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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西汉社会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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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蛮夷外粤金铁田器,马牛羊即予,予牡,毋予牝”(《汉书·南粤传》)。敦煌汉简中有“□禁毋出兵谷马牛羊”的残简简文。这一切无疑对畜牧业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官府直接经营畜牧业是西汉畜牧业发展的重要原因。西汉政府专门设置边郡牧师苑、皇室苑厩及各级地方政府的官厩。其中,边郡牧师苑是整个官营畜牧业的骨干。西汉的六牧师苑有三十六所,集中设置在河西六郡境内,即天水、陇西、安定、北地、西河、上郡。这六郡有长期的畜牧传统,所以成为西汉时代的主要畜牧基地。主要生产军用和皇室所需之马匹,同时兼牧牛羊。除太仆属下的牧师苑外,中央的一些部门(如廷尉)也辖有一定数量的官营牧场。皇室苑厩一般则集中在京城附近,以舍饲皇室所用的马匹为主。御厩主要由太仆和少府属下的黄门管辖,禁苑则归水衡都尉管辖。皇室苑囿中,还饲养有大量供宫廷日常食用消费的肉畜。各郡县多有管理畜牧事务的马丞官之设,负责各地畜牧生产和管理。由于以上诸因素,使西汉畜牧业在短期内得到较大的发展。

    畜牧业生产技术的提高 西汉时期畜牧业的生产技术也比前代有明显的进步。以养猪为例:根据解放以来各地出土的汉代陶瓦猪外形来看,此时已出现了一些品质优良的家猪品种,这当是人工选择和长期培育的结果。据有关专家断定:从汉代陶猪的体型可以看出,此时的家猪具有早熟、易肥、发育快、肉质好的特性,与目前我国某些优良家猪品种,表现出存在着血缘继承关系的特征(张仲葛《出土文物所见我国家猪品种的形成和发展》,载《文物》1979年第1期)。

    秦汉时期的饲养管理技术水平,还表现在掌握牲畜配种季节,保护孕畜、母畜、幼畜,合理使役牲畜,饲料储存等方面。已出现并普遍实行了一些合乎科学的喂养方法。据史载,“豪强有论罪,输掌畜官,使斫芕”(《汉书·尹归翁传》)。这里说的“芕”就是“斩刍”(《说文解字》),即铡饲草。将饲草铡细,有助于牲畜消化,《齐民要术》卷6总结出:“剉草粗,虽足豆谷亦不肥充;细剉无节,鋏去而食之者,令马肥不啌。”这一科学经验在汉代即已被人们掌握。西汉时代人们也已采取精、粗饲料混拌调制的饲喂方法。《说文解字》释“蔌”为“以谷萎马置芕中”,就是证明。当时已普遍实行饲喂夜草的有效喂养方法。《居延汉简》中有“食用茭四百九十二束,夜用三百五十束”(《居延汉简甲乙编》),可见大部分饲料都在夜间消耗掉。这是一种符合牲畜生理特性的科学的喂养方法。西汉时期兽医和相畜术也很发达。《史记·货殖列传》记载有因“马医”而致富的“张里”,从出土的汉简中可得知,在边塞障燧中亦藏有不少兽医方,反映了兽医知识比较普及,并在生产中得到广泛的应用。1981年在陕西兴平汉武帝茂陵东侧一号无名冢从葬坑中,出土的西汉鎏金铜马[209]据研究乃是一具铜马式。它是作为相马之用的模型。西汉时代制造出如此精致的马式,是为判别马之优劣及选留良种做依据的。而西方类似这种作用的金属相马模型,在18世纪以后才有所闻。[210]据史载,汉代通相马术者不乏其人。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就曾出土帛书《相马经》,表明“相马”技术已经理论化,系统化。这些技术的发展,正是西汉时代畜牧进步的重要标志。

    第三节 手工业的发展

    西汉时代农业的迅速发展,铁器的广泛使用,促进了手工业生产的进一步发展。

    一 手工业生产的经营方式

    西汉时代手工业生产的经营主要有三种方式:官府经营,民营和作为家庭副业的手工业。这三种经营方式的性质、目的以及生产规模等均有所不同。所以,在西汉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也各不相同。

    官营手工业 由西汉政府经营的手工业,这里统称为官营手工业。实际应包括两部分:一是主要供皇室和部分贵族享用而生产的手工业;二是由政府垄断的于国计民生关系较大的手工业。

    为满足统治集团————主要是皇室消费和享乐的需要,继承以往的历史传统,西汉政府中有专门负责手工业生产的机构和官吏。其主管是少府(是机构名也是官名)。凡属皇室所需的各种手工业制品,均由少府负责制造或向民间征购。因此,在少府之下设有各类手工业作坊及官吏。如考工室(武帝太初元年改名考工)主作兵器弓弩刀铠之类;平准令,主练染,作采邑(武帝时实行平准均输,平准令的职责有所变化);御府令,典官婢作中衣服,所属有织室,后更名为东织、西织,是专门织造和缝制皇帝后妃等人衣着的御用作坊;尚方令,作皇室需用的刀剑及其他器用;将作大匠,负责宗宙、陵寝、宫室的建筑;水衡都尉,负责炼铜、铜器铸造及铸钱业。此外,各地还设有盐官、铁官、铜官、工官。齐地自古盛产文彩布帛,西汉政府在这里设三服官,拥有规模巨大的织丝作坊。在这部分手工业中,包括纺织、冶铁、漆器、制陶、铸铜、造舟、车、木器、雕石、琢玉等,几乎包括皇室和贵族需要的一切用品。

    这部分官营手工业中,除盐、铁、铜官营中的一部分产品可供出售给人民外,全部产品基本是供皇帝、后妃及贵族消费,并非商品。生产的目的更不是为扩大再生产。正是由于这种性质,在这一类生产中表现出作坊的规模大、产品多而精和成本费用巨的特点。如“齐三服官作工各数千人,一岁费数巨万……东西织室亦然”,“三工官官费五千万”(《汉书·贡禹传》),这里集中着具有高技术水平的工匠,所以其产品多为精美华贵之奢侈品,其所耗成本是无法计算的。“又御府、尚方、织室锦绣、冰纨、绮鄃、金银、珠玉、犀象、瑇瑁、彫镂玩弄之物,皆绝不作。”(《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这里说东汉已不作这些精美之丝织品,证明西汉时是制作的。近年来在河北满城中山靖王刘胜及其妻窦绾墓出土的金缕玉衣,就是专门为皇室贵族生产的官营手工业的产品(见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满城发掘队《满城汉墓发掘纪要》,《考古》1972年第1期)。

    为满足皇室贵族享用的这部分手工业生产,虽然曾经制造出过大量的质地精美华贵的手工艺品,但这种性质的生产在国民经济中没有任何积极作用:首先是由于这些产品的完成是以巨大的原材料和劳动力的浪费为前提,其成本和产值是无法计算的。更重要的是这部分官营手工业的存在,基本上满足了皇室和一部分贵族的需要,这就使社会上一个最大的商品购买集团,不需要通过买卖程序获得一切物品,这样一来就堵塞了商品经济发展的道路。

    在官营手工业中,还有一部分是关系国计民生而由政府垄断的部门。主要是冶铁、煮盐、酿酒等。这些部门并非始终为政府垄断,有时也任民间经营。由于这些产品皆是人民生产、生活不可缺少的,所以在汉武帝以后就由国家实行垄断,以解决政府的财政问题,其垄断的程度也有所不同,详细内容已在本书第六章第二节中叙述,这里从略。这部分官营手工业生产,虽具有商品生产性质,但由于有垄断的特权,“官商”的性质决定了其产品质量低劣,价格高昂,还要利用政权的力量强行售卖。《史记·平准书》记载:“县官作盐铁,铁器苦恶,贾(价)贵,或强令民买之。”像这样的手工业生产,只是封建政府压榨工匠和剥削人民的另一种手段。

