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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昌黎文集第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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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其三

    维年月日,袁州刺史韩愈谨以少牢之奠,祭于仰山之神曰:

    田谷将死,而神膏泽之;百姓无所告,而神恤之;刺史有罪,而神释之:敢不有荐也。尚飨!

    祭柳子厚文

    子厚以元和十四年十月五日卒于柳州。公其月自潮即袁。明年,自袁召为国子祭酒。此文袁州作也。故刘梦得祭子厚文有云:“退之承命,改牧宜阳,亦驰一函,候于便道。”其后序柳集又云:“凡子厚行己之大方,有退之之志若祭文在。”“祭文”,盖谓此也。〔补注〕曾国藩曰:峻洁直上,语经百炼。公文如此等,乃不复可攀跻矣。

    维年月日,韩愈谨以清酌庶羞之奠,祭于亡友柳子厚之灵〔一〕。

    〔一〕“维年月日”,文苑作“维某年岁次庚子五月壬寅朔五日景午”。“柳”下,或有“君”字。

    嗟嗟子厚,而至然邪?自古莫不然,我又何嗟!人之生世,如梦一觉〔一〕;其间利害,竟亦何校?当其梦时,有乐有悲;及其既觉,岂足追惟!

    〔一〕“觉”,故效切。下“既觉”同。

    凡物之生,不愿为材〔一〕;犠尊青黄,乃木之灾〔二〕。子之中弃,天脱羁〔三〕;玉佩琼琚,大放厥辞。富贵无能,磨灭谁纪;子之自著,表表愈伟〔四〕。不善为斫,血指汗颜;巧匠旁观〔五〕,缩手袖间。子之文章,而不用世;乃令吾徒,掌帝之制。子之视人,自以无前;一斥不复,群飞刺天〔六〕。

    〔一〕“为”,或作“谓”,非是。

    〔二〕见庄子语。

    〔三〕“”,音絷。

    〔四〕“表表”,或作“表奏”,非是。

    〔五〕或作“观旁”,非是。

    〔六〕“飞”,或作“非”。

    嗟嗟子厚,今也则亡〔一〕;临绝之音,一何琅琅。遍告诸友,以寄厥子;不鄙谓余,亦托以死。凡今之交,观势厚薄;余岂可保,能承子托。非我知子,子实命我;犹有鬼神,宁敢遗堕〔二〕!念子永归,无复来期;设祭棺前,矢心以辞。呜呼哀哉〔三〕,尚飨!

    〔一〕“也则”,或作“有今”。

    〔二〕“宁”,或作“予”。

    〔三〕或无此四字。

    祭湘君夫人文

    公以元和十五年九月拜国子祭酒,未离袁州时作。

    维元和十五年岁次庚子十月某日,朝散大夫守国子祭酒护军赐紫金鱼袋韩愈,谨使前袁州军事判官张得一〔一〕,以清酌之奠,敢昭告于湘君 湘夫人二妃之神:

    〔一〕此上四十四字,或只作“维年月日国子祭酒韩愈谨令张得一”,今从石本。

    前岁之春,愈以罪犯黜守潮州〔一〕。惧以谴死,且虞海山之波雾瘴毒为灾以殒其命〔二〕,舟次祠下,是用有祷于神。神享其衷,赐以吉卜,曰:“如汝志。”蒙神之福,启帝之心〔三〕;去潮即袁〔四〕,今又获位于朝,复其章绶〔五〕。退思往昔,实发梦寐,凡年,于今乃合〔六〕。夙夜怵惕〔七〕,敢忘神之大庇!

    〔一〕“州”,或作“阳”,今从石本。

    〔二〕或无“之”字。

    〔三〕〔补注〕沈钦韩曰:此“帝”谓天也。

    〔四〕十四年十月,自潮徙袁。

    〔五〕十五年九月自袁召为国子祭酒,复赐金紫。

    〔六〕“”,或作“三”,方从石本。此盖言年前常有梦寐,非以贬日言之也。今按:上文但言前岁之祷;则实发梦寐者,但谓不敢忘前岁之吉卜耳。此“”字未详其义,恐亦石本之误也。

    〔七〕“怵”,或作“悚”。

    伏以祠宇毁顿〔一〕,凭附之质、丹青之饰,暗昧不圭〔二〕,不称灵明〔三〕;外无四垣,堂陛颓落,牛羊入室,居民行商不来祭享:辄敢以私钱十万修而作之〔四〕。旧碑断折〔五〕,其半仆地,文字缺灭,几不可读:谨修而树之〔六〕。庙成之后,将求玉石,仍刻旧文,因铭其阴,以大振显君夫人之威神,以报灵德;俾民承事,万世不怠,惟神其鉴之。尚飨!

