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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被包围的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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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能有面包吃”,他们这样暗示,要是别人有心借,那自然会借。若是不愿意借,也不伤大雅,毕竟他们没因为直接开口而避免了尴尬。

    在雀起乡除了明显的闲言碎语,村妇们一些话里有话的暗示,更是毁人于无形中。

    为了避免这样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的误会,村里人还是喜欢并且擅长讨论他们身边邻居的私事。少数村妇不愿嚼舌头,她们觉得有时闲话传得太过了就会不耐烦。他们说:“就到这吧,今天把她八卦得也太厉害了。”她们会转换话题,讨论他们的孩子、高涨的物价或者从女仆的角度说仆人的问题。

    年轻人喜欢“小聚一下”,下午在某个村舍一起喝没加牛奶的浓茶。茶会都不是预先筹划好的。一个邻居先加入,然后又一个加入,另一个站在走道上的邻居被召唤着加入,还有人被找来解决某些争议。有人提议:“要不喝杯茶?”大家都从家取来一勺茶叶,一起沏出一壶。

    雀起乡的美女很少。大多都是大嘴、高颧骨、朝天鼻的农妇长相。但所有的村妇都有着明澈的双眼,洁白的牙齿和红润的面色。她们比镇上工薪阶层的妇女要高些。要不是有身孕,她们的身形挺拔而柔软,虽然有些壮实。

    那些四十岁以下的妇女就喜欢茶会。年长些的都不在乎茶会和闲聊之类的。女人们聊起天来就停不住,她们用的语汇在受过教育的人的眼里粗糙而土气。

    她们在房里喝茶,有些妇女怀里抱着婴儿,刚会走路的小家伙们在围裙边嬉戏,有些手里做着针线或者编制的活计。她们穿着洁净的白围裙,头发编得光滑整齐,看上去恬静美丽。她们最好的衣服都留在礼拜天穿,平日就穿白围裙。

    这样小小的茶会是女人们的专属时光。妻子和母亲们优雅地勾着小指饮茶,谈论着最新的时尚以及连载小说的情节。过不了多久,孩子们就放学回来,接着男人们嚷嚷着说着粗鲁的笑话进了屋,带着泥土和汗水的气味。

    多数年轻的和一些年长的女人喜欢“读点什么”,她们爱读的就是连载小说。好几个村妇喜欢买每周出版的小说杂志,一便士一本。她们能读到书页全部变薄磨损。大家还能从邻村或是在外做活的女儿那得到小说看,民间的小说藏书颇为可观。

    十九世纪八十年代的小说多是浪漫爱情故事,题材多是贫寒的女家庭教师嫁给了公爵,要不就是女贵族爱上的猎场看守员其实是个公爵或伯爵。这些故事里往往还要有一场盛大的舞会,身着一袭白裙的女主角迷倒在场所有男宾;或者身份低微的猎场看守员,在花房向主人的女儿求爱。这些故事都措辞精美,清新浪漫。

    女人们虽都痴迷其中,但也知道读言情小说是个坏毛病,要背着男人们读,偶尔偷偷地和其他女读者讨论情节。

    言情小说被妈妈们小心地藏起以防被孩子看到。但孩子总有办法在橱柜的顶上或者床下找到。他们找个地方偷偷地看。

    八九岁的孩子可能会觉得言情小说肉麻。但对妈妈们来说,这些感性的故事情节帮她们从日常的琐碎中抽离出来。

    有段时间,村里的读者喜欢有思想内涵的读物。老人们喜欢用圣经中的语句和典故给谈话增色。

    每个家具齐全的房子里都有几排书,整齐地靠在有台灯、衣刷和家庭照片的桌上。有些家的藏书仅有圣经和一两本祈祷书;有些家多了几册父母家或者大甩卖的时候买来的:《天路历程》《德林考论死亡》,塞缪尔•理查森的《帕梅拉》,安娜•李的《女孩,妻子和母亲》,还有些游记和布道书 。

    劳拉最大的发现是一本探险家贝尔佐尼的游记被一家人用来撑储藏室窗子。她去借这本书,人家慷慨地送给她了。她无比快乐地和作者探索金字塔下的墓穴。

    一些借来的书皮里印带着原先主人的藏书章,或者掉色的题字:

    此书属于乔治•维尔比

    读书的人要诚心

    浅尝辄止不可取

    微言大义要用心

    学习胜过房与地

    土地财产易散尽

    唯知识千金难易

    或者:

    乔治•维尔比是吾名

    英格兰是吾国

    雀起乡是吾村

    耶稣基督救我身

    当我永久长眠

    身骨腐朽墓穴

    此书为遗物

    请君勿忘我

    还有种警告偷书贼的题字也很受欢迎:

    窃书可耻

    书主之名在此

    最后的审判日来到

    我主叱喝偷书贼

    “被窃之书在何方?”