    总之,西汉时代的官营手工业生产完全是为封建统治阶级内部少数人服务的,对于满足人民需要、促进商品流通以及扩大再生产多是消极作用大于积极作用,成为发展经济的障碍。[211]

    私营手工业 这里说的私营手工业是除去作为家庭副业的家庭手工业以外的、由私人经营的、独立的手工业,其中最重要的自然是冶铁、煮盐、酿酒。此外,纺织、漆器以及日常生活、生产用品制作的私人手工业,数量众多但规模较小。

    在西汉政府实行垄断政策之前,冶铁、煮盐、酿酒是私营手工业中最主要的生产部门。这一类手工业经营方式有如下特点:

    首先,经营这些手工业生产的,都是拥有资财的富商大贾和豪强大家。因为只有他们才可能有足够的资本对这些产业部门投资。《盐铁论·复古》记载:“往者豪强大家得管山海之利,采铁石鼓铸,煮盐。”《史记·平准书》记载:“富商大贾或蹛财役贫,转毂百数。”正说明了这一特点。

    其次,这部分手工业生产的规模往往是相当大的,使用着众多的工匠。这是由于个体的、小规模生产,对于铁矿的开采、鼓铸及煮盐等困难是很大,甚至是不可能的。所以必须进行大规模生产,其规模虽比不上官营手工业,但也是相当可观的,“一家聚众或至千余人”(《盐铁论·复古》)。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特点,即私营手工业的生产目的是为营利,所有产品都是以交换价值的形态出现的,全部是商品生产,而其一切营运活动无不受价值规律支配。因此经营者虽也不免依赖权势“攘公法,申私利”(《盐铁论·刺权》),但主要的还是必须兢兢业业,依照经济规律进行生产,所谓“趋时若猛兽挚鸟之发”,“治生产,犹伊尹、吕尚之谋,孙吴用兵,商鞅行法”(《史记·货殖列传》),正是经营手工业的富商大贾的真实写照。而经营得法的手工业则可获高额利润。如“(东郭)咸阳,齐之大煮盐,孔仅,南阳大冶,皆致产累千金”(《汉书·食货志》),私营手工业生产出的产品当然较官营手工业生产出的产品质量高,这是不言而喻的。《盐铁论·水旱》中贤良有如下一段言论,也多少反映了私营手工业产品的实际:“卒徒工匠,故民得占租鼓铸煮盐之时,盐与五谷同贾,器和利而中用。……家人相一,父子勠力,各务为善器。器不善者不集。农事急,挽运衍之阡陌之间。民相与市买,得以财货五谷新弊易货,或时贳民,不弃作业。置田器,各得所欲,更徭省约。县官以徒复作,缮治道桥,诸发民便之。”

    由此可见,私营手工业的发展,虽扩大了豪强地主的经济势力,具有削弱中央集权的消极作用,但是其对商品经济的发展,满足人民生活和生产的需要以及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改善经营方法都是有积极作用的。不过,在汉武帝对铁、盐、酒实行垄断之后,西汉的私营手工业中的主要部门都已为官营所代替。因此,上述积极作用还未能充分显示出来就归于消失了。[212]

    家庭手工业 与农业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家庭手工业,是西汉手工业生产中最重要的经营方式,其中纺织业是这种生产的主要部门。家庭手工业是满足全国绝大多数农民生活需要的主要来源。“男耕女织”乃是每户农民家庭最基本的生产形式,它构成封建经济结构的一个重要基础。这种手工业生产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这种生产不是为出售,而是为满足自家的需要,从“男子力耕不足粮饷,女子纺绩不足衣服”(《汉书·食货志》)的记载中就可看出,“女子”的“纺绩”同“男子”的“力耕”一样,乃是供自身衣食之需,否则就会挨冻、受饿,所以,这纯粹属自然经济。

    其次,家庭手工业乃是个体生产,一般由妇女担任,“农夫释耒,红女下机”(《汉书·郦陆朱刘叔孙传》),“男子不得耕稼树种,女子不得纺绩织纴”(《汉书·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都反映了这一特点。

    第三,家庭手工业生产在西汉时代是相当普遍的,不仅在一般农民家庭中以妇女纺织为副业,地主官吏家庭中也有从事手工业生产的,如张安世虽身为公侯,而“夫人自纺绩”(《汉书·张汤传》),有人以为这是因张安世家有童七百人,开了最大的私人作坊,其实并非如此,原来那些“童”“皆有手技作业”,所以并非纺织作坊,前人已有考证(见陈直《两汉经济史料论丛》,陕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出版,第88页)。所以,这里也是自给自足的家庭手工业,无非比农民家庭中的副业生产规模稍大而已。

    家庭手工业生产有利于巩固小农经济,保持封建统治的稳定。所以被统治阶级所重视和提倡,在西汉上林苑内有“茧馆”(《三辅黄图》卷4),即为“皇后亲蚕之地”(见陈直《两汉经济史料论丛》第84页)。《汉书·元后传》“春幸茧馆”,即至茧馆,表示身为皇后也亲自从事这种生产活动,以鼓励天下。

    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是封建社会商品生产不能迅速发展的重要因素,而家庭手工业的存在则夺去商品生产的最广大的市场。尽管如此,西汉时代当封建社会初期,这种家庭手工业的存在为解决广大农民生活需要,发展自耕农经济还是有积极作用的。

    二 手工业发展的水平

    西汉时代的手工业,已发展到相当高的水平。随着近年来考古发现的实物愈来愈多,有关这方面的论著也更加丰富。这里仅能择其重要的略述如下:

    纺织业 西汉时代的纺织业可以代表手工业中的最高成就,尤以丝织技术,在当时世界上不愧为最先进的水平。

    西汉的纺织业,是在继承了春秋战国、秦代制造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养蚕和丝织虽已有相当长的历史,但到西汉时代,这一古老的手工业又达到新的水平。首先,在丝绸的品种和质量方面,有迅速的增长和提高。从文献资料可知,西汉的丝织品一般称之“缯帛”,但在“缯帛”之下又分为许多品种,如緭(缯之别称)、纨(素缯)、绮(文缯)、缣(并丝缯)、绨(厚缯)、紬(大丝缯)、缦(无文缯)、綮(緻缯)、素(白緻缯)、练(湅染缯)、绫(布帛细者)、绢(如麦秆色缯)、鄃(细缚)、缟(鲜色)、?(白约缟)、(精绪)(以上均见《说文解字》)。仅从缯、帛这些不同名称即可见其品种之多。其织出之成品据不同质地又有各不相同之名称,如“锦绣”“冰纨”“绮鄃”(《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分别为华丽、洁白和轻薄之丝织品,还有罗是提花织物。纱是密度较疏而有孔的绢,其技术要求很高,因要薄如蝉翼,结构既要细密,而又必须经纬稀疏。从西汉的许多文学作品中也可看到丝织品的精美,如司马相如《长门赋》“张罗绮之幔帷兮,垂楚组之连纲”。在《急就篇》中还留下有关丝织品花纹的文字:“锦绣缦?离云爵。乘风县钟华洞乐。豹首落莫兔双鹤。”可知有豹首、双兔、双鹤等花纹,又有云气花藻等美丽的图案,表现出精湛的丝织技术。

    结合考古出土之实物,证明上述记载是可信的。中国历史博物馆陈列之汉锦,远远超过文献记载之种类。1972年至1974年在长沙马王堆发掘的一、二、三号汉墓中出土的绚丽多彩的丝织品使人们亲眼看到西汉丝织业的惊人成就,据《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湖南省博物馆,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文物出版社出版)资料统计:仅一号墓内就有单幅丝织品46件(样),绢织衣物68件(样),共114件,其中绮或罗绮的有14件,用锦的18件,用纱(素绢或称缯)6件。织物的品种:绢、纱、罗、绮、锦、起毛锦(或圈锦)、刺绣等都有,其中许多是汉以前极罕见的珍品,如毛锦就是丝织工艺发展到西汉时才出现的产品。《西京杂记》卷1:“霍光妻遗淳于衍蒲桃锦二十四匹,散花绫二十五匹。绫出巨鹿陈宝光家,宝光妻传其法,霍显召入其第,故作之。机用一百二十镊,六十日成一匹,匹直万钱。”这是研究汉代丝织业常引用的资料,在这条东汉人记载的史料中说:汉宣帝时(前73年至前49年)才由陈宝光妻改革复杂的综束(简化为一百二十综、镊)。而马王堆汉墓中的绒圈锦织造年代则在汉文帝时代(前179年至前157年)。这就是说,绒圈锦的织造要比陈宝光妻简化提花装置还早一百年左右。证明史料中有关丝织工艺的记载远不能反映当时的最高水平。

