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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美的创造与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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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光潜

    凡是艺术家都须有一半是诗人,一半是匠人。

    他要有诗人的妙悟,要有匠人的手腕,

    只有匠人的手腕而没有诗人的妙悟,固不能有创作;

    只有诗人的妙悟而没有匠人的手腕,即创作亦难尽善尽美。

    妙悟来自性灵,手腕则可得于模仿。

    艺术与游戏

    欣赏之中都寓有创造,创造之中也都寓有欣赏。创造和欣赏都是要见出一种意境,造出一种形象,都要根据想象与情感。比如说姜白石的“数峰清苦,商略黄昏雨”,一句词含有一个受情感饱和的意境。姜白石在做这句词时,先须从自然中见出这种意境,然后拿这九个字把它翻译出来。在见到意境的一刹那中,他是在创造也是在欣赏。我在读这句词时,这九个字对于我只是一种符号,我要能认识这种符号,要凭想象与情感从这种符号中领略出姜白石原来所见到的意境,须把他的译文翻回到原文。我在见到他的意境一刹那中,我是在欣赏也是在创造,倘若我丝毫无所创造,他所用的九个字对于我就漫无意义了。一首诗作成之后,不是就变成个个读者的产业,使他可以坐享其成。它也好比一片自然风景,观赏者要拿自己的想象和情趣来交接它,才能有所得。他所得的深浅和他自己的想象与情趣成比例。读诗就是再作诗,一首诗的生命不是作者一个人所能维持住,也要读者帮忙才行。读者的想象和情感是生生不息的,一首诗的生命也就是生生不息的,它并非是一成不变的。一切艺术作品都是如此,没有创造就不能有欣赏。

    创造之中都寓有欣赏,但是创造却不全是欣赏。欣赏只要能见出一种意境,而创造却须再进一步,把这种意境外射出来,成为具体的作品。这种外射也不是易事,它要有相当的天才和人力,我们到以后还要详论它,现在只就艺术的雏形来研究欣赏和创造的关系。

    艺术的雏形就是游戏。游戏之中就含有创造和欣赏的心理活动。人们不都是艺术家,但每一个人都做过儿童,对于游戏都有几分经验。所以要了解艺术的创造和欣赏,最好是先研究游戏。

    骑马的游戏是很普遍的,我们就把它做例来说。儿童在玩骑马的把戏时,他的心理活动可以用这么一段话说出来:“父亲天天骑马在街上走,看他是多么好玩!多么有趣!我们也骑来试试看。他的那匹大马自然不让我们骑。小弟弟,你弯下腰来,让我骑!特!特!走快些!你没有气力了吗?我去换一匹马罢。”于是厨房里的竹帚夹在胯下又变成一匹马了。

    从这个普遍的游戏中间,我们可以看出几个游戏和艺术的类似点。

    一、像艺术一样,游戏把所欣赏的意象加以客观化,使它成为一个具体的情境。小孩子心里先印上一个骑马的意象,这个意象变成他的情趣的集中点(这就是欣赏)。情趣集中时意象大半孤立,所以本着单独观念实现于运动的普遍倾向,从心里外射出来,变成一个具体的情境(这就是创造),于是有骑马的游戏。骑马的意象原来是心境从外物界所摄来的影子。在骑马时儿童仍然把这个影子交还给外物界。不过这个影子在摄来时已顺着情感的需要而有所选择去取,在脑里打一个翻转之后,又经过一番意匠经营,所以不复是生糙的自然。一个人可以当马骑,一个竹帚也可以当马骑。换句话说,儿童的游戏不完全是模仿自然,它也带着几分创造性。他不仅作骑马的游戏,有时还拣一支粉笔或土块在地上画一个骑马的人。他在一个圆圈里画两点一直一横就成了一个面孔,在下面再安上两条线就成了两只腿。他原来看人物时只注意到这些最刺眼的运动的部分,他是一个印象派的作者。

    二、像艺术一样,游戏是一种“想当然耳”的勾当。儿童在拿竹帚当马骑时,心里完全为骑马这个有趣的意象占住,丝毫不注意到他所骑的是竹帚而不是马。他聚精会神到极点,虽是在游戏而却不自觉是在游戏。本来是幻想的世界,却被他看成实在的世界了。他在幻想世界中仍然持着郑重其事的态度。全局尽管荒唐,而各部分却仍须合理。有两位小姊妹正在玩做买卖的把戏,她们的母亲从外面走进来向扮店主的姐姐亲了个嘴,扮顾客的妹妹便抗议说:“妈妈,你为什么同开店的人亲嘴?”从这个实例看,我们可以知道儿戏很类似写剧本或是写小说,在不近情理之中仍须不背乎情理,要有批评家所说的“诗的事实”。成人们往往嗤不郑重的事为儿戏,其实成人自己很少像儿童在游戏时那么郑重,那么专心,那么认真。

    三、像艺术一样,游戏带有移情作用,把死板的宇宙看成活跃的生灵。我们成人把人和物的界线分得很清楚,把想象的和实在的分得很清楚。在儿童心中这种分别是很模糊的。他把物视同自己一样,以为它们也有生命,也能痛能痒。他拿竹帚当马骑时,你如果在竹帚上扯去一条竹枝,那就是在他的马身上扯去一根毛,在骂你一场之后,他还要向竹帚说几句温言好语。他看见星说是天眼,看见露说是花垂泪。这就是我们在前面说过的“宇宙的人情化”。人情化可以说是儿童所特有的体物的方法。人越老就越不能起移情作用,我和物的距离就日见其大,实在的和想象的隔阂就日见其深,于是这个世界也就越没有趣味了。

