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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昌黎文集第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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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哀辞 祭文

    祭田横墓文

    田横初为汉将灌婴败于垓下,亡走梁,归彭越。高祖即位,惧诛,与其徒五百余人入海,居岛中。高帝闻齐人贤者多附横,恐后有乱,乃使使赦横罪而召之。横与其客二人乘传诣洛阳,至尸乡厩置遂自刭,令客奉其头从使者驰奏。高帝流涕,以王者礼葬横。既葬,二客穿其冢旁,皆自刭从之。其余客在海中者闻横死亦皆自杀。晁太史 无咎尝取公此文于续楚辞而系之,曰:唐宰相如董晋亦未足言,而晋为汴州,才奏愈从事,愈始终感遇,语称陇西公而不姓。后从裴度,亦自谓度知己,然度亦终不引愈共天下事,故愈踌躇发愤,太息于区区之横,以谓夫苟如横之好士,天下将有贤于五百人者至焉。〔补注〕沈钦韩曰:裴度事在后,如何牵连及之?晁说误矣。归有光曰:寥寥数言,而悲感之意无穷。姚鼐曰:此是公少作,故犹取屈子陈句。按:词意皆腾空际,似为横发,又似不为横发,此等文不徒以雕琢造语为工也。

    贞元十一年九月,愈如东京,道出田横墓下〔一〕,感横义高能得士〔二〕,因取酒以祭,为文而吊之,其辞曰:

    〔一〕“十一年”,诸本或作“十九年”。“月”下,有“十一日”字。“如东京”,或作“东如京”。洪庆善曰:“东京,洛阳也。公以贞元十一年出长安至河阳,而后如东都也。十九年秋,则公为御史,是冬即贬阳山,安得以九月出横墓下?唐都长安,亦不得云‘东如京’也。”方从阁、杭、蜀本作“东如京”,云:田横墓在偃师 尸乡,洛阳东三十里。今公自河阳道横墓下以入洛,故云“东如京”也。今按:洪庆善作“如东京”及考岁月皆是,方氏亦以京为洛阳,但据三本必欲作“东如京”为误耳。今且未须别考它书,只以其所引田横墓在洛阳东者论之,则自墓下而走洛阳,乃是西向,安得言“东如京”乎?况唐都长安,谓洛阳为“东京”则可,直谓之“京”则不可,其理又甚明。若据元和郡县志,则河阳西南至河南府八十里,其大势亦不得云“东如京”也。此又三本谬误之一证,故复表而出之。

    〔二〕“士”下,或有“心”字。

    事有旷百世而相感者,余不自知其何心;非今世之所稀〔一〕,孰为使余歔欷而不可禁?余既博观乎天下,曷有庶几乎夫子之所为?死者不复生〔二〕,嗟余去此其从谁?当秦氏之败乱,得一士而可王;何五百人之扰扰,而不能脱夫子于剑铓?抑所宝之非贤〔三〕,亦天命之有常〔四〕。昔阙里之多士,孔圣亦云其遑遑〔五〕。苟余行之不迷,虽颠沛其何伤〔六〕?自古死者非一〔七〕,夫子至今有耿光。跽陈辞而荐酒,魂仿佛而来享〔八〕。

    〔一〕〔补注〕沈钦韩曰:“稀”当作“希”,言非今世所尚。

    〔二〕“死者”,或作“死而”;“生”,方作“来”,皆非是。

    〔三〕〔补注〕吴汝纶曰:退之用“抑”字,多与“意”字同。“宝之”,或作“宝者”。

    〔四〕“天”,或作“大”。

    〔五〕阁、杭无“其”字,非是。

    〔六〕〔补注〕吴汝纶曰:“阙里”四语极变化。

    〔七〕“非”,阁、杭作“皆”,非是。

    〔八〕“享”,集韵“灵良反”。按“享”字,古今人用多作上声,惟前汉 礼乐志 郊祀诗云:“发梁扬羽申以商,造兹新音永久长。声气远条凤鸟翔,神夕掩虞盖孔享。”“享”作平声,退之叶韵,盖有所本也。

    欧阳生哀辞

    欧阳名詹,字行周,泉州 晋江人也,卒年四十余。集十卷行世,新史于艺文立传。〔补注〕方苞曰:退之文,每至亲懿故旧,存亡离合,悲思慕恋,恻然自肺腑流出,使读者气厚。曾国藩曰:前半叙述矜当,后半就“父母老矣”反复低徊,绝耐䌷绎。

    欧阳詹世居闽 越。自詹已上皆为闽 越官,至州佐县令者,累累有焉〔一〕。闽 越地肥衍,有山泉禽鱼之乐;虽有长材秀民通文书吏事与上国齿者,未尝肯出仕。

    〔一〕〔补注〕沈钦韩曰:册府元龟 铨选部:唐制“黔中、岭南、闽中郡县之官,不由吏部,以京官五品以上一人充使就补,御史一人监之,四岁一往,谓之“南选”。贞元二年,勅福建选补使宜停。

    今上初,故宰相常衮为福建诸州观察使,治其地〔一〕。衮以文辞进,有名于时,又作大官,临莅其民,乡县小民有能诵书作文辞者,衮亲与之为客主之礼〔二〕,观游宴飨,必召与之〔三〕。时未几,皆化翕然〔四〕。詹于时独秀出,衮加敬爱,诸生皆推服,闽 越之人举进士繇詹始〔五〕。

