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一 “君主制”与“君主专制”——答洪家义同志

首页书架加入书签返回目录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我那篇讨论《吕氏春秋》的反君主专制思想的短文,虽然是同洪家义同志商榷的,也是对有些同志把中国古代社会流行的“任贤”“纳谏”等主张作为反君主专制的民主思想加以称道,提出的质疑。后来,我看到一九八二年五月号《新华文摘》上转载的刘泽华、王连升同志的《先秦时代的谏议理论与君主专制主义》,发现对此表示怀疑的并不只是我一个人。最近又有幸得读洪家义同志的《再谈》文稿,受到不少启发,但对洪家义同志认为我将“君主制”与“君主专制”混淆了,以及他对这两个概念的区别,仍有不同看法,故再提出来与洪家义同志商榷。

    洪家义同志说:“区别就在于君主权力的大小,也就是说君主权力是否受到某种限制:几乎不受限制的叫作‘君主专制’;受到某种限制的就叫作‘君主制’,从字面上看,就是有无一个‘专’字。”又说:“当然这种区别不是两种政体的区别,而是一种政体下君主权力大小的区别。”还进一步指明:“这种权力大小之间有没有一个分界点呢?有的。这个分界点就存在于封建地主阶级和封建君主之间。说得明白点,就是,君主权力限制在能够代表整个地主阶级利益的范围内,就属于‘君主制’;如果君主的权利无限膨胀,膨胀到不代表整个地主阶级的利益,而只代表地主阶级中的一小撮利益,甚至只代表君主一家一姓的利益,那就属于‘君主专制’了。”

    洪家义同志这些看法是颇具理论色彩的,却难以令人信服。

    首先,君主制与君主专制有没有像洪家义同志所说的那种区别,长期以来,史学界对此是存在歧义的。洪家义同志以西欧为例,认为到十六十七世纪出现了君主专制,可是那时是“王权倾向于进步”,与我们讨论的君主专制有所不同,为了避免问题复杂化,暂不拟涉及。在中国,洪家义同志是以秦始皇称皇帝作为分界线,在此以前为“君主制”,在此以后为“君主专制”。这也是一说。还有他说:如有的人主张以明王朝为界线;有的人则不大注意这种区别(如我在上面提到的刘泽华、王连升所写的文章就是如此,他们认为在秦始皇以前早已存在君主专制了)。这种打了多年“官司”的问题,一下子是扯不清的。问题的关键,是在于洪家义同志对君主制与君主专制的解释,似乎还值得进一步推敲。

    其次,我同意洪家义同志的意见,“君主制”和“君主专制”,“不是两种政体的区别”,即使有差异,也是“同一政体之内的区别”。既然“君主制”和“君主专制”是同一政体,为什么又说,两者之间“就是有无一个‘专’字”呢?难道说封建社会的君主制不是赋予君主最后决定权的吗?我认为,“君主制”或“君主专制”作为一种政体,它是相对于民主制而言的。资产阶级的议会制是资产阶级的典型的民主政体,资产阶级的最高政治代表由议会或者全民选举,也可以由议会弹劾或罢免,最高政治代表应对议会负责。在阶级内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大事,或者在全阶级内,或者在常设权力机构内,最高政治代表也毫无例外地要服从这个原则。至于最高统治者利用其拥有的强大权力违反这个原则,那是属于非法的例外。这种民主政体,不是资产阶级独有的,如古希腊雅典的奴隶主阶级就采用过民主制,只是不如资产阶级议会制完善罢了。很显然,洪家义同志所说的“君主制”与“君主专制”都是包含与民主制对立这个意义上的,当然也就不能说二者的区别就在“有无一个‘专’字”,因为二者都是权力集中于君主一人。如果说“君主制”与“君主专制”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如洪家义同志所说的,只是“权力的大小”不同而已。为什么,洪家义同志的话有点自相矛盾呢?恐怕不是用词的问题。

    第三,洪家义同志提出了君主制或君主专制与它所代表的地主阶级之间的关系问题,这是值得研究和注意的问题。洪家义同志说:“君主权力限制在能够代表整个地主阶级利益的范围内,就属于‘君主制’;如果君主的权利无限膨胀,膨胀到不代表整个地主阶级利益,而只代表地主阶级中的一小撮人利益,甚至只代表君主一家一姓的利益,那就属于‘君主专制’了。”洪家义同志这一番话,在理解一个政权与其所代表的阶级既统一又矛盾的关系上来说是有价值的。因为一个阶级政权在本质上说他应该是代表这个阶级的整体利益,但是实际上它往往又有所偏离。在不同的历史阶段,由阶级内部的不同的阶层做当权派。如在中国封建社会,在秦汉之际是军功地主阶层当权;在魏晋南北朝之际,是世族地主阶层当权;在隋唐...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目录下一页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