    四、像艺术一样,游戏是在现实世界之外另造一个理想世界来安慰情感。骑竹马的小孩子一方面觉得骑马的有趣,一方面又苦于骑马的不可能,骑马的游戏是他弥补现实缺陷的一种方法。近代有许多学者说游戏起于精力的过剩,有力没处用,才去玩把戏。这话虽然未可尽信,却含有若干真理。人生来就好动,生而不能动,便是苦恼。疾病、老朽、幽囚都是人所最厌恶的,就是它们夺去动的可能。动愈自由即愈使人快意,所以人常厌恶有限而追求无限。现实界是有限制的,不能容人尽量自由活动。人不安于此,于是有种种苦闷厌倦。要消遣这种苦闷厌倦,人于是自架空中楼阁。苦闷起于人生对于“有限”的不满,幻想就是人生对于“无限”的寻求,游戏和文艺就是幻想的结果。它们的功用都在帮助人摆脱实在的世界的缰锁,跳出到可能的世界中去避风息凉。人愈到闲散时愈觉单调生活不可耐,愈想在呆板平凡的世界中寻出一点出乎常规的、偶然的波浪,来排忧解闷。所以游戏和艺术的需要在闲散时愈紧迫。就这个意义说,它们确实是一种“消遣”。

    儿童在游戏时意造空中楼阁,大概都现出这几个特点。他们的想象力还没有受经验和理智束缚死,还能去来无碍。只要有一点实事实物触动他们的思路,他们立刻就生出一种意境,在一弹指间就把这种意境渲染成五光十彩。念头一动,随便什么事物都变成他们的玩具,你给他们一个世界,他们立刻就可以造出许多变化离奇的世界来交还你。他们就是艺术家。一般艺术家都是所谓“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

    艺术家虽然“不失其赤子之心”,但是他究竟是“大人”,有赤子所没有的老练和严肃。游戏究竟只是雏形的艺术而不就是艺术。它和艺术有三个重要的异点。

    一、艺术都带有社会性,而游戏却不带社会性。儿童在游戏时只图自己高兴,并没有意思要拿游戏来博得旁观者的同情和赞赏。在表面看,这似乎是偏于唯我主义,但是这实在由于自我观念不发达。他们根本就没有把物和我分得很清楚,所以说不到求人同情于我的意思。艺术的创造则必有欣赏者。艺术家见到一种意境或是感到一种情趣,自得其乐还不甘心,他还要旁人也能见到这种意境,感到这种情趣。他固然不迎合社会心理去沽名钓誉,但是他是一个热情者,总不免希望世有知音同情。因此艺术不像克罗齐派美学家所说的,只达到“表现”就可以了事,它还要能“传达”。在原始时期,艺术的作者就是全民众,后来艺术家虽自成一阶级,他们的作品仍然是全民众的公有物。艺术好比一颗花,社会好比土壤,土壤比较肥沃,花也自然比较茂盛。艺术的风尚一半是作者造成的,一半也是社会造成的。

    二、游戏没有社会性,只顾把所欣赏的意象“表现”出来;艺术有社会性,还要进一步把这种意象传达于天下后世,所以游戏不必有作品而艺术则必有作品。游戏只是逢场作戏,比如儿童堆砂为屋,还未堆成,即已推倒,既已尽兴,便无留恋。艺术家对于得意的作品常加意珍护,像慈母待婴儿一般。音乐家贝多芬常言生存是一大痛苦,如果他不是心中有未尽之蕴要谱于乐曲,他久已自杀。司马迁也是因为要做《史记》,所以隐忍受腐刑的羞辱。从这些实例看,可知艺术家对于艺术比一切都看重。他们自己知道珍贵美的形象,也希望旁人能同样地珍贵它。他自己见到一种精灵,并且想使这种精灵在人间永存不朽。

    三、艺术家既然要借作品“传达”他的情思给旁人,使旁人也能同赏共乐,便不能不研究“传达”所必需的技巧。他第一要研究他所借以传达的媒介,第二要研究应用这种媒介如何可以造成美形式出来。比如说作诗文,语言就是媒介。这种媒介要恰能传出情思,不可任意乱用。相传欧阳修《尽锦堂记》首两句本是“仕宦至将相,富贵归故乡”,送稿的使者已走过几百里路了,他还要打发人骑快马去添两个“而”字。文人用字不苟且,通常如此。儿童在游戏时对于所用的媒介绝不这样谨慎选择。他戏骑马时遇着竹帚就用竹帚,遇着板凳就用板凳,反正这不过是一种代替意象的符号,只要他自己以为那是马就行了,至于旁人看见时是否也恰能想到马的意象,他却丝毫不介意。倘若画家意在马而画一个竹帚出来,谁人能了解他的原意呢?艺术的内容和形式都要恰能融合一气,这种融合就是美。

    总而言之,艺术虽伏根于游戏本能,但是因为同时带有社会性,须留有作品传达情思于观者,不能不顾到媒介的选择和技巧的锻炼。它逐渐发达到现在,已经在游戏前面走得很远,令游戏望尘莫及了。

    节选自《谈美》,开明书店1933年初版

    原题为“‘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艺术与游戏”

