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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窃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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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节根据《研究录》第七辑中《窃恋》 一文。霭氏在第三辑中发表《性爱的象征现象》一文时,对于偷窃行为和性情绪的关系,尚没有研究清楚,故未列入;第三与第七两辑的问世,中间相距大约有二十年。]

    从第十八世纪起,西洋有一个名词,叫“窃狂”(Kleptomania),当初算是“偏执狂”(monomania)的一种;但这名词始终没有受医学界的公认,至于法学界,并且曾经加以否认。有人间或用到这名词的时候,指的不过是一个偷窃的冲动,犯窃狂的人,一阵心血来潮,就多少不由自主要偷窃起来,其间不但没有自觉的动机,并且一经自觉,在当事的人(普通总是一个女子)还不免竭力地挣扎。研究精神病的人又认为它是和静躁交迭性的癫狂(manic-depressive insanity)最相接近。最近精神病学的趋势是想根本不再用这名词,不过名词虽有问题,它所指的现象却是很实在的。当一个有偷窃的病态冲动的人解上法庭而法官听取辩护的时候,法官可以很俏皮地回答说,“这人假若有病,那病就得归我治疗”,不过俏皮的话容易说,问题的真相他却并不了解。这种冲动实在是界限相当分明的一种心理状态,而不是一个笼统的偏执的倾向而已;它是有来历的,并且这来历是可供明白地追寻的;而从我们的立场看来,它是性心理学范围以内的一个现象。在性心理学里,有人把它叫作“性爱的窃狂”(erotic kleptomania),但比较简单而适当的名词也许是“窃恋”(kleptolagnia)。这名词是一九一七年前后美国芝加哥城的精神病学者基尔南所创立的(把偷窃的行为和性的情绪联合了看,这名词可以说是再简当没有,它和下文第八节所要讨论的虐恋或痛楚恋的名词是一贯的,这指性与偷窃行为的联系,而虐恋则指性与施虐或受虐行为的联系)。当时我很快就采用了这名词,以后也一贯认为它是指称这种状态的最恰当的一个名词。(另一种比较难得遇见的状态,以前叫作“性爱的火焰狂”,西文是erotic pyromania,同样地也不妨改称为“火焰恋”,西文是“pyrolagnia”。)最初关于窃恋的例子的记载,似乎是法国里昂的拉卡萨涅(Lacassagne)的手笔,时间是一八九六年。

    窃恋和虐恋不但在名词上相仿,在性质上也有连带关系。窃恋可以说是建筑在更广泛的虐恋的基础之上的;虐恋中的性情绪的联系物是痛楚,窃恋中的性情绪的联系物是一种提心吊胆的心理,而提心吊胆的心理也未始不是痛楚的一种[推此议论,则霭氏在本节中所叙的现象当大有未尽,即,只是窃恋一种,犹不足以概括此方面的性心理的变化。例如丐恋。偷窃的行为既可以和性情绪发生联系,乞丐的行为又何尝不可以?偷窃是不名誉的,冲动之来,当事人必有一番挣扎,一番提心吊胆的心理,而挣扎与提心吊胆皆是痛楚的一种,所以可以说窃恋是建筑在比较广泛的虐恋或痛楚恋之上的。丐恋又何独不然?向人丐取也是不名誉的,冲动之来,当事人内心也必有一番撑拒,面子上必有一番难为情的表示,撑拒与难为情又何尝不是痛楚的一种?然则丐取的行为和性情绪联系起来,而成为和窃恋完全可以相比的一个现象,是情理中可有的事。丐恋不但是情理上可有的事,事实上也真有;也正唯其有,译者才觉得有在注文里加以补充的必要。姑就浏览所及,征引若干例于后。清诸晦香《明齐小识》(卷五)说:“有曹姓者,家素裕,生子绝慧,忽觏痟疠,及愈,举止乖常;日挟百钱,至街市与丐游:初与一丐俱,如逢两三丐,即舍前所俱者,而与两三丐俱;尚复有数丐来,则又撇两三丐而与数丐俱。家人侦获拉归,明日复然。”诸氏的评语是:“种莪伊蒿,大约其祖德斩也。”清许仲元《三异笔谈》(卷四)有一则说:“有不必丐,不可丐,而必欲丐者,予见二丐焉。一、王姓,文恭相国之曾孙,幼文员外之孙,好向店铺乞钱,乞必诵制艺一首,不唱《莲花落》也。铺户多识之者,即与钱,亦必诵讫,乃肯顾而之他。其叔凤超,余僚侪也,为予言甚悉,父母闭之,则抉扉遁;絷之,则断绠逸;夜即卧市间石上。后不知所终。一、朱姓,长兄为别驾,次兄太学生,群从皆茂才,亦同此癖。两兄乃以金二百两置秀野桥北毛大有酒店中,权其子,供乞资;见即招之来,斟的饱满,昂藏而去;虽严寒酷暑,或大雨雪,终不家食也。”按王氏一例是松江王顼龄之曾孙,王鸿绪之从曾孙。清邵弢《三借笔谈》(卷三)有一则说,“余馆带城桥时,有赵姓者,性喜为丐。北寺故丐取处,有人题额曰:‘义屈卑田’;有丐首一人,凡欲为丐者,必先入名籍中,谓官丐,方可任其所之,不则为本丐欺,且无舍者。赵某家本小康,妻亦美;惟家居三四年,必弃之去,以钱一贯入名卑田籍;丐知其富,优待之,于是甘之如饴。又胥门洪某,亦有丐癖;尝寄身北寺,入义氓籍(即卑田籍,余曾见其册有八千余人);家人觅得之,强使返,今称素封矣。”邹氏又说:“按《唐丛裁》,后齐武平时,后主于后苑内作贫儿村,帝亲衣褴褛之服,行吟其间以为乐;以一国之尊,而甘心为此,理亦有之,不可解也。”按此或出一种故示落拓的好奇心理,或不可以寻常丐恋或丐癖论。丐者多于人家出殡时唱挽歌。元曲演富人子郑元和事,不知究有其人否。不过明徐应秋:《玉芝堂谈荟》(卷十一)“嗜好之异”一则下说:“李山松好唱挽歌。”以有身家的人而喜唱挽歌,大概也是丐恋或丐癖的一种表示。清袁枚《子不语》(卷二十一)载有“抬轿郎君”一则,说:“杭州世家子汪生,幼而聪俊,能读《汉书》。年十八九,忽远出不归;家人寻觅不得;月余,其父遇之荐桥大街,则替人抬轿而行。父大惊,牵拉还家,痛加鞭棰;问其故,不答,乃闭锁书舍中。未几逃出,又为人抬轿矣。如是者再三。祖父无如何,置之不问。戚友中无肯与婚。然《汉书》成诵者,终身不忘;遇街道清静处,朗诵《高祖本纪》,琅琅然一字不差,杭州士大夫亦乐召役之,胜自己开卷也。自言两肩负重,则筋骨灵通,眠食俱善,否则闷闷不乐。此外亦无他好。”清采蘅子《虫鸣漫录》(卷二)又记着和“抬轿郎君”相仿佛的一些例子。一、青齐巨室某……其同学某“酷爱支更铃柝,巡行达旦无倦:鄴家设典肆,辄往代其逻者;自制无表羊裘皮兜帽以御寒;或携酒肉,与支更人共饮醉,即令彼熟寝,而自按更声柝以为乐”。二、“一世家中人喜为人御车,往来齐鲁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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