。〔补注〕沈钦韩曰:晋传无被黜事。

    〔二〕五年正月,以晋为门下侍郎平章事。

    〔三〕“以”,或作“已”。

    〔四〕或无复出“天下”二字。

    〔五〕“记”,或作“已”。

    〔六〕九年五月,罢相,改礼部尚书。

    〔七〕“疾”上,或有“辞”字,非是。

    〔八〕〔补注〕吴汝纶曰:“为相时,详著宣诏事,文最凝重,意最妙远。”曾国藩曰:以上为宰相。

    为礼部四年,拜兵部尚书〔一〕,入谢,上语问日晏〔二〕。复有入谢者,上喜曰:“董某疾且损矣!”出语人曰:“董公且复相。”既二日,拜东都留守,判东都尚书省事,充东都畿 汝州都防御使〔三〕,兼御史大夫,仍为兵部尚书。由留守未尽五月〔四〕,拜检校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汴州刺史、宣武军节度副大使、知节度事,管内支度营田汴 宋 亳 颍等州观察处置等使〔五〕。

    〔一〕十二年,以晋守兵部尚书,充东都留守,判东都尚书省,东都畿 汝州防御使。

    〔二〕“谢”下,或有“迁”字。“问日晏”三字,或作“移时”。

    〔三〕或无“州”字。

    〔四〕或无“由”字。

    〔五〕〔补注〕曾国藩曰:以上以东都留守授节度汴州之命。

    汴州自大历来多兵事〔一〕:刘玄佐益其师至十万,玄佐死,子士宁代之,畋游无度〔二〕。其将李万荣乘其畋也,逐之。万荣为节度一年〔三〕,其将韩惟清 张彦林作乱,求杀万荣不克。三年,万荣病风,昏不知事,其子乃复欲为士宁之故;监军使俱文珍与其将邓惟恭执之归京师,而万荣死。诏未至,惟恭权军事。公既受命,遂行。刘宗经、韦弘景、韩愈实从,不以兵卫。及郑州,逆者不至,郑州人为公惧,或劝公止以待。有自汴州出者,言于公曰:“不可入!”公不对,遂行,宿圃田。明日,食中牟,逆者至〔四〕,宿八角〔五〕。明日,惟恭及诸将至〔六〕,遂逆以入。及郛,三军缘道欢声,庶人壮者呼,老者泣,妇人啼,遂入以居。初,玄佐死,吴凑代之〔七〕,及巩闻乱归,士宁万荣皆自为而后命,军士将以为常,故惟恭亦有志。以公之速也,不及谋,遂出逆。既而私其人,观公之所为以告,曰:“公无为。”惟恭喜,知公之无害己也,委心焉。进见公者,退皆曰“公仁人也”,闻公言者,皆曰“公仁人也”,环以相告,故大和〔八〕。

    〔一〕〔补注〕张裕钊曰:后半多用追叙法,本左氏。

    〔二〕或无“畋游”字。“无度”,或作“无几”,考之传“士宁每畋猎,数日方还”,或本非是。

    〔三〕“度”下,或有“使”字。

    〔四〕“者”下,或无“至”字,非是。

    〔五〕〔补注〕沈钦韩曰:金史 地理志,祥符县有八角镇。

    〔六〕“及”,或作“与”。

    〔七〕或无“初”字。

    〔八〕〔补注〕曾国藩曰:以上速入汴州,不以兵卫。

    初,玄佐遇军士厚;士宁惧,复加厚焉〔一〕;至万荣,如士宁志;及韩 张乱,又加厚以怀之;至于惟恭,每加厚焉。故士卒骄不能御〔二〕,则置腹心之士幕于公庭庑下,挟弓执剑以须。日出而入,前者去;日入而出,后者至。寒暑时至,则加劳赐酒肉。公至之明日,皆罢之〔三〕。贞元十二年七月也〔四〕。

    〔一〕“惧”下,方有“不”字。云:“士宁惧其无以继也。若去‘不’字,则下文皆衍。”今按:士宁、万荣专命窃据,故惧士卒之图己,而复加厚焉。寻上下文,未见其惜费而薄之之意也。况以下文“又加厚”、“每加厚”推之,“不”字之衍甚明。方说误矣。

    〔二〕“故士”下,或有“宁”字,非是。

    〔三〕“明日”二字,或作“时”,非是。初,玄佐 曹 汴州兵至十万,遇之厚;万荣、惟恭每加厚焉。尝介勇士伏幕下,早暮番休,晋一罢之。

    〔四〕〔补注〕曾国藩曰:以上罢庭庑弓剑之士。

    八月,上命汝州刺史陆长源为御史大夫,行军司马;杨凝自左司郎中为检校吏部郎中,观察判官;杜伦自前殿中侍御史为检校工部员外郎,节度判官;孟叔度自殿中侍御史为检校金部员外郎,支度营田判官〔一〕。职事修,人俗化,嘉禾生,白鹊集,苍乌来巢,嘉瓜同联实〔二〕。四方至者归以告其帅,小大威怀。有所疑,辄使来问;有交恶者,公与平之。累请朝,不许。及有疾,又请之,且曰:“人心易动,军旅多虞,及臣之生,计不先定,至于他日,事或难期。”犹不许。十五年二月三日,薨于位。上三日罢朝,赠太傅,使吏部员外郎杨于陵来祭,吊其子,赠布帛米有加。公之将薨也,命其子三日敛。既敛而行〔三〕,于行之四日,汴州乱〔四〕:故君子以公为知人〔五〕。公之薨也,汴州人歌之曰:“浊流洋洋,有辟其郛;阗道欢呼,公来之初;今公之归,公在丧车。”又歌曰:“公既来止,东人以完;今公殁矣,人谁与安!”〔六〕

    〔一〕朝廷以晋仁柔多可,恐不能集事,八月,以汝州刺史陆长源为晋行军司马。晋谦恭简俭,每事因循,故乱兵粗安。长源性刚刻,多更张旧事,晋初皆许之。案成则命且罢以财赋。叔度为人佻,军中恶之。