    创造与模仿

    技巧可以分为两项说,一项是关于传达的方法;一项是关于媒介的知识。

    先说传达的方法。我们在上文见过,凡是创造之中都有欣赏,但是创造却不仅是欣赏。创造和欣赏都要见到一种意境。欣赏见到意境就止步,创造却要再进一步,把这种意境外射到具体的作品上去。见到一种意境是一件事,把这种意境传达出来让旁人领略又是一件事。

    比如我此刻想象到一个很美的夜景,其中园亭、花木、湖山、风月,件件都了然于心,可是我不能把它画出来。我何以不能把它画出来呢?因为我不能动手,不能像支配筋肉一样任意活动。我如果勉强动手,我所画出来的全不像我所想出来的,我本来要画一条直线,画出来的线却是七弯八扭,我的手不能听我的心指使。穷究到底,艺术的创造不过是手能从心,不过是能任所欣赏的意象支配筋肉的活动,使筋肉所变的动作恰能把意象画在纸上或是刻在石上。

    这种筋肉活动不是天生自在的,它须费一番功夫才学得来。我想到一只虎不能画出一只虎来,但是我想到“虎”字却能信手写一个“虎”字出来。我写“虎”字毫不费事,但是不识字的农夫看我写“虎”字,正犹如我看画家画虎一样惊羡。一只虎和一个“虎”字在心中时都不过是一种意象,何以“虎”字的意象能供我的手腕作写“虎”字的活动,而虎的意象却不能使我的手腕作画虎的活动呢?这个分别全在有练习与没有练习。我练习过写字,却没有练习过作画。我的手腕筋肉只有写“虎”字的习惯,没有画虎的习惯。筋肉活动成了习惯以后就非常纯熟,可以从心所欲,意到笔随;但是在最初养成这种习惯时,好比小孩子学走路,大人初学游水,都要跌几跤或是喝几次水,才可以学会。

    各种艺术都各有它的特殊的筋肉的技巧。例如,写字、作画、弹琴等等要有手腕筋肉的技巧,唱歌、吹箫要有喉舌唇齿诸筋肉的技巧,跳舞要有全身筋肉的技巧(严格地说,各种艺术都要有全身筋肉的技巧)。要想学一门艺术,就要先学它的特殊的筋肉的技巧。

    学一门艺术的特殊的筋肉技巧,要用什么方法呢?起初都要模仿。“模仿”和“学习”本来不是两件事。姑且拿写字做例来说。小儿学写字,最初是描红,其次是写印本,再其次是临帖。这些方法都是借旁人所写的字做榜样,逐渐养成手腕筋肉的习惯。但是就我自己的经验来说,学写字最得益的方法是站在书家的身旁,看他如何提笔,如何运用手腕,如何使全身筋肉力量贯注在手腕上。他的筋肉习惯已养成了,在实地观察他的筋肉如何动作时,我可以讨一点诀窍来,免得自己去暗中摸索,尤其重要的是免得自己养成不良的筋肉习惯。

    推广一点说,一切艺术上的模仿都可以作如是观。比如说作诗作文,似乎没有什么筋肉的技巧,其实也是一理。诗文都要有情感和思想。情感都见于筋肉的活动,我们在前面已经说过。思想离不开语言,语言离不开喉舌的动作。比如想到“虎”字时,喉舌间都不免起若干说出“虎”字的筋肉动作。这是行为派心理学的创见,现在已逐渐为一般心理学家所公认。诗人和文人常欢喜说“思路”,所谓“思路”并无若何玄妙,也不过是筋肉活动所走的特殊方向而已。

    诗文上的筋肉活动是否可以模仿呢?它也并不是例外。中国诗人和文人向来着重“气”字,我们现在来把这个“气”字研究一番,就可以知道模仿筋肉活动的道理。曾国藩在《家训》里说过一段话,很可以值得我们注意:

    凡作诗最宜讲究声调,须熟读古人佳篇,先之以高声朗诵,以昌其气;继之以密咏恬吟,以玩其味。二者并进,使古人之声调拂拂然若与我喉舌相习,则下笔时必有句调奔赴腕下,诗成自读之,亦自觉琅琅可诵,引出一种兴会来。

    从这段话看,可知“气”与声调有关,而声调又与喉舌运动有关。韩昌黎也说过:“气盛则言之短长与声之高下皆宜。”声本于气,所以想得古人之气,不得不求之于声。求之于声,即不能不朗诵。朱晦庵曾经说过:“韩昌黎、苏明允作文,敝一生之精力,皆从古人声响学。”所以从前古文家教人作文最重朗诵。

    姚姬传与陈硕士书说:“大抵学古文者,必须放声疾读,又缓读,只久之自悟。若但能默看,即终身作外行也。”朗诵既久,则古人之声就可以在我的喉舌筋肉上留下痕迹,“拂拂然若与我之喉舌相习”,到我自己下笔时,喉舌也自然顺这个痕迹而活动,所谓“必有句调奔赴腕下”。要看自己的诗文的气是否顺畅,也要吟哦才行,因为吟哦时喉舌间所习得的习惯动作就可以再现出来。从此可知从前人所谓“气”也就是一种筋肉技巧了。

