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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西汉王朝的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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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汉王朝的历史,自宣帝以后就如夕阳西下,顷刻间失去耀眼的光辉,而走向衰落。这个阶段包括汉元帝(前48年至前33年)、成帝(前32年至前7年)、哀帝(前6年至前1年)、平帝(公元1年至5年)和孺子婴(公元6年至8年)共五十余年的历史。这时期地主阶级对广大劳动人民的剥削进一步加深,政治愈来愈黑暗、腐朽,使阶级矛盾逐渐激化,西汉政治危机四伏。尽管统治阶级中不少人提出解救社会危机的各种药方,但日落西山前的一抹晚霞毕竟无法使大地重光。各种处方终于不能使垂危的西汉政权恢复青春,西汉“兴盛”的时代从此一去不返,但却给后人留下许多值得深思的教训。

    第一节 西汉末年的社会危机

    一 风雨飘摇中的西汉王朝

    生不逢时的汉元帝 黄龙元年(前49年)十二月,43岁的汉宣帝死于未央宫。接着,27岁的太子刘奭即位,是为汉元帝。刘奭是一个生不逢时的皇帝,在他登上帝位之前,西汉王朝就开始显露出衰颓的趋势,武帝时的强盛,昭帝以来的“中兴”景象,逐渐变为当时人们的美好回忆。在宣帝晚年的诏书中,不断出现“民多贫,盗贼不止”(《汉书·宣帝纪》)的哀叹,反映了社会的动荡和统治者的恐慌。在这种形势下继承帝位的汉元帝刘奭,面临着他个人无法解决的难题,就是他自己在走上皇帝御座的道路上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

    原来,刘奭虽然是宣帝的太子,但却是宣帝微时在民间所生。刘奭母许皇后为昌邑人许广汉之女。广汉少时为昌邑王郎,后因有罪下蚕室,为宦者丞。上官桀谋反时,广汉又因搜索罪证无功,而坐论为鬼薪,后为暴室啬夫。当时的汉宣帝尚未被朝廷所承认,还是被称为“皇曾孙”的一名普通的皇室子弟,养于掖庭,与犯罪的许广汉同寺而居。广汉有女平君,年十四五嫁给内者令欧侯氏之子为妇,但未及过门,欧侯氏子已死,广汉遂将平君嫁与皇曾孙。一年之后,平君生子刘奭,又过数月,皇曾孙被立为皇帝。依常规平君为皇后本不成问题,但由于她出身微贱,在宣帝即位之初,只封其为倢伃。而拥有大权的霍光则一心想让自己的女儿当皇后,暗示公卿,但宣帝不忘微时所娶之许氏,终于立许倢伃为皇后。当刘奭8岁时,被立为太子。

    刘奭虽勉强地被立为太子,但并未得到皇帝的宠信。逐渐长大的刘奭“柔仁好儒”(《汉书·元帝纪》),对宣帝多用文法吏、采取严刑镇压的办法进行统治颇不以为然,曾当面对宣帝说:“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同上)这种不合时宜的言论当然不会取得其父宣帝的好感,训斥他说:“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达时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于名实,不知所守,何足委任!”从此彻底失去对太子刘奭的信任,叹道:“乱我家者,太子也。”(同上)此后曾欲以淮阳王代替刘奭为太子,只是由于顾念许氏旧情才没有实现。

    可见,刘奭即位前就不是一个幸运儿,刘奭即位后更是天灾、人祸迭起。如“始即位,关东连年被灾害,民流入关”(《汉书·隽疏于薛平彭传》),元帝慌忙召见丞相、御史,指责各级官吏未能尽职:“恶吏负贼,妄意良民,至亡辜死,或盗贼发,吏不亟追而反系亡家,后不敢复告,以故浸广。民多冤结,州郡不理,连上书者交于阙廷。二千石选举不实。是以在位多不任职。民田有灾害,吏不肯除,收趣其租,以故重困。”(同上)皇帝的训斥虽然十分严厉,但危机丝毫未减轻,此后地震、水灾频仍,百姓流离“元元骚动,穷困亡聊,犯法抵罪”(《汉书·元帝纪》),“元元大困”,“盗贼并兴”(同上),“百姓饥馑,流离道路”(《汉书·薛宣朱博传》),“盗贼多”(《汉书·王贡两龚鲍传》),由元帝至平帝时期史不绝书。不仅武帝时那种“民人给家足,都鄙廪庾尽满,而府库余财”(《汉书·食货志》)的升平景象不见了,就是昭、宣时期的“吏称其职,民安其业”的“中兴”(《汉书·宣帝纪》)气氛也一去不复返了。社会上呈现的是农民流亡、骚动,阶级矛盾激化,农民反抗斗争由分散的、小型起义逐渐发展到集中的、大规模的农民战争。西汉王朝的颓势确是由元帝时开始的。汉元帝比起他前几代皇帝来,真是生不逢时!