    〔二〕“事”下,或有“既”字。“俗”,或作“民”。“苍乌”,旧本多作“苍鸟”。家语:“苍鸟,雁也。”瑞应图有苍乌。

    〔三〕或无“既敛”二字。

    〔四〕乙酉,以长源为宣武军节度使。是日兵乱,杀长源、叔度、丘颖等。

    〔五〕“知”,或作“智”。

    〔六〕“人谁”,或作“其谁”。今按:外集作“其”,非是。〔补注〕方苞曰:汴人能为是歌乎?以是征左、国、史、汉所载谣谚,皆作者缘其意而代为之词。故一书各为一类,辞气如出一人。后代史官文士不达此义,直入俚俗语,失之矣。欧公五代史易陈“夜叉”为“野叉”,避俗也。

    始公为华州,亦有惠爱,人思之。公居处恭,无妾媵,不饮酒,不谄笑,好恶无所偏,与人交泊如也。未尝言兵,有问者,曰:“吾志于教化。”享年七十六。阶累升为金紫光禄大夫,勋累升为上柱国,爵累升为陇西郡开国公。娶南阳 张氏夫人,后娶京兆 韦氏夫人,皆先公终。四子:全道、溪、全素、澥。全道、全素皆上所赐名。全道为秘书省著作郎,溪为秘书省秘书郎,全素为大理评事,澥为太常寺太祝:皆善士,有学行〔一〕。

    〔一〕诸本“溪”作“全湲”,“澥”作“全澥”;考世系表、董溪志:溪、澥皆无“全”字,盖全道、全素出于赐名也。或无“为大理评事”五字。〔补注〕曾国藩曰:以上遗德及妻子。

    谨具历官行事状,伏请牒考功〔一〕,并牒太常议所谥;牒史馆请垂编录。谨状〔二〕。

    〔一〕或无“伏”字。

    〔二〕或作“状上”。

    贞元十五年五月十八日,故吏前汴 宋 亳 颍等州观察推官将仕郎试秘书省校书郎韩愈状。

    与汝州卢郎中论荐侯喜状

    或无“荐”字。卢虔也。喜尝为虔作复黄陂记。公既已荐喜于卢汝州;十八年陆佐主司权德舆,又荐于陆;后一年,喜登第,诚可谓知己矣。〔补注〕陈景云曰:卢虔终秘书监,从史之父也。按:公爱才出于天性,故其言沉郁深至如此。“自谓之曰”以下,一气直注七八行,而其中具无限曲折,此所谓“低回善往复”者也。

    进士侯喜。

    右其人为文甚古,立志甚坚,行止取舍有士君子之操;家贫亲老,无援于朝,在举场十余年,竟无知遇〔一〕。愈常慕其才而恨其屈。与之还往,岁月已多,尝欲荐之于主司〔二〕,言之于上位,名卑官贱,其路无由;观其所为文,未尝不揜卷长叹〔三〕。去年,愈从调选,本欲携持同行,适遇其人自有家事〔四〕,迍邅坎轲,又废一年。及春末自京还,怪其久绝消息〔五〕。五月初至此,自言为阁下所知,辞气激扬,面有矜色,曰:“侯喜死不恨矣!喜辞亲入关,羁旅道路,见王公数百〔六〕,未尝有如卢公之知我也。比者分将委弃泥涂,老死草野;今胸中之气勃勃然,复有仕进之路矣!”

    〔一〕或无“知”字。

    〔二〕或作“有司”。

    〔三〕“长”,或作“而”。

    〔四〕“事”,或作“难”。

    〔五〕“绝”下,一有“无”字。

    〔六〕“王公”下,或有“大人”字,或有“贵人”字。

    愈感其言,贺之以酒,谓之曰:“卢公天下之贤刺史也;未闻有所推引:盖难其人而重其事。今子郁为选首〔一〕,其言‘死不恨’,固宜也。古所谓知己者,正如此耳。身在贫贱,为天下所不知,独见遇于大贤,乃可贵耳。若自有名声,又托形势,此乃市道之事〔二〕,又何足贵乎?子之遇知于卢公,真所谓知己者也。士之修身立节而竟不遇知己,前古已来,不可胜数:或日接膝而不相知;或异世而相慕。以其遭逢之难,故曰‘士为知己者死’〔三〕,不其然乎,不其然乎!”〔四〕

    〔一〕〔补注〕陈景云曰:“选首”者,盖州家牒送举进士之首,如张籍举进士,由汴州牒送,是其证也。汝州刺史领防御使,不隶大府,故亦得举士。

    〔二〕“乃”下,或有“为”字。

    〔三〕司马迁报任安书:“士为知己者死。”

    〔四〕或无复出四字;“不其”,或作“其不”。〔补注〕吴汝纶曰:韩公侠气本于天赋,故于此等言之特沉郁激昂。

    阁下既已知侯生,而愈复以侯生言于阁下者,非为侯生谋也;感知己之难遇,大阁下之德,而怜侯生之心:故因其行而献于左右焉。谨状。

    论今年权停举选状

    德宗 贞元十九年,自正月至五月不雨,分命祈祷山川。秋七月戊午,以关辅饥,罢吏部选、礼部贡举。公时为四门博士,抗疏论列,其曰“虽非朝官”,盖未为御史时也。按:登科记:“贞元二十年卒停举。”是公虽有此疏而上不从也。〔补注〕茅坤曰:议论博大,而气亦昌。

    右臣伏见今月十日敕,今年诸色举选宜权停者〔一〕。道路相传,皆云以岁之旱,陛下怜悯京师之人,虑其乏食,故权停举选以绝其来者;所以省费而足食也。

    〔一〕“举选”,一作“选举”。

    臣伏思之:窃以为十口之家益之以一二人,于食未有所费。今京师之人,不啻百万;都计举者不过五七千人,并其僮仆畜马,不当京师百万分之一〔一〕。以十口之家计之,诚未为有所损益。又今年虽旱,去岁大丰,商贾之家,必有储蓄,举选者皆赍持资用,以有易无,未见其弊。今若暂停举选,或恐所害实深:一则远近惊惶;二则人士失业。臣闻古之求雨之词曰:“人失职欤!”〔二〕然则人之失职,足以致旱。今缘旱而停举选,是使人失职而召灾也。