    〔一〕“治”上,或有“往”字,非是。

    〔二〕吕汲公本如此。方从阁、杭、苑、粹,“辞进”下即属“乡县”至“者”;“衮”下又有“故宰相”字,下乃属“有名”至“其民”,又属“亲与”云云:颠倒错乱,全无文理,而方云三本如此,不当轻改,其蔽如此。今定从吕本。方“主”下有“人”字;“乡县”,作“县乡”,则尚有可取云。

    〔三〕“宴”,或作“讌”。“与”,读为预,或作“预”,或疑“与”如字;而“之”下当有“俱”字。

    〔四〕“化”,新传作“仕”,非是。按衮传:建中初,起为福建观察使,始闽人未知学,衮至,为设学校,使为文章,亲加讲导,与为客主均礼,观游燕享与焉。由是俗一变,岁贡士与内州等。

    〔五〕贞元八年,詹与公同登第,退之同年进士。此言闽人举进士自詹始,及观林蕴泉山铭叙,则谓闽 川 贞元以前未有文进者也。因廉使李成公 椅兴启庠序,请独孤常州 及为记;中有辞云“缦胡之缨,化为青衿”;其兄藻与友欧阳詹继登正第。以其年考之,则藻之登第又在詹之前。然长溪 薛令之以中宗神龙二年擢第,则又在藻之前矣。退之谓由詹始,岂考之未详耶?〔补注〕沈钦韩曰:林藻登第在贞元七年。

    建中 贞元间,余就食江南,未接人事,往往闻詹名闾巷间,詹之称于江南也久〔一〕。贞元三年,余始至京师举进士,闻詹名尤甚〔二〕。八年春,遂与詹文辞同考试登第,始相识。自后詹归闽中,余或在京师他处,不见詹久者惟詹归闽中时为然,其他时与詹离率不历岁,移时则必合,合必两忘其所趋,久然后去。故余与詹相知为深。

    〔一〕“久”下,或有“矣”字。

    〔二〕“余”下,或有“年十九”字。“闻”,或作“则”。或云:当并出“则”“闻”二字,亦有理。

    詹事父母尽孝道,仁于妻子,于朋友义以诚。气醇以方,容貌嶷嶷然〔一〕。其燕私善谑以和,其文章切深喜往复,善自道。读其书,知其于慈孝最隆也。十五年冬,余以徐州从事朝正于京师〔二〕,詹为国子监四门助教,将率其徒伏阙下举余为博士,会监有狱,不果上〔三〕。观其心,有益于余,将忘其身之贱而为之也。呜呼,詹今其死矣〔四〕!

    〔一〕“嶷”,音逆。

    〔二〕公为徐州节度推官。

    〔三〕或无“监”字,“监”或作“詹”。

    〔四〕〔补注〕方苞曰:陡入詹死,又追论其生时事,笔力矫绝。

    詹,闽 越人也。父母老矣,舍朝夕之养以来京师〔一〕,其心将以有得于是而归为父母荣也〔二〕;虽其父母之心亦皆然。詹在侧,虽无离忧,其志不乐也;詹在京师,虽有离忧,其志乐也;若詹者,所谓以志养志者欤〔三〕!詹虽未得位,其名声流于人人,其德行信于朋友〔四〕,虽詹与其父母皆可无憾也。詹之事业文章,李翱既为之传,故作哀辞〔五〕,以舒余哀,以传于后,以遗其父母而解其悲哀,以卒詹志云〔六〕。

    〔一〕“以”,或作“而”。

    〔二〕“有得”,或作“在得”。或无“于是”字,而有复出“将以有得”字。

    〔三〕〔补注〕曾国藩曰:油然入情。

    〔四〕“朋友”,或作“友朋”。

    〔五〕“之传”,或作“之说”,或作“之志”。“故”上,或有“余”字,非是。

    〔六〕“悲哀”,或作“哀悲”。今按:上文已连有两“哀”字,不应如此重复,或当删去此“哀”字。“詹”,或作“其”。

    求仕与友兮,远违其乡;父母之命兮,子奉以行。友则既获兮,禄实不丰;以志为养兮,何有牛羊。事实既修兮,名誉又光;父母忻忻兮,常若在旁。命虽云短兮,其存者长;终要必死兮,愿不永伤。友朋亲视兮〔一〕,药物甚良;饮食孔时兮〔二〕,所欲无妨。寿命不齐兮〔三〕,人道之常;在侧与远兮,非有不同。山川阻深兮,魂魄流行;祀祭则及兮,勿谓不通。哭泣无益兮〔四〕,抑哀自强;推生知死兮,以慰孝诚。呜呼哀哉兮〔五〕,是亦难忘!