    然而,西汉末年的社会危机根本原因既不能完全归咎于元帝的无能,也不能仅仅归罪于个别官吏的腐败,而是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的,那就是西汉末年的土地高度集中和小农经济的破产。

    土地高度集中 土地不断集中和小农经济破产是土地私有制下普遍的规律。不过,在西汉昭、宣帝以前,尤其是武帝时期,西汉政府由于政治、经济上的原因,采取了一些抑制、打击地主、豪商的政策,使大地主、豪商势力的发展受到一定限制。这是大一统形势的需要和加强君权的必然结果。而抑制大地主、豪商势力的发展,也就降低了土地集中的速度,其客观上是缓和了阶级矛盾的。因此,在宣帝以前,尽管由于地主阶级的压迫和剥削加重,在一定时期使阶级矛盾尖锐起来,但经过封建政府采取一些措施,就又归于缓和。这充分反映了封建中央集权在当时的进步作用。不过,“大一统的形势,又造成绝对君权与豪商、地主势力的发展起了严重冲突;豪商、地主的胜利,那就是绝对君权的屈服,大一统的瓦解”(贺昌群《论西汉土地的占有形态》,载《历史研究》1955年第2期)。汉元帝以后,“绝对君权”与武、昭、宣时期相比明显地衰落下来。于是,地主、豪商势力的发展限制减少,结果土地集中的速度自然就加快了。

    自汉元帝以后,封建政府即不得不放弃打击豪强的政策。不仅汉武帝时期实行的打击豪强地主政治势力和剥夺他们经济财产的种种措施逐渐统统取消,而且,自汉初以来就奉行的强干弱枝方针,到元帝时也不能不改变。以前,西汉各代帝王均借修陵园之机,将各地豪强地主集中于京师附近,以削弱他们的势力。到元帝时连这一办法也行不通了。他为自己起初陵时,说过去“徙郡国民以奉园陵”,弄得“东垂被虚耗之害,关中有无聊之民”,所以这次修陵“勿置县邑,使天下咸安土乐业,亡有动摇之心”(《汉书·元帝纪》)。在这种冠冕堂皇的词句背后,实际是反映君权衰落、缺乏打击地方豪强的力量。到成帝时表现得更加明显。起初修陵时,成帝下诏“徙郡国豪杰资五百万以上五千户于昌陵”,而不久就不得不作罢。“其罢昌陵,及故陵勿徙吏民”据说是为了“令天下毋有动摇之心”(《汉书·成帝纪》),可见,这种“动摇之心”已经使得皇帝不得不对“郡国豪杰”作出让步。

    让步的结果就使皇族、贵戚、官僚、商人和豪强地主依仗其政治、经济特权,疯狂兼并土地,促使土地的迅速集中。如汉宣帝时期就有阴子方“暴至巨富,田有七百余顷。”(《后汉书·樊宏阴识列传》)从汉元帝统治以后的一个时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更大的地主,张禹就是其中的一个。据《汉书·匡张孔马传》载:

    天子(成帝)数加赏赐,前后数千万。(张)禹……家以田为业,及富贵,多买田至四百顷,皆泾、渭溉灌及膏腴上贾。

    张禹一家就占有关中良田四百顷,而当时这里受泾、渭二水灌溉的膏腴之田总数也不过四千五百余顷:“太始二年(前95年),赵中大夫白公复奏,穿渠引泾水,首起谷口,尾入栎阳,注渭中,袤二百里,溉田四千五百余顷。”(《汉书·沟洫志》)张禹一人就有泾、渭灌溉区的良田百分之九,这是以前不曾有过的大地主。而史称张禹“为人谨厚”(《汉书·匡张孔马传》)尚且如此,其不“谨厚”者,当可想而知。更有甚者,成帝时的匡衡,在临淮郡僮县“专地盗土”一次就多占了四百顷土地(见《汉书·匡张孔马传》)。其他如成帝舅父红阳侯王立侵占南阳草田数百顷(见《汉书·盖诸葛刘郑孙毋将何传》)这种现象不是个别的,成帝时,陈汤曾上书说:“关东富人益众,多规良田,役使贫民。”(《汉书·傅常郑甘陈段传》)可见兼并土地的“富人”是不会少的。