    〔一〕“分”上,或无“万”字。

    〔二〕公羊传威五年曰:“大雩者何,旱祭也。”何休注云:“君亲之南郊自责曰:政不一与?民失职与?”以“民”为“人”,避太宗讳。

    臣又闻君者阳也,臣者阴也,独阳为旱,独阴为水。今者陛下圣明在上,虽尧 舜无以加之;而群臣之贤,不及于古,又不能尽心于国,与陛下同心,助陛下为理:有君无臣,是以久旱。以臣之愚,以为宜求纯信之士,骨鲠之臣,忧国如家、忘身奉上者,超其爵位,置在左右:如殷高宗之用傅说,周文王之举太公,齐桓公之拔宁戚,汉武帝之取公孙弘〔一〕。清闲之余,时赐召问,必能辅宣王化,销殄旱灾〔二〕。

    〔一〕或无“公”字。

    〔二〕“王化”,或作“主化”。

    臣虽非朝官,月受俸钱,岁受禄粟,苟有所知,不敢不言。谨诣光顺门奉状以闻。伏听圣旨。

    御史台上论天旱人饥状

    公时为监察御史。皇甫湜为公作神道碑曰:“贞元十九年,关中旱饥,人死相枕籍,吏刻取怨。先生列言天下根本,民急如是,请宽民徭役,而免田租之弊。专政者恶之,出为连州 阳山令。”盖谓此也。公二十一年赴江陵途中寄三学士诗历言得罪之繇,与湜言无异。史以为言“宫市”出阳山,误矣。

    右臣伏以今年已来,京畿诸县夏逢亢旱,秋又早霜,田种所收,十不存一。陛下恩逾慈母,仁过春阳,租赋之间,例皆蠲免。所征至少,所放至多;上恩虽弘,下困犹甚。至闻有弃子逐妻以求口食,坼屋伐树以纳税钱,寒馁道涂〔一〕,毙踣沟壑。有者皆已输纳,无者徒被追征。臣愚以为此皆群臣之所未言,陛下之所未知者也!

    〔一〕“馁”,或作“餧”。

    臣窃见陛下怜念黎元,同于赤子;至或犯法当戮,犹且宽而宥之:况此无辜之人,岂有知而不救?又京师者,四方之腹心,国家之根本,其百姓实宜倍加忧恤。今瑞雪频降,来年必丰,急之则得少而人伤,缓之则事存而利远。伏乞特敕京兆府:应今年税钱及草粟等在百姓腹内征未得者〔一〕,并且停征;容至来年,蚕麦庶得少有存立。

    〔一〕“腹”,或作“复”。德宗十四年,诏诸道州府,应贞元八年至十一年两税及榷酒钱在百姓腹内者,并除放。今按:“腹内”谓应纳而未纳者。尝见国初时官文书犹有此语。如今言“名下”也。

    臣至陋至愚,无所知识〔一〕;受恩思效,有见辄言,无任恳款,惭惧之至,谨录奏闻。谨奏。

    〔一〕或无“知”字。

    请复国子监生徒状

    贞元十九年,公为四门馆博士时奏请也。

    国子监应三馆学士等准六典〔一〕:国子馆学生三百人,皆取文武三品已上及国公子孙从三品已上曾孙补充〔二〕;太学馆学生五百人,皆取五品已上及郡县公子孙从三品已上曾孙补充〔三〕;四门馆学生五百人,皆取七品已上及侯伯子男子补充。

    〔一〕唐六典三十卷,开元十年起居舍人陆坚被诏撰;玄宗手写六条:曰理典、教典、礼典、政典、刑典、事典,至二十六年书成。

    〔二〕“已”,或作“以”,下同。

    〔三〕或无“从”字。

    右国家典章,崇重庠序;近日趋竞,未复本源。至使公卿子孙,耻游太学;工商凡冗,或处上庠。今圣道大明,儒风复振,恐须革正,以赞鸿猷。今请国子馆并依六典;其太学馆量许取常参官八品已上子弟充;其四门馆亦量许取无资荫有才业人充;如有资荫不补学生应举者,请礼部不在收试限;其新补人有冒荫者,请牒送法司科罪。缘今年举期已近,伏请去上都五百里内,特许非时收补;其五百里外,且任乡贡,至来年春一时收补。其厨粮度支,先给二百七十四人,今请准新补人数量加支给。谨具如前,伏听处分。

    唐故赠绛州刺史马府君行状

    公尝志殿中少监马君 继祖墓,即北平 庄武王之孙,赠太子少傅畅之子。尝言:“始余初冠,应进士贡在京师,穷不能自存,以故人稚弟拜北平于马前。王问而怜之,轸其寒饥,赐食与衣,召二子使为之主焉。”今又为汇之行状,汇即北平之长子也;故其终亦曰:“愈既世通家,详闻其世系事业,今葬有期日,从少府请,掇其大者为行状,托立言之君子而图其不朽焉。”公于马氏可谓厚矣。据状,贞元十九年作。

    君讳某,字某〔一〕。其先为嬴姓;当周之衰,处晋为赵氏〔二〕;晋亡而赵氏为诸侯〔三〕,其后益大,与齐 楚 韩 魏 燕为六国,俱称王。其别子赵奢,当赵时〔四〕,破秦军阏与,有功,号马服君,子孙由是以马为氏〔五〕。梁有安州刺史侍中赠太尉岫。岫生乔卿,任襄州主簿,国乱去官不仕。乔卿生君才,隋末为蓟令〔六〕,燕王 艺师之,以有幽都之众〔七〕,武德初,朝京师,拜武候大将军〔八〕,封南阳郡公,卒葬大梁新里〔九〕,赵郡 李华刻碑颂之。君才生珉,为玉钤卫仓曹参军事,赠尚书左仆射。生季龙,为岚州刺史,赠司空,清河 崔元翰铭其德于碑,在新里。司空生燧,为司徒侍中北平王,赠太傅,谥庄武。庄武之勋劳在策书,君其长子也〔一〇〕。