    从马王堆出土的丝织品中,可以看出早在西汉初年就已能织出相当华贵的、工艺要求相当高的产品。据专家研究:其出土的素纱纬丝拈度,每米一般为2500——3000回,已接近目前电机拈丝每米3500回之数。这件薄如蝉翼的素纱单丝条分仅10.2——11.3但尼尔。单衣,衣长128厘米,袖长190厘米,总共只有49克,即不到现今的一市两。又如起毛锦(绒圈锦)是三枚经线提花并起绒圈的经四重组织。花型层次分明,外观华丽,其经密每厘米44——56根,总经数当为8800——11200根。在四组经丝中,占四分之一的底经,为有规律的一上三下平纹组织法排列,织造时可以用综架提沉。至于其他三种经丝,经密每厘米有150根左右,最大的花幅13.7厘米,即需2055根经丝单独运动。这样就必须提花综束来管理升降运动,并且加两片上开口的素综。织造时,地经纹Ⅰ、地经纹 Ⅱ和底经,由于组织点基本上都是一上三下或三上一下,可合用一个经轴,而绒圈经如果要环状绒圈时,还要一种起绒纬,以便织纬线,织好再将其抽去,这样才能使被织的绒圈经形成环状。纬密每厘米41——51根,地纬与起绒纬成二与一之比(以上均引自《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这种高级的工艺技术在马王堆汉墓的丝织品被发现前,是现代人难以想象的。

    在印染技术方面,也表现出惊人的成就。从马王堆出土丝织品中,可看出其所用的丝绒颜色有二十余种之多,许多品种大都是根据不同色泽而命名的,见于记录的计有:绛紫绢、烟色绢、金黄绢、酱色绢、香色绢、红青绢、驼色绢、深棕色绢、棕色绢、藕色纱、泥金银印花纱、印花敷彩纱、褐色纱、绛色菱纹绮、香色对鸟菱纹绮、烟色菱纹罗绮、朱红菱纹罗绮、花卉纹锦、水波纹锦、红青矩纹锦。其中主要颜色是朱红、深红、绛紫、黑绿和香、黄、蓝、灰、黑等色,其他颜色则由这几种颜色相配而成。经科学分析,知朱红色系用矿物染料硫化汞,即朱砂;深红色和青蓝色系用植物染料茜草和靛蓝。其印染工艺也相当高超,从织物的色泽一般均深入纤维来看,当为多次浸染而成,且先以一种颜色打底,媒染后再套染另一种颜色。此外,还有多种印花工艺都显示出印染技术的高深造诣。

    西汉时代的丝织业产品的数量也是相当可观的。从汉初皇帝赐给大臣或匈奴的锦缯数量动辄数十匹即可知当时生产量绝不会小,如汉文帝六年(前174年),汉政府赐匈奴“服绣袷绮衣、绣袷长襦,锦袷袍各一……绣十匹,锦三十匹,赤绨、绿缯各四十匹”(《史记·匈奴列传》),到汉武帝时丝织品的产量和消费量更是惊人,元封元年(前110年)汉武帝一次“巡狩”中,仅“御赐”绢帛一项就达一百万匹之多。又据《史记·平准书》记载:元封元年一年就“均输帛五百万匹”,由此可见丝织品的生产数量是巨大的。《九章算术》卷3有算题说:第一日织一寸余,第二日织三寸余,第三日织六寸余,第四日织一尺二寸,第五日织二尺五寸。这虽为假设算题,当距事实不远,看来每日织二尺五寸,十六日成一匹,可能是西汉时代平均丝织品生产量。至于精细丝织品,如霍光妻遗淳于衍之散花绫,则每日只能织成六寸,六十日始成一匹。至于古诗《焦仲卿妻》中“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之辞,虽然不免夸大,但也反映一般家庭手工业中丝织品产量是不少的,从而可推测出官、私手工业作坊的产量应是相当巨大的。

    汉“望四海贵富寿为国庆”锦

    丝织品的产量虽然可观,但也只有地主贵族才有可能享用,一般贫民和士卒都穿得破烂不堪。绝大多数人民只能穿麻布。不过,西汉的麻布生产水平也有很大提高。布以缕的粗细为计算方法,八十缕为稯。汉布有七稯布、八稯布、九稯布、十稯布之别(见《史记·景帝本纪》《汉书·王莽传》《居延汉简甲乙编》)。从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衣物中,也可看到少数麻织品。据鉴定:其中细麻布为苎麻,粗麻布为大麻,纤维较长,强韧性较好。《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报告中说:

    粗麻布三块。黄褐色,幅宽45厘米,最长1.36米,密度为每平方厘米18×19根。织纹较粗,经线有粗细不匀的现象。细麻布的织纹较细……每厘米经密32——38根,纬密36——54根、幅宽20.5厘米,长36——150厘米不等;白色的十六块,每厘米经密34——36根,纬密30根,幅宽有51厘米和20厘米左右两种。有的细麻布,经过上浆和碾轧加工。根据《仪礼·丧服》郑注“布八十缕为升”的记载,这次发现的粗麻布幅面经线总数810根,应为十升;细麻布幅面总数1734——1836根(按幅面51厘米计),应为二十一至二十三升。过去发现的战国至汉代实物,最精细的是1953年长沙406号楚墓出土的,经密每厘米28根,约为十七升布。据《仪礼·士冠礼》“爵弁服”郑注,古代制作弁冕用最细密的三十升布,这次发现的细麻布算是相当细密的了。

    可见西汉的麻织产品质量也有很大的提高。

    冶金业的发展 西汉的冶金业,包括采矿、冶铁、冶铜、铸造等部门,是仅次于纺织业的最大的手工业生产部门。

    汉尚方规矩镜

    如前所述,西汉时代铁农具已广泛使用,证明了冶铁业的发达。在日常生活的用具中,铁器也已超过铜器。反映了冶铁业的发达。据《汉书·地理志》记载:西汉设置铁官的郡或县共达49处。实际产铁的地区远超过此数,例如该书中记河南郡下只有6处有铁官,而近年来在河南地区考古发掘出的汉代冶铁遗址就有15处之多,可见冶铁业发展的程度远超出文献记载。汉代冶铁业的发展,首先由于采矿技术提高,矿石开采量日益增加。从考古发掘资料可知:当时采矿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能根据不同的矿床采取不同的、合理的采掘方法。例如河南巩义铁生沟汉代铁矿遗址中,矿井是沿矿床平行掘进的,竖井采用方形和圆形两种形式,井下有斜坡形的巷道,沿巷道下掘便可进入矿床。竖井可掘至矿床的中央或旁侧,以选采质量较好的矿石。斜井则可依山势向内掘进,以便于开采缓倾斜的矿床(参见《巩县铁生沟》,文物出版社1962年出版)。在冶炼技术方面,西汉时所取得的成就也很多,如高炉炉体的扩大,鼓风设备的改进等等。汉代的高炉已采用较为科学的椭圆形炉体(见《郑州古荥镇汉代冶铁遗址发掘报告》,载《文物》1978年第2期)。用石灰石作为熔剂也在西汉时代开始使用,这在炼铁技术发展史上是有重要意义的。炼钢和铸造技术也取得空前进步。铸铁脱碳钢工艺已在西汉时代产生。在北京大葆台西汉墓中出土的环首刀和簪,即属于铸铁固体脱碳钢(见《大葆台西汉木椁墓发掘简报》,载《文物》1977年第6期)。由于铁的产量提高,西汉时期铁的价格下降到只有铜价的四分之一。据估算,当时铜每斤价三十三文强,而铁价只有八文(参见杨宽《中国古代冶铁技术发展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出版,第48页)。