    〔一〕“顿”,一作“损”。

    〔二〕或作“暗昧不佳”,或作“昧暗不蠲”,今从石本。“圭”与“蠲”同音,集韵:“蠲,洁也,明也,通作圭。”诗“吉蠲为”,韩诗作“吉圭”。周礼:“蜡氏令州里除不蠲。”注:“读如吉圭为之圭。”陆音曰:“旧读为圭。”吕氏春秋“饮食必蠲洁”,高诱亦读作“圭”,此类非一,今作“佳”,由“圭”字讹也。

    〔三〕或作“明灵”,今从石本。

    〔四〕“万”下,诸本有“祈于邦伯”四字,今从石本。

    〔五〕“断”,一作“中”。

    〔六〕或无“谨”字。

    始将既修树旧碑,仍刻其文于新石,因铭其阴。旧碑石既多破落,文不可尽识,移之于新,或失其真,遂不复刻〔一〕。

    〔一〕此四十二字,石本附祭文后,诸本皆有之,方云:“此盖后人以碑本附入,阁、杭皆无之。”今按:此必公所自记,故石本有之,当附于此。方但以阁、杭本阙,遂直刊去,亦可惜也。今从诸本,而次一字书之。

    祭窦司业文

    窦名牟,长庆二年卒,公尝志其墓。此文公自称兵部侍郎,则是年未使王庭凑前作也。

    维年月日,兵部侍郎韩愈谨以清酌庶羞之奠,祭于故国子司业窦君二兄之灵。

    惟君文行夙成,有声江东,魁然厚重,长者之风。一举于乡,遂收厥功;屡佐大侯,以调兵戎〔一〕。诏曰予虞,汝为郎中;乃令洛阳,岁且四终。惟刑之慎,掌正隶僮。命守高平〔二〕,命副儒宫〔三〕。朱衣银鱼,象服以崇;锡荣考妣,孝道上穷。官不满能,亦云达通;逾七望八,年孰非翁〔四〕:在君无憾,我意不充。

    〔一〕“调”,去声。

    〔二〕泽州,高平郡。

    〔三〕“副”,或作“制”。

    〔四〕或作“逾七八年,孰非望公”,方从阁 杭苑云:“窦卒年七十四。”

    君之昆弟〔一〕,三以辞雄〔二〕;刺史郎中,四继三同〔三〕;于士大夫,可谓显融。我之获见,实自童蒙;既爱既劝〔四〕,在麻之蓬。自视雏〔五〕,望君飞鸿;四十年余,事如梦中〔六〕。

    〔一〕牟兄弟五人:常、牟、群、庠、巩。

    〔二〕常字中行,大历十四年登第;弟巩字汝封,元和二年登第;及牟为三雄矣。

    〔三〕谓牟、庠相继为泽州刺史。“四继三同”,则常、牟、群、庠皆为之也。

    〔四〕“爱既”,或作“受诱”,非是。

    〔五〕“”,音寇。

    〔六〕诸本皆如此,阁、杭、苑及南唐本作“事半如梦”,云:“古‘梦’音平去声通;石崇诗‘周公不足梦’,与‘可以守至冲’叶。”今按:“事半如梦”,语意碎涩,不如诸本之浑全而快健。前人误改,当以重押“中”字之故,不知公诗多不避也。

    分宰河 洛,愧立并躬;俱官于学,以纤临洪;惠许不酬〔一〕,报德以空;死生莫接,孰明我衷?于祭告情,文以自攻。呜呼哀哉,尚飨!

    〔一〕“许”,或作“诗”。今按:“惠许”,谓上文“爱”、“劝”而又称许也。

    祭侯主簿文

    此谓侯喜也。蜀本注“继”字,非。详观公此文当知其为侯喜作。公贞元十七年,与喜同渔于温 洛,尝有诗云:“吾党侯生字叔起,呼我持竿钓温水。”故此又有“我钓我游,莫不我随”之语。尝荐喜于汝 州刺史卢郎中,又尝荐之于陆员外 傪,观其荐词,亦与此文“惟子文学,今谁过之”之意相表里。又公集中有赠侯主簿喜诗,用是知其非继而喜也。其曰“吏部侍郎韩愈”,即长庆二年自兵部转吏部时作。

    维年月日,吏部侍郎韩愈谨遣男殿中省进马佶〔一〕,致祭于亡友故国子主簿侯君之灵。

    〔一〕退之诸子有名昶者,长庆四年进士登第,小说中亦载其为集贤校理。曰符、曰爽、曰殿中省进马佶。虽载于集,而他处不见;唯符见于孟郊、张籍诗中耳。〔补注〕陈景云曰:“进马”,官名,属殿中省,见新史 百官志。沈钦韩曰:六典:“兵部郎中职,凡殿中省进马,取左右卫三卫高荫,简仪容可观者补充。”按“进马”之官,与斋郎并是荫资。

    呜呼!惟子文学,今谁过之?子于道义,困不舍遗〔一〕。我狎我爱,人莫与夷;自始及今,二纪于兹。我或为文,笔俾子持;唱我和我,问我以疑。我钓我游,莫不我随;我寝我休,莫尔之私。朋友昆弟,情敬异施;惟我于子,无适不宜。弃我而死,嗟我之衰;相好满目,少年之时;日月云亡〔二〕,今其有谁!谁不富贵,而子为羁;我无利权,虽怨曷为!

    〔一〕“困”,或作“罔”。“舍”,或作“拾”。皆非是。

    〔二〕或作“人之云亡”。

    子之方葬〔一〕,我方斋祠;哭送不可,谁知我悲!呜呼哀哉,尚飨!