    〔一〕“讳某”,或作“讳汇”。

    〔二〕其先本嬴姓伯益后;伯益生大廉;大廉四世孙中衍;中衍四世孙仲潏;仲潏生飞廉;飞廉子季胜为赵氏;季胜十世孙叔带,去周事晋;叔带五世孙夙。

    〔三〕夙九世孙浣,自立为诸侯,是为赵献侯。

    〔四〕或无“时”字。

    〔五〕浣四世孙武灵王,与六国俱称主;武灵王子惠文王二十九年,使别子赵奢击秦,大破秦军阏与下,赐奢号马服君,子孙以马为氏。“阏与”,地名。〔补注〕沈钦韩曰:史记不言赵奢是赵宗,此韩公承族谱之谬。

    〔六〕〔补注〕“蓟”,原作“葪”,据别本校改。

    〔七〕罗艺字子世,京兆 云阳人。隋 大业十二年十二月,举兵自称幽州总管。〔补注〕方苞曰:详艺始末,见君才非从乱;而艺之保疆归义,乃君才之力也。

    〔八〕唐 武德二年十月,艺奉表归国,诏封为燕郡王,赐姓李氏。六年二月,艺请入朝。

    〔九〕〔补注〕沈钦韩曰:寰宇记:“新里县故城在开封县东三十里。”

    〔一〇〕燧二子:长汇,次畅。

    少举明经,司徒公作藩太原〔一〕,授河南府参军。建中四年,司徒公使将武人子弟才力之士三百人朝行在扞卫,献御服、用物、弓甲、煮器、幄幕,奔走危难。上嘉其勤〔二〕,超拜太常丞,赐章服,迁少府少监、太仆少卿。司徒公之薨也,刺臂出血,书佛经千余言,期以报德;庐墓侧,植松柏。终丧又拜太仆少卿。疾病一年,贞元十八年七月二十五日〔三〕终于家。凡年四十有五。其弟少府监畅上印绶求追赠〔四〕。赠绛州刺史,布帛百匹。

    〔一〕大历十四年闰五月,以燧为河东节度使。

    〔二〕“嘉”,或作“喜”。

    〔三〕“七”,或作“十”。

    〔四〕“赠”,一作“赐”。

    君在家行孝友,待宾客朋友有信义,其守官恭慎举职,其朝献奉父命不避难,其居丧有过人行。初,司徒公娶河南 元氏,封颍川郡夫人,赠许国夫人。许国薨,少府始孩,顾托以其侄为继室〔一〕,是为陈国夫人。陈国无子〔二〕,爱君与少府如己生。其薨也,君与少府丧之犹实生己;亲负土封其墓。夫人荥阳 郑氏,王屋县令况之女,有贤行。侍君疾,逾年不下堂;食菜饮水,药物必自择,将进辄先尝;方书本草,恒置左右。子男二人:赦,前左卫仓曹参军;敭,右清道率府胄曹参军。女子二人在室,虽皆幼,侍疾居丧如成人。

    〔一〕〔补注〕何焯曰:“继室”二字,惟公不失左氏本义。

    〔二〕“陈国无子”,或作“夫人无子”。

    愈既世通家,详闻其世系事业。今葬有期日,从少府请,掇其大者为行状,托立言之君子而图其不朽焉。

    复雠状

    蜀本此状首云:“元和六年九月,富平县人梁悦为父报仇杀人,自投县请罪。敕:‘复仇杀人,固有彝典。以其申冤请罪,视死如归,自诣公门,发于天性,志在徇节,本无求生;宁失不经,特从减死。宜决杖一百,配流循州。’于是史官职方员外郎韩愈献议云云。”公于时未为史官也,此后人以史文增入,阁本旧本皆无之。事之首末,已具载本篇。旧史书于宪宗纪、刑法志,新史书于孝友 张琇传。按:新史所书,自太宗时至是,复雠者凡七人:原之者三;不原者四,梁悦其一也。大抵杀人者死,国有常典,而贷死者,出于一时之特敕。公此议欲令凡事发,具其事下尚书省集议,酌宜而行,礼刑两不失矣。〔补注〕李光地曰:事理周尽,而辞令简要,观公论礼典兵刑处,岂可以文学之科限之?其老练精核,远侔武侯,近比宣公矣。姚范曰:简易明直,最为文之高致。何焯曰:议论极得其平。曾国藩曰:子厚此议为允。

    右伏奉今月五日敕〔一〕:“复雠:据礼经,则义不同天;征法令,则杀人者死。礼法二事,皆王教之端〔二〕,有此异同,必资论辩。宜令都省集议闻奏者。”朝议郎行尚书职方员外郎上骑都尉韩愈议曰:

    〔一〕“奉”,一作“睹”。

    〔二〕“端”上,或有“大”字。

    伏以子复父雠,见于春秋〔一〕,见于礼记〔二〕,又见周官〔三〕,又见诸子史,不可胜数,未有非而罪之者也,最宜详于律,而律无其条〔四〕,非阙文也;盖以为不许复雠,则伤孝子之心,而乖先王之训〔五〕;许复雠,则人将倚法专杀,无以禁止其端矣。夫律虽本于圣人,然执而行之者,有司也。经之所明者,制有司者也。丁宁其义于经,而深没其文于律者,其意将使法吏一断于法〔六〕,而经术之士得引经而议也。

    〔一〕公羊传定四年“父不受诛,子复雠可也”。

    〔二〕记檀弓:子夏问于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子曰:“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

    〔三〕周官 调人:“凡杀人而义者,令勿雠,雠之则死?”