    铜的采、炼和制造业虽不如铁,但西汉时代亦有相当规模。使用铜最多的是钱币。因经济发展,对货币的需求量日益增大,所需铸币用铜也急剧增加。据《汉书·食货志》记载:“自孝武元狩五年三官初铸五铢钱,至平帝元始中,成钱二百八十亿万余云。”仅120年就铸这么多钱,平均每年铸钱两亿三千多万枚,耗用铜材当在千吨左右,没有相当规模的采掘、冶炼等生产为基础是不可能的。铜器在日常生活中依然在使用,最广泛使用的铜器是铜镜。官私冶铜业均有大量生产,在考古发掘中,出土的汉代铜镜数量最多。在汉代宫廷内大量使用着铜器。兵器中则多以铜制造弩机,其他兵器则多以铁制造。因弩机需要的数量颇大,所需铜亦为数不少,从出土的汉代弩机铭文中可知,铸造弩机最多时一次可达七千四百一十具(见陈直《两汉经济史料论丛》,陕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45页)。另外,当时的许多用具,乐器如钲、铃、盂、鼎等也需用铜铸造。由此可知铜的产量也是相当多的。

    冶金生产所用的燃料,自春秋以来一直使用木炭。但近年来在汉代的一些冶铁遗址中,曾多次发现有煤和煤饼的残存。当时是否已经用煤作为冶金生产的燃料,目前尚无更多的证明,难以定论。

    制盐业和酿酒业 制盐的生产技术虽不复杂,但盐是人们生活必需品,其生产情况对国计民生影响很大。西汉制盐业的规模相当大。汉初,有一些经营盐业生产和贩运的大工商业者,往往“一家聚众或至千余人”(《盐铁论·复古篇》),成为大富豪。例如“猗顿用

    盐起……与王者埒富”;“(刁间)逐渔盐商贾之利,……起富数千万”;东郭咸阳“齐之大煮盐……治生累千金”(见《史记·货殖列传》《史记·平准书》)。吴王刘濞也利用“东煮海水为盐,以故无赋,国用饶足”(《汉书·荆燕吴传》)。在汉昭帝时期召开的盐铁会议上,贤良文学们说“故民得占租鼓铸煮盐之时,盐与五谷同贾”(《盐铁论·水旱篇》),这些材料都说明当时盐业生产规模很大。武帝时期虽实行盐铁垄断政策,官府控制的盐业生产,规模也还是十分可观的。

    当时所生产盐的种类,包括海盐、池盐、井盐、岩盐数种。其分布地区,《史记·货殖列传》中有大略记载:“夫天下物所鲜所多,人民谣俗,山东食海盐,山西食盐卤,领南、沙北固往往出盐,大体如此矣。”张守节《正义》注云:“谓西方咸地也。坚且咸,即出石盐及池盐。”从中可知:海盐为沿海地区生产和食用,内地则食池盐。“石盐”指岩盐。井盐生产则盛行于巴蜀地区。

    食盐的生产方法,不外煮和晒。煮盐的工具称为“牢盆”。《隶续》中收有两件汉代铁盆的铭文,一件注明“三百五十斤”,另一件注明“二十五石”。据陈直先生考证,此二盆即煮盐所用的“牢盆”(见《两汉经济史料论丛》第105页)。这两件“牢盆”虽为东汉的遗物,也可推知西汉时代与之亦相距不远。

    秦和西汉时代的酿酒业也是规模很大的一项手工业。秦代法令中有“百姓居田舍者毋敢酤酒”(《睡虎地秦墓竹简·田律》)的禁令,西汉时也常下“禁酤酒”(《汉书·景帝纪》)之诏,武帝时还曾对酒实行专卖制。所以,酒的生产主要以国营为大宗。皇室所需之酒,由少府属下的太官、汤官主管生产:“太官主饮酒,皆令丞治,太官、汤官奴婢各三千人。”(见《汉旧仪》)如此众多之奴婢从事酒的酿造,可见生产规模之大。一些贵族、官僚也自家酿酒,如霍光的亲属即曾“私屠酤”(《汉书·赵尹韩张两王传》)。在酒禁解除之时,大工商经营的酒业作坊产量也十分惊人“通邑大都,酤一岁千酿……曲盐豉千荅”,这些大工商业者可“富比千乘之家”(《史记·货殖列传》)。

    酒类生产技术此时已有很大进步,首先表现在造曲技术的进步。在《方言》和《说文解字》等著作中,酒曲已有众多不同的名称,反映出当时已有不同品种的酒曲。在《汉书·食货志》中记载了“一酿用粗米二斛,曲一斛,得成酒六斛六斗”。这是我国酿酒史上关于用曲比例的最早记录,反映了酿酒生产更加规范化、酒类品种不断增多,也说明酿酒业的发展。仅从文献中留下来有关酒类名称中就可知:当时已有“稻酒”“黍酒”“秫酒”“米酒”等以谷物冠名的酒。还有葡萄酒和甘蔗酒,《史记·大宛列传》云:“宛左右以蒲陶为酒,富人藏酒至万余石。”《西京杂记》记载:“梁人做诸蔗酒,名曰金浆。”在酒中常以香料或草药为配料,以增加酒的色、味,因此出现“椒酒”“柏酒”“桂酒”“兰英酒”等名称。此外,不少酒以酿造时间命名,如“春醴”“春酒”“冬酿”“冬酒”“秋酿”,等等,酿造的时间,有短仅一日可成,还有长达一年者,“酒”即指酿造时间较长之酒,而“酎酒”“酿酒”则为采用连续投料法制成之酒。综合当时的零星史料,大致可看出:汉代的酒可分两大类————醴醪和清。清类的特点是酿造时间较长,度数较高,酒液较清;醴醪则酿造时间较短,用曲较少,成酒稠浊而味甜。

    西汉时期,酒类生产分布很广,大致中原地区以酿制谷物酒为主,葡萄酒则主要产于西域。由于谷物酒所需粮食甚多,汉文帝时曾下诏,把“为酒醪以靡谷者多”(《汉书·文帝纪》)列为当时社会谷物不足的主要原因之一。这里也表明酿酒业的规模之大,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舟车制造业和漆器生产 由于水、陆交通的需要,西汉时代的舟车制造业十分发达。汉宣帝时,一次用于“筑仓治船”的费用,即达“二万万余”钱(《汉书·食货志》),可想所造之船的数量极多。舟船的制造,主要产区集中在南方:巴蜀,长江中、下游,及珠江流域均为重要的造船基地。1974年底,在今广州发现一处秦汉时代造船工场的遗址。据有关学者专家判断,这一遗址在西汉文、景之前一直用来生产成批的、规格化的舟船(见《广州秦汉造船工场遗址试掘》《秦汉时期的船舶》,均载《文物》1977年第4期)。《汉书·地理志》载庐江郡设有楼船官,说明当地定有官营造船业的生产基地。此外,关中地区也有官营的造船工场,《汉书·地理志》记载,京兆尹有“船司空”县,颜师古注曰:“本主船之官,遂以为县。”说明北方也有可造船之处。