    〔一〕“方葬”,或作“云葬”。

    祭竹林神文

    公祭文二:其一祭竹林神,其二祭曲江龙,皆以旱祷。其后贺雨表亦云:“季夏以来,雨泽不降,臣职司京邑,祈祷实频。”谓此皆长庆三年为京尹时作也。

    维年月日,京兆尹兼御史大夫韩愈,谨以酒脯之奠,再拜稽首告于竹林之神曰。

    天子不以愈为愚不能,使尹兹大众二十三县之人。今农既勤于稼,有苗盈野,而天不雨,将尽槁以死,农将无所食,鬼神将无以为飨。国家之礼天地百祀神祇〔一〕,不失其常;惠天之人,不失其和〔二〕;人又无罪,何为造兹旱虐以罚也〔三〕?将俾尹者不仁不明,不能承帝之勑以化正其下?闻无香惟腥〔四〕,神于惠罚无差〔五〕,施罪瘠于尹愈身,是甘是宜;雨则时降,神无爽其聪明,永飨于人无愧。尚飨!

    〔一〕或无“祀”字。

    〔二〕“惠天”下,或有“下”字,系从阁、杭本。今按:此“人”字当为“民”字,以避讳而用“人”字也,下句同。

    〔三〕“虐”,阁、杭、蜀本在“罚”字下,非是。

    〔四〕“闻”,音问。

    〔五〕“神于”,或作“神之”。

    曲江祭龙文

    维年月日,京兆尹兼御史大夫韩愈,谨以香果之奠,敢昭告于东方青龙之神。

    天作旱灾,嘉谷将槁;乃于甲乙之日,依准古法,作神之象,斋戒祀祷〔一〕。神其享祐之,时降甘雨〔二〕,以惠兹人。急急如律令。

    〔一〕〔补注〕沈钦韩曰:见春秋繁露 求雨篇。

    〔二〕“时”,或作“将”,非是。

    祭马仆射文〔一〕

    马十二名总,字会元,扶风人。退之 长庆三年冬自京兆尹复为兵部侍郎,又迁吏部侍郎。其为京兆也,有举马总自代状。今祭文称“吏部侍郎”,则总以是年冬死也。

    维年月日,吏部侍郎韩愈,谨以清酌庶羞之奠,敬祭于故仆射马公十二兄之灵。

    惟公弘大温恭,全然德备;天故生之,其必有意;将明将昌,实艰初试。佐戎滑台,斥由尹寺〔一〕;适彼瓯 闽,跋踬〔二〕;颠而不踒〔三〕,乃得其地。于泉于虔,始执郡符;遂殿交州〔四〕,抗节番禺〔五〕,去其螟蠧〔六〕,蛮越大苏。

    〔一〕贞元十三年四月,以姚南仲镇滑台,辟总为从事。十六年,监军使薛盈珍诬奏南仲不法,总坐贬为泉州司马。

    〔二〕一作“疐”。“”,鱼列切。“”,音兀。“踬”,音致。〔补注〕沈钦韩曰:本传,福建观察使柳冕承风旨,屡欲致诸死地。

    〔三〕“踒”,乌禾切。〔补注〕沈钦韩曰:集韵“踒,跌也”。

    〔四〕〔补注〕陈景云曰:谓为安南都护也。诗:“殿天子之邦。”毛传:“殿,镇也。”沈钦韩曰:李希闵马公家庙碑云:以御史中丞都护日南,以国子祭酒观察于桂,以御史大夫帅于百越,征拜尚书刑部侍郎。

    〔五〕“番禺”,上音“潘”,下音“愚”。

    〔六〕“蠹”,或作“螣”。

    擢亚秋官,朝得硕士;人谓其崇,我势始起。东征淮 蔡,相臣是使〔一〕,公兼邦宪,以副经纪〔二〕。歼彼大魁,厥勋孰似。丞相归治,留长蔡师〔三〕。茫茫黍稷,昔实棘茨,鸠鸣雀乳,不见枭鸱。惟蔡及许,旧为血仇;命公并侯〔四〕,耕借之牛;束其弓矢,礼让优优。始诛郓戎〔五〕,厥墟腥臊;公往涤之,兹惟乐郊〔六〕。惟东有猘〔七〕,惟西有虺〔八〕;颠覆朋邻,我余有几〔九〕。嵂崪中居〔一〇〕,斩其脊尾;岱定河安,惟公之韪。

    〔一〕十二年十月,以宰相裴度为彰义军节度使,仍充淮西宣慰使。

    〔二〕十二年,以总兼御史大夫,充淮西行营诸军宣慰副使。

    〔三〕吴元济诛,总留蔡州为彰义留后,奏改彰义为淮西。十二月以总检校工部尚书、蔡州刺史,充淮西节度使。

    〔四〕十三年五月,以总为许州刺史,忠武军节度使,陈、许、溵等州观察处置等使。溵旧属淮西,故云“并侯”。〔补注〕陈景云曰:方镇表:元和十三年废淮西节度使,忠武军增蔡州。时总方自蔡移许,故曰“并侯”。沈钦韩曰:通鉴:元和十三年“以淮西节度使马总为忠武节度使,陈、许、溵、蔡州观察使;以申州隶鄂岳;光州隶淮南。”按淮西节度管蔡、溵、申、光四州。今以蔡、溵隶陈、许;以申、光分属鄂岳、淮南两道:则蔡州节镇废矣。故文云“并侯”,注仅云“溵州”者,误。

    〔五〕“郓”,音运。

    〔六〕十四年二月,诛东平节度使李师道;三月,以总检校刑部尚书,为郓州刺史,天平节度,郓、曹、濮等州观察等使。诗曰:“适彼乐郊。”