    〔一〕“亲视”,或作“视疾”。

    〔二〕“孔”,或作“既”。

    〔三〕“齐”,一作“高”。

    〔四〕“益”,或作“救”。

    〔五〕“哉”下或无“兮”字。

    题哀辞后

    或删此四字,作“题欧阳生哀辞后”。崔群及詹皆与公同年,刘伉姓名仅见于此,他无所闻。

    愈性不喜书,自为此文,惟自书两通:其一通遗清河 崔群,群与余皆欧阳生友也〔一〕,哀生之不得位而死,哭之过时而悲;其一通今书以遗彭城 刘君 伉。君喜古文〔二〕,以吾所为合于古,诣吾庐而来请者八九至,而其色不怨,志益坚〔三〕。

    〔一〕“友”上,或有“之”字。

    〔二〕或无“书”字。或无“伉”字。下“君”字,一作“伉”。

    〔三〕或无“志”字。

    凡愈之为此文,盖哀欧阳生之不显荣于前〔一〕,又惧其泯灭于后也。今刘君之请,未必知欧阳生,其志在古文耳〔二〕。虽然〔三〕,愈之为古文,岂独取其句读不类于今者邪?思古人而不得见,学古道则欲兼通其辞;通其辞者,本志乎古道者也〔四〕。古之道,不苟誉毁于人〔五〕;刘君好其辞,则其知欧阳生也无惑焉。

    〔一〕“哀”,一作“痛”。

    〔二〕“其志”上,或有“之志”字。

    〔三〕下或有“苟爱吾文必求其义”八字。八字下,又或有“则进知于欧阳生矣必时观”十一字。

    〔四〕“乎”,或作“于”。方从三本无“道”字。以上下文考之,无“道”字即不成文理矣。

    〔五〕此下或有“然则吾之所为文皆有实也”十一字。〔补注〕何焯曰:此专为孟简误信穆玄道之语,有为太原伎恸怨而殁之谤,又以其事不足辨,故但自明其不苟誉,则毁者之非实可见矣。

    独孤申叔哀辞

    申叔字子重。年二十一举进士。又二年,用博学宏词为校书郎。又三年,居父丧,未练而殁,盖贞元十八年也。柳子厚有独孤君墓碣,皇甫持正有伤独孤赋,而公作辞哀之。公尝与崔群书,“天人好恶”之说,与此语意一同,盖出太史公之伯夷传也。〔补注〕方苞曰:此文盖学天问。

    众万之生,谁非天邪?明昭昏蒙,谁使然邪?行何为而怒,居何故而怜邪〔一〕?胡喜厚其所可薄,而恒不足于贤邪?将下民之好恶与彼苍悬邪〔二〕;抑苍茫无端而暂寓其间邪〔三〕?死者无知,吾为子恸而已矣!如有知也,子其自知之矣〔四〕!

    〔一〕“怒”,或作“怨”,或作“思”。“怒”下,或有“邪”字。“居”,或作“为”。〔补注〕方东树曰:此即“生为居人,死为行人”之旨。“怒”,当作“怨”。“寿也者,吾不知其所慕;夭也者,吾不知其所恶”,“怜”即“慕”意,“怨”即“恶”意。

    〔二〕或无“苍”字。

    〔三〕“寓”下,或有“于”字。

    〔四〕或无“自”字。或无“之”字。或无“自”字,而有“之”字。

    濯濯其英,晔晔其光。如闻其声,如见其容〔一〕。乌虖远矣〔二〕,何日而忘!

    〔一〕此句或作“如处其旁”,非是。或云:以“容”叶“光”,用古韵也。

    〔二〕“乌虖”,或作“呜呼”。

    祭穆员外文

    为崔侍御作。晁本篇首题云:“维年月日,故人博陵 崔愬谨以清酌之奠,祭于亡友穆六端公之灵。”方云:“岂穆员邪?旧传,员卒检校员外郎;杜亚留守东都辟为从事:皆与此文合。新传,员终侍御史,故晁本称端公也。穆员字与直,怀州 河内人,秘书监宁之子,工为文。崔侍御名愬,无传。”〔补注〕陈景云曰:“宣州观察使”应作“秘书监”,为宣使者乃秘书长子赞,员外之兄也。曾国藩曰:瘦折奥峭。

    於乎!建中之初,予居于嵩;携扶北奔〔一〕,避盗来攻。晨及洛师,相遇一时;顾我如故,眷然顾之〔二〕。子有令闻,我来自山;子之畯明〔三〕,我钝而顽。道既云异,谁从知我;我思其厚,不知其可〔四〕。于后八年,君从杜侯。我时在洛,亦应其招〔五〕。留守无事,多君子僚;罔有疑忌,维其嬉游。草生之春,鸟鸣之朝;我辔在手,君扬其镳。君居于室,我既来即;或以啸歌〔六〕,或以偃侧。诲余以义,复我以诚〔七〕;终日以语〔八〕,无非德声。

    〔一〕“奔”,或作“归”。

    〔二〕“如”,或作“无”。“眷”,或作“睠”。

    〔三〕“畯”,或作“俊”。

    〔四〕“知其”,或作“知而”,或作“可而”。

    〔五〕贞元五年十二月,以杜亚为东都留守,亚辟员为从事、检校员外郎。愬时亦为亚所辟。

    〔六〕“啸”,或作“咏”。

    〔七〕“复我”,或作“我复”。今按:下文云“无非德声”,则此二句专指穆也,当作“复我”。

    〔八〕“以”,或作“与”。

    主人信谗,有惑其下;杀人无罪,诬以成过;入救不从,反以为祸〔一〕。赫赫有闻,王命三司;察我于狱,相从系缧。曲生何乐,直死何悲〔二〕;上怀主人〔三〕,内闵其私〔四〕;进退之难,君处之宜〔五〕!

