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汉末年农民大起义后建立起的东汉王朝,由于采取了一系列稳定社会秩序、促进生产的有利措施,从而使东汉一代二百余年间社会经济又有进一步的发展。
第一节 农业生产的发展
一 田庄经济及其在农业生产中的地位
豪强地主控制下的田庄 在东汉农业生产中,一种新的组织形式逐渐起着愈来愈大的作用。就是豪强地主控制下的田庄。
东汉的豪强地主,与西汉初期的身份性地主不同,其土地所有权的取得,并非依靠官、爵世袭的特权或军功,而是通过土地买卖。因此属于非身份性地主。这种非身份性豪强地主在西汉末年就已经出现,如西汉成帝时的张禹,虽为丞相,也经营商业和田产,“内殖货财,家以田为业。及富贵,多买田至四百顷”(《汉书·匡张孔马传》)。显然,张禹扩大田产的手段是“买”,在“以田为业”的同时又经营“货殖”,这是与西汉前期依靠等级或世袭特权坐食租税的身份性地主完全不同的。东汉政权建立后,这种非身份性的豪强地主势力迅速膨胀。因为以刘秀为首的东汉政权统治集团核心,几乎都是商人兼地主,形成官僚、地主、富商三位一体的豪强地主专政。而东汉王朝从一开始就实行的削弱、抑制诸侯王势力发展,加强中央集权的种种措施,实质是打击身份性地主,同时,东汉王朝又改变了西汉王朝时代“抑商”的方针,不再实行限制、打击商人的政策。这些对于非身份性商人地主或豪强地主发展都极为有利。[281]所以东汉时期的豪强地主势力达到空前膨胀的程度。
豪强地主所经营的土地。其主要生产组织形式是田庄。早在西汉末年,田庄经济就已有相当的发展。如刘秀母舅樊宏在湖阳(一作胡阳,在今河南唐河县西湖阳镇)所经营的田庄,就具有典型代表性。据记载:
(樊)重,字君云,世善农稼,好货殖。重性温厚,有法度,三世共财,子孙朝夕礼敬,常若公家。其营理产业,物无所弃,课役童隶,各得其宜,故能上下戮力,财利岁倍。至乃开广田土三百余顷。其所起庐舍,皆有重堂高阁,陂渠灌注,又池鱼牧畜,有求必给。尝欲作器物,先种梓漆,时人嗤之,然积以岁月,皆得其用,向之笑者咸求假焉。资至巨万,而赈赡宗族,恩加乡闾。(《后汉书·樊宏阴识列传》)。
从这一段资料中可以得知豪族地主田庄的情况;这是一个具有自给自足性质的组织。在樊氏的田庄中,不仅有广达三百余顷的耕地,而且还经营有林、牧、渔等各业,还从事某些手工业生产,还有一定的商业活动。另据《水经注》卷29《泚水注》记载,樊氏的田庄内,“广起庐舍,高楼连阁,池陂灌注,竹木成林,六畜牧放,鱼蠃梨果,檀棘桑麻,闭门成市”。像这样农、林、牧、副、渔、商综合经营的田庄,到东汉得到迅速发展,献帝时的仲长统曾这样描述过豪强地主及其田庄:“豪人之室,连栋数百,膏田满野,奴婢千群,徒附万计。船车贾贩,周于四方,废居积贮,满于都城。琦赂宝货,巨室不能容,马牛羊豕,山谷不能受。”(《后汉书·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可见,东汉的田庄无论在数量上、规模上均远远超过西汉末的水平,而成为当时一种十分重要的经济单位和社会细胞,已经引起不少思想家和政治家的严重关注了。
田庄的生产状况和生产关系 东汉豪强地主的田庄生产经营状况,在崔寔写的《四民月令》中有具体的反映。其中记述,在田庄的土地上种植的作物有:小麦、大麦、椹麦、春麦、粟、黍、穄、、稹禾、粳稻、大豆、小豆、稗豆、葵花子、胡麻(芝麻)等粮食作物和油料作物,还种有苴麻、牡麻、兰等经济作物,以及瓜、瓠、韭、蓼、大葱、小葱、蒜、姜、芥、芋等蔬菜。还种植各种松、柏、桐、漆、梓、榆、柳、桑、竹等林木,杏、桃、枣等果树以及术、艾、乌头(附子)、冬葵、葶苈等药用植物。田庄中还豢养马、牛、猪、羊等牲畜,种植着作为饲料用的苜蓿。池塘内养有大量的鱼,等等。田庄中的手工业也是包罗万象的:有制酱、制酒、制醋、制糖等作坊。纺织业方面有养蚕、缫丝、制絮(丝絮)、织缣、帛、练、麻、布等,还有制衣、制鞋等作坊。并能制造蜡烛、农具和兵器。也能对各种粮食、农副产品进行加工、配制中药(如小草续命丸,散法药、药膏),等等。田庄中的各种农产品和手工业产品均可以在集市上出售,商业活动皆在农闲时进行。此外,田庄中还设有大学,小学,“命成童(十三岁至二十岁)以上入大学,学五经,砚冰释;命幼童(十岁至十四岁)入小学,学篇章”。从《四民月令》上述描述中可以看出:东汉豪强地主的田庄不仅是一个自给自足的经济生产组织,而且是完全可以单独存在的社会细胞。在这个单位里,生、老、病、死、衣、食、住以及文化教育都不需外求,一切都可在田庄内得到解决。
