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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例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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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阴阳大论云。春气温和。夏气暑热。秋气清凉。冬气冷冽。此则四时正气之序也。

    春夏为阳。春温夏热者。阳之动。始于温。盛于暑。故也。秋冬为阴。秋凉而冬寒者。以阴之动。始于清。盛于寒。故也。

    冬时严寒。万类深藏。君子固密。则不伤于寒。触冒之者。乃名伤寒耳。

    冬三月。纯阴用事。阳乃伏藏。水冰地坼。寒气严凝。当是之时。善摄生者。出处固密。去寒就温。则不伤于寒。其涉寒冷。触冒霜雪。为病者。谓之伤寒也。

    其伤于四时之气。皆能为病。

    春风、夏暑、秋湿、冬寒。谓之四时之气。

    以伤寒为毒者。以其最成杀厉之气也。

    热为阳。阳主生。寒为阴。阴主杀。阴寒为病。最为肃杀毒厉之气。

    中而即病者。名曰伤寒。不即病者。寒毒藏于肌肤。至春变为温病。至夏变为暑病。

    暑病者。热极重于温也。

    内经曰。先夏至日为温病。后夏至日为暑病。温暑之病。本伤于寒而得之。故太医均谓之伤寒也。

    是以辛苦之人。春夏多温热病。皆由冬时触寒所致。非时行之气也。凡时行者。春时应暖而复大寒。夏时应大热而反大凉。秋时应凉而反大热。冬时应寒而反大温。此非其时而有其气。是以一岁之中。长幼之病多相似者。此则时行之气也。

    四时气候不正为病。谓之时行之气。时气所行为病。非暴厉之气。感受必同。是以一岁之中。长幼之病多相似也。

    王宇泰云。以上辨伤寒时气之异。

    夫欲候知四时正气为病。及时行疫气之法。皆当按斗历占之。

    四时正气者。春风、夏暑、秋湿、冬寒、是也。时行者。时行之气是也。温者。冬时感寒。至春发者是也。疫者。暴厉之气是也。占前斗建。审其时候之寒温。察其邪气之轻重而治之。故下文曰。