    〔一〕〔补注〕“祸”,原本作“福”,据别本校改。

    〔二〕“曲”,或作“直”;“直”或作“曲”。二“何”,或皆作“可”。皆非是。

    〔三〕“主”,或作“王”,非是。

    〔四〕“闵”,或作“悯”,或作“关”,皆非是。

    〔五〕“君”,或作“居”,非是。〔补注〕吴汝纶云:叙事朴实。

    既释于囚〔一〕,我来徐州;道之悠悠,思君为忧。我如京师,君居父丧;哭泣而拜,言词不通。我归自西,君反吉服;晤言无他,往复其昔〔二〕。不日而违,重我心恻。

    〔一〕令狐运为东京牙门将,亚恶其为人;会盗劫输绢于洛北,运适畋近郊,亚意其为之,命员及从事张弘靖鞠其事,无之。亚怒,囚员等,员由此知名。

    〔二〕“其”,疑当作“如”。

    自后闻君,母丧是丁;痛毒之怀,六年以并〔一〕。孰云孝子,而殒厥灵!今我之至,入门失声〔二〕。酒肉在前,君胡不餐;升君之堂,不与我言。于乎死矣,何日来还!

    〔一〕“并”,一作“经”。

    〔二〕“失”,或作“哭”。

    祭郴州李使君文

    公贞元十九年冬出为阳山令,过郴州,识李使君,有李员外寄纸笔及叉鱼诗,即所谓“获纸笔之双贸,投叉鱼之短韵”也。其生平契分,皆具此文。笔墨闲录云:祭李郴州文尤雄奇。〔补注〕沈钦韩曰:权德舆李伯康墓志云:“字子丰,陇西 成纪人。永贞元年十月卒。”方苞曰:此赋体也,其源出于陆机吊魏武帝文。曾国藩曰:亦不出六朝轨范,不使一秾丽字,不著一闲冗句,遂尔风骨遒上。通首不转韵,古无此体,宋人为长短句祭文,则多一韵到底。

    维年月日,将仕郎守江陵府法曹参军韩愈谨以清酌庶羞之奠,敬祭于故郴州 李使君之灵〔一〕。

    〔一〕文苑此篇首题云:“维元和元年岁次景戌,二月乙未朔二十四日戊午,将仕郎云云使君员外三兄之灵。”考之唐历皆合。

    古语有之:“白头如新,倾盖若旧。”顾意气之何如,何日时之足究〔一〕!

    〔一〕“何”,或作“曷”。

    当贞元之癸未〔一〕,惕皇威而左授;伏荒炎之下邑,嗟名颓而位仆。历贵部而西迈,迩清光于暂觏〔二〕;言莫交而情无由〔三〕,既不贾而奚售!哀穷遐之无徒〔四〕,挐百忧以自副;辱问讯之绸缪,恒饱饥而愈疚。接雄词于章句,窥逸迹于篆籀〔五〕,苞黄甘而致贻,获纸笔之双贸〔六〕;投叉鱼之短韵〔七〕,愧韬瑕而举秀。

    〔一〕或作“酉”,今按“癸未”者,贞元十九年贬阳山令时也。

    〔二〕“于”,或作“而”。

    〔三〕“莫”,或作“若”,而下无“情”字。

    〔四〕“遐”,或作“荒”。“穷遐”,或作“遐荒”。“徒”,或作“图”。

    〔五〕“籀”,直石切。

    〔六〕即李员外寄纸笔云:“莫怪殷勤谢,虞卿正著书。”

    〔七〕即公叉鱼十八韵招张功曹。

    俟新命于衡阳,费薪刍于馆候〔一〕;空大亭以见处,憩水木之幽茂。逞英心于纵博,沃烦肠以清酎〔二〕;航北湖之空明,觑鳞介之惊透〔三〕。宴州楼之豁达,众管啾而并奏〔四〕;得恩惠于新知,脱穷愁于往陋〔五〕。辍行谋于俄顷,见秋月之三彀;逮天书之下降,犹低回以宿留〔六〕。念睽离之在期,谓此会之难又;授缟纻以托心〔七〕,示兹诚之不谬。傥后日之北迁,约穷欢于一昼;虽掾俸之酸寒,要拔贫而为富。

    〔一〕郴在衡山之阳,贞元二十一年,公以顺宗赦徙掾江陵,待命于郴云。

    〔二〕“以”,一作“于”。

    〔三〕〔补注〕陈景云曰:“惊透”二字,本太冲吴都赋。方言:“透,警也。”

    〔四〕“啾”,或作“湫”。潘岳闲居赋:“管啾啾而并奏。”

    〔五〕“穷”,或作“冤”。

    〔六〕“宿留”,上音秀,下音溜。前汉:“宿留海上。”史记:“宿留之数日无所见。”

    〔七〕吴 季札聘郑,见子产如旧相识,与之缟带,子产献纻衣焉。见左氏襄公二十九年。“授”,或作“援”。

    何人生之难信,捐斯言而莫就;始讶信于暂疏,遂承凶于不救〔一〕。见明旌之低昂〔二〕,尚迟疑于别袖;忆交酬而迭舞,奠单杯而哭柩。

    〔一〕“承”,或作“成”。“于”,一作“而”。

    〔二〕“明”,诸本作“铭”。此从阁本,字见檀弓,郑注云:“神明之旌。”

    美夫君之为政,不桡志于谗构〔一〕;遭唇舌之纷罗,独陵晨而孤雊〔二〕。彼憸人之浮言,虽百车其何诟〔三〕;洞古往而高观,固邪正之相寇。幸窃睹其始终,敢不明白而蔽覆。神乎来哉,辞以为侑。尚飨!