田庄内部的生产关系还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一般地说,田庄多是宗族聚族而居,宗族的首脑就是家长,是田庄内统治的核心,在家族内有严格的长幼尊卑之序。在这种家族、亲戚关系的纱幕下,笼罩着贫富悬殊、剥削和被剥削的阶级关系。在田庄中劳动的主要是与田庄主同族的贫苦农民以及宾客、佃客、徒附,部曲和奴婢。他们对豪强地主都有极深的依附性。田庄中的农民虽为庄主的宗族,但也同样受庄主的剥削。他们也被称为“徒附”,还有一些“徒附”是因破产而失掉土地的外族农民,投身于豪强地主庄园内,接受地主的庇荫。“徒附”已经脱离国家编户,成为统治庄园的豪族地主属下的成员,因此,他们不仅要为庄园主进行繁重的劳动生产,而且全家都要世代依附于豪强地主,“历代为虏”;宾客是依附于庄主的食客,同庄主虽无严格的隶属关系,却有极大的依附性,他们在主人家内供役,随时听庄主驱使;“部曲”原是指庄园内的私人武装,多系徒附和宾客组成,是保卫庄园的军事组织。不过被编入部曲的,同样也要从事劳动生产,只是比其他劳动者多了一层军事负担而已。《四民月令》记载,“葺治墙屋,修门户,警设守备,以备草窃之寇”,到了秋谷入仓时,还要“缮五兵,习战射,以备寒冻穷厄之寇”以及平时的生产劳动,都是部曲的事。至于被称为“僮”“仆”“婢”“妾”“奴”的奴婢,其地位更为卑贱。主要担负庄园内手工业劳动和服家务劳役,有的奴婢也被用于农业生产。他们的生命没有保障,常常遭到主人的任意打骂,甚至杀害。1971年在洛阳东关东汉墓中就发现十个殉葬者,据考察其身份就是奴婢(见《文物》1972年第2期《洛阳东关东汉殉人墓》)。东汉崔寔在《政论》中所说的“上家”和“下家”的关系,正是豪强地主田庄内阶级关系的真实反映:“上家累巨亿之资,斥地侔封君之土”,“故下户踦,无所跱足,乃父子低首奴事富人,躬率妻孥,为之服役”。近年来在全国各地发现出很多东汉时代的陶城堡、楼阁、院落建筑群、陶俑等等,可以看出田庄的形式,也能看出田庄内的阶级关系。这些田庄四周都修有高墙或四角设谯楼。战乱时每个田庄就是一个坞堡(营壁)。成都天回山崖墓发现的农夫俑和持盾俑,身穿短衣,脚登草鞋,身佩环首大刀,说明田庄中的农民和部曲一样一身二任,既要参加生产又要上阵打仗。需要指出的是,田庄内的各类劳动者在东汉时代其身份尚未固定化,相互之间是可以改变的,故史籍中有时则笼统地称所有的依附农民为“徒附”或“僮”,有时则专指某一部分人。这些劳动者身份固定化是在三国时期。[282]但无论如何东汉时代的田庄内部作为剥削者的庄主或族长,对各类劳动者的压榨程度,方式虽不完全相同,但所有的劳动者对庄园的首脑————豪强地主均有极强烈的人身依附关系,这是毫无疑问的。
庄园内的剥削量,当然也因劳动者的身份、地位不同而各异。一般的说,田庄主剥削田庄农民的剥削量是总收成的一半或更多一点,如马援在天水苑川的田庄,就是“与田户中分”(《水经注》卷2《河水注》),即田庄内地主与佃客各得收成的一半。荀悦则说“浮客输大半之赋”(《通典》卷7《食货》七),即佃客将超过一半的收获交给地主。总之,田庄内地主向农民榨取的租赋至少是不少于总收获量一半的。至于地位更低的依附农民和奴婢,所受的剥削当更重,是不言而喻的了。
田庄在东汉经济中的地位 东汉一代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形式,除豪族地主田庄外,还存在着国有土地和自耕农土地所有制。田庄只是这三种生产组织形式中的一种,包括在这三种土地所有制形式的东汉农业经济中,田庄经济究竟占有多大比重,由于没有精确的数字记载,目前无法得知其详。但是,在东汉时代豪强地主的田庄迅速增加和扩大,田庄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愈来愈大,则是可以肯定的事实。
东汉一代豪强地主的田庄数量增多和规模扩大,是由于大量的自耕农破产和豪强地主对土地兼并而造成的。如果说,在西汉末、东汉初,像樊氏那样的豪强地主还是极少数的话,那么,到东汉中、后期这样的大地主就比比皆是,屡见不鲜了,如:
郑太字公业,河南开封人,司农众之曾孙也。少有才略。灵帝末,知天下将乱,阴交结豪桀。家富于财,有田四百顷,而食常不足,名闻山东。(《后汉书·郑孔荀列传》)
家有四百顷田,还“食常不足”,可知其田庄人口之众。
张堪字君游,南阳宛人也,为郡族姓。堪早孤,让先父余财数百万与兄子。(《后汉书·郭杜孔张廉王苏羊贾陆列传》)
种暠字景伯,河南洛阳人,仲山甫之后也,父为定陶令,有财三千万。(《后汉书·张王种陈列传》)
(折)国有资财二亿,家僮八百人。(《后汉书·方术列传》)
戴良字叔鸾,汝南慎阳人也,曾祖父遵,字子高……家富,好给施,尚侠气,食客常三四百人,时人为之语曰:“关东大豪戴子高。”(《后汉书·逸民列传》)
(路)拂富于财,宾客数百。(《后汉纪》卷27)
纯字子和,年十四而丧父,与同产兄仁别居。承父业,富于财,僮仆人客以百数。(《三国志》卷9《曹仁传》注引《英雄记》)
这些富豪,不仅有家资“数百万”“三千万”甚至“二亿”,而且有“家僮八百人”“宾客数百”。足见其田庄规模决不会小。此外,从东汉末期各地豪强地主动辄“家兵千人”,星罗棋布、所在皆是的记载看:豪强地主的田庄数量是相当多的,如任峻在中牟收“宗族及宾客家兵数百人”(《三国志》卷16《任峻传》)、李典有“宗族部曲三千余家,居乘氏”(《三国志》卷18《李典传》),三国的许褚“聚少年及宗族数千家,共坚壁以御寇”(《三国志》卷18《许褚传》),曹仁“阴结少年,得千余人”(《三国志》卷9《曹仁传》),河内人韩浩、史涣也“聚徒众为县藩卫”(《三国志》卷9《夏侯惇传》注引《魏书》)。其他如颍川、汝南、荆州、江东等地坞堡林立,每一个坞堡就是一个田庄,由此可知东汉末年豪强地主的田庄数量之多。毫无疑问,东汉时代豪强地主的田庄经济在当时国民经济中是占有重要地位的。
田庄的出现及迅速发展,反映土地兼并和小农经济破产的加深。田庄内地主对徒附、部曲、佃客等的剥削也是极残酷的。但除上述消极、反动的一面外,东汉的田庄还有适合生产力发展,促进社会经济进步的一面,这是以往论著多所忽略的,在此有必要稍加说明。