    经济规律是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虽然从本质上讲,皇权是与豪强地主的土地集中相冲突的,因而皇帝不惜采取打击豪强地主的政策。但这种政策并不妨碍皇室土地的集中。因而在豪强地主土地集中的过程中,皇室自身土地也不断扩大。有时皇帝本人也参与加速土地集中的活动,哀帝一次就赐董贤“二千余顷”(《汉书·何武王嘉师丹传》)土地。至于诸侯王、列侯、公主“田宅亡限,与民争利”致使“百姓失职,重困不足”(《汉书·哀帝纪》)的状况,更不在话下。在促使土地集中的队伍中,还有富商大贾。他们从商品流通过程中取得巨量的利润发财致富后,往往将资本转为土地,成为商人兼地主,所谓“以末致财,用本守之”(《史记·货殖列传》),这是封建社会出现以来的一般规律。宣帝以后,封建政府对商人的打击政策已被束之高阁,且实行缩减官营事业的方针,从而使商人也大大地活跃起来,当时著名的豪富就有“杜陵樊嘉,茂陵挚网,平陵如氏、苴氏,长安丹王君房、豉樊少翁、王孙大卿”,这些豪富被称为“天下高訾”,其中除樊嘉资产五千万,“其余皆巨万矣”(《汉书·货殖列传》)。按汉代末期地价,在长安附近良田每亩可达万钱,而边郡地价则仅值百钱。[214]上述家资“巨万”(即亿万)的豪富,若以其资财的十分之一用来购买土地,即可买到长安附近的百亩土地,或买到边郡地区万亩土地。可惜,目前尚无具体的材料可以反映商人兼地主在汉末经济中的具体情况,但是,商业资本转入土地兼并加速了土地集中过程则是可以肯定的。

    在一片嘈杂的土地兼并的大合唱中,大地主的土地迅速扩大。而土地集中的另一端,就是广大自耕农的破产。

    小农经济的破产 地主阶级兼并土地的对象,主要是广大的自耕农。随着地主阶级土地面积的扩大,愈来愈多的农民则失去土地。哀帝时,鲍宣上书,指出农民“有七亡而无一得”,“有七死而无一生”,其中“豪强大姓,蚕食无厌”(《汉书·王贡两龚鲍传》)是重要的一条。被“蚕食”而失去土地的农民,离开故土“流亡”是他们“传统”的出路。文帝时的晁错就说过:“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也。”(《汉书·食货志》)宣帝以后,流亡之民众空前增多,其中除天灾、饥困的原因外,多系因地主剥削、兼并而失去土地所致。如“元帝初即位,谷贵民流”(《汉书·杜周传》),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因“谷贵”而“民流”。根据以农立国的古代中国经济一般规律“籴甚贵伤民,甚贱伤农;民伤则离散,农伤则国贫”(《汉书·食货志》),可证明那些因“谷贵”而“流”的“民”,多系无地、少地的破产者。元帝以后,这种破产的农民与日俱增:“今(元帝初)天下独有关东,关东大者独有齐楚,民众久困,连年流离,离其城郭,相枕席于道路”(《汉书·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关东困极,人民流离”(《汉书·隽疏于薛平彭传》)。如果加上因天灾而流亡的,则可看出破产的农民遍及全国,成为西汉末年的严重社会问题,如:

    (元帝)始即位,关东连年被灾害,民流入关。(《汉书·隽疏于薛平彭传》)

    成帝河平元年(前28年)三月,旱,伤麦,民食榆皮……流民入函谷关。(《汉书·天文志》)

    成帝阳朔二年(前23年)秋,关东大水,流民欲入函谷、天井、壶口、五阮关……(《汉书·成帝纪》)

    成帝鸿嘉四年(前17年)春正月,诏曰:“……水旱为灾,关东流冗者众,青、幽、冀部尤剧……”(《汉书·成帝纪》)

    往年郡国二十一伤于水灾,禾黍不入。今年(成帝元延元年,即前12年),蚕麦咸恶。百川沸腾,江河溢决,大水泛滥郡国十五有余。比年丧稼,时过无宿麦。百姓失业流散,群辈守关。(《汉书·谷永杜邺传》)

    这些破产的流民总共有多少,连当时的地主政权也无法估计,而且几乎不间断地出现。

    (哀帝建平三年,即前4年)岁比不登,天下空虚,百姓饥馑,父子分散,流离道路,以十万数。(《汉书·匡张孔马传》)

    平帝始元二年(2年)郡国大旱,蝗,青州尤甚,民流亡。(《汉书·平帝纪》)

    以上许多记载虽然是突出地强调天灾而造成“民流亡”的,但实际上如果没有地主阶级的剥削、兼并土地,农民破产的程度决不至于如此严重。《汉书·谷永杜邺传》记载成帝永始二年(前15年)人民流亡、饿死的情况时写道:“百姓财竭力尽,愁恨感天,灾异屡降,饥馑仍臻。流散冗食,餧死于道,以百万数。”这里说人民“财竭力尽,愁恨感天”才出现了天灾和饥馑的,似乎有点迷信,却透露了“人祸”重于“天灾”。地主阶级的压榨,迫使农民流亡,饿死,土地所有权的集中,成为小农经济破产的根本原因。