    〔一〕“桡”,或作“侥”;或作“挠”,从手,皆非是。

    〔二〕“陵”,一作“凌”。

    〔三〕“车”,或作“年”。今按:后汉书冯衍出妻书云:“词语百车。”韩盖用此,作“年”非是。

    祭薛助教文

    公达字大顺,详见公所志墓云。

    维元和四年岁次己丑后三月二十一日景寅〔一〕,朝散郎守国子博士韩愈〔二〕、太学助教侯继,谨以清酌之奠,祭于亡友国子助教薛君之灵〔三〕。

    〔一〕“丙寅”,作“景寅”,避唐讳也。

    〔二〕“散”,墓志石本作“议”。

    〔三〕“继”下,或有“等”字。“薛君之灵”,晁本作“河东 薛君七官之灵”。

    呜呼,吾徒学而不见施设,禄又不足以活身;天于此时,夺其友人。同官太学,日得相因;奈何永违,秖隔数晨;笑语为别,恸哭来门〔一〕。藏棺蔽帷,欲见无缘;皎皎眉目,在人目前。酌以告诚,庶几有神。呜呼哀哉,尚飨!

    〔一〕“来”,或作“东”。

    祭虞部张员外文

    张季友也,公同王涯、崔群、许季同、庾承宣、邢册等六人者皆与张 贞元八年同年进士。时陆贽典贡举,故文有“司我明试,时惟邦彦”之语。详见公志其墓云。

    维年月日,愈等谨以清酌庶羞之奠〔一〕,敬祭于亡友张十三员外之灵。呜呼,往在贞元,俱从宾荐;司我明试,时维邦彦。各以文售,幸皆少年;群游旅宿,其欢甚焉。出言无尤,有获同喜;他年诸人,莫有能比。倏忽逮今,二十余岁;存皆衰白〔二〕,半亦辞世。外缠公事,内迫家私〔三〕;中宵兴叹,无复昔时。如何今者〔四〕,又失夫子!懿德柔声,永绝心耳〔五〕。

    〔一〕文苑作“元和十年”,晁本作“维元和十年月日,中书舍人王涯、考功郎中知制诰韩愈、礼部侍郎崔群、京兆尹许季同、考功员外郎庾承宣、河中节度判官殿中侍御史邢册等六人”。皆张季友之同年也。

    〔二〕〔补注〕“衰”,别本作“表”,今依宋本校正。

    〔三〕〔补注〕“私”别本作“之”,今依宋本校正。

    〔四〕“今者”,或作“于今”。

    〔五〕〔补注〕何焯曰:叙情。

    庐亲之墓,终丧乃归;阳瘖避职,妻子不知。分司宪台,风纪由振;遂迁司虞,以播华问〔一〕。不能老寿,孰究其因;托嗣于宗〔二〕,天维不仁。酒食备设,灵其降止;论德叙情,以视诸诔。尚飨!

    〔一〕〔补注〕何焯曰:论德。

    〔二〕“托嗣”,或作“嗣托”。

    祭河南张员外文

    贞元十九年冬,公与张署自御史俱出南方为令。明年,顺宗即位,俱徙江陵;故凡道涂经涉,唱和契阔,皆具此文。公方从晋公讨蔡;祭其在元和十二年八月欤?张之行治,则详于公志。〔补注〕茅坤曰:公之奇崛战斗鬼神处,令人神眩。姚范曰:凄丽处独以健崛出之,层见叠耸,而笔力坚净,他人无此也。刘大櫆曰:昌黎善为奇险光怪之语以惊人,而舆张同贬,其所经山川险阻患难,适足供其役遣,故能雄肆如此。又曰:祭文退之独擅,介甫亦得其似,欧公则不免平常。

    维年月日,彰义军行军司马守太子右庶子兼御史中丞韩愈,谨遣某乙以庶羞清酌之奠,祭于亡友故河南县令张十二员外之灵〔一〕。

    〔一〕或无“守太子右庶子”字。

    贞元十九,君为御史;余以无能,同诏并跱〔一〕。君德浑刚,标高揭己;有不吾如,唾犹泥滓。余戆而狂〔二〕,年未三纪;乘气加人,无挟自恃〔三〕。

    〔一〕“跱”,或作“峙”。选潘岳关中诗:“列营棋跱。”注:“跱,立也;亦作峙。”

    〔二〕“戆”,音惷。

    〔三〕〔补注〕曾国藩曰:以上同为御史。

    彼婉娈者,实惮吾曹;侧肩帖耳,有舌如刀。我落阳山,以尹鼯猱;君飘临武,山林之牢。岁弊寒凶,雪虐风饕;颠于马下〔一〕,我泗君咷。夜息南山,同卧一席;守隶防夫,觝顶交跖〔二〕。洞庭漫汗,粘天无壁;风涛相豗〔三〕,中作霹雳;追程盲进,船箭激〔四〕。南上湘水,屈氏所沈〔五〕;二妃行迷,泪踪染林;山哀浦思,鸟兽叫音。余唱君和,百篇在吟〔六〕。