从东汉社会生产力水平看,田庄经济比自耕农经济具有明显的进步性。因为田庄是一个比较有组织的生产单位,那些“善农稼”的地主,不同于不关心生产的身份性地主,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组织,督促农民进行生产,如可以根据不同的土质,种植不同农作物,并有可能兴修一些较大的水利事业,更可根据条件使用,制造和推广新式农具。或有计划地总结生产经验,提高生产水平,等等。这都是个体的自耕农民难以达到的。1949年后在东汉地主墓葬中发现的陶风车、陶水碓、短辕一牛挽犁的画像石,曲柄锄石刻,使用大型钩镰收割的画像砖,反映了当时出现的一些先进的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而这些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只有在田庄中才有可能得到使用。贫苦农民是无力问津的。此外,田庄内的劳动者所受的剥削压迫虽然相当沉重,但在东汉末年政治腐败的情况下,自耕农受封建政府的剥削、压迫当比田庄内的劳动者境况更惨。所以,处于“七亡七死”,而无“一得一生”的自耕农破产之后大批地投奔田庄,这也说明田庄经济在当时是有一定进步性的。因此,对东汉豪强地主的田庄应给予恰当的评价。
东汉时代农业生产之所以能够进一步发展,而且在东汉末年朝廷政治腐败、社会混乱之际仍未见衰竭,是同田庄具有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积极方面有密切关系的。
东汉时期,农业生产迅速发展,主要表现在农业生产技术的进步,水利事业的成就,和南方经济开发三个方面。
二 农业技术的进步
牛耕的发展和新农具的出现 牛耕在东汉又有进一步的发展。反映在牛耕技术普遍受到重视。当时有保护耕牛的法令,甚至杀牛要处死刑。[283]许多地方官吏都注意推广牛耕技术。原来较落后的地区也已采用牛耕,陕西绥德县东汉王德元室宅画像石上的牛耕图,和米脂县东汉墓室门上的牛耕图,证明陕北高原的牛耕技术和中原地区已没有什么不同。东汉初,九真地区“不知牛耕”,太守任延在当地推广牛犁,使“田畴岁岁开广,百姓充给”(《后汉书·循吏列传》)。王景作庐江太守教民犁耕,提高了耕作效率,因而“垦辟倍多,境内丰给”(《后汉书·循吏列传》)。由于牛耕的普及,耕牛在农业生产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人们普遍重视耕牛:“牛乃耕农之本,百姓所仰,为用最大,国家为之强弱。”(吴树平《风俗通义校释·佚文三》,天津人民出版社1980年出版,第400页)反映了当时人们对耕牛的重视程度。由于牛耕的普遍推广,耕牛的状况直接影响社会经济,如章帝时“比年牛多疾疫”,结果造成“垦田减少,谷价颇贵,人以流亡”(《后汉书·章帝纪》)从侧面说明牛耕比西汉时更为普遍。
东汉时的农具也有许多新的改进和创造。首先是耕作工具的进一步改善,从汉代画像石中可知:此时已出现了短辕一牛挽犁[284],这种挽犁操作方便灵活,便于在小块农田上耕作,较之西汉以前使用的长辕二牛抬扛式的挽犁,有很大的进步。
犁铧也有重要的改进,刃端角度逐渐缩小,比起战国,西汉时一直沿用的V字形犁,不仅更加坚固耐用,而且起土省力,可以深耕。在犁耕普遍化的基础上,就有可能产生畜拉的耙耢,东汉时大概已经产生了“畜拉的铁齿耙”(见《中国农学史》上册,科学出版社1959年出版,第219页)。在四川乐山崖墓石刻画像中,还可以见到便于铲除杂草的中耕工具————曲柄锄;在四川绵阳和牧马山崖墓中,发现有专门用于收割的大型农具————铁制钩镰,全长35厘米,操作方便。这都是东汉时期出现的新农具。
东汉铁犁铸范(山东莱芜出土)
栽培技术的进步 东汉时,农业栽培技术也有很大的进步。轮栽和复种已有进展,《周礼·稻人》郑注谓:“今谓禾下麦为夷下麦,言芟刈其禾,于下种麦也。”郑注又说:“又今俗间谓麦下为夷下,言芟荑其麦,以种禾豆也。”这里明白指出收麦后接着种谷子或大豆。可见东汉时轮栽和复种技术较西汉已有相当大的进步。
水稻的栽培技术,在东汉时有两点突出成就:一是移栽稻秧。《四民月令》记载:“三月可种粳稻。……五月可别稻及蓝,尽夏至后二十日止。”这里说的“别稻及蓝”就是移栽稻秧和移栽蓼蓝南;二是专为稻田栽培绿肥作物。早在先秦时代,我国农业就有利用绿肥的历史,但专为肥田而栽培绿肥作物则始于东汉:“苕草,色青黄,紫华,十二月稻下种之(稻下指收稻以后),蔓延殷盛,可以美田,亦可食。”这是晋初(公元3世纪)郭义恭《广志》上面的记载,显然这种技术是在此之前出现的。它无疑是栽培技术的一个重要进步。在《广志》中还记载着稻的许多品质及再生稻和双季稻:“有虎掌稻、紫芒稻、赤芒稻、白米(疑有误字)。南方有蝉鸣稻,七月熟;有盖下白稻,正月种,五月熟,收讫,其茎根复生,九月熟(这就是再生稻);青芋稻,六月熟;累子稻、白汉稻,七月熟。此三稻大而长,米半寸,出益州。又有乌粳、黑、青函、白夏之名。”西晋时左思《吴都赋》有“国税再熟之稻”句,其“再熟之稻”当在东汉时即已出现,东汉时杨孚《异物志》有“稻,交趾冬又熟,农者一岁再种”则证明这种栽培技术已在东汉的最南端交趾推广。