    关于传达的技巧大要如此,现在再讲关于媒介的知识。

    什么叫作“媒介”?它就是艺术传达所用的工具。比如颜色、线形是图画的媒介,金石是雕刻的媒介,文字语言是文学的媒介。艺术家对于他所用的媒介也要有一番研究。比如达·芬奇的《最后的晚餐》是文艺复兴时代最大的杰作。但是他的原迹是用一种不耐潮湿的油彩画在一个易受潮湿的墙壁上,所以没过多少时候就剥落消失去了。这就是对于媒介欠研究。再比如建筑,它的媒介是泥石,它要把泥石砌成一个美的形象。建筑家都要有几何学和力学的知识,才能运用泥石;他还要明白他的媒介对于观者所生的影响,才不至于乱用材料。希腊建筑家往往把石柱的腰部雕得比上下都粗壮些,但是看起来它的粗细却和上下一律,因为腰部是受压时最易折断的地方,容易引起它比上下较细弱的错觉,把腰部雕粗些,才可以弥补这种错觉。

    在各门艺术之中都有如此等类的关于媒介的专门知识,文学方面尤其显著。诗文都以语言文字为媒介。作诗文的人一要懂得字义,二要懂得字音,三要懂得字句的排列法,四要懂得某字某句的音义对于读者所生的影响。这四样都是专门的学问。前人对于这些学问已逐渐蓄积起许多经验和成绩,而不是任何人只手空拳、毫无凭借地在一生之内所可得到的。自己既不能件件去发明,就不得不利用前人的经验和成绩。文学家对于语言文字是如此,一切其他艺术家对于他的特殊的媒介也莫不然。各种艺术都同时是一种学问,都有无数年代所积成的技巧。学一门艺术,就要学该门艺术所特有的学问和技巧。这种学习就是利用过去经验,就是吸收已有文化,也就是模仿的一端。

    古今大艺术家在少年时所做的功夫大半都偏在模仿。米开朗琪罗费过半生的功夫研究希腊罗马的雕刻,莎士比亚也费过半生的功夫模仿和改作前人的剧本,这是最显著的例。中国诗人中最不像用过功夫的莫过于李太白,但是他的集中模拟古人的作品极多,只略看看他的诗题就可以见出。杜工部说过:“李侯有佳句,往往似阴铿”,他自己也说过:“解道长江静如练,令人长忆谢玄晖”。他对于过去诗人的关系可以想见了。

    艺术家从模仿入手,正如小儿学语言,打网球者学姿势,跳舞者学步法一样,并没有什么玄妙,也并没有什么荒唐。不过这步功夫只是创造的始基。没有做到这步功夫和做到这步功夫就止步,都不足以言创造。我们在前面说过,创造是旧经验的新综合。旧经验大半得诸模仿,新综合则必自出心裁。

    像格律一样,模仿也有流弊,但是这也不是模仿本身的罪过。从前学者有人提倡模仿,也有人唾骂模仿,往往都各有各的道理,其实并不冲突。顾亭林的《日知录》里有一条说:

    诗文之所以代变,有不得不然者。一代之文,沿袭已久,不容人人皆道此语。今且千数百年矣,而犹取古人之陈言一一而模仿之,以是为诗可乎?故不似则失其所以为诗,似则失其所以为我。

    这是一段极有意味的话,但是他的结论是突如其来的。“不似则失其所以为诗”一句和上文所举的理由恰相反。他一方面见到模仿古人不足以为诗,一方面又见到不似古人则失其所以为诗。这不是一个矛盾么?

    这其实并不是矛盾。诗和其他艺术一样,须从模仿入手,所以不能不似古人,不似则失其所以为诗;但是它须归于创造,所以又不能全似古人,全似古人则失其所以为我。创造不能无模仿,但是只有模仿也不能算是创造。

    凡是艺术家都须有一半是诗人,一半是匠人。他要有诗人的妙悟,要有匠人的手腕,只有匠人的手腕而没有诗人的妙悟,固不能有创作;只有诗人的妙悟而没有匠人的手腕,即创作亦难尽善尽美。妙悟来自性灵,手腕则可得于模仿。匠人虽比诗人身份低,但亦绝不可少。青年作家往往忽略这一点。

    节选自《谈美》,开明书店1933年初版

    原题为“‘不似则失其所以为诗,似则失其所以为我’————创造与模仿”

    天才与灵感

    生来死去的人何只恒河沙数?真正的大诗人和大艺术家是在一口气里就可以数得完的。何以同是人,有的能创造,有的不能创造呢?在一般人看,这全是由于天才的厚薄。他们以为艺术全是天才的表现,于是天才成为懒人的借口。聪明人说,我有天才,有天才何事不可为?用不着去下功夫。迟钝人说,我没有艺术的天才,就是下功夫也无益。于是艺术方面就无学问可谈了。

    “天才”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它自然有一部分得诸遗传。有许多学者常欢喜替大创造家和大发明家理家谱,说莫扎特有几代祖宗会音乐,达尔文的祖父也是生物学家,曹操一家出了几个诗人。这种证据固然有相当的价值,但是它绝不能完全解释天才。同父母的兄弟贤愚往往相差很远。曹操的祖宗有什么大成就呢?曹操的后裔又有什么大成就呢?