    书贼说不知道

    我主贬贼下地狱

    其实这些书都能随便借,因为书主从来不看。女人们真正看的只有言情小说。

    除了书之外,报纸也是阅读的重要部分,每家或买或借,都有份报纸看。

    男人读周日的报纸就能花上好久时间。《每周速递》《雷诺兹新闻》《罗意德新闻》是他们最喜欢的报纸,而有些人则是本地报纸《比斯特先驱报》的忠实读者。

    劳拉的父亲喜欢读《每周速递》和《木匠和建筑工》。孩子们读《木匠和建筑工》这本书时,却意外地知道了莎士比亚。因为《哈姆雷特》里的一句话在学界向来有争议。就是那句:“我从手锯里知道一只鹰”。有些学者认为该断句成“我从苍鹭里知道一只鹰”。因为手锯是石匠和泥水匠的工具,匠人们出于对手锯的热爱还都双手赞成断成手锯。

    在后来学校的日常阅读中,劳拉对莎士比亚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能够体会那句话的真正意思,但她还是坚定地支持木匠和建筑工的版本。

    好附庸风雅的人们喜欢聚在一起读着小说喝着茶,其他的人则喜欢更热闹的聚会。女主人卡洛琳•阿莱斯那时候大概四十五岁,她高瘦而挺拔,黑眼睛闪着光,头发像弯曲的黑铁丝,脸颊像熟透的杏子。她是从外面嫁到村里来的,有传言说她有吉卜赛人的血统。

    虽然阿莱斯太太已经是祖母级的了,她仍然每十八个月添个子女,这在村里人看来是不体面的。村子里有句话说“年轻的开始当妈,老的就该靠边站”。但阿莱斯太太除了自然法则外,啥规矩也不在乎。她宝贝每个新生儿,等到孩子会走路了就赶出门去让他们自己玩。孩子们三岁就被送去上学,十岁或十一岁就被送去做活。有些女儿十七岁就嫁人,儿子十九二十岁就成家。

    维持生计的事她不愁。丈夫和儿子们干活卖力,做活的女儿至少一半的工资要寄回家。有的晚上她煎牛排洋葱当晚餐惹得全村人口水直流;有的晚上桌上就只有面包和猪油。她一有钱就花光,没钱的时候就赊账。

    “我没问题,”她说:“反正经常要赊账,还了钱以后还是要赊账。所以愁也没什么用。”虽然人人都知道她背了一身的债,但她的确能撑得过去,偶尔口袋里还有几个铜子儿。当她收到女儿汇的钱,她会和站在她身边的人说:“我才不浪费这钱在还债上呢。”

    她所谓的把钱花在刀刃上指的是叫上几个志同道合的邻居,围坐在火炉前,派一个小孩子去酒铺买啤酒。他们都不会喝醉的,因为酒不多。即使他们能喝上个两三轮,他们也不会醉。

    这酒够让他们抛开忧愁,欢欣鼓舞一阵子了。每次他们的欢声笑语和断断续续的歌声飘扬在空中,都让那些喜好安静的主妇们震惊不已。

    在阿莱斯太太的聚会上,没人优雅地用手勾着茶杯柄,也没人说话文绉绉。她充满了对男女之事的热情,所有的话题也围绕于此。但这讨论不下流庸俗,而是用一种生活本源的态度来讨论。

    虽然没人讨厌阿莱斯太太,但她还是挑战了大家的审美和品味。她精力充沛、好心过度,喜欢把善意强加在别人身上,明明知道没人感激她,还是乐此不疲。

    她对郡法院了如指掌,也不遮掩自己为什么对法院这么熟络。她被法院传唤,回来却得意洋洋仿佛是被请去远足一趟。她成功地说服了法官,说自己是个模范妻子和母亲,她之所以还不起债,是因为家里孩子多,她又是个慷慨的人。最后搞的债主十分懊丧。

    村里另外一个独立于世俗之外的人是汉娜•阿什利。她的公公就是那个一直用壁田耕犁的人,还是个卫理公会派教徒。所以她和丈夫也都是卫理公会派教徒。她绝缘于村里一切的闲话和争端。她的房子和别人家不在一起,花园里也有自己的井,因而平日大家见不到她。