在东汉人崔寔著的《四民月令》中记载着根据不同土壤性质,种植不同作物,采用不同的种植密度等等。这是对当时生产经验的总结,反映了栽培技术的进步。此外,在丘陵地上修治梯田的方法,也在东汉时出现,四川彭州出土的东汉陶田(今藏南京博物院)“很像今日四川的梯田,因此可以肯定后汉时四川已有梯田,而且已经相当发达”(《中国农学史》上册第222页)。
三 水利事业的成就
东汉水利事业的成就,突出地反映在治河、蓄水和灌溉工程等方面。
王景治河的技术成就 对黄河的治理,是东汉时期水利建设的一项重大成就。公元1世纪初,黄河在魏郡(河南、河北交界地区)决堤,河道南移侵入汴渠(亦称汴河),并改从千乘(山东高密以北)入海。由于没有堤防约束,河水泛滥成灾,特别是兖、豫两州连年遭水灾“百姓怨叹”。
明帝永平十二年(69年)夏,东汉政府派著名的水利工程家王景、王吴治河,“修渠(汴渠),筑堤自荥阳(河南荥阳),东至千乘(山东境内)海口千余里(防河南侵害汴)”(《后汉书·循吏传》)。王景等在这一工程中充分发挥了创造精神,据记载:“景乃商度地势(勘察河汴分治的地形并设计),凿山阜(所以引渠)、破砥碛(所以通渠道),直截沟涧(截弯取直),防遏冲要(防止溜塌),疏决雍积(分疏水势),十里立一水门,令更相洄注,无复溃漏之患,景虽简省役费,然犹以百亿计。明年夏,渠成。”(同上书)这是一个河汴分治而兼顾的工程,从荥阳至千乘海口千余里间修渠筑堤,从而使河、汴分流,河不侵汴,使汴渠得安疏漕运。黄河受南北两堤的约束,水势足以冲刷沙土,通流入海。在河与汴之间的汴堤上“十里立一水门”。这样,当河水涨时,含泥沙的浊水注入汴,汴水上涨,水由各水门注入河、汴二堤之间,可使洪峰不致过高,不致危害堤岸,而河水连续通过几道水门后,流速更缓,这就减少了洪水的压力,以免溃决。这是一个合乎科学的方法。是我国古代水利史上的伟大创造。[285]由于这次对黄河的治理,再加上西汉末年以来在黄河中、上游移民垦荒的减少,以至停止,所以在此后的八百年间,黄河长期安流,没有改道,水灾也减少了。
蓄水灌溉和渠道的开凿 蓄水灌溉,是古代农田水利的重要措施,东汉时期在一些地区有很大的发展。
不少地方官吏组织群众利用自然地势修建陂塘,用以蓄水灌溉。如汝南地区的鸿隙陂,早在西汉成帝时湮废,东汉初邓晨作汝南太守,命都水掾许扬主持加以修复,可灌溉数千顷良田。后来鲍昱为太守时,又加扩建“作方梁石洫”,即以石为水门,使“水常饶足,灌田倍多,人以殷富”(《后汉书·申屠刚鲍永郅恽列传》)。和帝时,太守何敞又在此修治铜阳旧渠,开垦良田三万多顷。南阳太守杜诗,也在当地修治原有的陂池,开垦不少良田。会稽太守马臻,在顺帝永和五年(141年)于会稽山阴(浙江绍兴)治镜湖(又称鉴湖),筑大堤350里,会合东南诸山泉流36源,贮蓄在湖内。湖高于田,田高于海,沿堤设斗门堤闸,水少则泄湖水溉田,水多则闭湖而泄田内水入海。民田九千多顷均受其利,此后千余年这里不受水旱影响。此外,还有许多陂塘,如下邳徐县北的蒲阳陂,庐江的芍陂等,都是东汉时期著名的蓄水灌溉工程。从近年来考古工作者在安徽寿县发掘的芍陂遗址可以看出:这是一个以蓄水为主,对农田灌溉十分有利的大型工程。从这一遗址中出现过“都水官”的铁器,证明它是官府主持修建的,其他塘、陂工程也当均是如此。
灌溉渠道的修建,东汉时期的一个特点是:除了在关中三辅地区开凿了一些渠道外,更多的是修建在三辅以外,如河内、山阳、河东、上党、太原、赵、魏及河西、江南地区,都有“穿渠灌溉”的工程。
灌溉工具和水碓 东汉时期,还创造了不少新的灌溉工具。灵帝时(2世纪)掖庭令毕岚作“翻车”“渴乌”,“施于桥西,用洒南北郊路,以省百姓洒道之费”(《后汉书·宦者列传》)翻车就是灌水用的龙骨车,渴乌是引水竹筒。当时虽只用于给道路洒水,但标志着灌溉技术的提高,它们毕竟较以前用桔槔提灌的效率,提高了许多倍。此外,还可以从灌溉的进步看出有许多新的创造。在四川彭山和成都等地发现的东汉墓葬里,多有水田和池塘的组合模型出现,有从池塘通向水田的自流灌溉水渠,有的在出口处还安置圆形的闸门,用水力加工农产品的工具————水碓也在东汉时产生了,据记载:东汉末年雍州刺史张既曾令陇西、天水、南安三郡富人造屋宅“水碓”(《三国志》卷15《张既传》)。东汉人桓谭《新论》中有“役水而舂,其利乃且百倍”(见《太平御览》卷829引)可见在东汉初年,用水力舂米的水碓即已产生。这种用水力激动木轮,带动石碓的舂米工具,比以前用杵臼或脚踏石碓舂米,不但省力,且能提高效率。显示了对水力利用的进步。
四 耕地面积的扩大和南方地区的开发
东汉时期农业生产进步的结果,集中地反映在全国耕地面积的扩大和南方地区的开发方面。
耕地面积的扩大 东汉时期全国耕地面积肯定比西汉时扩大得多,但确切数字是多少,目前难于计算,因为关于东汉垦田数及与其密切相关的户口数,史籍给我们留下的是一堆极为混乱、矛盾的记录。[286]而在这些记载中,垦田数最多的是:和帝永兴元年(105年)达七百三十二万零一百七十顷,人口达五千三百二十五万六千二百二十九人。这个数字还略低于西汉,而和帝以后垦田数字还继续减少,如“……安帝延光四年(125年)……垦田六百九十四万二千八百九十二顷一十三亩八十五步。……顺帝建康元年(144年)……垦田六百八十九万六千二百七十一顷五十六亩一百九十四步……冲帝永嘉元年(145年)……垦田六百九十五万七千六百七十六顷二十亩百八步。……质帝本初元年(146年)……垦田六百九十三万一百二十三顷三十八亩”(《后汉书·郡国志》注)。