    〔七〕“猘”,狂犬也。淮南子“猘狗不自投于河”。“猘”,音制,又居例切。

    〔八〕“虺”,蜇也,许韪切。

    〔九〕七月,沂州军乱,杀节度使王遂。长庆元年七月,卢龙军乱,囚节度使张弘靖;成德乱,杀节度使田弘正。二年正月,魏博节度使田布自杀;三月,武宁军节度使崔群为军中所逐。“余有”,或作“有余”。今按:此用左氏“身其余几”之语,或本非是。

    〔一〇〕“嵂”,音律。“崪”,慈恤切。

    帝念厥功,还公于朝;陟于地官,且长百僚〔一〕。度彼四方,孰乐可据;顾瞻衡钧〔二〕,将举以付。惟公积勤,以疾以忧;及其归时,当谢之秋。贺门未归〔三〕,吊庐已萃;未燕于堂,已哭于次。昔我及公,实同危事〔四〕;且死且生,誓莫捐弃。归来握手,曾不三四,曾不濡翰,酬酢文字;曾不醉饱,以劝酒胾〔五〕。奠以叙哀,其何能致!呜呼哀哉,尚飨!

    〔一〕十二月以总检校尚书左仆射,守户部尚书。

    〔二〕或作“钧衡”。

    〔三〕“门”,或作“问”。今按:此用“庆者在门”之语,或本非是。

    〔四〕〔补注〕沈钦韩曰:越语:“战,危事也。”

    〔五〕“胾”,侧吏切。

    吊武侍御所画佛文

    或无“吊”字。武侍御,一以为武少仪。谓公尝为太学弹琴诗序,少仪时为司业,后以太常少卿兼御史中丞使南诏,在元和五年。一以为武儒衡。据李翱集 墓志云:“故相郑余庆尹河南,奏授伊阙尉及郑公留守东都”,在元和五六年间。然姓氏及官御史皆同,未知孰是?然题曰“侍御”,其文亦曰“侍御”,后说若近之云。〔补注〕曾国藩曰:置身千仞之上,眎眛眛者,但觉可怜悯也。公诗如谢自然、谁氏子,文如与孟简书及此等,当观其卓然不惑处。此篇吊辞,亦绝古劲。

    御史武君当年丧其配〔一〕,敛其遗服栉珥鞶帨于箧〔二〕,月旦十五日则一出而陈之〔三〕,抱婴儿以泣。

    〔一〕“御史”,一作“侍御”。

    〔二〕“鞶”,或作“縏”,方云:“縏,小囊。鞶,大带也。”今按:仪礼士昏礼:“庶母及门内施鞶。”注:“鞶,囊也,所以盛帨巾。”然则“縏”、“鞶”字通。

    〔三〕〔补注〕沈钦韩曰:士丧礼:“期月奠。”注云:“自大夫以上,月半又奠。”

    有为浮屠之法者,造武氏而谕之曰:“是岂有益耶〔一〕?吾师云:人死则为鬼,鬼且复为人,随所积善恶受报〔二〕,环复不穷也〔三〕。极西之方有佛焉〔四〕,其土大乐,亲戚姑能相为图是佛而礼之〔五〕,愿其往生,莫不如意。”武君怃然辞曰:“吾儒者,其可以为是!”

    〔一〕阁、杭作“也”,非是。

    〔二〕“所”下,一有“其”字。

    〔三〕“环”,一作“旋”。

    〔四〕“西”下,或无“之”字。

    〔五〕〔补注〕方苞曰:“姑”当作“如”。

    既又逢月旦十五日,复出其箧实而陈之〔一〕,抱婴儿以泣,且殆而悔曰〔二〕:“是真何益也!吾不能了释氏之信不,又安知其不果然乎?”〔三〕于是悉出其遗服栉佩合若干种,就浮屠师请图前所谓佛者。浮屠师受而图之。

    〔一〕“其箧”,或无“其”字。〔补注〕沈钦韩曰:“箧实”,读如“俎实”及“实爵”之“实”。

    〔二〕或无“且”字,或本“且”字在“悔”字下。

    〔三〕或无“乎”字。

    韩愈闻而吊之曰:晢晢兮目存〔一〕,丁宁兮耳言。忽不见兮不闻〔二〕,莽谁穷兮本源?图西佛兮道予勤,以妄塞悲兮慰新魂〔三〕。呜呼奈何兮,吊以兹文!

    〔一〕“晢晢”,或作“皙晳”。

    〔二〕“见”下,或有“不有”字;或无“兮”字。

    〔三〕“新”上,或有“斯”字。

    祭故陕府李司马文

    李汉之父郱,雍王 会七世孙,长庆元年二月卒。详见公所志郱墓。“郱”,薄经切。一本无“故陕府”三字。

    维年月日,守国子祭酒赐紫金鱼袋韩愈,谨以清酌之奠,祭于故陕府左司马李公之灵曰:公学以为耕,文以为获。发愤孤身,复续厥家〔一〕。选于吏部,亟以科进。历临大邑,惟政有声〔二〕。遂丞宗正,日朝帝庭。出辅陕都,吏畏僚慕。子妇诸孙,盈于室堂。公姑悦喜〔三〕,五福具有。大夫士家,孰不荣羡?如何不常,以至大故。呜呼哀哉!

