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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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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艾丝·蔡对于自己在唐人街的工作,有时觉得很快乐,有时则觉得失望。那些年长者聘请她来的用意,原先是希望她教中国小孩讲国语,同时讲解《四书五经》。那些聘请她的人认为,只要她的中国古文修养好,就足够应付的。但是艾丝发现她的工作之困难,不是一般大学毕业生能常常碰得到的。艾丝来的时候,以为她只要教授一点儿古文就好了。而事实上华侨们的孩子,其中文程度之差,使得她只好从头一个字一个字地教起。她连最基本的古文教材

    《唐诗三百首》都无法教给他们。来上课的男孩子年龄不等,而且他们在上中文课之前,已经在美国学校待了一天,所以上起课来都是无精打采、疲倦或是一点儿兴趣都没有。后来,艾丝索性打消了采取更深的教材之想法,只是教授简单的单字、会话,课前根本不需要做任何准备。

    她在二楼有个光线很好的房间。在唐人街,她没有任何亲戚或朋友。在她四周的人都说广东话。她花了四个月的时间,来观察纽约的环境,以及学习广东话和英文。她和在此留学的年轻人一样,在最初几个月想家想得厉害。晚上回到房间后觉得孤独无依,经常哭着想念在中国的母亲和姐姐,哭累了就睡着了。

    很幸运的,中日战争的发生,改变了她的生活,使她的生活充实起来。战争使得那些有相同爱国心的人物聚在一起。艾丝也就忘了一切不如意的事。

    她第一次碰到汤姆时,并没有想到结婚的事情。她还年轻,而且她正在存钱准备进大学读书。但是她实在太闲了。汤姆长得不错,看起来就像一个健康的年轻男子,他和别人显得有些隔阂,这是因为他的智慧较高的关系,可是他除了有一份智能外,艾丝还从他的眼中看出他的羞怯与爱沉思的个性。她还记得他自我介绍时,说“我是洗衣工”的样子。

    那些意外事件,一下使得汤姆和她的距离拉近了不少。当他问她:“你受伤没有?”时,她从汤姆眼中看出他的关切。汤姆帮她贴上胶布时,伊娃的笑声和其它妇女的微笑,使她觉得那群妇女之间似乎有些默契。彷佛除了她自己以外的妇女,都希望他们两个能在一起。

    在国庆来临前的一个星期中,她可以非常清楚地观察汤姆的一切。她看到汤姆和他的一家人,而且也注意到他和家人在一起时,并不会羞怯,也不会默默寡言。佛罗拉那天在游行行列中问她想不想学英文,有没有特殊的用意呢?还有冯太太问她愿不愿教汤姆中文,让汤姆教她英文,也有特殊的用意吗?这些妇女是不是在她背后计划着拉拢她和汤姆?她又想到杨太太说她可以做她的干女儿,她在开玩笑吗?在纽约的生活好像越来越有趣了。

    汤姆可以在下午来,可是她下午都有课。她能叫他在她上课的时候来吗?不行,还是让他在晚上她没课的时候来?这更不行,这样会显得太亲密了。她还一点儿都不了解他呢。“不!”她对自己说,她不要掉入爱的陷阱中。汤姆最好是星期六来。星期六有什么不好?

    “为什么选星期六,蔡小姐?”汤姆问。

    “星期天你一定不想工作吧!”艾丝回答。

    “蔡小姐,你星期六教我国语,我星期天教你英文。我星期天也可以带你出去走走,你对纽约和美国还不十分了解,而我在这里住了四年了。我可以教你英文,直到你的耳朵受不了。我们可以一整天说、说、说,说个不停,这不是很好玩吗?”(we will jabber,jabber,jabber all day。)

    “好呀!这个主意不错。”艾丝立刻回答。星期天有人带她出去走走,她就不用一个人关在房里想家了。“你刚刚说jabber︱jabber︱jabber是什么意思?”

    “你看,我已经开始教你了。jabber,jabber,jabber,我要让你学一些比较戏剧性的字,可是你的说法错了,jabber要说得短而快。不要这样说jabber————jabber————jabber,好像你手上端了一个装满水的碗,怕把水泼出来一样。”

    艾丝笑了。

    “我可不可以叫你艾丝?”

    “为什么不行?你们全家人都叫我艾丝。”

    “是呀!我们在家里说到你的时候都说艾丝,而我来看你的时候叫你蔡小姐,我觉得这样好奇怪。”

    “你们家人在家里也谈到我吗?”

    “经常说到你,尤其是伊娃。”

    “为什么呢?”