上述记载的垦田数字较和帝时还少,这就不能不令人怀疑上述记载的可靠程度和统计方法。有的史学家已对史籍中记载的东汉户口总数提出许多可疑之点(见高敏《秦汉史论集》,中州书画社1982年出版,第406-411页)。从许多具体记载来看,东汉垦田数应远较西汉为大的。笔者认为:有关史籍所载的垦田数应是东汉政府征收赋税的数目。由于豪强地主的田庄不断发展,愈来愈多的耕地和人口归入到田庄,而豪强地主总是要千方百计向政府隐瞒自己所有的土地和人口数目的。这种情况愈到东汉后期愈严重,因此,在东汉政府的统计中垦田数愈来愈少就毫不奇怪了。实际上,东汉时期农业区不断扩大,许多过去未开垦的荒地、林莽、沼泽、丘陵均得到开垦,尤其是水利事业的发展和生产工具的进步,使大量的“不可垦”的土地都得到开垦而变成良田。这一类记载是很多的。如建初元年(76年)秦彭迁山阳太守“兴起稻田数千顷”(《后汉书·循吏列传》)。张堪在东汉初“拜渔阳太守……乃于狐奴开稻田八千余顷,劝民耕种,以致殷富。百姓歌曰:‘桑无附枝,麦穗两岐。张君为政,乐不可支。’”(《后汉书·郭杜孔张廉王苏羊贾陆列传》)崔瑗任汲县令时“在事数言便宜。为人开稻田数百顷”(《后汉书·崔骃列传》)。明帝时,杨仁为什邡令(在今四川境内)“垦田千余顷”(《后汉书·儒林列传》),此外,在南阳、山阳、汝南、下邳等地的未垦荒地,都因耕作条件改善或灌溉开通而使“垦田增多”(《后汉书·任李万邳刘耿列传》)。这种变化当不是个别的现象。因此,东汉时期的垦田和人口总数字超过西汉是毫无疑问的。
南方经济的开发 东汉时期农业生产的发展,还突出地表现在南方经济的发展。西汉时代,经济发展区域主要在淮河以北,特别是包括关中在内的黄河中、下游地区,当时的人口,也主要集中在这里,在司隶、豫、兖、冀、青、徐等六州,就拥有全国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口。而江南地区自然环境尚未得到改善,经济的发展和生活又都十分原始,所谓“江南卑湿,丈夫早夭”(《史记·货殖列传》),是个荒地多、人口少的地区。
据《汉书·地理志》记载的人口数字可知,西汉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中原地区的豫州(今河南的一部分)面积占全国百分之二,而人口则有七百五十万之多,占全国人口百分之十三以上,共有一百零八个县。南方的豫章郡(今江西省)面积倍于豫州,但只有三十五万多人,占全国人口百分之一以下,只有十八个县。这十分具体地反映了江南地区还处于十分落后的状态,大部分地区尚未得到开发,林莽茂密,沼泽遍地,农业也只处于粗放的阶段。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均在黄河流域。
但到东汉时期,尤其是至东汉末年,这种形势已发生变化:江南的广大地区得到开发,垦田和人口数迅速增长。据《后汉书·郡国志》记载:南方诸郡的人口普遍比西汉时增加。扬州人口从三百二十万增加到四百三十多万,益州人口从四百七十多万增加到七百二十多万,尤其是以今江西、湖南最显著,如荆州人口从三百五十多万增至六百二十多万,豫章郡已由三十五万人,增至一百六十六万人,增加了3.74倍,而北方诸郡,除帝乡南阳郡外,其余各郡都比西汉减少,尤其是西北减少得更厉害。三辅(关中)和并州(陕北和山西)少了五分之四,分别由二百四十万和三百三十多万减少到五十万和不足七十万。凉州(甘肃)人口由一百二十八万减到四十万左右,少了四分之三。虽然总的说来人口密度南方仍不及北方,但可以看出东汉时南方人口的增加是十分迅速的。
南方人口的增加是经济发展的标志。东汉时期,南方人口增加的原因有二:首先是西汉末年长达数十年的动乱,主要在黄河流域进行的。战争、灾荒、饥疾使中原人民无法在原地生活下去,如“王莽末年,天下大旱,蝗虫蔽天,盗贼群起,四方溃畔”(《后汉书·宗室四王三侯列传》注引《东观记》),“战斗死亡,缘边四夷所系虏、陷罪、饥疾、人相食,及莽未诛,而天下户口减半矣”(《汉书·食货志下》),“户口减半”当然不可能都死亡了,其中大部分则是逃亡而离开故土。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东汉初,中原地区黄河流域的人口还在不断减少,如建武二年(26年)“关中饥,民相食”(《后汉书·光武帝纪》)“三辅大饥,人相食,城郭皆空,白骨蔽野”(《后汉书·刘玄刘盆子列传》)“山东饥馑,人庶相食”(《后汉书·隗嚣公孙述列传》)。这些天灾、人祸造成北方人口锐减“丧乱之余,郡县残荒”(《后汉书·郑范贾张列传》)“城郭皆为丘墟”(《后汉书·窦融列传》)“城邑丘墟”(《后汉书·隗嚣公孙述列传》)。北方锐减的人口,就有相当大的一部分背井离乡,逃往当时虽十分荒芜但较为安定的江南苟全性命。据《后汉书·循吏列传》记载“时(更始元年)天下新定,道路未通,避乱江南者皆未还中土”,这些从中原逃到南方去的人,当然多数都定居那里了。江南地区人口增加的第二个原因是:东汉不少地方官在南方组织修建水利工程,推广先进耕作技术,使许多地区改变了生产条件,从而吸引了大批流民在当地定居,如建武六年李忠任丹阳太守时,教民辟垦,使“垦田增多,三岁间流民占著者五万余口”(《后汉书·任李万邳刘耿列传》),当然,人口增加又促使垦田的扩大,如“(何敞)迁汝南太守……修理鲖阳旧渠,百姓赖其利,垦田增三万余顷”(《后汉书·朱乐何列传》),人口和垦田数成正比增长,这是不须赘言的。