    〔一〕“雪虐”,杭本作“啸虎”:以“颠于马下”言之,由虎声惧也;“风饕”,谓虎贪风而啸不已,虎近于虐,讹自此也。“饕”,或作“号”。今按:杭本全然不成文理,以上语岁弊寒凶言之,八字相偶,当为“雪虐”明甚。

    〔二〕“顶”,或作“项”,非是。

    〔三〕“豗”,呼回切。

    〔四〕“”,或作“帆”,或作“飘”。

    〔五〕“上”,或作“之”。

    〔六〕〔补注〕曾国藩曰:以上同南迁。

    君止于县,我又南逾;把相饮,后期有无。期宿界上,一夕相语〔一〕;自别几时,遽变寒暑〔二〕。枕臂欹眠,加余以股,仆来告言,虎入厩处,无敢惊逐,以我去〔三〕。君云是物,不骏于乘;虎取而往,来寅其征〔四〕。我预在此,与君俱膺;猛兽果信,恶祷而凭〔五〕。

    〔一〕〔补注〕“夕”,原本作“又”,今依宋本校改。

    〔二〕“遽”,或作“复”,或作“遍”。

    〔三〕“”,音“蒙”,驴子。

    〔四〕“寅”,或作“夤”。今按:“寅”为辰名,“夤”乃夤缘之义,当作“寅”,说见下条。

    〔五〕“兽”,蜀本作“首”,李本校作“孟首”,不知得之何本也。葛鲁卿云:“不骏,虎取之则亨矣,不待祷而有凭也。”今按:洪、谢本皆作“孟首”,谓正月孟春之首也。张言“来寅其征”,以虎为寅神,故言来岁寅月当有征验,孟首果得归也。然且作“猛兽”亦通。〔补注〕曾国藩曰:以上在阳山 临武时相约会于境上。

    余出岭中,君俟州下;偕掾江陵,非余望者。郴山奇变,其水清写;泊砂倚石,有遌无舍〔一〕。衡阳放酒,熊咆虎嗥;不存令章,罚筹蝟毛〔二〕。委舟湘流,往观南岳;云壁潭潭〔三〕,穹林攸擢。避风太湖,七日鹿角〔四〕,钩登大鲇,怒颊豕豞〔五〕,脔盘炙酒;群奴余啄。走官阶下,首下尻高〔六〕;下马伏涂,从事是遭〔七〕。

    〔一〕楚辞云:“重华不可遌。”注“逢也”。“遌”,吾故切。

    〔二〕“不存”,或作“存不”。“罚”,或作“罪”。唐人会饮,以筹记罚,刘梦得诗“罚筹长树纛”是也。今按:“令章”,谓酒令;违令则以筹记其罚也。

    〔三〕“云”,或作“天”。

    〔四〕“太”,或作“大”。鹿角,洞庭湖中地名。元微之有鹿角诗。湖旁至今有鹿角巡检司也。〔补注〕沈钦韩曰:鹿角,山名。水经注:湘水左迳鹿角山东。

    〔五〕“豞”,或作“豹”,非是。或云“豞”,豕声。“豞”,许角切。〔补注〕沈钦韩曰:集韵:“豞,豕声,或作哮。里角切。”

    〔六〕前汉:“尻益高。”苦刀切。

    〔七〕〔补注〕曾国藩曰:以上同掾江陵,同游南岳 洞庭。

    予征博士,君以使已〔一〕,相见京师,过愿之始。分教东生,君掾雍首〔二〕,两都相望,于别何有。解手背面,遂十一年;君出我入,如相避然;生阔死休〔三〕,吞不复宣〔四〕。

    〔一〕元和元年六月,公召为国子博士,署掾江陵半年,邕管奏为判官,不往。

    〔二〕元和二年,公分教东都,署为京兆府司录参军。雍,州名。书:“黑水西河惟雍州。”“雍”,于用切。

    〔三〕“生阔死休”,或作“生死休咎”,非是。

    〔四〕〔补注〕曾国藩曰:以上自京别后,遂不复见。

    刑官属郎,引章讦夺〔一〕;权臣不爱,南昌是斡〔二〕。明条谨狱,氓獠户歌〔三〕;用迁澧浦,为人受瘥〔四〕。还家东都,起令河南;屈拜后生,愤所不堪。屡以正免,身伸事蹇;竟死不升,孰劝为善〔五〕!

    〔一〕或作“奋讦”,方作“许夺”。今按:“夺”,谓争执不与,犹今言“定夺公事”也。墓志云:“守法争议,棘棘不阿。”即此事也。方本无义,或本亦非。

    〔二〕今按墓志:张自刑部出刺虔州,然则“昌”当作“康”。

    〔三〕“獠”,音老。

    〔四〕署自虔州改澧州刺史。民税出杂产物与钱,尚书有经数,观察使牒州征钱倍数经。署曰:“刺史可为法,不可贪官害民”,留牒不肯从。竟以代罢。“瘥”,病也。〔补注〕按:“人”同“民”。言为民而受累也。

    〔五〕〔补注〕曾国藩曰:以上张之末路,潦倒而死。

    丞相南讨〔一〕,余辱司马;议兵大梁〔二〕,走出洛下。哭不凭棺,奠不亲斝;不抚其子,葬不送野;望君伤怀〔三〕,有陨如泻。铭君之绩,纳石壤中〔四〕;爰及祖考,纪德事功〔五〕,外著后世,鬼神与通;君其奚憾,不余鉴衷〔六〕!呜呼哀哉,尚飨!