    封建专制主义是从小农经济这块土壤上吸取营养的[215],小农经济的繁荣或凋敝,直接关系到封建国家能否从农民那里榨取到更多的剩余劳动和统治的稳定。因而,作为封建国家的代表、封建王朝的最高统治者皇帝为维护其统治,是不愿意农民的破产、流亡发展到足以危及其统治程度的。所以,总在农民破产流亡到一定限度的时候采取一些补救措施。如成帝阳朔二年(前23年)西汉政府下诏:对流民欲入关者“勿苛留”(《汉书·成帝纪》),鸿嘉四年(前17年)成帝下诏,对流民表示同情“遣使者循行郡国”并宣布“被灾害什四以上,民资不满三万,勿出租赋。逋贷未入,皆勿收。流民欲入关,辄籍内。所之郡国,谨遇以理,务有以全活之”(《汉书·成帝纪》)。但是汉末的流民问题乃是由农民破产而引起的,所以也不像武帝时期出现的流民问题那样,不久就得到解决,随着土地加速集中,农民破产愈来愈严重,从而出现更多的流民群,构成对西汉王朝统治的严重威胁。

    二 统治阶级的腐朽和人民苦难的加深

    公元前1世纪前后的中国地主阶级,虽然距其没落阶段还很远,但就西汉王朝的地主统治者来说,则已经腐朽不堪,一方面是统治阶级的骄奢淫逸,吏治腐败,另一方面则正是广大劳动人民备受压榨,挣扎在饥饿和死亡线上,历史进入了黑暗的时代。

    政治昏暗吏治腐败 汉末的四代皇帝:元、成、哀、平统治时期,政治昏暗达到极点,上自皇帝,下至官吏,谁都承认这是一个“极乱”(《汉书·眭两夏侯京翼李传》)的时代。当时的人们叹息“孝宣之业衰焉”(《汉书·元帝纪》),吏治一天比一天腐败,如元帝之世“天下俗贪财贱义……纲纪失序,疏者逾内,亲戚之恩薄,婚姻之党隆,苟合侥幸,以身设利”“俗吏之治,皆不本礼让,而上克暴,或忮害好陷人于罪,贪财而慕势”(《汉书·匡张孔马传》)。至成帝时,政治更加昏暗,外戚专权,“王氏一姓乘朱轮华毂者二十三人……尚书、九卿、州牧、郡守皆出其门,筦执枢机,朋党比周,称誉者登进,忤恨者诛伤,游谈者助之说,执政者为之言”(《汉书·楚元王传》)。这些王公贵戚,不仅把持朝政,而且生活极端腐朽,大肆挥霍国帑,铺张豪华至极,如“建始、河平之际,许、班之贵,倾动前朝,熏灼四方,赏赐无量,空虚内臧,女宠至极不可上矣,今之后起,天所不飨,什倍于前”(《汉书·谷永杜邺传》)。哀帝时这种情况更加严重:“吏不良,风俗薄”(《汉书·王贡两龚鲍传》);“百官群职旷废,奸轨放纵”(《汉书·匡张孔马传》)。至平帝时“承衰乱之后,继重敝之世”其吏治昏暗已达到极点“自汉兴以来,诚未有也”(《后汉书·申屠刚鲍永郅恽列传》)。这期间,虽不乏忠直廉洁之官吏,有时,朝廷也发布一些“躬行恭俭”之政令,但均无补于大局。在中央,外戚、宦官迭相专权,各地则贪官污吏横行不法。如元帝时“(丙)显为太仆十余年,与官属大为奸利,臧(赃)千余万”(《汉书·魏相丙吉传》),“五官掾张辅怀虎狼之心,贪污不轨,一郡之钱尽入辅家”(《汉书·赵尹韩张两王传》)。哀、平之时佞邪龌龊之徒,聚敛枉法之吏更是不可胜举,如南阳太守陈咸、将作大匠陈万年等都是其中突出者(《汉书·傅常郑甘陈段传》),而有的郡椽也家“臧千金”(《汉书·盖诸葛刘郑孙毋将何传》),其他大小官吏的情况也就可想而知了。

    徭役赋税繁刑苛法 汉末数十年间,王朝政府虽屡下减、免赋税徭役之诏令,如成帝“建始二年(前31年)减天下赋钱,算四十”(见《汉书·成帝纪》),即由每算一百二十钱减至八十钱,哀帝时河南、颍川大水,政府还派“光禄大夫循行举籍,赐死者棺钱,人三千”(《汉书·哀帝纪》),等等。然而,这些小恩小惠决不能减轻横征暴敛下的人民负担。此时人民所承担的赋税徭役远远超过制度的规定:如元帝初元二年(前46年)的珠崖之役仅“卒士及转输死者”就有“万人以上”(《汉书·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成帝时起昌陵,征发徭役“兴卒暴之作,卒徒蒙辜,死者连属,毒流众庶,海内怨望”(《汉书·傅常郑甘陈段传》)。邛成太后死时“吏赋敛以趋办”(《汉书·薛宣朱博传》)。这些官吏不仅借修陵、办丧事增加赋敛,而且平时就随意征发,一个小小的栎阳令,就可以“适罚作使千人以上,贼取钱财数十万”(《汉书·薛宣朱博传》)之多,由此可见一斑。