东汉时期南方人口和垦田数的增长具有很大意义,它不仅扩大了我国原有的农业区,而且逐渐改变了旧有的农业区在国民经济中的比例关系,使江南地区逐渐成为农业生产的重要区域,如太湖和钱塘江流域,西汉时由会稽郡管辖,东汉时分为吴、会稽二郡,这正是经济发展的直接结果,其他如鄱阳湖、洞庭湖周围地区及成都平原一带都在不断发展,成为新的经济区域,为东汉以后,三国魏晋时期的江南经济进一步开发奠定了基础。
第二节 手工业生产水平的提高
东汉时代,手工业生产水平也有显著提高。有些方面的技术创造,达到当时世界最先进的水平,为人类文明和进步做出巨大贡献。
一 冶金铸造业
在西汉冶金业发展的基础上,东汉时代冶金业的生产技术又有重要的进步。特别是由于铁制农具的普及,促进了钢铁生产的发展,促使生产力显著提高。
水排的发明 冶金工业中鼓风设备是关键,东汉时出现用水利为动力的鼓风设备————水排。这是我国冶金史上的一件大事。据《三国志》卷24《魏书·韩暨传》载:三国时,魏国监冶谒者韩暨在冶铁手工业中推广使用水排,使生产率提高三倍。“旧时冶,作马排,每一熟石,用马百匹,更作人排,又费功力,(韩)暨乃因长流为水排,计其利益,三倍于前。”这里记载着韩暨用水排代替马排的情形。其实,水排并非始自韩暨,早在二百年前的东汉初杜诗任南阳太守时,就“造作水排,铸为农器,用力少,见功多,百姓便之”(《后汉书·郭杜孔张廉王苏羊贾陆列传》)。《东观汉记》卷15,谢承《后汉书》(汪文台《七家后汉书》辑本卷1)也记载杜诗“善于计略,省爱民役”,制造水排,铸造农具之事。可见,水排是在东汉时代发明、逐渐推广的。据研究,杜诗所发明的水排是应用水力激动机械轮轴打动鼓风囊,使皮囊不断伸缩,给冶金高炉加氧。关于水排的构造,元代的王祯在所著的《农书》中有深入的研究。在叙述水排之后,王祯还写了一首诗,盛赞水排及其发明者:
尝闻古循吏,官为铸农器。
欲免力役繁,排冶资水利。
轮轴既旋转,机梮互牵掣。
深存橐籥功,呼吸唯一气。
遂致巽离用,立见风火炽。
熟石既不劳,熔金亦何易。
国工倍常资,农用知省费。
谁无兴利心,愿言述此制。
水排鼓动不断伸缩的鼓风皮囊————橐,在东汉时也有改进。根据东汉画像石所见的形象,有的专家推测皮囊的“容积约近四分之一立方米,每分钟的鼓风量可达二至三立方米”(刘云彩《中国古代高炉的起源和演变》,载《文物》1978年第2期)随着高炉的加高和容积的扩大,对鼓风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使用水力鼓风,就可带动更多、更大的皮囊,从而提高炉温。这是冶炼史上的重大进步,在欧洲,直到公元12世纪才开始利用水力鼓风。
秦和西汉时,冶金所用的燃料只有木炭。西汉人贡禹曾说,由于“攻山取铜铁”而造成“斩伐林木亡有时禁”(《汉书·王贡两龚鲍传》)说明当时冶金生产耗费木材的数量是相当大的。在东汉时期,煤(石炭)已被做为燃料用来炼铁。考古发掘在今河南巩县冶铁遗址中曾发现羼杂了泥土、草茎制成的煤饼(见《巩县铁生沟》文物出版社1962年版),虽然用煤炼铁在当时的普遍程度如何尚值得研究,但在东汉时它已经被使用则是可以肯定的。
铸造技术的提高 东汉的铸造铁器技术,在秦和西汉的基础上,又有很大提高。其中最重要的是叠铸技术的显著进步。所谓“叠铸”就是把多层铸范叠起来,装配成套,一次就能铸造几个或几十个铸件。它最适用小型同类铸件的大量生产,这种技术早在战国时就已经发明,但东汉的叠铸技术又有进一步发展。如1974年9月,在河南温县发现的东汉时代烘范窑中,就出土了五百多套铸造车马零件的叠铸泥范,约36种器形。浇铸时,共用一个总浇口,一次即可铸造几个或几十个铸件(见《河南省温县汉代烘范窑发掘简报》,载《文物》1976年第9期),这比以前用双孔的浇铸技术大大提高了一步。
从温县出土的叠铸陶范来看,东汉叠铸范浇注系统最显著的特点,就是采用了很薄的内浇口。现在发现的土陶范内浇道出口的厚度,小铸件仅2毫米(如革带扣、圆环等范),较厚重的铸件也只有3.5毫米(如车销、六角承轴套等范)。这种设计很富于创造性。这样薄的浇口,铸范必须经过预热,才能使铁水流得进去。因为用预热的铸范浇注,能提高金属液在范中的流通性。东汉采用这种薄浇口,预热浇注的叠铸范,不仅用来大量生产小型铸件,而且用来大量浇铸制造钱币。河南南阳瓦房庄汉代冶铁遗址还发现东汉时期多堆式叠铸车軎范,两堆铸范共用一个直浇道,使浇注的效率更高,金属的实收率更增加(见杨宽《中国古代冶铁技术发展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出版,第125页)。在其他方面的技术也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不一一赘述。
由于冶铸水平的提高,东汉时代不仅能按一定规格制作成批的小型生铁铸件,而且能锻造大型钢铁兵器和工具,在出土的武器和工具中有长达84厘米的长矛(郭中立《四川焦山魏家冲发现汉代崖墓》,见《考古》1959年第8期)和长16.3厘米,连柄也是铁制的铁斧(《洛阳烧沟汉墓》,科学出版社1959年出版)。西汉中期以后出现的铁制日常生活用具,如灯、釜、炉、锁、剪、家用刀、书刀,等等,到东汉时已逐渐普遍,反映了当时冶金生产水平的提高。