    〔一〕元和十二年,以宰相裴度为淮西宣慰处置使,南讨淮蔡。

    〔二〕时宣武军节度使韩弘为诸军都统,使将出讨,公诣弘禀事。

    〔三〕“望君”,或作“定居”,非是。

    〔四〕“中”,或作“下”。

    〔五〕“纪”,或作“己”。“事”,或作“著”;“事功”,作“著功”,于理亦顺,但下文便有“外著后世”,则重出“著”字,又似可疑。姑从旧本作“事”,盖纪其德、纪其事、纪其功也。又恐或是“序”字,以似而误,然无所据,不敢辄改也。

    〔六〕〔补注〕曾国藩曰:以上叙哀。

    祭左司李员外太夫人文

    谓与其子同僚,必公为职方员外郎时也。

    维年月日,某官某等谨以清酌庶羞之奠〔一〕,敬祭于某县太君郑氏尊夫人之灵。

    〔一〕“某等”,或作“某乙等”。

    胄于茂族,配此德门,克成厥家,享有全福。为妇为母,再朝中宫,搢绅推荣,宗党是则。某等幸随令子,同服官僚;庶展哀诚,式陈醴牢。尚飨!

    祭薛中丞文

    一本“同李逢吉孟简张惟素张贾祭薛中丞”。薛中丞,存诚也。薛尝劾浮屠鉴虚罪,抵死。表李位无罪。事见旧史本传甚详。〔补注〕何焯曰:此非公文。曾国藩曰:无俊健之骨,当是同僚所为,而薛氏托公名为重耳。

    维年月日〔一〕,某官某乙等谨以清酌庶羞之奠,祭于亡友故御史中丞赠刑部侍郎薛公之灵。

    〔一〕文苑作“元和九年”。

    公之懿德茂行,可以励俗。清文敏识,足以发身。宗族称其孝慈,友朋归其信义。累升科第,亟践班行。左掖南台〔一〕,共传故事。诗人墨客,争讽新篇。羽仪朝廷,辉映中外。长途方骋,大限俄穷。圣上轸不之悲,具僚兴云亡之叹;况某等忘言斯久,知我俱深。青春之游,白首相失,来陈薄奠,讵尽哀诚!呜呼哀哉,尚飨!

    〔一〕北齐号御史台为“南台”。

    祭裴太常文

    裴之讳字皆不可考。〔补注〕陈景云曰:裴茝。方苞曰:韩公之文,一语出则真气动人,其辞镕冶于周人之书,而秦 汉间取者仅十一焉。祭裴 薛二篇,浅直多俗韵,在唐杂家中尚不为好,而谓公为之欤?意者同官联祭之文,他人所为,两家矜为公作,编集者莫能辨耳。沈钦韩曰:文甚鄙俗,此编集者之陋也。

    维年月日,愈等谨以庶羞清酌之奠,敬祭于故太常裴二十一兄之灵〔一〕。

    〔一〕文苑作元和九年,晁本“月日”下具“给事中李逢吉、给事中孟简、吏部侍郎张惟素、吏部侍郎张贾、比部郎中史馆修撰韩愈”等五人。

    朝廷之重,莫过乎礼,虽经策具存,而精通盖寡。自郊丘故事,宗庙时宜,大君之所旁求,丞相之所卒问,群儒拱手,宗祝醉心;兄皆指陈根源,斟酌通变,莫不允符天旨,克协神休。至乎公卿冠昏,士庶丧祭,疑皆响答,问必实归。从我者足为轨仪,异我者无逃指笑;动为时法,言比古经〔一〕。独立一朝,高视千古,而又驱驰朋执,俛宗亲。檐石之储〔二〕,常空于私室;方丈之食,每盛于宾筵;赠必固辞,求无不应。孰云具美而不永年!某等早接游从,实钦道义,致诚薄奠,以诀终天。呜呼哀哉,尚飨!

    〔一〕“比”,一作“必”。

    〔二〕“檐”,诸本多作“甔”,旧本多作“檐”。公秋怀诗用“甔”字。按:后汉 明帝纪“生无檐石之储”,“檐”字本此。郭璞方言注:“甔石之储。”实用“甔”字。前汉 蒯通 扬雄传皆只作“儋”。货殖传:“酱十儋。”颜曰:“儋,人儋之也。一儋两罂。丁滥切。”

    潮州祭神文

    五首

    晁本第一首题作“祭湖神文”,第二首题作“又祭止雨文”,第三题“祭城隍文”,第四题“祭界石神文”,第五不立题,皆元和十四年夏秋作。

    其一

    维年月日,潮州刺史韩愈谨差摄潮阳县尉史虚己以特羊庶羞之奠,告于大湖神之灵。

    愈承朝命,为此州长,今月二十五日至治下。凡大神降依庇贶斯人者,皆愈所当率徒属奔走致诚,亲执祀事于庙庭下。今以始至,方上奏天子,思虑不能专一,冠衣不净洁,与人吏未相识知,牲糈酒食器皿觕弊〔一〕,不能严清,又未卜日时,不敢自荐见。使摄潮阳县尉史虚己以告,神其降监,尚飨〔二〕!

