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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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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过了十天后,佛莱迪从他的旅途中回来。因为他事先发了一封因事业顺利而有几分夸耀的电报,所以席茵·透伊知道他要回来,由于宝宝的关系,她不去车站接他。她很高兴佛莱迪能离开一阵子,他不在的期间,她比过去几个月来过得更快乐些。

    “达令!噢,达令,达令。”她紧紧地抱着佛莱迪,同时不停地在他脸上吻着,佛莱迪也热烈地反应她。他也一样,在离开的这段时间内非常快乐。

    “你这趟旅途很愉快吧!”

    “旅途愉快?天!达令,你以为我在做什么?我在城市与城市之间疲于奔命。你收到我的风景明信卡了吧?但是我这一趟下来,至少赚了二千五百元的佣金。”

    “达令!”她又给他一个热情的吻。

    “山弟不是很好吗?他替你弄了这样一个工作。”

    “是呀!他真够意思!他最近怎么样?他有没有来看你?”

    “嗯哼!”他的妻子甜甜地说。

    “他好好地照顾了你吧?”

    “嗯哼!我来打电话找他一起庆祝一下。”

    “不!我来打!”

    他们那天晚上就在席茵·透伊以前工作的夜总会中好好地庆祝了一下。他们在夜总会中看到了维姬,也邀请她一起参加,他们四个人就跳舞跳到深夜两点钟,才宾主尽欢而归。山弟一直恭维佛莱迪在路上所招的保险为公司赚了不少钱。跟维姬和山弟在一起,席茵·透伊一直都是兴致勃勃,又活泼又爽朗,有点令人难以想象她在家里是个满腹牢骚的妻子。佛莱迪结婚一年多,从来没见过他的妻子那么轻松、快乐,他又重新感觉到他在追求她时的那种无可比拟的快乐。是的,事情本来就应该是这个样子,成功与机会正在敲他们的大门。

    “我爱我的妻子。”佛莱迪说,“这看起来就像一个好的开始————妻子、孩子和好的职位。”他依稀想起他在克里夫兰泡上的女孩子,同时意识到自己对妻子的不忠实。但是他不允许他的念头表现在脸上。“是的,我爱我的妻子和孩子。”

    山弟跟着他们一起回到他们的公寓中,坐了一会儿才离开。席茵·透伊往长沙发一躺,嘴里叫着:“哇!太棒了。”

    佛莱迪坐近她的身边说:“做佛烈德力克.a.t.冯太太不错嘛!嗯!如果我幸运的话,我很快地一年就可以赚八千元了,噢!我的天!”

    他靠近了一些,同时还热情地爱抚着她。

    “不要!拜托。我累了。”她说。

    他又逼近了一点儿,显然是不肯轻易地放过她,但是席茵·透伊并没有反应,只是战略性地利用这对她有利的一刻来观察、衡量她的丈夫。

    “你听着,达令!你爱我吗?”

    “当然!”

    “你非常爱我吗?”

    “我非常爱你。”

    “达令!我的欲望一向不大,你猜得到吗?”

    “你不是什么都有了吗?家、孩子和一年赚七八千块的丈夫。你也有车子了。你是想买一辆新车子吗?”

    席茵·透伊摇摇头。

    “我想,你是想学电影明星吧!”

    她还是摇头。她的眼睛看着丈夫的表情,知道这是她的戏剧上演的时刻了。“佛莱迪,既然我们已经在社会上出头了,你总希望你的妻子出去时,能和她的身分相配是吧!”

    “好了!说出来吧!你要什么?”

    “佛莱迪,什么东西能显示一个淑女的身分?真正的身分?在最好的旅馆、餐厅、戏院中,人们注意的是什么?”

    “大把的钞票。至于戏院中,戏票是最受人注意的。”

    “不要那么笨嘛!告诉我,什么东西可以造出淑女来?”

    “好了,好了!别拐弯抹角了,你到底要说些什么?”

    “噢!佛莱迪,你真是一点儿想象力也没有。貂皮大衣!那就是能造出淑女的东西。我在曼迪生大道上看到过一件,标价只有一千四百元。”

    佛莱迪把头埋在席茵·透伊的颈窝里,根本没有注意到她在说些什么。他只听到席茵·透伊靠近他的耳朵,柔柔地说着:“只要一千四百元,佛莱迪,你买一件貂皮大衣送给你的妻子。”她一面说一面用手抚摸着他的脸,佛莱迪一下了解了她的战略。“好家伙,她还真能推销呢!”他想着。

    佛莱迪考虑了一会儿。一想到他能带着身穿貂皮大衣的妻子出门,就不觉开心起来。而他的前一个念头————他只是洗衣工的儿子————就已经消逝得无影无踪了。

    “你觉得维姬怎么样?”席茵问。

    “她是一个好女孩。她不再是雏鸡了,她的臀部真不错,你为什么会问起她?”

    “你不觉得山弟对她太殷勤了一点儿?你有没有注意到山弟看着她的神情和跟她说话的样子?”

    “他对她献殷勤又不关你的事?他倒是跟你挺熟的,嗯?”

    席茵·透伊很快地坐了下来。“你是什么意思?你该不是在嫉妒吧?”