    周日晚上,她家就成了教会的集会地,她平时的含蓄一扫而光,只要愿意来的都欢迎。当她听布道的时候,或者唱赞美诗和祈祷的时候,她双眼打量人群。那些和她对视的人都能见到她眼中爱的光芒。大家都觉得她是个虔诚的教徒,没人能在这种情况下说她半句不好。

    阿什利有个男孩叫弗雷迪,大概是埃德蒙的年纪,劳拉他们有时会和他玩。有个周六早上,每家每户这时候都在为周六的大扫除忙得人仰马翻:放了学的孩子在家里跑进跑出,有的在外面吵闹着做游戏。妈妈把婴儿绑到姐姐胳膊上,让姐姐带着去散步。婴儿的哭声和妈妈斥责淘气孩子的责骂声混成一片。

    劳拉讨厌这种时候,她没法找个角落看书。待在屋外,还容易给抓去玩暴力或者无聊的游戏。所以劳拉决定去阿什利家找弗雷迪玩,她见到了一幅终生难忘的画面:

    阿什利的家此时平和宁静一尘不染。墙壁雪白,桌子和地板被刷出浅黄色,炉子烧着火,炉栅映出深红色的光芒。桌上铺着雪白的桌布,上面摆着砧板和擀面杖。弗雷迪帮妈妈做饼干,用饼干模子把揉好的面皮切成形状。母子的两张脸贴在一起,普通却让人觉得温暖。他们招呼劳拉进屋烤火的声音犹如天使一般,和外面的喧杂犹如两个世界。

    这是对一个完全不同世界的惊鸿一瞥。劳拉把那静好安详的图景刻在脑海里。圣经里写的拿撒勒的家庭生活应该就是像弗雷迪一家这样的吧。

    村里的女人们即使不用管孩子,有了大把空余时间,也从不在地里或菜园里干活。这里的男女分工非常严格明确,种菜属于男人的活。

    维多利亚时期的思想影响了当地人,只要不在家里的活都不是女人分内的事。不过女人在园里种花是可以的,多数人家的房子靠近路边都有条狭长的花带。因为没闲钱买花籽和花苗,她们就用从邻居那拿来的根茎。花的种类不多,都是典型的村舍花园的经典品种:春天有桂足香、石竹花、黑种草和勿忘我;秋天有蜀葵和雏菊。还有熏衣草和野蔷薇丛;青莴在别处被称作“少年之爱”,这里却被叫做“老人”。

    几乎每个花园都有玫瑰丛,花朵都是白色的。唯有老萨利家有彩色的玫瑰。别人家的都是传统“姑娘的红润”:白底玫瑰上有一抹粉红。劳拉不知道谁最早开始种这样的玫瑰,后来已经发展到每家每户都有。

    除了种花,女人们还种了些香草:百里香、欧芹和鼠尾草用来烧菜,迷迭香用来调味自制的猪油,熏衣草来熏香最好的衣服,胡椒薄荷、薄荷、苦薄荷、甘菊、艾菊和芸香用来治病。

    村民们特别重视甘菊的功效,喝很多甘菊茶预防感冒、舒缓神经和强壮身体。有产妇的人家总要准备一大罐的甘菊茶,随时准备让产妇喝。

    苦薄荷配上蜂蜜用来治喉咙酸痛和咳嗽。

    胡椒薄荷茶更像是一种奢侈品而不是药。只有在特殊场合才喝,而且盛在酒杯里。

    除此之外,女人们还用薄荷油美容,尽管看起来没什么效果。

    有些年长的妇女用野生药草,当季收集,晒干备用。但是随着用野生药草的知识逐渐失传,大家最后都只用自己花园种的药草。

    只有西洋蓍草是个例外,人人都大量采摘用来酿“草啤酒”。

    这种自制的啤酒被酿好装在男人上工时用的茶杯里。女人和孩子站在储藏室旁渴了就喝。最好的西洋蓍草长在公路边。在干燥的季节,植物都吸满了白色的灰尘,酿出的啤酒都有些淡淡的乳白色。

    要是有孩子说啤酒有颜色,嫌灰太多,大人就说:“空气里也都是灰,用好的草啤酒就着吃下灰还容易些。”