    繁重的赋税徭役必然伴随着苛酷的刑法。汉代刑法,虽在昭宣之时有一度趋于轻简,但自元帝以后又逐渐苛酷,成帝时“大辟之刑千有余条,律令烦多,百有余万言,奇请它比,日以益滋”这样繁杂的律令,连皇帝也不能不承认“自明习者不知所由,欲以晓喻众庶,不亦难乎!”(《汉书·刑法志》)其酷刑也甚于昭、宣时代:“榜箠?于炮格,绝灭人命。”(《汉书·谷永杜邺传》)至于一些官吏违法越制,草菅人命,更不是个别的现象,从下面将列举出的一些事实就可以得到具体的了解。

    贵族和豪强的横行暴虐 西汉末年大小官吏和贵族豪强横行肆虐,达到空前的程度。先不说那些垄断朝政的外戚及大宦官(下节将专门叙述),仅举其他官吏和豪强刻剥百姓的暴虐情况即可见一斑。元帝时,统治者公开承认“在位多不任职”(《汉书·隽疏于薛平彭传》)官吏“失牧民之术”(《汉书·元帝纪》)“乡部私求,不可胜供”(《汉书·王贡两龚鲍传》),官吏、豪强残酷地压榨百姓致使人民无法活下去。到成帝时,贵族官僚的横暴骄佚,更加花样翻新。如侍中中郎将张放“骄蹇纵恣,奢淫不制”,“知男子李游君欲献女,使乐府音监景武强求不得,使奴康等之其家,贼伤三人。……奴从者支属并乘权势为暴虐,至求吏妻不得,杀其夫,或恚一人,妄杀其亲属,辄亡入放第,不得,幸得勿治”(《汉书·张汤传》)。张放之所以敢于如此横行,因其得到皇帝宠幸,又娶帝舅女为妻。还有一些贵族违法越制胡作非为的程度也不下于张放,如承乡节侯当、籍阳侯显“恐猲”国人(见《汉书·王子侯表》),祚阳侯仁“擅兴徭赋”,陵乡侯訢“贷谷息过律”,蒲侯苏昌子夷吾“婢自赎为民,后略以为婢”(均见《汉书·王子侯表》)等等,不胜枚举,这些罪行不仅刻剥人民,而且也破坏了汉王朝的制度。但对此种暴行,西汉政府和皇帝,在不触动封建社会秩序的情况下,尽量予以保护。在破坏了西汉王朝纲纪和秩序之时,也仅以“削爵一级”或“免”官的轻微处置掩饰过去。豪强地主为害一方,更使封建政府束手无策,如成帝时“长安宿豪大猾东市贾万、城西萬章、翦张禁、酒赵放、杜陵杨章等皆通邪结党,挟养奸轨,上干王法,下乱吏治,并兼役使,侵渔小民,为百姓豺狼。更数二千石,二十年莫能禽讨”(《汉书·赵尹韩张两王传》)。封建纲纪的破坏,封建法纪对豪强地主失去约束作用,皇权对豪强地主的威慑作用消失,使豪强地主更加肆无忌惮地无所不为,如哀帝时“阳翟轻侠赵季、李款多畜宾客,以气力渔食闾里,至奸人妇女,持吏长短,从横郡中”(《汉书·盖诸葛刘郑孙毋将何传》)。这些豪强地主,以暴力侵夺他人财产成为暴富,其财产往往以千万计,他们的势力往往比官府还大,如:“程、卓既衰,至成、哀间,成都罗裒訾至巨万。初,裒贾京师,随身数十百万,为平陵石氏持钱。其人强力。石氏訾次如、苴,亲信,厚资遣之,令往来巴蜀,数年间致千余万。裒举其半略遗曲阳、定陵侯,依其权力,赊贷郡国,人莫敢负。擅盐井之利。期年所得自倍,遂殖其货。”(《汉书·货殖列传》)到西汉王朝即将灭亡前,豪强地主的势力在许多地方超过封建官府:如平帝时“司直陈崇举奏其宗亲陇西辛兴等侵陵百姓,威行州郡”(《汉书·赵充国辛庆忌传》)。东汉光武帝刘秀在未起事前,也是一个横行乡里的豪强地主“臧亡匿死,吏不敢至门”(《后汉书·酷吏列传》)。这些豪强地主就是地头蛇,他们同政府官吏互相串通,沆瀣一气,为恶肆虐,成为当时人民苦难的重要根源。