    〔一〕“觕”,一作“损”。“糈”,先旅切,又音所。“觕”,仓胡切。

    〔二〕〔补注〕方苞曰:此篇简直可味。

    其二

    维年月日,潮州刺史韩愈谨以清酌腶修之奠,祈于大湖神之灵〔一〕曰:

    〔一〕礼记:“大享尚腶修。”注云:“捶脯也。”“腶”,或作“时”。今按:若作“时”,则“修”当作“羞”。“腶”,丁贯反。

    稻既穟矣,而雨不得熟以获也〔一〕;蚕起且眠矣,而雨不得老以簇也。岁且尽矣,稻不可以复种,而蚕不可以复育也〔二〕,农夫桑妇将无以应赋税继衣食也。非神之不爱人〔三〕,刺史失所职也。百姓何罪,使至极也!神聪明而端一,听不可滥以惑也。刺史不仁,可坐以罪;惟彼无辜,惠以福也。划劙云阴,卷月日也〔四〕。幸身有衣,口得食〔五〕,给神役也。充上之须,脱刑辟也。选牲为酒,以报灵德也;吹击管鼓,侑香洁也;拜庭跪坐〔六〕,如法式也;不信当治〔七〕,疾殃殛也。神其尚飨〔八〕!

    〔一〕或无“以获”字,非是。

    〔二〕〔补注〕沈钦韩曰:晏子内篇谏下:“穗乎不得获,秋风至,殚零落。”句法本之。欧阳滁州祈雨文全仿此局。

    〔三〕或无“之”字。“爱”下,一有“此”字。

    〔四〕“月日”,或作“日月”,非是。“划”,忽麦切。“劙”,力支切,又音丽。

    〔五〕“口”上,或有“而”字。“得”,或作“有”。

    〔六〕“庭”,或作“廷”。

    〔七〕〔补注〕沈钦韩曰:“当治”,言当管,自谓刺史也。

    〔八〕〔补注〕方苞曰:其体出于九章及古歌谣。曾国藩曰:别出才调,岸然入古。

    其三

    维年月日,潮州刺史韩愈谨以柔毛刚鬣清酌庶羞之奠,祭于城隍之神。

    间者以淫雨将为人灾,无以应贡赋供给神明,上下获罪罚之故,乃以六月壬子,奔走分告乞晴于尔明神〔一〕。明神闵人之不辜,若飨若答〔二〕。粪除天地山川,清风时兴,白日显行,蚕谷以登,人不咨嗟〔三〕。惟神之恩,夙夜不敢忘怠。谨卜良日,躬率将吏,荐兹血毛清酌嘉羞〔四〕,侑以音声,以谢神贶。神其飨之〔五〕!

    〔一〕下或再出“尔”字,属下句。

    〔二〕“飨”,或作“响”。

    〔三〕“咨”,或作“疵”。

    〔四〕“羞”,一作“肴”。

    〔五〕“之”,或作“兹”,或作“鉴之”。

    其四

    维年月日,潮州刺史韩愈谨遣耆寿成?以清酌少牢之奠,告于界石神之灵〔一〕曰:

    〔一〕此五字,或作“界石之神”。〔补注〕沈钦韩曰:“耆寿”即侍老,或版授县令、司马者也。

    惟封部之内,山川之神,克庥于人〔一〕,官则置立室宇,备具服器,奠飨以时。淫雨既霁,蚕谷以成,织妇耕男,忻忻衎衎:是神之庥庇于人也,敢不明受其赐!谨选良月吉日,斋洁以祀,神其鉴之〔二〕。尚飨!

    〔一〕“庥”,或作“庇”。

    〔二〕“鉴之”,或作“鉴兹”。

    其五

    维年月日,潮州刺史韩愈谨以清酌庶羞之奠,祭于大湖之神。惟神降依兹土,以庇其人:今兹无有水旱雷雨风火疾疫为灾,各宁厥宇,以供上役;长吏免被其谴。赖神之德,夙夜不敢忘。谨具食饮,躬斋洗,奏音声,以献以乐,以谢厥赐,不敢有所祈。尚飨!

    袁州祭神文

    三首

    晁本首篇题曰“祭城隍文”,次题“祭仰山神祈雨文”,次题“又祭仰山神文”。元和十五年夏作。

    其一

    维年月日,袁州刺史韩愈谨告于城隍神之灵〔一〕:

    〔一〕或无“袁”字,下同。

    刺史无治行,无以媚于神祇〔一〕,天降之罚,以久不雨,苗且尽死,刺史虽得罪〔二〕,百姓何辜?宜降疾咎于某躬身〔三〕,无令鳏寡蒙兹滥罚。谨告。

    〔一〕“以”上,或无“无”字。

    〔二〕下或有“死”字。今按:“死”字不当用,又上句已有,不应重出:盖因上句而误也。

    〔三〕或无“躬”字。国语:“靡王躬身。”公用此也。

    其二

    维年月日,袁州刺史韩愈谨以少牢之奠,祭于仰山之神〔一〕曰:

    〔一〕〔补注〕沈钦韩曰:一统志:仰山,在袁州府城外六十里,岁旱,望其峰云起,雨即至。

    神之所依者惟人,人之所事者惟神。今既大旱,嘉谷将尽,人将无以为命,神亦将无所降依,不敢不以告。若守土有罪,宜被疾殃于其身;百姓可哀,宜蒙恩闵。以时赐雨,使获承祭不怠,神亦永有饮食。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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