    〔四〕“无”下,或有“有”字。

    〔五〕一无“而”字。

    〔六〕“将”,或作“特”。

    周官曰:“凡杀人而义者,令勿雠,雠之则死。”义,宜也。明杀人而不得其宜者,子得复雠也;此百姓之相雠者也。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雠可也。”不受诛者,罪不当诛也;诛者,上施于下之辞,非百姓之相杀者也〔一〕。又周官曰:“凡报仇雠者,书于士,杀之无罪。”言将复雠,必先言于官,则无罪也。

    〔一〕“杀”下,或无“者”字。

    今陛下垂意典章,思立定制,惜有司之守,怜孝子之心,示不自专,访议群下。臣愚以为复雠之名虽同,而其事各异:或百姓相雠,如周官所称,可议于今者;或为官所诛〔一〕,如公羊所称,不可行于今者;又周官所称,将复雠,先告于士则无罪者;若孤稚羸弱,抱微志而伺敌人之便,恐不能自言于官,未可以为断于今也。然则杀之与赦,不可一例;宜定其制曰:“凡有复父雠者,事发,具其事申尚书省,尚书省集议奏闻〔二〕,酌其宜而处之,则经律无失其指矣。”〔三〕谨议。

    〔一〕“为官”下,或有“吏”字。

    〔二〕或无“有”字。“申”,或作“由下”二字。今按:此合有“由”字,但“下”字当作“申”,又或是“上”字耳,更详之。

    〔三〕或无“律”字。

    钱重物轻状

    唐史 食货志云:自建中定两税,而物轻钱重,民以为患。至是四十年,当时为绢二匹半者为八匹,大率加倍。豪家大商,积钱以逐轻重。故农日困,末业日增。穆宗亦以货轻钱重,民困而不充,诏百官议曰:“今宜使天下两税榷酒盐利上供,及留州送使钱,悉输以布帛谷粟云云。”此状大率与于陵议合。〔补注〕曾国藩曰:似贾生博祸七福疏。

    右臣伏准御史台牒:准中书门下帖奉进止〔一〕,钱重物轻,为弊颇甚,详求适变,可以便人。所贵缗货通行,里闾宽息。宜令百寮随所见作利害状者。

    〔一〕“帖”,或作“牒”。

    臣愚以为钱重物轻,救之之法有四。一曰在物土贡〔一〕:夫五谷布帛,农人之所能出也,工人之所能为也。人不能铸钱,而使之卖布帛谷米以输钱于官,是以物愈贱而钱愈贵也〔二〕。今使出布之乡,租赋悉以布;出绵丝百货之乡,租赋悉以绵丝百货;去京百里,悉出草;三百里以粟;五百里之内,及河 渭可漕入,愿以草粟租赋〔三〕,悉以听之:则人益农〔四〕,钱益轻,谷米布帛益重。二曰在塞其隙,无使之泄:禁人无得以铜为器皿〔五〕;禁铸铜为浮屠佛像钟磬者;蓄铜过若干斤者,铸钱以为他物者,皆罪死不赦;禁钱不得出五岭〔六〕,买卖一以银,盗以钱出岭,及违令以买卖者,皆坐死〔七〕;五岭旧钱,听人载出,如此则钱必轻矣。三曰更其文贵之:使一当五,而新旧兼用之〔八〕。凡铸钱千,其费亦千;今铸一而得五,是费钱千,而得钱五千,可立多也。四曰扶其病,使法必立〔九〕:凡法始立必有病。今使人各输其土物以为租赋,则州县无见钱;州县无见钱,而谷米布帛未重,则用不足;而官吏之禄俸,月减其旧三之一;各置铸钱使新钱一当五者以给之,轻重平乃止。四法用,钱必轻,谷米布帛必重,百姓必均矣。

    〔一〕〔补注〕沈钦韩曰:始为租庸调之制,本自如此。

    〔二〕“而钱”,或无“而”字。〔补注〕方苞曰:此禹贡、周官之法,所以百世不可易也。

    〔三〕“草粟”下,或有“米”字。

    〔四〕“农”,或作“丰”。

    〔五〕或无“皿”字。

    〔六〕下或有复出“五岭”字。

    〔七〕一无“坐”字。

    〔八〕〔补注〕沈钦韩曰:此法累代亦用之,而迄无效。即以唐肃宗乾元时大钱当十当五十验之,知其无益矣。

    〔九〕“扶”,或作“状”,非是。

    谨录奏闻,伏听敕旨。谨奏。

    为韦相公让官表

    宪宗纪元和九年十二月戊辰,尚书右丞韦贯之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公时以考功郎中知制诰,代作。〔补注〕方苞曰:北宋人四六祖此,但加工致耳。曾国藩曰:韩公为四六文,亦不厕一俗字,欧 王效之,遂开宋代清真之风。

    臣某言:伏奉今日制命,以臣为尚书右丞,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非常之宠,忽降于上天;不次之恩,遽属于庸品〔一〕:承命震骇,心神靡宁,顾己惭〔二〕,手足失措。臣某诚惶诚恐,顿首顿首。

    〔一〕“属”,之欲切。

    〔二〕“”,他典切。

    臣本非长才,又乏敏识,学不能通达经训,文不足缘饰吏事〔一〕。徒知立志廉谨,绝朋势之交;处官恪恭,免请托之累。因缘资序,骤历台阁,蒙生成于天地,无裨补于涓尘;忝冒以居,涯分遂极。常以盈满自诫,方思退处里闾;何意恩泽益深,猥令超参鼎铉:窃自惟度,实不堪任。臣某诚惶诚恐,顿首顿首。

    〔一〕“缘”,去声。前汉公孙弘习文法吏事,而“缘饰”以儒雅。

    臣闻宰相者:上熙陛下覆焘之恩,下遂群生性命之理,以正百度,以和四时,澄其源而清其流,统于一而应于万。毫厘之差,或致弊于寰海;晷刻之误,或遗患于历年。固宜旁求隐士,必得能者,然后授之;不可轻以付臣,使人失望,上累圣主知人之哲,下乖微臣量己之义,无补于理,有妨于贤。况今俊乂至多,耆硕咸在,苟以登用,皆逾于臣:伏乞特回所授,以示至公之道,天下幸甚〔一〕。