    因为妈妈特别爱干净,劳拉和兄弟姐妹总是好奇啥时候他们才能吃到灰。生菜和豆瓣菜妈妈要过水洗三遍,别人随便放在水里浸一下就完事。传说有人吞下菜里的一只蝌蚪,后来在那个人的胃里长成了一只青蛙。于是妈妈洗豆瓣菜都差点把菜冲掉。

    村里盛产这种豆瓣菜,大多都在春天被采摘了。这样菜叶还新鲜,也吃不厌。

    孩子们的好身体都应该归功于这些健康绿色的食物。

    除了家里穷得揭不开锅的,多数家庭都自己酿酒。篱笆上可以摘黑刺李、黑莓和接骨木果,田里采得到蒲公英、款冬和西洋樱草,花园里有大黄、加仑、醋栗和欧洲萝卜。

    花园和篱笆上的果实被用来做果酱。那些手巧的主妇会在明火上细心熬制果酱。做出来的果酱非常好吃,好吃到总是不够吃。

    野苹果果酱是劳拉家特有的。篱笆边满是野苹果树,惹得孩子们每天都在仔细观察,哪里摘得到红苹果,红黄相间的,或者像从树枝上挂下一串洋葱的绿苹果。

    在劳拉看来,一篮子野苹果加上糖和水就能做出和红宝石般清澈明亮的果冻。她不知道这需要妈妈长时间的熬煮、繁琐的过滤、小心地称量,然后煮沸灌进一排玻璃罐里。才会有红色的果酱在白色的储藏架上的那一抹红光。

    西洋樱草茶味美且容易做。从一把西洋樱草上摘下金色的种子,浇上沸水,等着茶浸上几分钟。加糖或者不加糖都可以喝了。

    樱草花球是做给孩子们玩的。采一大把芬芳的花,用线紧紧拴住花茎,用花遮上茎。这捆花几乎就变成了球形,是最可爱的球。

    养蜂的老人喜欢做蜂蜜酒,又被称作“梅瑟格林”。这是种高档次的饮料,要是被人请上一杯是最大的荣耀。酿酒的人喜欢让原本简单的制作过程显得无比神秘。

    每加仑的泉水里加上三磅的蜂蜜。泉水一定要是活水,从溪流边汩汩冒泡的地方取来,千万不能用井水。蜂蜜和水一起煮沸,拂去泡沫后加点酵母。接着放到桶里发酵半年,酒就可以准备装瓶。

    老萨利说有些人往蜂蜜酒里加柠檬、月桂叶之类香料败坏了味道。她认为那些在蜂蜜里乱加东西的人不配让蜜蜂为他们工作。

    蜂蜜酒应该是世上最让人沉醉的饮料了,而且酒劲很大。有一次,一个村里的小姑娘熬夜等候埃及服役的士兵叔叔回家,然后她被奖励从杯里喝口蜂蜜酒。

    晚上,她先是:“请给我喝点,鲁本叔叔”“味道不错,谢谢鲁本叔叔。”等到她上楼睡觉,她冒失的语气吓了大家一跳:“鲁本叔叔是个傻瓜!”这是蜂蜜酒在说话,而不是她。幸好鲁本中士也喝醉了,他咂着嘴唇说:“我这辈子喝过不少酒,但这是最好的!”在觥筹交错之间,她摇摇晃晃地栽倒在床上,洁白挺括的衣服没换下来就睡着了。

    村里的人没有请人吃饭的习惯。但有时确实需要给重要的访客或者远方的朋友提供晚饭,主妇们有的是办法。要是家里没有黄油了,孩子会被派去酒馆的小店里买四分之一的新鲜黄油,没有钱就赊账。薄面包和黄油,切好摆放成以往的样子,配上一罐留着特殊场合吃的自制果酱。还有一碟从花园里新鲜采摘的生菜,用小红萝卜点缀。这是顿诱人的晚餐,用村民的话说就是“放在谁面前都体面”。

    冬天人们会用咸黄油和面包片配上芹菜。面包片是所有人的最爱。主妇们会在一个冬日下午赶在饥饿的一家大小回来之前“做一大堆到他们膝盖那么高的面包片”。更能勾起大家食欲的是切成薄片的冷熏肉配上面包片。这么美味的东西真该广泛推广。

    外面来的客人都喜欢这些简单的食物,配上一杯茶,还有走前一杯自家酿的酒。村妇们也喜欢招待这些客人,尤其要在这样的场合表现得很体面。她们说“生活过得寒酸但不能看着也寒酸。我们还是要面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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