    〔一〕“孤”,或作“苦”。“续”,或作“绩”。

    〔二〕“惟”,或作“为”。

    〔三〕“姑”,或作“始”,非是。

    愈以守官,不获吊送,昏姻之好,以哀以悲。敬致微礼,公其歆之〔一〕。尚飨!

    〔一〕“歆”,或作“昭”。〔补注〕吴汝纶云:此文平仄通韵。“孙”与“堂”韵者,惜诵“明”与“身”韵之例,惟“羡”、“故”、“送”三字不用韵。

    祭十二兄文

    公从兄岌也。公之皇祖讳睿素,有孙八人。其孙曰会、曰介、曰愈、曰俞、曰岌,见于世系表及公集者此五人。又有弇者,以殿中侍御史死于平凉之盟。其二人则无所考见。岌以元和元年六月卒于虢州,以其年九月葬于州十里。文所谓“归女教男,反骨本源”,公盖有异时归葬于先原之意。

    月日,从父弟某官某乙,谨以清酌庶羞之奠,敢昭告于十二兄故虢州司户府君之灵〔一〕。

    〔一〕或无“故”字。

    呜呼!维我皇祖,有孙八人;惟兄与我,后死孤存。奈何于今〔一〕,又弃而先!生不偕居,疾药不亲;敛不摩棺,瘗不绕坟;趋奔束制〔二〕,生死亏恩。归女教男,反骨本原;其不有年,以补我愆。长号送哀,以荐此文。尚飨〔三〕!

    〔一〕一作“今日”。

    〔二〕“奔”,或作“生”,非是。

    〔三〕“尚”上,或有“呜呼”二字。

    祭郑夫人文

    夫人,韩会之妻,而公之嫂也。公少孤而育于其嫂,文言其抚育之恩至矣。公既为之服期而祭之以文。此贞元十一年往河阳时作。

    维年月日,愈谨于逆旅备时羞之奠,再拜顿首,敢昭祭于六嫂荥阳 郑氏夫人之灵〔一〕。

    〔一〕“维年月日”,晁本作“贞元九年岁次癸酉九月朔日”。或无“谨于”二字。

    呜呼!天祸我家,降集百殃。我生不辰,三岁而孤〔一〕;蒙幼未知,鞠我者兄〔二〕;在死而生,实维嫂恩。

    〔一〕大历五年,公父仲卿卒,公时三岁。

    〔二〕李翱退之行状云:生三岁,父殁,养于兄会舍。

    未龀一年〔一〕,兄宦王官,提携负任,去洛居秦。念寒而衣,念饥而飧;疾疹水火〔二〕,无灾及身。劬劳闵闵,保此愚庸。年方及纪〔三〕,荐及凶屯。兄罹谗口,承命远迁〔四〕;穷荒海隅,夭阏百年〔五〕。万里故乡,幼孤在前;相顾不归,泣血号天。微嫂之力,化为夷蛮。

    〔一〕“龀”,毁齿也。周礼:“未龀者不为奴。”注:“男八岁女七岁而龀。”“龀”,初靳切,又初谨切。

    〔二〕“疹”,或作“沴”。疹音“戾”。

    〔三〕旧史云:大历十二年五月,起居舍人韩会坐元载贬官。退之是时年十一,从至贬所,复志赋谓“当岁行之未复,从伯氏以南迁”是也。其后兄殁南方,从嫂归葬河阳,故李汉集序云:“先生生于大历戊申,幼孤,随兄播迁韶 岭;兄卒,鞠于嫂氏,辛勤来归。”

    〔四〕“远”,或作“南”。大历十二年,宰相元载得罪。四月,会坐党与,自起居舍人贬韶州刺史。

    〔五〕会卒于韶,年四十二。

    水浮陆走,丹旐翩然;至诚感神,返葬中原。既克反葬,遭时艰难;百口偕行〔一〕,避地江〔二〕。春秋霜露,荐敬苹蘩;以享韩氏之祖考,曰此韩氏之门。视余犹子,诲化谆谆。

    〔一〕“口”,或作“日”,云:从阁、杭、蜀本。今按:“百日偕行”无理,当从“口”为是。然或以祭老成文有“就食江南,零丁孤苦”之语,疑不得有“百口”,不知此亦通良贱而言阖门之众耳,未必实计百人也。

    〔二〕家于宣州。建中二年,中原多故,退之避地江左,即复志赋所谓“值中原之有事兮,将就食于江南”是也。

    爰来京师〔一〕,年在成人;屡贡于王,名乃有闻。念兹顿顽〔二〕,非训曷因;感伤怀归,陨涕熏心。苟容躁进,不顾其躬;禄仕而还,以为家荣。奔走乞假,东西北南;孰云此来,乃睹灵车!有志弗及,长负殷勤。呜呼哀哉!

    〔一〕贞元二年,公自宣州游京师。

    〔二〕“顿”,或作“钝”。汉书 陈平传:“士之顽顿嗜利无耻者。”颜读“顿”曰钝。

    昔在韶州之行,受命于元兄〔一〕;曰:“尔幼养于嫂,丧服必以期!”今其敢忘?天实临之〔二〕!呜呼哀哉,日月有时;归合茔封,终天永辞。绝而复苏,伏惟尚飨!