    造船的技术在秦和西汉时已有很高的水平:前举广州发现的秦汉造船工场遗址中,可见到三个平行排列的造船台,船台由枕木、滑板和木墩组成。枕木用以扩大受压面积,以避免造成船台局部下沉。滑板构成滑道,供船只下水使用。木墩用以支撑船体,以便于在船底进行钻孔、打钉、捻缝等作业。另外,滑道的宽距可以根据不同的需要进行调节。各船台既可分别制造大小不同的船只,也可制造同一规格的船,根据这几个船台的规模推算:当时可造宽达8米的大船,长度可达20米左右,载重可达500斛至600斛(25——30吨)。有关文献中记载:秦汉时“楼船高十余丈”(《史记·平准书》),“载坐直之士三千人”(《水经·江水注》),甚至可“载万人”(《三辅黄图》卷4),虽不免夸张之辞,然亦相距不远。在广州的秦汉时代造船遗址中,还出土了一批造船工具,其中有铁锛、平刃铁凿、凹字形铁铮凿(船板捻缝的专用工具)、铁钉(有方形和圆形两种)、木垂球(供取垂直用的吊线工具)、浆脚下斗、划线铅块(锯切木料时划线用)等。遗址出土的木材加工件,表面光滑,棱线分明,并有榫槽,反映了当时船舶制造的工艺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

    秦和西汉的造车业也有明显的发展。虽然战车列阵的作战方式已被淘汰,但重大军事行动时仍大量使用车辆,如汉武帝时,匈奴浑邪王归附“汉发车三万辆迎之”(《汉书·食货志》)。此外,供平时交通运输的车辆也所需甚巨,不少富商大贾常常“转毂百数”(《史记·平准书》),民间也广泛地使用车辆,如汉昭帝办丧事时“大司农取民牛车三万两为僦,载沙便桥下,致送方上”(《汉书·酷吏传》),《九章算术》中有四县输赋用车一万乘的例题,说明车辆的数目相当多。

    封建国家和皇室所用的车舆,多由官营作坊制造。少府属下之尚方令主皇室车辆之制造。地方官府亦可造车:《汉书·公孙刘田王杨蔡陈郑传》载:丞相公孙贺“使内郡自省作车”,颜师古注引服虔曰:“诈令内郡自省作车转输也。边屯无事之时,宜自治作车,以给军用。”造车的工艺比较复杂,内部分工已相当细密,有“一器而工聚焉者车为多”(《考工记》)之称。当时车饰和马饰已大量使用金属部件,在考古发掘中,已发现不少用叠铁技术制造的金属车器。在《九章算术》中有这样的例题“一车载二十五斛”,“空车日行七十里,重车日行五十里”。这几个数目与当时车辆实际载重量及行速当不会相距太远。车的种类也有四轮、双轮等,名称也相当繁多,反映了车舆制造的进步。

    漆器生产也是手工业中的重要部门。我国对生漆的发现与利用,有悠久的历史(参见拙著《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对生漆的发现和利用》,载《西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978年第1期)。至秦汉时代,漆器生产出现了空前繁盛的局面。

    秦汉时代,漆器使用范围相当广泛,从考古发掘出的实物可知:从耳杯、卮、奁、盒、盘、几、案、壶、鼎、钟、盂、钫、匕、勺、匜、匣、筒到屏风、虎子(溺器)无一不有漆器制品。制作的工艺,多以木为胎,而后加以漆。夹纻胎漆器已大为流行,竹胎漆器在秦汉墓中亦有少量出土。许多设计巧妙,造型精美,镶嵌华丽,纹饰优美的漆器制品,不仅有实用价值,而且堪称高级工艺珍品。如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漆壶高达58厘米,大漆盘直径长达53厘米,型体之大,反映出器漆工艺的高度水平。北京大葆台汉墓出土的漆器上,嵌有艳丽的玳瑁、云母、鸡血红玛瑙和白玛瑙,使精美的漆器更加鲜艳多彩(见《马王堆一号汉墓》,文物出版社1973年出版;《大葆台西汉木椁墓发掘报告》,载《文物》1979年第6期)。这种高级漆制品在广西、安徽、江苏、湖南等地的汉墓中屡有发现,反映了当时的流行情况。

    漆器生产的分工,在汉代已相当细密,《盐铁论·散不足篇》有“一杯棬用百人之力,一屏风就万人之功”的说法,反映了漆器工艺生产的精良程度。从出土的汉代漆器铭文中,可知当时制造漆器的工种有素工、工、上工、铜扣黄涂工、画工、雕工、清工、造工、供工等。分工的细密,反映了生产技术的进步和发展。

    漆器生产的规模,也在秦汉时期不断扩大。官府所经营的漆器制造业,生产着大量的精美漆器,仅在汝阴侯墓中就已发现有“元年”“三年”“四年”“六年”“七年”“八年”“九年”“十一年”铭文的漆器(见《阜阳双古堆西汉汝阴侯墓发掘简报》,载《文物》1978年第8期),证明在汝阴国境内的官营作坊的漆器生产是连年不断地进行的。私营作坊生产着作为商品的漆器,在通邑大都,有经营“木器者千枚”(《史记·货殖列传》),证明漆器生产规模之大。在考古发掘的秦汉墓葬中,常见大量的漆器随葬,如长沙马王堆一、二、三号汉墓出土的漆器总量,竟达700件之多。就是一些小官吏的墓葬中,随葬的漆器也相当可观,如江陵凤凰山一百六十八号汉墓墓主身份仅为五大夫,其随葬漆器也有一百六十余件之多(见《文物资料丛刊》第4期)。如果没有漆器生产的大量发展,这种状况显然是不可能出现的。

    综上所述:秦汉时代的手工业生产水平、技术成就及产量和规模都达到相当的高度,为我国封建社会手工业发展取得的更加辉煌成就奠定了基础。

    第四节 商业、交通和城市的发展

    农、牧业和手工业的发展,为西汉商品经济的繁荣创造了条件。商业的繁荣又促进交通和城市的发达。所以,在西汉时代,商业、交通和城市经济均有显著的发展。

    一 发达的商业

    西汉商业发展的总趋势 西汉商业的发展,呈现马鞍形的总趋势。

    汉初,由于“无为而治”,封建统治者对商业采取放任政策,从而使商业和商品经济得到顺利发展,商人在社会上十分活跃。《史记·货殖列传》记载:“汉兴,海内为一,开关梁,弛山泽之禁,是以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这是西汉商业随着农牧业和手工业的发展迅速发达的时期。不久,就出现腰贯累累的富商大贾,这些商人虽非贵族,却拥有大量财富,从而有了权威,“邑有人君之尊,里有公侯之富”(《汉书·食货志》),形成一股不容忽视的势力。

    商人势力的膨胀,引起西汉统治阶级内部的恐慌。因为有些富商大贾的豪华生活不仅远远超过地主贵族,破坏了封建等级制,而且连“封君”都要对他们“低首仰给”(《史记·平准书》),更严重的是商人的兼并使农民破产、流亡,从而农业生产遭到破坏,动摇了封建王朝赖以生存的基础。这种情形在汉景帝时的晁错已经看清,并用十分尖锐的语言表达出来:

    ……而商贾大者积贮倍息,小者坐列贩卖,操其奇赢,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卖必倍。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蚕织,衣必文采,食必粱肉;亡农夫之苦,有仟伯之得。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过吏势,以利相倾;千里游敖,冠盖相望,乘坚策肥,履丝曳缟。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也。(《汉书·食货志》)

    到汉武帝即位之初,上述情况更加严重,因而在汉武帝时采取了严厉的抑商政策,采用盐铁国营、改革币制及出告缗令等办法打击商人。这时商业的发展处于低潮,私营大商业多陷于停顿破产。商业处于不景气状态。但应当看到:汉武帝的抑商政策并不能根本消灭商人和商业,而只能将商业和商人势力的发展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所以不久商业又复苏、兴旺起来。财富的诱惑,使商人又重新活跃,元帝时贡禹上书中又提出了商贾的问题:

    ……富人积钱满室,犹亡厌足。民心动摇,商贾求利,东西南北各用智巧,好衣美食,岁有十二之利,而不出租税。农夫父子暴露中野,不避寒暑,脁草杷土,手足胼胝,已奉谷租,又出税,乡部私求,不可胜供。故民弃本逐末,耕者不能半。(《汉书·王贡两龚鲍传》)