    天才自然也有一部分成于环境。假令莫扎特生在音阶简单、乐器拙陋的蒙昧民族中,也绝不能作出许多复音的交响曲。“社会的遗产”是不可蔑视的。文艺批评家常欢喜说,伟大的人物都是他们的时代的骄子,艺术是时代和环境的产品。这话也有不尽然。同是一个时代而成就却往往不同。英国在产生莎士比亚的时代和西班牙是一般隆盛,而当时西班牙并没有产生伟大的作者。伟大的时代不一定能产生伟大的艺术。美国的独立,法国的大革命在近代都是极重大的事件,而当时艺术却卑卑不足高论。伟大的艺术也不必有伟大的时代做背景,席勒和歌德的时代,德国还是一个没有统一的纷乱的国家。

    我承认遗传和环境的影响非常重大,但是我相信它们都不能完全解释天才。在固定的遗传和环境之下,个人还有努力的余地。遗传和环境对于人只是一个机会,一种本钱,至于能否利用这个机会,能否拿这笔本钱去做出生意来,则所谓“神而明之,存乎其人”。有些人天资颇高而成就则平凡,他们好比有大本钱而没有做出大生意;也有些人天资并不特异而成就则斐然可观,他们好比拿小本钱而做出大生意。这中间的差别就在努力与不努力了。牛顿可以说是科学家中一个天才了,他常常说:“天才只是长久的耐苦。”这话虽似稍嫌过火,却含有很深的真理。只有死功夫固然不尽能发明或创造,但是能发明创造者却大半是下过死功夫来的。哲学中的康德、科学中的牛顿、雕刻图画中的米开朗琪罗、音乐中的贝多芬、书法中的王羲之、诗中的杜工部,这些实例已经够证明人力的重要,又何必多举呢?

    最容易显出天才的地方是灵感。我们只须就灵感研究一番,就可以见出天才的完成不可无人力了。

    杜工部尝自道经验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所谓“灵感”就是杜工部所说的“神”,“读书破万卷”是功夫,“下笔如有神”是灵感。据杜工部的经验看,灵感是从功夫出来的。如果我们借心理学的帮助来分析灵感,也可以得到同样的结论。

    灵感有三个特征:

    一、它是突如其来的,出于作者自己意料之外的。根据灵感的作品大半来得极快。从表面看,我们寻不出预备的痕迹。作者丝毫不费心血,意象涌上心头时,他只要信笔疾书。有时作品已经创造成功了,他自己才知道无意中又成了一件作品。歌德著《少年维特之烦恼》的经过,便是如此。据他自己说,他有一天听到一位少年失恋自杀的消息,突然间仿佛见到一道光在眼前闪过,立刻就想出全书的框架。他费两个星期的工夫一口气把它写成。在复看原稿时,他自己很惊讶,没有费力就写成一本书,告诉人说:“这部小册子好像是一个患睡行症者在梦中作成的。”

    二、它是不由自主的,有时苦心搜索而不能得的偶然在无意之中涌上心头。希望它来时它偏不来,不希望它来时它却蓦然出现。法国音乐家柏辽兹有一次替一首诗作乐谱,全诗都谱成了,只有收尾一句(“可怜的兵士,我终于要再见法兰西!”)无法可谱。他再三思索,不能想出一段乐调来传达这句诗的情思,终于把它搁起。两年之后,他到罗马去玩,失足落水,爬起来时口里所唱的乐调,恰是两年前所再三思索而不能得的。

    三、它也是突如其去的,练习作诗文的人大半都知道“败兴”的味道。“兴”也就是灵感。诗文和一切艺术一样都宜于乘兴会来时下手。兴会一来,思致自然滔滔不绝。没有兴会时写一句极平常的话倒比写什么还难。兴会来时最忌外扰。本来文思正在源源而来,外面狗叫一声,或是墨水猛然打倒了,便会把思路打断。断了之后就想尽方法也接不上来。谢无逸问潘大临近来作诗没有,潘大临回答说:“秋来日日是诗思。昨日捉笔得‘满城风雨近重阳’之句,忽催租人至,令人意败。辄以此一句奉寄。”这是“败兴”的最好的例子。

    灵感既然是突如其来,突然而去,不由自主,那不就无法可以用人力来解释么?从前人大半以为灵感非人力,以为它是神灵的感动和启示。在灵感之中,仿佛有神灵凭附作者的躯体,暗中驱遣他的手腕,他只是坐享其成。但是从近代心理学发现潜意识活动之后,这种神秘的解释就不能成立了。

    什么叫作“潜意识”呢?我们的心理活动不尽是自己所能觉到的。自己的意识所不能察觉到的心理活动就属于潜意识。意识既不能察觉到,我们何以知道它存在呢?变态心理中有许多事实可以为凭。比如说催眠,受催眠者可以谈话、做事、写文章、做数学题,但是醒过来后对于催眠状态中所说的话和所做的事往往完全不知道。此外还有许多精神病人现出“两重人格”。例如,一个人乘火车在半途跌下,把原来的经验完全忘记,换过姓名在附近镇市上做了几个月的买卖。有一天他忽然醒过来,发现身边事物都是不认识的,才自疑何以走到这么一个地方。旁人告诉他说他在那里开过几个月的店,他绝对不肯相信。心理学家根据许多类似事实,断定人于意识之外又有潜意识,在潜意识中也可以运用意志、思想,受催眠者和精神病人便是如此。在通常健全心理中,意识压倒潜意识,只让它在暗中活动。在变态心理中,意识和潜意识交替来去。它们完全分裂开来,意识活动时潜意识便沉下去,潜意识涌现时,便把意识淹没。