    〔一〕或有复出四字。

    为宰相贺雪表

    时武元衡、张弘靖、韦贯之等为相,公知制诰。〔补注〕方苞曰:荆公苦效此体。

    臣某言:臣伏以去岁冬间,雨雪颇少;今年春首,宿麦未滋。陛下深念黎甿,屡形词旨,神监昭达,皇情感通;春云始繁,时雪遂降,实丰穰之嘉瑞,销疠疫于新年,东作可期,南亩有望:此皆陛下与天合德,视人如伤,每发圣言,则获灵贶;见天人之相应,知朝野之同欢。臣等职在爕和,惭无效用,睹斯庆泽,实荷鸿休。

    进顺宗皇帝实录表状

    退之以元和八年守比部郎中、史馆修撰;而吉甫以九年十月卒,则进实录在十年夏也。

    臣愈言:今之所以知古,后之所以知今,不可口传,必凭诸史。自虽二帝三王之盛,若不存纪录,则名氏年代,不闻于兹,功德事业,无可称道焉。

    顺宗皇帝以上圣之姿,早处储副〔一〕,晨昏进见,必有所陈,二十余年,未尝懈倦,阴功隐德,利及四海。及嗣守大位〔二〕,行其所闻,顺天从人,传授圣嗣。陛下钦承先志,绍致太平,原大推功〔三〕,实资撰次。

    〔一〕大历十四年五月,德宗即位,十二月以长子宣王 诵为太子,年十一。

    〔二〕贞元二十一年正月即位,年四十五。

    〔三〕“原大”,或作“原本”。

    去八年十一月,臣在史职,监修李吉甫授臣以前史官韦处厚所撰先帝实录三卷,云未周悉,令臣重修。臣与修撰左拾遗沈传师,直馆京兆府 咸阳县尉宇文籍等共加采访,并寻检诏敕,修成顺宗皇帝实录五卷:削去常事,著其系于政者〔一〕,比之旧录,十益六七,忠良奸佞,莫不备书,苟关于时,无所不录。吉甫慎重其事,欲更研讨,比及身殁,尚未加功。臣于吉甫宅取得旧本,自冬及夏,刊正方毕。文字鄙陋,实惧尘玷〔二〕,谨随表献上。臣愈诚惶诚恐,顿首顿首,谨言:

    〔一〕〔补注〕方苞曰:二语作史之轨式,碑志亦然。

    〔二〕或作“实积惭惧”。

    右臣去月二十九日进前件实录。今月四日,宰臣宣进止,其间有错误,令臣改毕,却进旧本者。臣当修撰之时,史官沈传师等采事得于传闻,诠次不精,致有差误;圣明所鉴,毫发无遗,恕臣不逮,重令刊正。今并添改讫。其奉天功烈,更加寻访,已据所闻,载于首卷〔一〕。傥所论著,尚未周详,臣所未知,乞赐宣示,庶获编录,永传无穷。谨录奏闻。谨奏。

    〔一〕初,德宗幸奉天,仓卒间,顺宗尝亲执弓矢,后先导卫,备尝辛苦。

    为裴相公让官表

    宪宗纪:元和十年六月乙丑,御史中丞裴度为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公时为考功郎中知制诰,代为此表。〔补注〕李光地曰:韩公虽于俳句之文,而辞之质直、气之动荡若此;所谓“拨去其华,存其本根”者。方苞曰:荆公尤近此;欧苏则加藻饰,而音节亦较铿锵。

    臣某言:伏奉今日制书,以臣为朝议大夫,守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承命惊惶,魂爽飞越,俯仰天地,若无所容。臣某诚惶诚恐,顿首顿首。

    臣少涉经史,粗知古今,天与朴忠,性惟愚直。知事君以道,无惮杀身;慕当官而行,不求利己。人以为拙,臣行不疑。元和之初,始拜御史;旋以论事过切,为宰臣所非,移官府廷,因佐戎幕〔一〕。陛下恕臣之罪,怜臣之心,拔居侍从之中,遂掌丝纶之重〔二〕,受恩益大,顾己益轻〔三〕:苟耳目所闻知,心力所迨及,少关政理,辄以陈闻,于裨补无涓埃之微,而谗谤有丘山之积。陛下知其孤立,赏其微诚〔四〕,独断不谋,奖待逾量〔五〕。臣诚见陛下具文武之德,有神圣之姿,启中兴之宏图,当太平之昌历;勤身以俭,与物无私,威怒如雷霆,容覆如天地:实群臣尽节之日,才智效能之时。圣君难逢,重德宜报,苦心焦思,以日继夜;苟利于国,知无不为,徒欲竭愚,未免妄作。陛下不加罪责,更极宠光,既领台纲〔六〕,又毗邦宪〔七〕。圣君所厚,凶逆所雠,阙于防虞,几至毙踣〔八〕。恩私曲被,性命获全,忝累祖先,玷尘班列,未知所措,秪自内惭;岂意陛下擢臣于伤残之余,委臣以爕和之任,忘其陋污使佐圣明:此虽成汤举伊尹于庖厨〔九〕,高宗登傅说于版筑〔一〇〕,周文用吕望于屠钓〔一一〕,齐桓起宁戚于饭牛〔一二〕;雪耻蒙光,去辱居贵,以今准古,拟议非伦。陛下有四君之明,行四君之事;微臣无四子之美,获四子之荣:岂可叨居,以彰非据。

    〔一〕“移”,或作“出”。“因”,或作“乃”。元和初,度为监察御史,论权幸语激,忤旨,出为河南府功曹参军。武元衡帅四川,表为节度掌书记。

    〔二〕度自西川召为起居舍人。元和六年,以司封员外郎知制诰,拜中书舍人。

    〔三〕“大”,或作“厚”。“益轻”,或作“愈轻”。

    〔四〕或作“尽诚”。

    〔五〕“量”,或作“重”。

    〔六〕元和九年,度为御史中丞。

    〔七〕十年,度为刑部侍郎。〔补注〕陈景云曰:元和十年,晋公以中丞兼刑部侍郎,故曰:“又毗邦宪”,非别除也。

    〔八〕元和十年六月,王承宗、李师道俱遣刺客杀宰相武元衡,又击度,刃三进,断靴、刜背、裂中单,又伤首;度坠沟中,冒毡得不死。

    〔九〕孟子云:“伊尹以割烹要汤。”