    虽有贡禹这样的大臣疾呼,但朝廷并未采取武帝时的那种坚决打击商人的措施,这是因为连王公贵戚也参加了商业垄断和投机的活动,成帝时“贵戚近臣子弟宾客多辜榷为奸利者”(《汉书·翟方进传》)。尽管王公贵戚利用特权进行的垄断和投机是有碍商业经济发展的,但由于他们同商贾勾结,从而也阻止了封建政府对商业活动和商人采取扼杀政策。所以,自汉武帝以后直至汉末,西汉商业经济一直处于持续发展的状态。这样,西汉商业的发展就呈现前、后两头高,中间低的马鞍形,而商业经济总的形势则是趋向一步步繁荣。

    商品经济的发展 西汉时代商品经济的发展水平,在《史记·货殖列传》中有一段集中的描绘:

    夫山西饶材,竹、谷、、旄、玉石;山东多鱼、盐、漆、丝、声色;江南出楠、梓、姜、桂、金、锡、连、丹砂、犀、瑇瑁、珠玑、齿革;龙门、碣石北多马、牛、羊、旃裘、筋角;铜、铁则千里往往山出棋置;此其大较也。皆中国人民所喜好,谣俗被服饮食奉生送死之具也。故待农而食之,虞而出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

    这一资料表明从木材、牲畜,到金属、鱼、盐、农产品,手工业,工艺品均已进入一般日常的商品流通的领域。市场上出现的商品种类之多,使人眼花缭乱。这里有生产原料和工具:“木千章”,“竹竿万个”,“屠牛羊彘千皮”,“榻布皮革千石”,“狐貂裘千皮”,“羔羊裘千石”,“漆千斗”,“船长千丈”,“牛车千两”(《史记·货殖列传》),等等。还有日常用品,如“帛絮细布千钧,文采千匹”(同上),还有成衣和鞋履也在市场出售,当代就有人“织履以给”(《汉书·翟方进传》)的。食物方面的商品从《史记·货殖列传》中可知有:谷物(“贩谷粜千钟”)、肉食(“牛千足”“羊彘千双”)、果菜(“枣”“栗”“果菜”)、水产(“鲐千斤、鲰千石、鲍千钧”)、饮料(“酤一岁千酿”“浆千”)、调料(“醯酱千瓨,盐豉千荅”),等等。熟食也早已进入市场,《盐铁论·散不足》中说,当时市场上“熟食遍列”,出售“杨豚韭卵,狗马朘,煎鱼切肝,羊淹鸡寒”等各种食品。而“豉”“酱”“胃脯”“脂”等则是市场上的大宗商品(见《史记·货殖列传》)。奢侈品更是商人逐利贩卖的重要对象,除上文《史记·货殖列传》提到的瑇瑁、珠玑、旄羽之类的珍奇特产以外,山珍海味及精美的手工艺品“臑鳖、脍鲤、卵、鹑、橙枸、鲐鳢”及“文杯”(《盐铁论·散不足》)等都是市场上的热门货。这些出产于不同地区的物品,通过商业渠道流通到远方,从而活跃了经济,促进了生产发展。《盐铁论·本议篇》中如下一段记载,恰好与《史记·货殖列传》的记载相呼应,证明了汉代商品经济的发达状况:

    陇蜀之丹漆旄羽,荆扬之皮革骨象,江南之楠梓竹箭,燕齐之鱼盐旃裘,兖豫之漆丝纻,养生送死之具也,待商而通,待工而成。

    商业已成为经济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即使在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西汉时代,商品经济的高度发达也是无法否认的事实。有的学者认为:汉代的商业“依然是古代型的贩运性商业”,而“贩运性商业越发展,社会的一般经济越不发展”(傅筑夫《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史》第2卷第407、416页)。这种论断并不符合事实。从本章第二、三节对西汉农牧业、手工业发展的叙述中,就可知道当时的商业决不是“建立在社会的一般经济和各个生产民族或各个生产组织的落后状态之上的”(傅筑夫《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史》第2卷第4——7页),而是建立在当时先进的生产组织和生产水平的基础之上的。决不能用分析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理论分析汉代的封建经济,否则将无法说明当时的经济现象。

    周边地区及南海的贸易 西汉时期,内地和沿边各民族地区的贸易也日益发展。

    首先,是对西域地区各民族的贸易逐渐增多。自张骞通西域和汉武帝对西域采取的一系列军事行动后,中原和西域的道路终于打通。这条路也是西汉中原地区和西域商业贸易的通路,由西域来的各国商人多以奉献为名前来贸易,《汉书·西域传》载:“奉献者皆行贾贱人,欲通货市买,以献为名,故烦使者送至县度,恐失实见欺。”这些商人冒着生命危险,将中国盛产的丝织品运往西方。所以,把这条商路称为“丝绸之路”是符合实际的。关于丝绸之路的贸易将在后面详述。

    除与西域以外,同匈奴的贸易为中原同周边各民族商业往来的大宗。与匈奴的贸易,在西汉王朝方面政治的目的超过经济目的。汉武帝以前与匈奴“通关市”,往往是为了满足匈奴“尚乐关市,嗜汉财物”(《史记·匈奴列传》)的贪欲。中原运往匈奴的则以缯彩绮绣等丝织品及除铁器以外的日用品为主,匈奴则以牛羊等牲畜交换。这时的贸易并不是由商人进行的自由贸易,而是在政府严密管制下的官营贸易。对商贾,则严禁与匈奴接触;对商品,则严禁将可以制造武器的铁运出。也严禁私人购买匈奴物品,例如景帝时,宋子侯许九,就因私购塞外禁物罪“国除”(《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汉武帝时代对匈奴的战争取得决定性胜利以后,西汉同匈奴的贸易虽已成为互利的,但政治上的羁縻作用仍高于经济目的。所以,其通商的方式和性质仍无根本变化。

    对于南方、东南、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贸易,西汉时代也已开始有一定发展。这些地区虽都是处于“不待贾而足”的比较落后的封闭的自然经济条件下,但西汉时代也与中原有了比较多的贸易往来,如居住在西南的滇人,从中原和蜀地输入丝织品、铜镜、弩机,运往中原和蜀地的主要是牲畜和畜产品,还有奴隶被运往巴蜀出卖,称为“滇僮”。在今云南晋宁石寨山等地曾出土过五铢钱,虽为数不多,也说明当时的西南地区与内地有着贸易往来(见《从出土文物看战国和西汉时期云南和中原地区的密切联系》,载《文物》1978年第10期)。南越和闽越也用本地的土产与中原交换。南越“处近海,多犀象、毒冒、珠玑、银、铜、果、布之凑,中国往商贾者多取富焉”(《汉书·地理志》)。南越与中原的贸易,停留在以物易物的阶段,不久前发掘出的南越王墓和西瓯君夫妇墓均无随葬钱币(见《西汉南越王墓发掘初步报告》,载《考古》1984年第3期)。闽越与汉王朝中原地区的贸易,在武帝以前也是以货易货的形式进行的,汉武帝灭闽越后,开始使用汉朝货币。1957年和1976年先后在福建崇安三姑和角亭一带出土了大量的五铢钱和货泉,证明在汉武帝时期一些汉化的地区开始使用汉朝货币进行贸易(见辛土成《西汉时期闽越社会经济的探索》,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85年第2期)。

    海外和近海贸易主要是南海和东南亚。从《汉书·地理志》的记载来看,汉代商人的活动范围已远至中南半岛、印尼群岛以至印度的最南端。中国和南海各地商人以黄金、杂缯与珠、璧、流离、奇石异物交换。他们相互往来于浩瀚的印度洋和中国的南海海域。其贸易情形在中国史籍上留下珍贵记载:

    自日南障塞、徐闻、合浦船行可五月,有都元国;又船行可四月,有邑卢没国;又船行可二十余日,有谌离国;步行可十余日,有夫甘都卢国。自夫甘都卢国船行可二月余,有黄支国,民俗略与珠厓相类。其州广大,户口多,多异物,自武帝以来皆献见。有译长,属黄门,与应募者俱入海市明珠、璧流离、奇石异物,赍黄金杂缯而往。所至国皆禀食为耦,蛮夷贾船,转送致之。亦利交易,剽杀人。又苦逢风波溺死,不者数年来还。大珠至围二寸以下。(《汉书·地理志》)