    灵感就是在潜意识中酝酿成的情思猛然涌现于意识。它好比伏兵,在未开火之前,只是鸦雀无声地准备,号令一发,它乘其不备地发动总攻击,一鼓而下敌。在没有侦探清楚的敌人(意识)看,它好比周亚夫将兵从天而至一样。这个道理我们可以拿一件浅近的事实来说明。我们在初练习写字时,天天觉得自己在进步,过几个月之后,进步就猛然停顿起来,觉得字越写越坏。但是再过些时候,自己又猛然觉得进步。进步之后又停顿,停顿之后又进步,如此辗转几次,字才写得好。学别的技艺也是如此。据心理学家的实验,在进步停顿时,你如果索性不练习,把它丢开去做旁的事,过些时候再起手来写,字仍然比停顿以前较进步。这是什么道理呢?就因为在意识中思索的东西应该让它在潜意识中酝酿一些时候才会成熟。功夫没有错用的,你自己以为劳而不获,但是你在潜意识中实在仍然于无形中收效果。所以心理学家有“夏天学溜冰,冬天学泅水”的说法。溜冰本来是在前一个冬天练习的,今年夏天你虽然是在做旁的事,没有想到溜冰,但是溜冰的筋肉技巧却恰在这个不溜冰的时节暗里培养成功。一切脑的工作也是如此。

    灵感是潜意识中的工作在意识中的收获。它虽是突如其来,却不是毫无准备。法国大数学家潘嘉赉常说他的关于数学的发明大半是在街头闲逛时无意中得来的。但是我们从来没有听过有一个人向来没有在数学上用功夫,猛然在街头闲逛时发明数学上的重要原则。在罗马落水的如果不是素习音乐的柏辽兹,跳出水时也绝不会随口唱出一曲乐调。他的乐调是费过两年的潜意识酝酿的。

    从此我们可以知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两句诗是至理名言了。不过灵感的培养正不必限于读书。人只要留心,处处都是学问。艺术家往往在他的艺术范围之外下功夫,在别种艺术之中玩索得一种意象,让它沉在潜意识里去酝酿一番,然后再用他的本行艺术的媒介把它翻译出来。吴道子生平得意的作品为洛阳天宫寺的神鬼,他在下笔之前,先请斐旻舞剑一回给他看,在剑法中得着笔意。张旭是唐朝的草书大家,他尝自道经验说:“始吾见公主担夫争路,而得笔法之意;后见公孙氏舞剑器,而得其神。”王羲之的书法相传是从看鹅掌拨水得来的。法国大雕刻家罗丹也说道:“你问我在什么地方学来的雕刻?在深林里看树,在路上看云,在雕刻室里研究模型学来的。我在到处学,只是不在学校里。”

    从这些实例看,我们可知各门艺术的意象都可触类旁通。书画家可以从剑的飞舞或鹅掌的拨动之中得到一种特殊的筋肉感觉来助笔力,可以得到一种特殊的胸襟来增进书画的神韵和气势。推广一点说,凡是艺术家都不宜只在本行小范围之内用功夫,须处处留心玩索,才有深厚的修养。鱼跃鸢飞,风起水涌,以至于一尘之微,当其接触感官时我们虽常不自觉其在心灵中可生若何影响,但是到挥毫运斤时,他们都会涌到手腕上来,在无形中驱遣它,左右它。在作品的外表上我们虽不必看出这些意象的痕迹,但是一笔一画之中都潜寓它们的神韵和气魄。这样意象的蕴蓄便是灵感的培养。它们在潜意识中好比桑叶到了蚕腹,经过一番咀嚼组织而成丝,丝虽然已不是桑叶而却是从桑叶变来的。

    节选自《谈美》,开明书店1933年初版

    原题为“‘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天才与灵感”

    想象与写实

    在这些短文里,我着重学习文学的实际问题,想撇开空泛的理论,不过对于想象与写实这个理论上的争执不能不提出一谈,因为它不仅有关于写作基本态度上的分别,而且涉及对于文艺本质的认识。这个理论上的争执在十九世纪后期闹得最剧烈。在十九世纪前期,浪漫主义风靡一时,它反抗前世纪假古典主义过于崇拜理智的倾向,特提出“情感”和“想象”两大口号。浪漫作者坚信文艺必须表现情感,而表现情感必借想象。在他们的心目中与想象对立的是理智,是形式逻辑,是现实的限制;想象须超过理智,打破形式逻辑与现实的限制,任情感的指使,把现实世界的事理情态看成一个顽皮孩子的手中的泥土,任他搬弄糅合,造成一种基于现实而又超于现实的意象世界。这意象世界或许是空中楼阁,但空中楼阁也要完整美观,甚至于比地上楼阁还要更合于情理。这是浪漫作者的信条,在履行信条之中,他们有时不免因走极端而生流弊。比如说,过于信任想象,蔑视事实,就不免让主观的成见与幻想作祟,使作品离奇到不近情理,空洞到不切人生。因此到了十九世纪后期,文学界起了一个大反动,继起的写实主义咒骂主观的想象情感,一如从前浪漫主义咒骂理智和常识。写实作家的信条在消极方面是不任主观,不动情感,不凭空想;在积极方面是尽量寻求实际人生经验,应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搜集“证据”,写自己所最清楚的,愈忠实愈好。浪漫派的法宝是想象,毕生未见大海的人可以歌咏大海;写实派的法宝是经验,要写非洲的故事便须背起行囊亲自到非洲去观察。