    地主阶级荒淫腐朽的生活 与残酷的对人民压榨、剥削随之而来的,就是地主阶级的生活更加荒淫腐朽。

    从地主阶级总代表————皇帝开始,整个统治阶级的生活腐化程度与日俱增:首先在皇宫之内,消耗着大量的财富,皇帝本人的荒淫无耻生活一代胜过一代。“自武元之后,世增淫费,至乃掖庭三千,增级十四”(《后汉书·皇后纪》)。元帝号称“仁柔”“恭俭”(《汉书·元帝纪》),但仅后宫妻妾妃嫔,多得“不得常见”只好“使画工图形,案图召幸之”,以至“诸宫人皆赂画工,多者十万,少者亦不减五万”(《西京杂记》)。至于其他用度耗费更为惊人:“故时齐三服官输物不过十笥,方今(元帝时)齐三服官作工各数千人,一岁费数巨万。蜀广汉主金银器,岁各用五百万。三工官费五千万,东西织室亦然,厩马食粟将万匹”,“东宫之费亦不可胜计”(《汉书·王贡两龚鲍传》)。当时就有大臣率直地指出:元帝“日撞亡秦之钟,听郑卫之乐”(《汉书·隽疏于薛平彭传》),距亡国不远了。成帝更是一个“湛于酒色”(《汉书·成帝纪》)的荒淫出名的君主,他不仅亲自兼并土地“置私田于民间”,而且“畜私奴车马”,“离深宫之固,挺身独与小人晨夜相随,乌集醉饱吏民之家”致使“公卿百僚不知陛下所在”(《汉书·五行志》)。元延二年(前11年)成帝欲向胡人使者显示“多禽兽”,竟“命右扶风发民入南山,西自褒斜,东至弘农,南驱汉中,张罗网罝罘,捕熊罴豪猪虎豹狖獲狐菟麋鹿,载以槛车,输长杨射熊馆”,捉捕来之禽兽“令胡人手搏之”供皇帝“临观”取乐,而“是时,农民不得收敛”(《汉书·扬雄传》)。后宫之宠,更愈于以往诸帝,初宠许皇后,不久宠衰,“后宫多新爱”,先后宠幸的有班倢伃、李平(原为侍者,后赐为卫倢伃)、赵飞燕等。尤其对于赵飞燕,成帝迷恋尤甚[216],最后飞燕也“宠少衰,而弟绝幸”,其奢侈豪华超过以往所有后妃,“居昭阳舍,其中庭彤朱,而殿上髹漆,切皆铜沓黄金涂,白玉阶,壁带往往为黄金釭,函兰田壁,明珠、翠羽饰之,自后宫未尝有焉”(《汉书·外戚传》)。至于哀、平二帝,因皇权已旁落,皇帝虽欲求元、成时期之腐朽、奢侈生活而不可得,只好稍加收敛。故史书称之为“俭约”,实际只是无可奈何而已。

    上有所好,下必甚之。贵族、大臣生活的腐朽程度也远远超过以往。元帝时,统治阶级“好声色、上侈靡,廉耻之节薄,淫辟之意纵”(《汉书·匡张孔马传》)已成为风气。至成帝时,官僚贵戚的奢侈、荒淫更为惊人,如外戚王氏五兄弟“同拜五侯,馆第僭于京师,嫱姬丽于宫掖。瑰赂南金,弥玩于王府,缇雕文,被饰于土木。高廓洞门,极夏屋之盛;文马朱轩,穷车服之靡。自古擅骄,未有如斯之例”(王嘉《拾遗记》)。王氏五侯的荒淫腐朽生活是具有代表性的。[217]其他贵族、地主也竞相夸富比淫,如成帝时的史丹“僮奴以百数,后房妻妾数十人,内奢淫,好饮酒,极滋味声色之乐”(《汉书·王商史丹傅喜传》)。哀帝时的驸马都尉董贤,被皇帝宠幸,“出则参乘,入御左右,旬月间赏赐累巨万”“常与上卧起,尝昼寝,偏藉上袖,上欲起,贤未觉,不欲动贤,乃断袖而起”(《汉书·佞幸传》),这种不正常的关系,使董贤得以豪华逾制而肆无忌惮:“起官寺上林中”,哀帝亲为“贤治大第,开门乡北阙,引王渠灌园池,使者护作,赏赐吏卒,甚于治宗庙。贤母病,长安厨给祠具,道中过者皆饮食。为贤治器,器成,奏御乃行,或物好,特赐其工,自贡献宗庙三宫,犹不止此。贤家有宾婚及见亲,诸官并共,赐及仓头奴婢,人十万钱”(《汉书·何武王嘉师丹传》)。这种豪奢淫泆之风,连成帝本人也不得不承认实在太过分了,“方今世俗奢僭罔极,靡有厌足。公卿列侯亲属近臣,四方所则,未闻修身遵礼,同心忧国者也。或乃奢侈逸豫,务广第宅,治园池,多畜奴婢,被服绮縠,设钟鼓,备女乐,车服、嫁娶、葬埋过制。吏民慕效,浸以成俗,而欲望百姓俭节,家给人足,岂不难哉”(《汉书·成帝纪》)。尽管皇帝也感觉到贵族、地主如此过分奢侈会给整个社会带来严重后果,但也毫无办法制止,因为他本人也不想改变这种生活方式,怎么能扭转这种社会风气呢?