    二 水陆交通和运输

    西汉时代的水陆交通比秦代更加发达,它不仅为商业繁荣提供重要条件,而且使全国各地区之间政治、经济、文化的交流更加密切,从而对巩固统一,加强中央集权和促进封建经济发展起了积极、促进的作用。

    贯通全国的交通网 从秦开始,就以关中为中心,修筑了几条向全国各地四面辐射的交通干线。西汉时代,在原来的基础上又加以修复、开拓,逐步完成了贯通全国的交通网。这一交通网主要有以下几条干线:

    (一)由长安通向西域的“丝绸之路”。

    (二)向北原有秦时修筑的“直道”,经汉武帝时又于西北边境修筑回中道。元封四年(前107年)汉武帝行幸雍,祠五畤,于是修回中道。其自汧(今陕西陇县南)、回中(今陕西陇县西北)开始,伐山开道,以通萧关(今宁夏固原附近)。于是,从首都长安向北和西北皆有道路可通。

    (三)向西南原有秦所修的子午道和故道,时因子午道“途路涩难”(《全后汉文》卷98《司隶校尉杨孟文石门颂序》),故道又偏僻多坂。所以到汉武帝时又开通褒斜道。汉武帝任命张汤之子张卬“为汉中守,发数万人作褒斜道五百余里”(《史记·河渠书》)。此道是一条沿出于秦岭的褒水和斜水,由今陕西眉县附近越过太白山,达到今陕南褒城附近的山路。原准备兼通水陆两路。但因“水湍石”而“不可漕”(《史记·河渠书》)。水路不能行,然而陆路便利,成为入蜀的最主要交通线。《史记·货殖列传》曰:“(巴蜀)栈道千里,无所不通,唯褒斜绾毂其口。”

    汉武帝时又对秦代所修的通往西南的“五尺道”屡加修复、拓宽,曾派唐蒙、司马相如先后二度主理修路之举,“作者数万人”,“通道千余里,以广巴蜀”(《史记·平准书》)。从此,西南各地与中原的联系更加紧密。

    (四)向东南、出武关至岭南的干线,基本是维持秦代原来的规模。不过,秦末农民大起义后,南越王赵佗曾一度自立称王,与中原断绝往来。汉王朝建立后,高帝十一年(前196年)派陆贾出使南越,说服赵佗归降,此道复通。

    (五)向东达于华北平原和黄河下游广大地区的交通干线也早在秦代就已畅通。

    这样,由秦奠定的全国交通干线,至西汉时代更加完善,成为贯通各地的交通网。

    “丝绸之路”的开辟 西汉时代陆路交通的最高成就,莫过于“丝绸之路”的开辟了。

    “丝绸之路”就是由张骞通西域而开辟的由西汉长安通往中亚的运输线。这是世界上最古老的伟大公路之一。虽然通往西域道路的开辟,可追溯到遥远的传说时代,但这条联结欧亚的国际商道正式开通,则始于张骞的“凿空”,“于是西北国始通于汉矣”(《史记·大宛列传》)。

    “丝绸之路”这个名字是19世纪的一个德国学者弗迪南德·范·李希霍芬男爵所创造的(见英国波德·霍普科克著《丝绸路上的外国魔鬼》,杨汉章译,甘肃人民出版社1982年出版)。这条漫长的运输线由许多条道路组成。东面由西汉首都长安即今日西安开始,向西北经河西走廊、出玉门关后即分两路:北面的一条沿着沙漠北边的绿洲,经吐鲁番、焉耆、库车、阿克苏和喀什;南边的一条穿过西藏北部高地和沙漠边缘之间,沿绿洲前进,经过米兰、安迪尔、尼雅、凯利亚、和阗和叶尔羌等地,在喀什同北路会合。从这里再向西,越过世界屋脊帕米尔高原(古称“葱岭”)进入中亚地区,再向西经由浩罕、撒马尔罕、布哈拉、墨夫等地,然后再经过伊朗和伊拉克到达地中海沿岸。古代的船只就从这里把商货运往当时的罗马和亚历山大。

    另一条支路在塔克拉玛干尽头就离开南路,通过今阿富汗境内,在墨夫与西行的丝绸之路会合。这是当时通往印度的一条通路。而最为重要的则是出玉门关后沿罗布泊经汉代楼兰,然后与北路相接的一条“中路”。这多条通向西方的道路,都是沿着塔克拉玛干周围的点点绿洲前进,而这些绿洲又是西域各国所在地。所以,西汉时西域诸国同中原在军事、政治上正式开始交往之时,商业贸易也就随之而来了。

    通过“丝绸之路”向西去的物品,主要是丝绸。20世纪初以来考古工作者在这条路上发现了相当数量的丝绸,其中属于西汉时代的丝绸发现于今武威、敦煌、额济纳旗、罗布淖尔、楼兰等地,即大体相当于上述“中路”一线。而由西向东运输的货物则有黄金和其他贵金属、羊毛、象牙、珊瑚、琥珀、宝石等。东西方的物产就通过这条艰难的道路不断进行交换。

    “丝绸之路”东西两头连接着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两个国家————中国和罗马帝国。第一个丝绸商队从中国到波斯的时间是公元前106年(见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第1卷第2分册,科学出版社1975年出版,第380页),再由波斯进入罗马。虽然在西汉时代罗马人是通过波斯商人多次转手贩运才得到中国的丝织品的,但可以肯定汉武帝时代“中国丝织品由安息输入于罗马,益可信也”(黄文弼《罗布淖尔考古记》第71页)。中国的丝织品通过这条路辗转地传到西方后,不仅加强了东西方的经济交流,而且进一步扩大了中国在古代世界的声望。[213]

    “丝绸之路”的开通,在人类文明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因为在张骞通西域之前,希腊人就曾试图寻找从西方通向东方的道路。结果多次探险都归于失败(Tran, W.W:The Greeksin Bactria and India.Cambridge,1951.pp.109ff1274)。而更早一些的巴克特里亚的国王欧多台墨斯也曾派过一些探险队设法到中国,但也没有成功(见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第1卷第2分册第380页),只有张骞“凿空”以后开通的“丝绸之路”,才第一次沟通中西陆路往来的大道,从而使人类文明加速进展的脚步。

    水路和海上交通 西汉时代的内河航运,在国内交通方面有着重要作用。继秦代开创的基础,西汉王朝特别是汉武帝曾不遗余力地开发水上交通。秦汉两代王朝都采取兴修水利与发展水上交通相结合的方针,即一方面大力修整和充分利用天然的江河水道,另一方面又大力开凿运河和溉渠,使之“皆可行舟,有余则用溉”(《汉书·沟洫志》)。所以,西汉的内河航运即“漕运”比秦更加发达。

    西汉王朝除继续利用和修整秦代遗留下的各个水运航道外,还重点打通黄河水运航道。因当时首都在长安,而由全国各地征调至首都的粮食、财物皆须运至首都所在之关中,而主要漕运水道则是从渭水而上,这条漕运水道共九百余里,且很不容易通过。所以,打通黄河航道,是西汉朝廷十分关心的大事。汉武帝元光元年(前134年)春,大司农郑当时上书提出:“引渭穿渠起长安,并南山下,至河三百余里,径,易漕,度可令三月罢;而渠下民田万余顷,又可得以溉田:此损漕省卒,而益肥关中之地,得谷。”(《史记·河渠书》)武帝以为然,于是令齐人水工徐伯“发卒数万人穿漕渠,三岁而通”(《史记·河渠书》)。这条漕运水道打通后,每年“百余万石”的粮谷从关东漕运而至。而渠旁之农田也得到灌溉的便利。