    〔一〕“于”,或作“於”。〔补注〕姚范曰:尚书正义引王肃云:“盘庚元兄阳甲。”后汉书 和帝纪:“皇太后诏曰:侍中宪,朕之元兄。”

    〔二〕贞观中,魏徵、令狐德棻等议嫂叔服云:“或有长年之嫂,遇提孩之叔,劬劳鞠养,情若所生,分饥共寒,契阔偕老。在其生也,爱之同于骨肉;及其死则推而远之:求之本原,深所未谕。且事嫂见称,载籍非一:郑仲虞则恩礼甚笃,颜弘都则竭诚致感,马援则见之必冠,孔汲则哭之为位:察其所尚,岂非先觉?嫂叔旧无服,今请服小功五月。”制:“可。”公幼养于嫂,服期以报,可为士大夫之法矣。李汉序公文集及李习之状亦云。

    祭十二郎文

    老成,率府参军韩介之子也。介二子:曰百川、曰老成。起居舍人会无子,以老成为后。老成生湘、滂。百川死,公乃命滂归后其祖介。公及会、介皆仲卿子,至是会、介、百川皆死矣,故文云:“吾上有三兄,皆不幸早世;承先人后者,在孙惟汝,在子惟吾。”又云:“去年东野往,吾书与汝。”盖贞元十八年有送东野序,则是年为十九年,此文必其秋冬作,十二月则公谪阳山矣。斯文盖公所谓“喜往复善自道”者,在当时无对;后二百七十年,欧阳文忠公为其父作泷冈阡表,始足以追配公此作。览者当自知之。〔补注〕曾国藩曰:述哀之文,究以用韵为宜。韩公如神龙万变,无所不可,后人则不必效之。

    年月日〔一〕,季父愈闻汝丧之七日,乃能衔哀致诚,使建中远具时羞之奠,告汝十二郎之灵〔二〕:

    〔一〕或无“日”字。文苑作“贞元十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二〕文苑“郎”下有“子”字。今按:“郎子”是当时语,虽不必存,亦不可不知也。今谩补之。

    呜呼!吾少孤,及长不省所怙,惟兄嫂是依。中年兄殁南方〔一〕,吾与汝俱幼,从嫂归葬河阳,既又与汝就食江南,零丁孤苦,未尝一日相离也。吾上有三兄,皆不幸早世,承先人后者,在孙惟汝,在子惟吾;两世一身,形单影只。嫂常抚汝指吾而言曰:“韩氏两世,惟此而已!”汝时尤小,当不复记忆;吾时虽能记忆,亦未知其言之悲也!

    〔一〕会责守韶州,卒于贬所。〔补注〕吴汝纶云:“中年”,谓兄殁在中年也。

    吾年十九,始来京城;其后四年,而归视汝。又四年,吾往河阳省坟墓〔一〕,遇汝从嫂丧来葬。又二年,吾佐董丞相于汴州〔二〕,汝来省吾,止一岁,请归取其孥;明年丞相薨,吾去汴州,汝不果来。是年,吾佐戎徐州〔三〕,使取汝者始行〔四〕,吾又罢去〔五〕,汝又不果来。吾念汝从于东,东亦客也,不可以久;图久远者〔六〕,莫如西归,将成家而致汝。呜呼,孰谓汝遽去吾而殁乎〔七〕!吾与汝俱少年,以为虽暂相别,终当久相与处;故舍汝而旅食京师,以求斗斛之禄;诚知其如此,虽万乘之公相,吾不以一日辍汝而就也!

    〔一〕“往”上,或无“吾”字。

    〔二〕“相”下,或有“幕”字。贞元十三年,董晋帅汴州。

    〔三〕“佐”上,或有“又”字。是岁秋,张建封辟公为徐州节度推官。

    〔四〕“者”上,或有“使”字。

    〔五〕十六年五月,张建封卒,公西归洛阳。

    〔六〕或有两“图”字,一属上句,非是。

    〔七〕“谓”,或作“为”。“而”下,或有“先”字。

    去年孟东野往,吾书与汝曰:“吾年未四十,而视茫茫,而发苍苍,而齿牙动摇〔一〕。念诸父与诸兄,皆康强而早世,如吾之衰者,其能久存乎〔二〕!吾不可去〔三〕,汝不肯来,恐旦暮死,而汝抱无涯之戚也!”孰谓少者殁而长者存,强者夭而病者全乎!呜呼,其信然邪?其梦邪〔四〕?其传之非其真邪?信也,吾兄之盛德而夭其嗣乎?汝之纯明而不克蒙其泽乎?少者强者而夭殁,长者衰者而存全乎?未可以为信也,梦也,传之非其真也〔五〕,东野之书,耿兰之报,何为而在吾侧也?呜呼!其信然矣,吾兄之盛德而夭其嗣矣!汝之纯明宜业其家者不克蒙其泽矣〔六〕!所谓天者诚难测,而神者诚难明矣〔七〕!所谓理者不可推,而寿者不可知矣〔八〕!虽然,吾自今年来,苍苍者或化而为白矣〔九〕,动摇者或脱而落矣,毛血日益衰,志气日益微〔一〇〕,几何不从汝而死也!死而有知,其几何离;其无知,悲不几时,而不悲者无穷期矣!汝之子始十岁〔一一〕,吾之子始五岁,少而强者不可保,如此孩提者又可冀其成立邪?呜呼哀哉,呜呼哀哉!