    “你是知道的。”

    汤姆坦率地望着她,艾丝的脸一下子红了起来。

    二

    这个星期天艾丝醒来,不由地觉得很快乐。这是她第一次和男孩子一起出去玩。她昨天教汤姆中国古文时,发觉汤姆是真地想学一点儿中文。他对自己的无知觉得很羞耻,当她教他中国历史时,他全神贯注地听着。

    十点钟时,汤姆来接她。

    “我们到哪儿去?”

    “我们从曼哈顿大桥上走过去。”

    “我们能去吗?”

    “当然可以去。”

    现在已经十月底了,天气有点儿凉。汤姆穿着一件无领的蓝色运动衫。

    “你为什么不穿slacks(家居长裤)?这样走路比较方便。”

    “slacks是什么?”

    “就是女人日常穿去散步的长裤,你有吗?”

    “有,我有几条!那是我在海上航行的时候穿的。”

    “对!那就是slacks。”

    她跑下楼去,过了一会儿,穿着海军蓝的长裤,和一件粉红色的运动衫。

    “这样可以吗?”

    汤姆几乎认不出来是她了,呆呆地看着她。她学了美国模特儿转了一个圈儿,但最后的姿势又是中国式的,双手平行地弯在胸前,修长的手指头轻轻地卷曲着。

    “好了!我们走吧!”

    “你有没有帽子?”艾丝问。

    “我从来没有戴过帽子。”

    汤姆不大习惯看到艾丝穿着西式的服装,但是她时髦的样子和东方的口音及姿势都使他着迷。

    他们漫步走过曼哈顿大桥,阳光照射在他们脸上。桥的右侧,海军区的舰队停泊在水面上,一片黑烟笼罩了大半个港口。汤姆和艾丝并肩走着。他的口袋中还带着惠特曼的

    《草叶集》。

    “漫步走上坦途,内心无比地轻快欢愉,

    在我面前,是一个健康、自由的世界,

    棕色的漫长小道带着我,走向我心向往之处。”

    “afoot and light,hearted i take to the open road,

    healthy,free,the world before me,

    the long brown path before me leading wherever i choose。”

    “汤姆,你在念什么?你是个蛀书虫吗?”

    “我在背诵一首我喜爱的诗。”

    “那是什么诗?”

    “华特·惠特曼的《坦途之歌》,我带着他的诗集。我知道桥那边有个地方可以坐下来。”

    他们在桥中间停下来,看看四处的风景。河谷似乎也在享受着闲散的星期天,河面上只有几艘拖船,慵懒地向上游航行而去。远远地望过去,可以看到河中央的嘉雯纳小岛,更远的地方,可以看到在烟雾迷漫中的自由女神雕像。

    “那是什么?”艾丝指着满载乘客的船。

    “那是游艇,它载着乘客游览环绕在这条河中的岛。”

    “什么岛?”

    “曼哈顿。曼哈顿区是一个岛。我们看看哪个星期天,我们坐着船从河面上看看这个岛。你喜欢水吗?”

    “并不特别喜欢,为什么要问我这个问题?”

    “纽约是一个港口。我们应该看看它海港的风貌,看看跨海大桥和来往的船只。我们现在就在大西洋上面,前面是康妮岛和海滩。我第一次来的时候,我并没有看出它的美。”

    “汤姆,你将来想做些什么?”

    “我不知道,我还没办法下决定。妈妈决定要送我到大学读书,可是不是那些像哈佛、普林斯顿有名气的学校。我会找个离家里比较近的公立大学,住在家里就不会花太多钱。”

    “你喜欢学点什么?”

    “我喜欢科学,也许我应该学工程,你看看那些桥,不是很伟大的工程吗?”

    他们走回另一岸,在街上闲踱着,直到他们看到一张有阴影的石凳子,才坐了下来,每人手上拿着一支路边买来的热狗。汤姆说,他要开始教她英文了。艾丝在上海时已经学过英文,而且在大一那一年看过

    《双城记》这本小说。她主要的问题是发音并不正确。汤姆把《草叶集》翻开到《坦途之歌》:

    “你是城市中挂满旗帜的街道,你是勒住骏马的缰绳,你是渡船,你是港口的邮轮、舢板。

    你是世界的边缘,你是远航的船只,

    你是自己的舵,你是窗外的景致,你是世界最高之点!”

    “you flagg’d walks of the cities!you strong curbs at the edges!

    you ferries!you planks and posts of wharves!you timberlined sides!

    you distant shi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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