    “我才不嫉妒呢?我只是觉得你们两个跳舞的时候,靠得非常近。”

    “佛莱迪,你真是可恶极了。你自己也喜欢他不是吗?你不在的时候他约我出去了几次,是你自己要他来找我陪陪他的,而且我可以说他并不讨厌我的陪伴。但是我们之间绝对没有任何事情。”

    “好了,好了!为什么要这么激动?我又没有其它的意思,而且他对我们一直都很够朋友。”

    “没错!他对我们的确很够朋友,如果他不拉你一把,你也不会有升迁的机会。”

    一天,席茵·透伊穿着她的新貂皮大衣,到冯家的餐馆来,佛罗拉看得眼睛都要冒出火来。佛莱迪和席茵的生活就这样改变了。席茵·透伊也穿着她的新大衣去看维姬和其它朋友,就为了炫耀这件貂皮大衣,他们几乎天天晚上都出去。他们婚前的那段生活又重现了,两人也有几个星期不吵嘴的记录。

    “他们什么时候再派你出去?”席茵·透伊问,“你也许可以再赚几千块钱。”

    “我在办公室也有许多工作要处理,但是只要有机会,我就会再出去一趟。”

    “我可不可以去要求山弟?他很愿意帮我们忙的。”席茵·透伊说。

    十一月,佛莱迪出发前往佛罗里达,旅程中还包括了新奥尔良市。

    二

    艾丝的搬家,使得她和汤姆的关系有了改变。艾丝接受杨太太的建议,是因为她知道杨太太要她去住并没有特别的用意。

    艾丝搬入了第五大道的上城区公寓后,生活上有了很大的改变,并不是因为上城区与下城区有什么差别,而是住在这里的人们和下城区的人们不同。她在杨太太家中有一个属于她个人的房间,一家人都不把她当外人看待。杨家对她具有最大诱惑力的,是那架放在起坐间的钢琴。杨太太的女儿初学弹琴,她们也能弹些简单的曲子。他们一家有时会在晚上聚在一起弹弹琴、唱唱歌。艾丝觉得这种有礼、祥和的家庭,永远不会有不愉快的事情发生,她喜欢他们的家庭气氛。杨太太是个坚强、勤俭、积极,而又非常女性化的女人,她把家庭当成一切;尽管她也忙于妇女委员会的工作,但是她从来不会顾此失彼。杨先生不太管事,他接受妻子所作的决定,所有家中的大小事情他也让妻子来安排。

    艾丝总是在晚饭之前,赶回杨太太的家中。她的课上完时,汤姆总是站在校门外等她,想跟她说几句话。

    “汤姆!我必须快点儿回去,否则我心里会很不安的。杨太太从妇女委员会办公室回去,又要一个人忙着下厨。”

    汤姆连说话的机会都没有,他原先并没有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当艾丝宣布她真的要搬到杨太太家去住时,汤姆对她说:“我也很高兴,你每天都要到唐人街来上课,我还是可以看到你。”

    但是要看艾丝真是越来越困难了。她有的时候要和杨太太一起去妇女委员会的办公室;除此之外,她还在哥伦比亚大学中选修了钢琴课。为了委员会的工作和练习弹琴,她很少提早到唐人街,但是一下课她又得赶回来帮忙弄晚饭。而且汤姆进了布鲁克林工业技术学院后,他自己的时间也很有限。他对收音机越来越有兴趣之外,他还选了一些体育的课程。当他空闲的时候打电话给艾丝时,她正忙着,不是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就是去哥大上音乐课。而星期六和星期天总是餐馆忙碌的时刻,他根本不能分身。

    他常常觉得艾丝离他越来越远,他难过地想:“也许我配不上她!”

    但是有天下午他说:“艾丝,星期五晚上我没事,我能不能请你再教我一点儿东西。”他说这话并没有抱着很大的指望,艾丝也感觉到了。

    “当然好!”艾丝说。

    所以他又开始在星期五晚上去找艾丝,风雨无阻从不间断。

    当他跟艾丝在一起时,他觉得很快乐,但是他再也不向她表示爱意了,艾丝也不问他为什么跟她那么隔阂。她扮演着老师的角色,同时等待着他来扮演男人传统的求爱角色。但是他只是来学习,尤其是在她的指导下学习书法。

    汤姆的难题是他写的字总是四分八散的。对一个受过教育的中国人来说,书法的重要性,就像正确的发音对受过教育的美国人,或是一个女孩子的面孔一样,人们会由他的书法来判断他的人。从艾丝开玩笑地要汤姆写信给她母亲时,汤姆就了解了书法的重要性。艾丝先教他各种笔画的运笔方法,这是传统的练字方法,免得写出来的字结构太松或太紧凑了。她把字的组合与结构、外形与骨架、高厥和直钩及如何顿笔转锋的原则告诉汤姆,此外还谈及拼合字的整体与隶属关系、线条、紧凑、空间,以及字的神韵。这种艺术极需要长时间的磨炼。但是汤姆一直都在进步着:他写出的字已经不错了,整体看来很匀称。

    艾丝看得出来汤姆变了。当她注视他时,他会躲避她的眼光。他是因为学校的功课太忙、太累吗?还是因为他随着年龄的长大而变得沉着稳重了?他已经失去了求爱的喜悦感吗?艾丝实在弄不清楚,她只能对他的改变抱以沉默的态度。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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