    汉出行宴乐画像石

    以上所举仅其大端,至于皇室、贵族、地主宫室、陵墓之修建、狗马玩好之耗费,动辄巨万,挥金如土更是常事,如成帝修昌陵,“积土为山,度便房犹在平地上……卒徒工庸以巨万数,至燃脂火夜作,取土东山,且与谷同贾。作治数年,天下遍被其劳,国家罢敝,府臧空虚,下至众庶,熬熬苦之”(《汉书·傅常郑甘陈段传》)。《三辅旧事》引《关中记》也记此事:昌陵修建时“取土东山,与粟价同,所费巨万,积年无成。”其实,将无数劳动人民创造出的财富任意挥霍在这无用的陵墓中的,岂止成帝一人,其他诸帝无不如此,就是号称“恭俭”(《汉书·元帝纪》)的汉元帝也无不同。据考古工作者最近调查:历经两千余年的汉元帝渭陵,至今尚不断出土稀世罕见之文物,如1966年出土的透雕羊脂玉羽人飞马,以及以后陆续发现的线刻鎏金铜鼎,鎏金编钟等,尤其是出土之玉雕“其雕刻之精,体裁之广,是汉玉中较少见的”。这些精致的艺术品均被埋入元帝陵内,在二千年后的今天恰好成为当时统治阶级豪华奢侈生活的见证(见《汉元帝渭陵调查记》,载《考古与文物》1980年创刊号)。

    生活在黑暗和苦难中的人民 地主阶级荒淫腐朽的生活,是建立在对劳动人民残酷剥削和无情压榨基础之上的。在地主、贵族穷奢极欲的享乐同时,广大人民群众所遭受的苦难日益加深。两者形成鲜明对照。

    如前所述:愈来愈多的农民失去土地,出现西汉末年持续不断的流亡人群。对多数人来说“流亡”这条“出路”并不一定是生路,而往往是死路,等待着他们的仍是饥饿和死亡。哀帝时,鲍宣曾上书指出当时人民有“七亡七死”,比较全面地概括了自汉元帝以来至西汉末年劳动人民所遭受的苦难。

    凡民有七亡:阴阳不和,水旱为灾,一亡也;县官重责更赋租税,二亡也;贪吏并公,受取不已,三亡也;豪强大姓蚕食亡厌,四亡也;苛吏徭役,失农桑时,五亡也;部落鸣鼓,男女遮迣,六亡也;盗贼劫略,取民财物,七亡也。七亡尚可,又有七死:酷吏殴杀,一死也;治狱深刻,二死也;冤陷亡辜,三死也;盗贼横发,四死也;怨仇相残,五死也;岁恶饥饿,六死也;时气疾疫,七死也。(《汉书·王贡两龚鲍传》)

    天灾、赋税、贪官、豪强、苛吏,以及酷刑、严法、疾疫等等,都是致根基脆弱的小农无法活下来的原因。“七亡”“七死”逼得劳动人民走投无路。这“七亡七死”的总根源乃是“公卿守相贪残成化之所致”(《汉书·王贡两龚鲍传》)。这里确是生动地描绘了西汉末年劳动人民的一幅生活图景。

    与统治阶级锦衣玉食、连厩马都吃得太肥,乃至需要派人每天专门去遛马“日步作之”的生活相对照,绝大多数人民则是“菜食不厌,衣又穿空,父子夫妇不能相保”(《汉书·王贡两龚鲍传》)。就是这种半饥不饱的日子也难以维持,在地主阶级压榨下,一遇天灾、疾疫就出现“连年饥馑”,西汉末年的几十年中“人相食”的记载史不绝书。如《汉书·眭两夏侯京翼李传》:“今(元帝时)关东方连年饥馑,加之以疾疫,百姓菜色,或至相食。”《汉书·匡张孔马传》:“今(元帝时)关东连年饥馑,百姓乏困,或至相食。”《汉书·食货志》:“永始二年(前15年),梁国、平原郡比年伤水灾,人相食。”《汉书·食货志》:“(元帝)二年(前47年),齐地饥,谷石三百余,民多饿死,琅邪郡人相食。”可见,这种人吃人的悲惨现象已不是个别的、偶然发生的,而是极为普遍的状况了。