    〔一〇〕孟子:“傅说举于版筑之间。”

    〔一一〕离骚:“吕望之鼓刀兮,遭文王而得举。”注云:“望屠于朝歌。”说苑:“望年七十,钓于渭滨。”

    〔一二〕离骚:“宁戚之讴歌兮,齐桓闻以该辅。”注云:“宁戚,商贾,宿齐东门外。桓公夜出,戚方饭牛,叩角而商歌。桓公闻,用为客卿。”

    方今干戈未尽戢,夷狄未尽宾;麟凤龟龙,未尽游郊薮;草木鱼鳖,未尽被雍熙:当大有为之时,得非常人之佐,然后能上宣圣德,以代天工,如臣等类,实不克堪。伏愿博选周行,旁及岩穴,天生圣主,必有贤臣,得而授之,乃可致理〔一〕。乞回所授,以叶群情,无任恳欵之至。

    〔一〕或作“集事”。

    为宰相贺白龟状

    一作“表”,据表言,伐蔡事当在元和十年。宰相,裴度、张弘靖、韦贯之也。公元和十二年七月从裴度伐蔡,十月克蔡州,擒吴元济以献,几与表言合云。

    鄂岳观察使所进白龟。

    元和十一年,以李道古为鄂岳观察使。会平淮西,得白龟以献。

    右今日某宣进止,示臣前件白龟者〔一〕。伏以祯祥之见,必有从来,物象既呈,可以推究。古者谓龟为“蔡”〔二〕,“蔡”者,龟也。今始入贼地而获龟者,是获蔡也。白者,西方之色,刑戮之象也。是必擒其帅而得地也。提挈而来,生致阙下,此象既见,其应不遥。斯皆陛下圣德所施,灵物来效,太平之运,其在于今。臣等谬列台衡,亲睹嘉瑞,无任抃跃之至。

    〔一〕“止”,或作“旨”,今玉堂宣底作“进止”,下同。今按:陆公奏议亦可考。

    〔二〕语曰:“臧文仲居蔡。”注云:“蔡,周之守龟。本出蔡地,因以为名。”家语:“漆雕凭曰:臧氏有守龟焉,名曰蔡。”古者谓龟为“蔡”。

    冬荐官殷侑状

    或无“冬”、“官”字。公尝有答殷侍御书云:“蒙示新注公羊春秋。”疑即侑也。状荐堪御史、太常博士,元和十一年冬作。十二年,公送其副宗正少卿李孝诚使回鹘序云:“自太常博士迁虞部员外郎兼侍御史承命以行。”则是侑果因公之荐而为太常博士矣。

    前天德军都防御判官承奉郎试大理评事兼监察御史殷侑

    右伏准贞元五年六月十一日敕:停使郎官御史在城者〔一〕,委常参官每年冬季闻荐者。前件官兼通三传,傍习诸经,注疏之外,自有所得;久从使幕,亮直著名,朴厚端方,少见伦比:以臣所见,堪任御史、太常博士。臣所谙知,不敢不举。谨录奏闻,伏听敕旨。

    〔一〕诸本有“停”字,无“使”字;或无“停”字。方引宋说云:“前天德军防御,即所谓停使也。”

    进王用碑文状

    王用字师柔,宪宗舅。李翛其姊婿也。公时为右庶子,为作碑,时元和十一年十一月云。

    故检校左散骑常侍兼右金吾卫大将军赠工部尚书王用神道碑文

    用以元和十一年八月卒,赠工部尚书,是年十一月葬。

    右京兆尹李翛〔一〕,是王用亲表,传用男沼等意,请臣与亡父用撰前件碑文者。伏以王用国之元舅,位望颇崇,岂臣短才,所能褒饰?不敢辞让,辄以撰讫。其碑文谨录本随状封进,伏听进止〔二〕。其王用男所与臣马一匹,并鞍衔白玉腰带一条,臣并未敢受领。谨奏。

    〔一〕“翛”,或作“修”。

    〔二〕“止”,或作“旨”。

    谢许受王用男人事物状

    刘叉好侠能歌诗,闻公善接天下士,步归之。其后持公金数斤去,曰:“此谀墓中人所得,不若与刘君为寿。”公所受王用男人事物,其叉所谓“谀墓中人所得者”欤?

    某官某乙

    本或无此四字,但云“臣愈言今日品官”云云。今按:状体前合当具官,不当言云“臣某言”。

    右今日品官唐国珍到臣宅,奉宣进止,缘臣与王用撰神道碑文,令臣领受用男沼所与臣马一匹,并鞍衔及白玉腰带一条者。臣才识浅薄,词艺荒芜,所撰碑文,不能备尽事迹。圣恩弘奖,特令中使宣谕,并令臣受领人事物等。承命震悚,再欣再跃,无任荣抃之至。谨附状陈谢以闻。谨状。

    荐樊宗师状

    宗师字绍述,公荐之屡矣:因东野之葬,称其经营如己,荐之郑余庆;后又荐之于故相袁滋,谓“伏闻宾位尚有阙员”;今又以状荐于朝,谓“知贤不敢不论”。绍述死,又为之铭,极所称道。其于朋友,可谓信矣。

    摄山南西道节度副使朝议郎前检校水部员外郎兼殿中侍御史赐绯鱼袋樊宗师

    “校”下,或有“尚书”字。

    右件官孝友忠信,称于宗族朋友,可以厚风俗;勤于艺学,多所通解,议论平正有经据,可以备顾问;谨洁和敏,持身甚苦,遇物仁恕,有材有识,可任以事。今左右司并阙员外郎〔一〕,侍御史亦未备员;若蒙擢授,必有补益。忝在班列,知贤不敢不论。谨录状上,伏听处分。