    〔一〕邵太史曰:文用助字,柳子厚论当否,不论重复。檀弓曰:“南宫縚之妻,之姑,之丧。”退之亦曰:“吾年未四十,而视茫茫,而发苍苍,而齿牙动摇。”近时六一、文安、东坡三先生知之。蜀人史彦升云:退之祭文,“视荒荒”,今俗本作“茫茫”,非是。陈后山诗:“平 陈 郑 毛视荒荒。”本此也。今按:古书如“荒忽”、“茫忽”之类,皆一字也,意义多相近,当存之。

    〔二〕“存”,或作“在”。

    〔三〕“去”,或作“知”。

    〔四〕或无“其梦邪”三字。

    〔五〕“非”上,或有“者”字。

    〔六〕“业”,或作“荣”。

    〔七〕“明”,或作“得”,非是。

    〔八〕“寿”,或作“年”。

    〔九〕“苍”下,或无“者”字。

    〔一〇〕“志气”,或作“气志”。

    〔一一〕“十”,或作“一”。老成二子:曰湘、曰滂。滂以季子出继,则湘固宜十岁也。

    汝去年书云:比得软脚病〔一〕,往往而剧。吾曰:是疾也,江南之人常常有之〔二〕。未始以为忧也〔三〕。呜呼!其竟以此而殒其生乎?抑别有疾而至斯乎〔四〕?汝之书六月十七日也;东野云:汝殁以六月二日,耿兰之报无月日〔五〕:盖东野之使者不知问家人以月日,如耿兰之报不知当言月日〔六〕,东野与吾书乃问使者〔七〕,使者妄称以应之耳〔八〕。其然乎?其不然乎〔九〕?

    〔一〕“比”,或作“此”,非是。

    〔二〕“南”下,或无“之”字。

    〔三〕“忧”下,或无“也”字。

    〔四〕“斯”下,或有“极”字。

    〔五〕或作“日月”。

    〔六〕或无“如”字。“言”,或作“时”。今按:陆德明经典释文序论当时语音之讹有曰“而如靡异”;则此“如”字即“而”字之转耳。“不知当言月日”者,盖言耿兰之报所以无月日者,由其不知赴告之体当具月日以报也。

    〔七〕“东”上,或有“盖”字。

    〔八〕“称”,一作“传”。

    〔九〕或无“其不然乎”一语。

    今吾使建中祭汝,吊汝之孤与汝之乳母。彼有食可守以待终丧,则待终丧而取以来;如不能守以终丧,则遂取以来。其余奴婢,并令守汝丧〔一〕。吾力能改葬,终葬汝于先人之兆,然后惟其所愿〔二〕。呜呼!汝病吾不知时,汝殁吾不知日;生不能相养以共居,殁不得抚汝以尽哀,敛不凭其棺,窆不临其穴〔三〕;吾行负神明而使汝夭〔四〕,不孝不慈,而不得与汝相养以生,相守以死;一在天之涯,一在地之角,生而影不与吾形相依,死而魂不与吾梦相接:吾实为之,其又何尤?彼苍者天,曷其有极!

    〔一〕“丧”,或作“葬”。

    〔二〕或无“终葬”二字。“愿”下,或有“焉”字。

    〔三〕“凭”上、“临”上,或并有“得”字。

    〔四〕“行”,或作“何”。

    自今已往,吾其无意于人世矣。当求数顷之田于伊 颍之上,以待余年〔一〕,教吾子与汝子幸其成,长吾女与汝女待其嫁:如此而已。呜呼!言有穷而情不可终,汝其知也邪?其不知也邪?呜呼哀哉〔二〕,尚飨!

    〔一〕或作“尽”。今按:或当作“待尽余年”。

    〔二〕或无此句。

    祭周氏侄女文

    韩俞之女,适四门博士周况,于公为侄女,元和十一年卒。其详见公所志墓云。

    维年月日,十八叔、叔母具时羞清酌之奠,祭于周氏二十娘子之灵〔一〕。

    〔一〕或无“子”字。俞为开封尉,女名好好。

    嫁而有子,女子之庆〔一〕;缠疾中年,又命不永〔二〕。今当长归,与一世违;凡汝亲戚,孰能不哀。撰此酒食,以与汝诀;汝曾知乎,我念曷阕。尚飨!

    〔一〕元和三年周况登第,公以好好妻之,生一男一女。

    〔二〕卒时年二十七。

    祭滂文

    滂,公之侄孙,老成之子也。元和十四年,公谪潮州,滂与其兄湘皆侍行。是岁冬,公移袁州,滂乃死于袁,遂葬于袁之郭南。其详见公所志墓也。

    维年月日,十八翁及十八婆卢氏〔一〕,以清酌庶羞之奠,祭于二十三郎滂之灵曰:

    〔一〕〔补注〕阎若璩曰:韩公行十八,卢于滂为叔祖母;以异姓,故别曰“卢氏”。

    汝聪明和顺,出于辈流;强记好文,又少与比。将谓成长,以兴吾家,如何不祥,未冠而夭!吾与卢氏,痛伤可言〔一〕!思母之恩,连呼以绝。执兄之手,勉以无悲。情一何长,命一何短。权葬远地,孤魂无依。沥酒告情,哀何有极。尚飨!

    〔一〕“可”,或作“何”。

    祭李氏二十九娘子文

    公之侄孙女,李干妻也。

    维年月日,十八叔翁及十八叔婆卢氏遣昶以庶羞之奠,祭于李氏二十九娘子之灵曰:

    汝之警敏和静〔一〕,人莫及之;姿相丰端,不见阙亏;幼而孤露,其然何为?出从于人,既相谐熙;又暴以夭,神何所疵!生杀减益,竟谁主尸?我哀汝母,孰慰穷嫠?我怜汝儿,谁与抱持?念此伤心,不能去离;奠以送汝,知乎不知?尚飨!