东汉铜奔马————马踏飞燕(甘肃武威出土)
炼钢技术的新成就 东汉时代,我国炼钢技术也有不少重要的发明,取得很大的成就。其中以铸铁脱碳制钢工艺和炒钢技术尤为突出。
以含碳量高的生铁为原料,采用脱碳的办法炼制成钢铁,这是我国古代炼钢的一种重要方法。东汉时代我国固体脱碳制钢技术已经广泛应用,而且在冶铸工艺上已经实行一定程度的规格化。如在河南渑池发现的汉、魏窖藏大批铁器中,就有许多铸铁脱碳钢的钢件,包括斧、镰等工具和兵器,从外形看是铸件,从化学成分和金相组织看基本是钢,而且夹杂物极少。据研究报告所公布的资料列表如下:
从上表看出:这几件器物的产地不同,254、528两件是“新安”产品,新安在汉代属弘农郡(见《汉书·地理志》),当时铁官驻渑池,当兼管新安作坊,在新安县西北的孤灯地发现有汉代冶铁作坊。277、299两件产自渑池,这里自西汉时就设有铁官,后到后赵时还有官营冶铁业(见《晋书》卷106《石季龙载记》)东汉时在这里制造钢铁工具和武器当毫无疑问,表中第257号之“陵右”不知在今何地。总之,如表中所示尽管此七件汉魏时的器物产自不同作坊,但其化学成分和金相组织却大体相近,尤其是碳的含量基本统一,表明东汉时期固体脱碳技术已达到一定规格化的程度(参见《文物》1976年第8期,北京钢铁学院金属材料系中心化验室《河南渑池窖藏铁器检验报告》)。
在郑州市博物馆中,收藏有六件东汉铁剪。经研究,证明它们是用铸件脱碳淬火而成,金相检验的结果表明:剪刀整个断面都是含碳量为1%的碳钢,组织均匀,渗碳体成良好的球状,和现代工业中所使用的碳素滚珠钢相似,而质地非常纯净。其硬度和弹性都达到很高的标准,突出地反映了东汉时代铸铁脱碳制钢工艺的成就。
西汉末期创造的“炒钢”技术,在东汉也有进一步提高,并推广应用。“炒钢”是把生铁加热后加以炒炼,使之脱碳成钢。“炒钢时,首先把生铁在空气中加热,使处于半融熔状态。加热到1200度时,含碳总量3%的生铁,由约60%的含碳量1.7%的奥氏体和40%的含碳量3.7%左右的液体组成,通过不断地搅拌,增加氧气和铁的接触面,使液体中的碳氧化;随着温度升高,奥氏体中含碳量逐渐下降;铁中硅锰氧化后与氧化铁生成硅酸盐夹杂,如果在半固体下继续搅拌,借助空气中的氧把所含的碳再氧化掉,就可以成为低碳熟铁。也可以在它不完全脱碳时,控制所需要的含碳量,终止炒炼过程,就可以成为中碳钢或高碳钢。这种钢由于含碳较高,氧化程度较低,与低碳熟铁相比所夹杂物应较小较少,经反复锻打,即成优质钢材”(《中国古代冶铁技术发展史》第219-220页)。这种技术比起块炼法(即块炼铁渗碳制钢)是当时炼钢技术的进步。铁工具已多用钢刀,《考工纪·车人》郑玄注“首六寸,谓今刚关头斧”。贾公彦疏:“汉时斧近刃,皆以钢铁为之。”由于炒钢技术的推广,钢和熟铁产量大增,东汉时已出现熟铁的专用词————“鍒”。《说文解字》:“鍒,铁之耎也。”目前已发现汉代几座炒钢炉和为数不少的以炒钢锻制的器物,如河南南阳东郊出土的一件铁刀,宽11.2厘米,长约17厘米,刀背厚约0.5厘米,形制较特殊,刀身有一道平行于刃部的锻接痕迹,其刃部就是用高质量的炒钢锻接而成(见《考古学报》1978年第1期,河南省博物馆等《河南汉代冶铁技术初探》)。炒钢技术的出现,标志着炼钢技术新阶段,它可以使社会上得到大量的廉价的熟铁和钢,对于生产工具的改进,起着重要作用,欧洲用炒钢方法把生铁炒炼成熟铁,是18世纪中叶始于英国。而我国在东汉时代就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比欧洲要早一千八百年之久。
“百炼钢”的出现 由于炒钢技术的提高,东汉时代出现了“百炼钢”。所谓“百炼钢”者,即将炒钢反复锻打,每加热锻打一次称为一“炼”,以炼制成含碳量高,含杂质少而组织均匀的优质钢(见《考古学报》1975年第2期,北京钢铁学院李众《中国封建社会前期钢铁冶炼技术发展的探讨》)。在魏、晋的诗文中,就把精良的钢称为“百炼精钢”或“百炼钢”,如陈琳的赋中就有这方面记载,百炼不仅省时省力而且可提高生产效率。这是炼钢技术史上的重要革新,直到现代,生铁仍为炼钢的主要原料。但这种炼钢技术的困难很大,主要是难于控制含碳量,在古代缺乏化学分析的条件下,只能靠熟练的技巧和丰富的经验。东汉炒钢技术已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而且应用得十分普遍,一般的过程是,先寻求矿石,冶炼成生铁水,然后炒炼成钢,再反复锻打,制成较为名贵的器物(主要用于武器)。在《太平经》中有这样的记载“今军师兵,不祥之器也,君子本不当有也……不贵用之也。但备不然,有急乃后使工师击治石,求其中铁,烧冶之使成水,乃后使良工万锻之,乃成莫耶”(《太平经》卷72《不用大言无效诀》第一百一十)。“莫耶”是古代有名的钢剑。可见,东汉时炒钢技术的应用,特别在制造武器方面,已经十分普遍。东汉的王充在所著的《论衡·率性篇》中也说:
世称利剑有千金之价。棠溪、鱼肠之属,龙泉、太阿之辈,其本铤,山中之恒铁也,冶工锻炼,成为铦利。岂利剑之锻与炼乃异质哉?工良师巧,炼一数至也。
这里说明炼成利剑的钢,关键在于“工良师巧”。由于“精钢”(《北堂书钞》卷121引),晋刘琨《重赋卢谌诗》中有“何意百炼钢,化为绕指柔”(《昭明文选》卷25)。可见,“百炼钢”在东汉时代就已为人尽知。