    至于“民食榆皮”(《汉书·天文志》)或因贫困“嫁妻卖子”(《汉书·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父子相弃”(《汉书·隽疏于薛平彭传》)的,更属屡见不鲜。这些贫民最后的结果,不少是“流散冗食,餧死于道”(《汉书·谷永杜邺传》)。至于“死又不葬,为犬猪所食”(《汉书·王贡两龚鲍传》)的悲惨状况,在汉末已不是什么罕见的事了。

    还有一部分贫民被迫沦为奴婢。西汉末年是奴婢数量猛增的时期。史载当时的地主阶级“多畜奴婢,田宅亡限”(《汉书·哀帝纪》),他们把“牛马烦(繁)、奴婢王(旺)”(王树柟《汉魏六朝砖文》)作为夸耀财富的内容,许多地主、贵族畜奴婢动辄数千,如王商家族“合赀巨亿计,私奴以千数”(《汉书·王商史丹傅喜传》),而官奴婢竟达“十余万人”(《汉书·王贡两龚鲍传》)。这时期数量猛增的奴婢,绝大部分来源于土地被兼并或在繁重的赋税和高利贷进攻下而破产的小农。这些奴婢虽然后来有个别人成为“豪奴”,跻身于剥削阶级行列,还有一些被贵族豢养“戏游无事”(《汉书·王贡两龚鲍传》)成为寄生集团中的成员,但绝大部分则受着官府和地主的直接残酷剥削与掠夺。他(她)们虽然不是奴隶,但其境遇与奴隶也相差无几,处于社会最底层。

    地主阶级的压迫和封建政府的黑暗统治,将人民推向苦难的深渊。为求得生存,愈来愈多的人,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铤而走险、进行反抗斗争,用暴力手段改变自己的地位。于是,阶级矛盾终于激化了。

    三 阶级矛盾的激化

    西汉末年,自元帝开始历经成、哀、平帝统治时期,被压迫人民的反抗斗争从未间断,先是各地分散的、零星的起义此伏彼起,后来则愈发展规模愈大。在这起义的洪流中,出现了以刑徒为主的战斗队伍,反映了农民起义进入了新的阶段。

    此伏彼起的农民起义 在西汉末的几十年里,劳动人民的武装斗争蓬勃展开,小股的起义不可胜数。仅史书记载“盗贼群兴”(《汉书·隽疏于薛平彭传》)、“盗贼并起”(《汉书·元帝纪》)的次数就难以统计,其中著名的有成帝时倗宗领导的农民在关中的南山地区发动的起义,坚持了一年多时间的英勇斗争,这次起义就在京师附近,使得首都十分紧张“道路不通,城门至以警戒”,政府官军“暴师露众,旷日烦费”(《汉书·赵尹韩张两王传》)仍不得安宁。封建统治者被农民起义吓得如惊弓之鸟,就在倗宗起义的同时,一个小女陈持弓,竟“阑入尚方掖门,至未央宫钩盾中”弄得“吏民惊恐,奔走乘城”(《汉书·成帝纪》)。成帝河平三年(前26年),东郡茌平男子侯毋辟兄弟五人聚众起义,“攻燔官寺,缚县长吏,盗取印缓,自称将军”(《汉书·天文志》)。此外,在成帝时,还有梁子政在鄠起义(《汉书·萧望之传》)。平帝元始三年(公元3年)阳陵任横等起义“自称将军,盗库兵,攻官寺,出囚徒”(《汉书·平帝纪》)。还有一些不见于史书记载而在汉简中偶尔保存下来的个别起义农民名字,如严就、君兰(见《居延汉简考释·释文》第22页),杜光(见《居延汉简考释·释文》第172页)。据专家研究:这些人领导起义时间,大约“为西汉中期以后”,“与成帝时最为相近”(安作璋《秦汉农民战争史料汇编》第149页)。

    西汉末年农民起义的特点之一是:开始多系分散、小股,但为数甚众“初元、建平……盗贼浸多,岁以万数”(《后汉书·梁统列传》)。“今(平帝即位时)……盗贼群辈,且以万数”(《后汉书·申屠刚鲍永郅恽列传》)。

    起义特点之二是遍及全国各地,连首都附近也不例外。起义者直接威胁皇室和中央朝廷的安全:“元寿二年,三辅盗贼,群辈并起,至焚烧茂陵都邑,烟火见未央宫,前代所未尝有。”(《东观汉记》)甚至在长安城中也有敢杀官吏的造反者“闾里少年群辈杀吏”(《汉书·酷吏传》)。

    起义特点之三是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这些起义群众势大时就“窃号自立,攻犯京师,燔烧县邑”(《后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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