    与内河航运相联系的海运,构成西汉交通网上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西汉时的南海、苍梧、合浦、郁林、交趾、九真、日南七郡(均在今广东、广西及越南境内),其贡赋除少量由陆路运输外,主要靠海运,会稽郡的东冶(今福州市)则成为从海运进入内河航运的中转站。

    海运与内河航运联结为一体,省时省费用,弥补了陆路运输的不足,当时重要的海上、内河航线南起交趾,中经东冶,至临淮进入淮河,又转由鸿沟进入黄河,溯河而上沿洛水可至洛阳,再溯河而上,西入渭水,进入长安。正如班固《西都赋》所言:“东郊则有通沟大漕,溃渭洞河,泛舟山东,挖引淮湖,与海通波。”这就是西汉时代的海、河航运网。

    远海航运的中心在西汉时已由齐地转到南方,主要海港都会有二:一是会稽郡的东冶;一是南海郡的番禺(今广州市),东冶是东航日本、琉球的主要港口,番禺是南向东南亚各地船舶的主要港口。从《汉书·地理志》记载可知,西汉时代的中国船队,至少已到过今天的菲律宾、新加坡、马来西亚诸地了。

    三 繁荣的城市

    当代科学史家贝尔纳(J.D.Bernal)指出:“城市是文明的后果,而非文明的原因”;“要建立城市,必先提高农业技术,使产生多余的农作物得以维持城市中的非食物的生产者。”(《历史上的科学》,伍况甫等译,科学出版社1983年出版,第56页)西汉时代经济发展的结果,集中地反映在城市繁荣的景象之中。

    城市的数量和规模 西汉建立之初,高帝刘邦下令“天下县邑城”(《汉书·高帝纪》),县以上的治所一般均须筑城。所以,西汉时期城市数量应较秦为多。据《汉书·地理志》载:平帝时,凡郡国百三,县、邑、道、侯国千五百八十七。郡、国为同级,县、邑、道、侯国为同级,两者数目相加为一千七百余。这大约是西汉城市的最低数字,因为一县之内或许不只有一城。

    西汉的城市规模也远远超过前代。以首都长安为例,据文献记载,长安城方圆六十多里,从考古调查证实:汉长安城周长二十五公里多,约合汉六十里强(参见李遇春《汉长安城的考古发现和研究》,载《河南师大学报》1981年第2期),长安城内有八条主要大街,均与城门相通,各条大街由三条并列的道路组成,其中贯串南北的一条大街长达五公里多,组成这条大街的三条道路宽度不等,中间一条宽二十米,道外有沟,沟外两侧又有宽十三米的道路。整个街面宽约五十米。中间宽者为皇帝专用驰道。实际上,汉长安城并不局限于城垣之内,许多宫室庙堂都建立在城垣之外。壮丽辉煌的长安城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城市之一。除首都外,还有一批全国性的大城市,如洛阳、邯郸(今河北邯郸)、临淄(今山东淄博市北)、宛(今河南南阳市北)、成都都是规模相当大的城市,时称“五都”(《汉书·食货志》)。即使中小城市,有的也相当可观,如梁孝王“广睢阳城七十里,大治宫室,为复道,自宫连属于平台三十余里”(《汉书·梁孝王传》)。这是郡国城市,由此可见一斑。

    此外,较大的城市还有蓟(今北京西南)、轵(今河南济源南)、平阳(今山西临汾西南)、陶(今山东定陶西北)、江陵(今湖北江陵)、陈(今河南淮阳)、荥阳(今河南荥阳东北)、阳翟(今河南禹州)、番禺(今广东广州)等,都是“商贾之所臻、万物之所殖”(《盐铁论·通有篇》)的繁荣的城市。

    城市是人口密集之地。首都长安人口,据《汉书·地理志》记载为“户八万八百,口二十四万六千二百”,这个数字显然偏低,或许仅是征收赋税对象的统计数。据中外学者估计,实际人口应超过五十万左右(参见日本学者吉田光邦《汉代都市素描》,载《东方学报》第47册;及武伯纶《西安历史略述》,陕西人民出版社1979年出版)。临淄的人口曾一度超过首都,达“十万户”(《汉书·地理志》)。其他郡一级的城市,人口超过十万的相当多,如成都有七万六千二百五十六户,宛有四万七千五百四十七户,阳翟有四万一千六百五十户,这些城市总人口均在十万至三十万之间。当然,在许多偏僻地区的城市人口很少,平均三五千人口的城在西北边境地区亦为数不少。这种不平衡的情况,反映了当时全国各地经济、政治发展不平衡的实际。

    城市的建设和管理 城市是政治、经济中心,首都是全国的中心,西汉时代的城市建设,已经有较为合理的规划和管理。

    城市的整体布局,一般有以下组成部分:

    城垣及城垣外之护城河。

    宫殿及官署。由于城市是政治中心,其宫殿或官署均建于城市中心位置,占据面积很大。如西汉之长安城内,仅长乐宫和未央宫两个宫殿区就分别有九公里和十余公里之广,占全城面积的二分之一。首都以外的城市也大同小异。

    街道,视城市大小而有多少不同的街道。

    市场,西汉时代的市场,多与住宅、宫殿严格分开,市场周围筑有墙垣,有门供出入。大城市往往不止一市。如首都长安即有“九市”(《三辅黄图》卷2引《庙记》)。

    住宅,城内住宅以闾里为单位,长安城内共有一百六十闾里,多为王公、贵族、富商宅邸。可供贫民居住之地所剩无几。

    此外,在城内和城郊还专门辟有集中的手工业作坊区,首都的城外尚有许多宫殿建筑和礼制建筑、园苑等等。

    西汉王朝政府对各地的城市有一套严密而有效的管理制度:

    保卫是管理城市的首要任务。西汉首都长安驻扎有大量军队,京师以外的郡、县首府也有地方军保卫。城门有专职官兵把守,朝启夕闭,定时开关,入夜后城内有士兵巡逻。禁止夜行,虽贵为将军亦不例外。为维持治安,西汉城市中仍实行连坐制度,一家犯罪往往“连坐千余家”(《汉书·酷吏列传》),城中还设有监狱,首都长安就有“诸官狱三十六所”(《汉书·宣帝纪》颜师古注引《汉仪注》)。这些措施充分体现了封建专制制度下作为政治中心的城市的特点。

    城市的环境和卫生也受到统治者的重视,除宫殿、园林建筑外,大、中城市街道两旁均有通水的水沟,地下埋有陶制下水管道。城市中一般不准砍伐树木及捕捉鸟类。汉宣帝时曾特下令“三辅毋得以春夏鏝巢探卵,弹射飞鸟”(《汉书·宣帝纪》)。王莽时甚至规定“城郭中宅不树艺者为不毛,出三夫之布”(《汉书·食货志》)。这无疑会使城市出现绿树成荫的幽雅环境。城市人口密集,疾疫时有发生,首都之内除有专供皇室、贵族治病的医疗机构及太医外,官府还备有大量药物,以控制疾疫蔓延。平帝时“民疾疫者,舍空邸第,为置医药”(《汉书·平帝纪》)。此外还有民间医生为人治病。

    对商业集中的地区————市的管理,专设有市令、长,下设丞。并有市门卒、市掾、市啬夫等负责维持秩序,征收市税,管理市籍等等。市门按时开闭,市内百货按种类陈列。班固《西都赋》云“九市开场,货别隧分”。商贾要获得在市内合法的居住及经营权,必须在官府中登记,称为入“市籍”。而这一“市籍”往往成为汉代抑商政策推行时打击商人的依据。在生产水平提高、经济繁荣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西汉城市,绝大部分时期都呈现出兴旺发达的景象,尤其是首都长安,更以其东方古都的独特风貌显示出西汉王朝的繁荣、富强和高度的文明。

    本章小结

    自西汉建立以来,经文、景时期“休养生息”,再经武帝及昭、宣时期采取一系列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政策,使汉代经济达到空前繁荣。这个时期的西汉王朝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富裕的国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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