在东汉时代“百炼钢”已经有一定工艺标准,因而有“三十炼”“五十炼”“百炼”的区别。在炼制刀剑时,用生铁炒成的钢为原料,可以用同一种钢料反复折叠锻打,也可用数层成分略有不同的原料叠打,然后加热折叠再锻,反复多次(见《中国古代的百炼钢》载《自然科学史研究》1984年第4期)。所谓“卅炼”即加热锻打折叠三十次;“五十炼”即加热、锻打、折叠五十次。“百炼”当然就是百次了。罗振玉《贞松堂吉金图》卷下著录有四件“书刀”,其中三件有铭文都注明“卅炼”:
永元十六年(104年)广汉郡工官卅湅(炼)□□□□□□□□□史成,长荆、守丞熹主。
永元十□年,广汉郡工官,卅湅(炼)书刀,工冯武……。
……广汉(郡工官)卅(湅)□□□秋造,护工卒史克、长不、丞奉主。
(以上三把书刀,除《贞松堂吉金图》卷下有著录外,尚见于《贞松堂集古遗文》卷15,容庚《汉金文录》卷6,黄濬《衡斋金石识小录》卷下,刘体智《小校经阁金文》卷14)
1974年在山东苍山县(今名兰陵县)汉墓中出土的一把环首钢刀,刀身即有隶书铭文“永初六年(112年)五月丙午造卅湅(炼)大刀,吉羊(祥)宜子孙”(见《文物》1974年第12期刘心健、陈自经《山东苍山发现东汉永初纪年铁刀》),说明这把刀也是以“卅炼”工艺制成的。用“五十炼”工艺制成的钢制品也有发现:1978年江苏徐州铜山县驼龙山汉墓出土的一把钢剑,剑把正面就有铭文:“建初二年(77年)蜀郡西工官王愔造五十湅(炼)△△△孙剑△。”内侧上阴刻铭文“直千五百”(《文物》1979年第7期徐州博物馆《徐州发现东汉建初二年五十炼钢剑》)。铭文不仅告诉我们此剑为“五十炼”工艺制品,而且标明价钱“千五百”,是极可贵的资料。以“百炼”工艺制成的钢制品,在日本保存一件,即1961年日本奈良县古墓中出土的钢刀,上有错金铭文:“中平△(年)五月丙午,造作(支刀),百炼清(刚),上应星宿,(下)辟(不祥)。”(日本《考古学杂志》48卷2号、1962年出版,梅原末治《奈良县栎本东大寺古坟出土汉中平纪年铁刀》)“中平”是汉灵帝年号,时间为公元184-189年,说明这是中国东汉时期制造的一把“百炼”钢刀,但不知何故流传到了日本。
东汉时代的“百炼钢”代表了当时炼钢工艺的最高水平。如东汉末建安年间,曹操令人造五把宝刀,三年才造成。这五把刀称“百辟刀”,是百炼利器,曹植还专门为此作贼,盛赞其锋利和炼制之不易[287],可见其刀之贵重。东汉末建安二十四年(219年)曹丕也曾令“国工”选“良金”,炼成三把宝剑、两把匕首和一把陌露刀,它们也是“至于百辟”才炼成的。他在《典论·剑铭》中说:炼钢的时候“五色充(或作‘跃’)炉,巨囊自鼓,灵物仿佛,飞鸟翔舞”。炼成的宝剑,有“光似流星”而名为“飞景”的,有“色似采虹”而名为“流采”的,还有名为“华锋”的。宝刀中有的“文似灵龟”,有的“采似丹霞”,有的“似霜”;匕首有的“理似坚冰”,有的“曜似朝日”,露刀则“状如龙文”(严可均辑《全三国文》卷8曹丕《典论·剑铭》)。这些花纹和色泽究竟是什么样,虽然今天无法得知,但也可推测其精美、锋利绝非一般刀剑可比。
二 纺织业
东汉时代的纺织业在秦、西汉发达的纺织业基础上又有进一步发展。
原料产地的扩大 东汉纺织业的发展首先表现在丝织原料生产地的扩大。秦和西汉时代,丝织品的原料————蚕丝,主要生产于黄河流域。到东汉时代,随着农业生产区域的变化,蚕丝的生产地已扩大到巴蜀,江南以至西北地区。在东汉时代,有不少地方官吏提倡种桑养蚕,对扩大蚕丝产地起了重要作用。如江南地区以前不知养蚕,东汉光武帝时茨充任桂阳(辖境约当今湖南耒阳以南的耒水、舂陵水流域,北至洣水入湘处附近,南包广东英德以北的北江流域,治所在郴县即今湖南郴州市)太守时“教民种植桑柘麻纻之属,劝令养蚕织屦,民得利焉”,史称其为“善政”(《后汉书·循吏列传》)。茨充的这一“善政”,对江南地区蚕桑的生产发展,起着推动作用,据《后汉书·循吏列传》注引《东观记》曰:“建武中,桂阳太守茨充教人种桑蚕,人得其利。至今江南颇知桑蚕织屦,皆充之化也。”
巴蜀地区人民种桑养蚕,也在东汉时代成为农业生产的重要内容。史载巫(在今重庆巫山县)令陈晔在当地提倡种桑,植“二万余株,民以为给”(《太平御览》卷955引谢承《后汉书》)。到东汉末年巴蜀地区种桑养蚕就十分普遍了。如诸葛亮自称其家在成都“有桑八百株”(《三国志》卷35《诸葛亮传》)。今四川境内不断出土具有桑园内容的东汉时代的画像砖,这些资料都证明巴蜀也成为丝织原料的重要产地。
东汉时代,蚕桑生产已推广到遥远的北方和西域: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东汉墓的壁画,还有采桑图,据专家判断,证明桑蚕之业“也传到当地”(吴荣曾《和林格尔汉墓壁画中反映的东汉社会生活》,载《文物》1974年第1期)。在甘肃嘉峪关的汉晋墓出土的画像砖中,也有不少反映桑蚕生产的画面(见《嘉峪关汉画像墓砖》,载《文物》1972年第12期)。还有不少专家认为:东汉末年蚕种即已传入西域的和阗(于阗)和鄯善[288],因而西域地区也在东汉时代学会养蚕。
纺织品产量增多 由于原料产地的扩大,东汉时期纺织业的规模和产量也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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