    这显然是写作态度上一个基本的分别。在谈写作练习时我曾经说过初学者须认清自己知解的限度,与其在浪漫派作家所谓“想象”上做功夫,不如在写实派作家所谓“证据”上做功夫,多增加生活经验,把那限度逐渐扩大。不过这只是就写作训练来说,如果就文艺本质作无偏无颇的探讨,我们应该知道,凡是真正的文艺作品都必同时是写实的与想象的。想象与写实相需为用,并行不悖,并不如一般人所想象的那样绝对相反。理由很简单,凡是艺术创造都是旧经验的新综合。经验是材料,综合是艺术的运用。唯其是旧经验,所以读者可各凭经验去了解;唯其是新综合,所以见出艺术的创造,每个作家的特殊心裁。所谓“写实”就是根据经验,所谓“想象”就是集旧经验加以新综合(想象就是“综合”或“整理”)。想象绝不能不根据经验,神鬼和天堂地狱虽然都是想象的,可也是都根据人和现世想象出来的,神鬼都像人一样有四肢五官,能思想行动,天堂地狱都像现世一样有时间空间和摆布在时空中的事事物物,如宫殿楼阁饮食男女之类。一切艺术的想象都可以作如是观。至于经验————写实派所谓“证据”————本身不能成为艺术,它必须透过作者的头脑,在那里引起一番意匠经营,一番选择与安排,一番想象,然后才能产生作品。任何作品所写的经验绝不能与未写以前的实际经验完全一致,如同食物下了咽喉未经消化就排泄出来一样。食物如果要成为生命素,必经消化;人生经验如果要形成艺术作品,必经心灵熔铸。从艺术观点看,这熔铸的功夫比经验还更重要千百倍,因为经验人人都有,却不是每个人都能表现他的经验成为艺术家。许多只信“证据”而不信“想象”的人为着要产生作品,钻进许多偏僻的角落里讨实际生活,实际生活算是讨到手了,作品仍是杳无踪影;这正如许多书蠹读过成千成万卷的书,自己却无能力写出一本够得上称为文艺作品的书,是同一道理。

    极端的写实主义者对于“写实”还另有一个过激的看法,写实不仅根据人生经验,而且要忠实地保存人生经验的本来面目,不许主观的想象去矫揉造作。据我们所知,写实派大师像福楼拜、屠格涅夫诸人并不曾实践这种理论。但是有一班第三四流写实派作家往往拿这种理论去维护他们的艺术失败。他们的影响在中国文艺界似开始流毒。“报告文学”作品有许多都很芜杂零乱,没有艺术性。我们首先要明白的是写实派所谓“实”。文艺作品应该富于“真实感”,“对自然真实”,或是“对人生真实”,这都是没有问题的;问题在“什么叫作真实”,这是一个哲学上的问题,这里不能详谈,我们只能说,判断任何事物是否真实,须有一个立场。从某一个立场看一件事物是真实的,从另一个立场看它,可能是不真实。这就是说,世间并不只有一种真实。概略地说,真实有三种,大家所常认得的是“历史的真实”,这也可以叫作“现象的真实”。比如说,“中国在亚洲”,“秦始皇焚书坑儒”,“张三昨天和他的太太吵了一架”,“李四今天跌了一跤”,这些都是曾经在自然界发生过的现象,在历史上是真实的。其次是“逻辑的真实”,比如说,“凡人皆有死”,“勾方加股方等于弦方”,“白马之白犹白玉之白”,“自由意志论与命定论不能并存”,这些都是于理为必然的事实,经过逻辑思考而证其为真实的。现象的真实不必合于逻辑的真实,比如现象界并无绝对的圆,而绝对的圆在逻辑上仍有它的真实性。第三就是“诗的真实”或“艺术的真实”。在一个作品以内,所有的人物内心生活与外表行动都写得尽情尽理,首尾融贯整一,成为一种独立自主的世界,一种生命与形体谐和一致的有机体,那个作品和它里面所包括的一切就有“诗的真实”。比如说,在《红楼梦》那圈套里,贾宝玉应该那样痴情,林黛玉应该那样心窄,薛宝钗应该那样圆通,在任何场合,他们一举一动,一言一笑,都切合他们的身份,表现他们的性格,叫我们惊疑他们“真实”,虽然这一切在历史上都是子虚乌有。

    极端的写实派的错误在只求历史的或现象的真实,而忽视诗的真实。艺术作品不能不有几分历史的真实,因为它多少要有实际经验上的根据;它却也不能只有历史的真实,因为它是艺术,而艺术必于“自然”之上加以“人为”,不仅如照相底片那样呆板地反映人物形象。艺术创造是旧经验的新综合。旧经验在历史上是真实的,新综合却必须在诗上是真实的。要审问一件事物在历史上是否真实,我们问:它是否发生过?有无事实证明?要审问一件事物在诗上是否真实,我们问:衡情度理,它是否应该如此?在完整体系(即作品)以内,它与全部是否融贯一致?不消说得,就艺术观点来说,最重要的真实是诗的真实而不是历史的真实;因为世间一切已然现象都有历史的事实,而诗的真实只有在艺术作品中才有,一件作品在具有诗的真实时才能成其为艺术。