    〔一〕〔补注〕“司”,原作“史”,据别本校改。

    举钱徽自代状

    元和十二年十二月,公除刑部侍郎,举徽自代。徽字蔚章,吴郡人,尚书郎起之子。以集考之,公举自代凡六人:为刑部,举钱徽;为袁州,举韩泰;为祭酒,举张惟素;为兵部,举韦;为京兆尹,举马总;为兵侍,又举张正甫:皆一时之贤也。〔补注〕陈景云曰:常参官上后三日,举一人自代,诸州刺史亦如之:此建中制也。又曰:集中举人自代状凡六,余五篇皆先具新除之官于前,如“国子监”、“尚书兵部”之类;此状乃除刑部侍郎时进,首行状字下,当有“尚书刑部”四字,盖偶脱耳。

    朝散大夫守太子右庶子飞骑尉钱徽

    右臣伏准建中元年正月五日敕〔一〕,常参官授上后三日内举一人以自代者。前件官器质端方,性怀恬淡,外和内敏,洁静精微;可以专刑宪之司,参轻重之议。况时名年辈,俱在臣前,擢以代臣,必允众望。伏乞天恩,遂臣诚请。谨录奏闻。谨奏。

    〔一〕“正月”,或作“五月”。

    进撰平淮西碑文表

    或无“撰文”二字。元和十二年十月,淮西平,群臣请刻石纪功。十三年正月,敕刑部侍郎韩愈撰文。表云:“伏奉正月十四日敕牒。”本表后云:“三月二十五日,自奉敕凡七十日矣。”旧史云:“淮西碑多叙裴度事。时先入蔡州,李愬功第一,愬不平之。时有石烈士者,因仆碑,得见上,诉其事。诏令磨愈文,命翰林学士段文昌重撰文勒石。”详见碑注。

    臣某言:伏奉正月十四日敕牒〔一〕,以收复淮西〔二〕,群臣请刻石纪功,明示天下,为将来法式〔三〕;陛下推劳臣下〔四〕,允其志愿,使臣撰平淮西碑文者。闻命震骇,心识颠倒,非其所任,为愧为恐,经涉旬月,不敢措手〔五〕。

    〔一〕“正月十四日敕牒”,或作“某月日敕牓”。“牓”字非是。

    〔二〕“以”,或作“已”。或无“复”字。

    〔三〕或无“式”字。

    〔四〕或作“推功劳臣”。

    〔五〕“涉旬”,或作“旬涉”。

    窃惟自古神圣之君,既立殊功异德卓绝之迹,必有奇能博辩之士,为时而生,持简操笔,从而写之,各有品章条贯,然后帝王之美,巍巍煌煌,充满天地。其载于书,则尧 舜二典,夏之禹贡,殷之盘庚,周之五诰。于诗,则玄鸟、长发,归美殷宗;清庙、臣工、小大二雅,周王是歌。辞事相称,善并美具,号以为经〔一〕,列之学官,置师弟子,读而讲之,从始至今,莫敢指斥。向使撰次不得其人,文字暧昧,虽有美实,其谁观之?辞迹俱亡,善恶惟一;然则兹事至大,不可轻以属人中谢。〔二〕。

    〔一〕“号”,或作“纂”。“经”上,或有“正”字。

    〔二〕“中谢”,或无此二字。

    伏惟唐至陛下〔一〕,再登太平,铲刮群奸,扫洒疆土,天之所覆,莫不宾顺。然而淮西之功,尤为俊伟,碑石所刻,动流亿年;必得作者,然后可尽能事。今词学之英,所在麻列〔二〕;儒宗文师,磊落相望;外之则宰相公卿郎官博士〔三〕,内之则翰林禁密游谈侍从之臣,不可一二遽数:召而使之,无有不可。至于臣者,自知最为浅陋,顾贪恩待〔四〕,趋以就事,丛杂乖戾,律吕失次;乾坤之容,日月之光,知其不可绘画,强颜为之,以塞诏旨,罪当诛死。其碑文今已撰成,谨录封进。无任惭羞战怖之至〔五〕。

    〔一〕“惟”,或作“以”。

    〔二〕“麻”,或作“成”,方从阁、杭、苑、李、谢本。今按:作“麻”殊无理,疑此本是“森”字,误转作“麻”,后人见其误而不得其说,乃改作“成”耳。且公答孟简书亦有“森列”之语,可考也。方氏固执旧本,定从“麻”字,舛缪无理,不成文章,固为可怪;然幸其如此,存得本字,使人得以因疑致察,遂得其真。若便废“麻”而直作“成”字,则人不复疑,而本字无由可得矣。然则方本虽误,而亦不为无功;但不当便以为是,而直废它本,不复思索参考耳。今以无本,亦未敢轻改,且作“麻”字,而著其说使读为“森”云。〔补注〕沈钦韩曰:“麻列”犹林立,李白诗:“仙之人兮列如麻。”

    〔三〕“官”,或作“中”。

    〔四〕“待”,或作“侍”。

    〔五〕“谨”上,或有“随表”二字。“惭羞战怖”,或作“惭惶怖惧”。此下或有“谨奉表以闻三月二十五日臣愈诚惶诚恐顿首顿首谨言”二十三字。今按:此或本“以闻”下便著月日,与今表式不同,未详其说。〔补注〕“封进”,“封”,原作“对”,据别本校改。

    奏韩弘人事物表

    古本云:四月一日,涯、度、群、夷简奉进止,碑文宣赐韩弘一本。

    右臣先奉恩敕撰平淮西碑文〔一〕,伏缘圣恩以碑本赐韩弘等;今韩弘寄绢五百匹与臣充人事,未敢受领,谨录奏闻,伏听进止。谨奏。

    〔一〕或无“恩”字,或无“敕”字。

    谢许受韩弘物状

    臣某言:今日品官第五文嵩至臣宅,奉宣圣旨,令臣受领韩弘等所寄撰碑人事绢者。恩随事至,荣与幸并,惭抃怵惕,罔知所喻。

    伏以上赞圣功,臣子之职;下沾群帅,文字所宜。陛下谦光自居,劝励为事,各赐立功节将碑文一通,使知朝廷备录劳效。韩弘荣于宠赐,遂寄缣帛与臣,于臣何为,坐受厚贶?恩由上致,利则臣归,惭戴兢惶,举措无地:无任感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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