    〔一〕“静”,或作“舒”。

    祭张给事文

    彻,公之从子婿也。详见公所志墓云。

    维年月日,兵部侍郎韩愈谨以清酌之奠,祭于故殿中侍御史赠给事中张君之灵〔一〕:

    〔一〕“御”上,或无“侍”字。

    惟君之先,以儒名家;逮君皇考〔一〕,再振厥华。乡贡进秀〔二〕,有司第之;从事元戎,谨职以治。遂拜郎官,以职王宪;不长其年,飞不尽翰。乃生给事,松贞玉刚;幹父之业,纂文有光。屡辟侯府,亦佐梁师;前人是似,耋吏嗟咨。御史阙人,夺之于朝;大厦之构,斧斤未操。府迁幽都,顽悖未孚;繄君之赖,乃奏乞留〔三〕。乃迁殿中,朱衣象版;惟义之趋,岂利之践。

    〔一〕考名休,尝佐宣武军。

    〔二〕“贡”,或作“举”。

    〔三〕长庆元年三月,以张弘靖为卢龙节度使。彻先为宣武从事,累迁监察御史,至是弘靖仍辟彻为卢龙判官。时牛僧孺奏彻为真御史,弘靖遣之,而密奏幽州不廷日久,今臣始至,须强佐乃济。行半道,有诏以彻还之。

    虺豺发衅,阖府屠割〔一〕;偿其恨犯,君独高脱。露刀成林〔二〕,弓矢穰穰;千万为徒,噪欢为狂。君独叱之:上不负汝,为此不祥,将死无所!虽愚何知?惭屈变色;君义不辱,杀身就德〔三〕。天子嘉之,赠官近侍;归于一死,万古是记。

    〔一〕“割”,或作“剥”。

    〔二〕“刀”,或作“刃”。

    〔三〕七月,军乱,都知兵马使朱克融囚弘靖于蓟门馆,杀幕僚等。以彻长者,不杀,置彻于弘靖所。居月余,迁之别馆,彻出门骂曰:“汝何敢反!”行且骂,众即击君以死。

    我之从女,为君之配;君于其家,行实高世。无所于葬,舆魂东归〔一〕;诔以赠之,莫知我哀。呜呼哀哉,尚飨!

    〔一〕“于葬”,或作“掩葬”。“舆”,或作“与”。

    祭女挐女文

    元和十四年正月,公以论佛骨贬潮州。女挐年十二,死于商南层峰驿,详见墓志及层峰驿诗。女挐公第四女。“挐”,女加、女居二反。“挐”或从“奴”。古本祭文与圹铭皆作“女挐”。董彦远曰:“‘挐’字传写之误,盖古文如纷挐等字无从‘奴’者,公最好古,名其女不应用俗字也。”今按:“挐”、“拏”通。说文,“拏”从“奴”,牵引也;“挐”从“如”,持也。古书作“拏”,盖通用。

    维年月日,阿爹阿八〔一〕使汝奶以清酒时果庶羞之奠,祭于第四小娘子挐子之灵。

    〔一〕南史,人歌曰:“始兴王,人之爹;赴人急,如水火。”荆土方言谓父为“爹”。“爹”,屠可切,又陟斜切。〔补注〕沈钦韩曰:广雅“毑,母也”;集韵,子野切。说文:“蜀谓母曰姐,淮南谓之社。”古作“毑”,其声与八同,“八”盖“毑”之误。广雅:“奶,母也。”今通以为乳母,始见宋书 何承天传,荀伯子呼承天为“奶母”。

    呜呼!昔汝疾极〔一〕,值吾南逐。苍黄分散,使女惊忧。我视汝颜,心知死隔。汝视我面,悲不能啼。我既南行,家亦随谴。扶汝上舆,走朝至暮。天雪冰寒,伤汝羸肌〔二〕。撼顿险阻,不得少息,不能食饮,又使渴饥。死于穷山,实非其命。不免水火,父母之罪〔三〕。使汝至此,岂不缘我!

    〔一〕“极”,或作“亟”。

    〔二〕“天”,或作“大”。“汝”,或作“女”。古本“汝”多作“女”,通用。

    〔三〕穀梁传昭十九年:子既生,不免乎水火,父母之罪也。

    草葬路隅,棺非其棺;既瘗遂行,谁守谁瞻?魂单骨寒,无所托依,人谁不死,于汝即冤。我归自南〔一〕,乃临哭汝:汝目汝面,在吾眼傍;汝心汝意,宛宛可忘〔二〕!

    〔一〕元和十五年九月,公自袁州入为国子祭酒。

    〔二〕“宛宛”,或作“冤冤”。诗:“宛在水中央。”郑注:“宛,坐见貌。”

    逢岁之吉,致汝先墓〔一〕;无惊无恐,安以即路〔二〕。饮食芳甘〔三〕,棺舆华好;归于其丘,万古是保。尚飨!

    〔一〕长庆三年十月四日,公尹京兆,发其骨归葬河阳。

    〔二〕“以”,一作“没”。

    〔三〕“芳”,或作“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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