    我们还可以进一步说,诗的真实高于历史的真实。自然界无数事物并存交错,繁复零乱,其中尽管有关系条理,却忽起忽没,若隐若现,有时现首不现尾,有时现尾不现首,我们一眼看去,无从把某一事物的来踪去向从繁复事态中单提出来,把它看成一个融贯整一的有机体。文艺作品都有一个“母题”或一个主旨,一切人物故事,情感动作,都以这主旨为中心,可以附丽到这主旨上去的摄取来,一切无关主旨的都排弃去,而且在摄取的材料之中轻重浓淡又各随班就位,所以关系条理不但比较明显,也比较紧凑,没有自然现象所常呈现的颠倒错乱,也没有所谓“偶然”。自然界现象只是“如此如此”,而文艺作品所写的事变则在接受了一些假定的条件之下,每一样都是“必须如此如此”。比如拿人物来说,文学家所创造的角色如哈姆雷特、夏洛克、达尔杜弗、卡拉马佐夫、鲁智深、刘姥姥、严贡生之类,比我们在实际生活中的常遇见的类似的典型人物还更入情入理。我们指不出某一个人恰恰是夏洛克或刘姥姥,但是觉得世间有许多人都有几分像他们。根据这个事实去想,我们可以见出诗的真实高于历史的真实是颠扑不破的至理。亚里士多德说:“诗比历史更富于哲理”,意思也就在此。诗的真实所以高于历史的真实者,因为自然现象界是未经发掘的矿坑,文艺所创造的世界是提炼过的不存一点渣滓的赤金纯钢。艺术的功夫就在这种提炼上见出,它就是我们所说的“想象”。

    中国文学理论家向重“境界”二字,王静安在《人间词话》里提出“造境”和“写境”的分别,以为“造境”即“理想”(即“想象”),“写境”即“写实”,并加以补充说:“二者颇难分别,因大诗人所造之境必合乎自然,所写之境亦必邻于理想。”这话很精妙,其实充类至尽,写境仍是造境,文艺都离不掉自然,也都离不掉想象,写实与想象的分别终究是一庸俗的分别。文艺的难事在造境,凡是人物性格事变原委等等都要借境界才能显出。境界就是情景交融事理相契的独立自主的世界,它的真实性就在它的融贯整一,它的完美。“完”与“美”是不能分开的,这世界当然要反映人生自然,但是也必须是人生自然经过重新整理。大约文艺家对于人生自然必须经过三种阶段。头一层他必须跳进里面去生活过(live),才能透懂其中甘苦;其次他必须跳到外面观照过(contemplate),才能认清它的形象;经过这样的主观的尝受和客观的玩索以后,他最后必须把自己所得到的印象加以整理(organize),整理之后,生糙的人生自然才变成艺术的融贯整一的境界。写实主义所侧重的是第一阶段,理想主义所侧重的是第三阶段,其实这三个阶段都是不可偏废的。

    节选自《谈文学》,开明书店1946年初版

    情与辞

    一切艺术都是抒情的,都必表现一种心灵上的感触,显著的如喜、怒、爱、恶、哀、愁等情绪,微妙的如兴奋、颓唐、忧郁、宁静以及种种不易名状的飘来忽去的心境。文学当作一种艺术看,也是如此。不表现任何情致的文字就不算是文学作品。文字有言情、说理、叙事、状物四大功用,在文学的文字中,无论是说理、叙事、状物,都必须流露一种情致,若不然,那就成为枯燥的没有生趣的日常应用文字,如账簿、图表、数理化教科书之类。不过这种界线也很不容易划清,因为人是有情感的动物,而情感是容易为理、事、物所触动的。许多哲学的、史学的甚至于科学的著作都带有几分文学性,就是因为这个道理。我们不运用言辞则已,一运用言辞,就难免要表现几分主观的心理倾向,至少也要有一种“理智的信念”(intellectual conviction),这仍是一种心情。

    情感和思想通常被人认为是对立的两种心理活动。文字所表现的不是思想,就是情感。其实情感和思想常互相影响,互相融会。除掉惊叹语和谐声语之外,情感无法直接表现于文字,都必借事理物烘托出来,这就是说,都必须化成思想。这道理在中国古代有刘彦和说得最透辟。《文心雕龙》的《熔裁》篇里有这几句话:“草创鸿笔,先标三准。履端于始,则设情以位体;举正于中,则酌事以取类;归余于终,则撮辞以举要。”

    用现代话来说,行文有三个步骤,第一步要心中先有一种情致,其次要找出具体的事物可以烘托出这种情致,这就是思想分内的事,最后要找出适当的文辞把这内在的情思化合体表达出来。近代美学家克罗齐的看法恰与刘彦和的一致。文艺先须有要表现的情感,这情感必融会于一种完整的具体意象(刘彦和所谓“事”),即借那个意象得表现,然后用语言把它记载下来。

    我特别提出这一个中外不谋而合的学说来,用意是在着重这三个步骤中的第二个步骤。这是一般人所常忽略的。一般人常以为由“情”可以直接到“辞”,不想到中间须经过一个“思”的阶段,尤其是十九世纪浪漫派理论家主张“文学为情感的自然流露”,很容易使人发生这种误解。在这里我们不妨略谈艺术与自然的关系和分别。艺术(art)原义为“人为”,自然是不假人为的;所以艺术与自然处在对立的地位,是自然就不是艺术,是艺术就不是自然。说艺术是“人为的”就无异于说它是“创造的”。创造也并非无中生有,它必有所本,自然就是艺术所本。艺术根据自然,加以熔铸雕琢,选择安排,结果乃是一种超自然的世界。换句话说,自然须通过作者的心灵,在里面经过一番意匠经营,才变成艺术。艺术之所以为艺术,全在“自然”之上加这一番“人为”。

    这番话并非题外话。我们要了解情与辞的道理,必先了解这一点艺术与自然的道理。情是自然,融情于思,达之于辞,才是文学的艺术。在文学的艺术中,情感须经过意象化和文辞化,才算得到表现。人人都知道文学不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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