    九月霜降节后。宜渐寒。向冬大寒。至正月雨水节后宜解也。所以谓之雨水者。

    以冰雪解而为雨水故也。至惊蛰二月节后。气渐和暖。向夏大热。至秋便凉。

    冬寒、春温、夏热、秋凉、为四时之正气也。

    从霜降以后。至春分以前。凡有触冒霜露。体中寒。即病者。谓之伤寒也。

    九月、十月。寒气尚微。为病则轻。十一月、十二月。寒冽已严。为病则重。正月、二月。寒渐将解。为病亦轻。此以冬时不调。适有伤寒之人。即为病也。此为四时正气。

    中而即病者也。

    其冬有非节之暖者。名曰冬温。冬温之毒。与伤寒大异。冬温复有先后。更相重沓。

    亦有轻重。为治不同。证如后章。

    此为时行之气。前云冬时应寒。而反大温者是也。

    从立春节后。其中无暴大寒。又不冰雪。而有人壮热为病者。此属春时阳气发于冬时。伏寒变为温病。

    此为温病也。内经曰。冬伤于寒。春必病温。

    从春分以后。至秋分节前。天有暴寒者。皆为时行寒疫也。三月、四月。或有暴寒。

    其时阳气尚弱。为寒所折。病热犹轻。五月、六月。阳气已盛。为寒所折。病热则重。

    七月、八月。阳气已衰。为寒所折。病热亦微。其病与温及暑病相似。但治有殊耳。

    此为疫气也。是数者。以明前斗历之法。占其随时气候。发病寒热轻重不同耳。

    王宇泰云。此辨时行与伤寒相似。治法不同。要在辨其病原。寒、热、温、三者之异。则用药冷热之品味判然矣。

    王履云。即病谓之伤寒。不即病谓之温暑。其原不殊。故一以伤寒为称。其类各别。

    故施治不得以相混。今人以伤寒法治温暑。亦不过借用耳。非仲景立法之本意也。或用辛凉解散。庶为得宜。苟不慎而轻用之。诚不免夫狂躁斑黄衄血之变也。

    王宇泰云。伤寒即发于天令寒冷之时。而寒邪在表。闭其腠理。故非辛甘温之剂。

    不足以散之。此仲景桂枝麻黄等汤之所以必用也。温病、热病。后发于天令暄热之时。

    怫热自内而达于外。郁其腠理。无寒在表。故非辛凉。或苦寒。或酸苦之剂。不足以解之。

    十五日得一气于四时之中。一时有六气。四六名为二十四气也。

    节气十二。中气十二。共二十四。内经曰。五日谓之候。三候谓之气。六气谓之时。

    四时谓之岁。

    然气候亦有应至而不至。或有未应至而至者。或有至而太过者。皆成病气也。

    疑漏或有至而不去。此一句。按金匮要略曰。有未至而至。有至而不至。有至而不去。有至而太过。何故也。师曰。冬至之后。甲子夜半。少阳起。少阳之时。阳始生。

    天得温和。以未得甲子。天因温和。此为未至而至也。以得甲子。而天未温和。此为至而不至也。以得甲子。天大寒不解。此为至而不去也。以得甲子。而天温如盛夏五六月时。此为至而太过也。内经曰。至而和则平。至而甚则病。至而反者病。至而不至者病。未至而至者病。即是观之。脱漏明矣。

    但天地动静。阴阳鼓击者。各正一气耳。

    内经曰。阴阳者。天地之道。清阳为天。动而不息。浊阴为地。静而不移。天地阴阳之气。鼓击而生。春夏秋冬。寒热温凉各正一气也。

    是以彼春之暖。为夏之暑。彼秋之忿。为冬之怒。

    春暖为夏暑。从生而至长也。秋忿为冬怒。从肃而至杀也。

    是故冬至之后。一阳爻升一阴爻降也。夏至之后。一阳气下。一阴气上也。

    十月六爻皆阴。坤卦为用。阴极阳来。阳生于子。冬至之后。一阳爻升。一阴爻降。

    于卦为复。言阳气得复也。四月六爻皆阳。乾卦为用。阳极阴来。阴生于午。夏至之后。

    一阳气下。一阴气上。于卦为 。言阴得遇阳也。内经曰。冬至四十五日阳气微上。阴气微下。夏至四十五日阴气微上。阳气微下。

    斯则冬夏二至。阴阳合也。春秋二分。阴阳离也。

    阳生于子。阴生于午。是阴阳相接。故曰合。阳退于酉。阴退于卯。是阴阳相背。

    故曰离。内经曰。气至之谓至。气分之谓分。至则气同。分则气异。

    阴阳交易。人变病焉。

    天地阴阳之气。既交错而不正。人所以变病。内经曰。阴阳相错。而变由生也。

    此君子春夏养阳。秋冬养阴。顺天地之刚柔也。

    内经曰。养生者。必顺于时。春夏养阳。以凉以寒。秋冬养阴。以温以热。所以然者。从其根故也。

    小人触冒必婴暴疹。须知毒烈之气。留在何经。而发何病。详而取之。

    不能顺四时调养。触冒寒温者。必成暴病。医者当在意审详而治之。

    是以春伤于风。夏必飧泄。夏伤于暑秋必病疟。秋伤于湿。冬必咳嗽。冬伤于寒。

    春必病温。此必然之道。可不审明之。

    当春之时。风气大行。春伤于风。风气通于肝。肝以春适王。风虽入之。不能即发。

    至夏肝衰。然后始动。风淫末疾。则当发于四肢。夏以阳气外盛。风不能外发。故攻内而为飧泄。飧泄者。下利米谷不化而色黄。当秋之时。湿气大行。秋伤于湿。湿则干于肺。肺以秋适王。湿虽入之。不能即发。至冬肺衰。然后湿始动也。雨淫腹疾。则当发为下利。冬以阳气内固。湿气不能下行。故上逆而为咳嗽。当夏之时。暑气大行。夏伤于暑。夏以阴为主内。暑虽入之。势未能动。及秋阴出而阳为内主。

    然后暑动传阴而为 疟。 者、二日一发。疟者、一日一发。当冬之时。寒气大行。冬伤于寒。冬以阳为主内寒虽入之。势未能动及春阳出而阴为内主。然后寒动传阳而为温病。是感冒四时正气为病。必然之道。

    伤寒之病。逐日浅深。以施方治。

    内经曰。未满三日者。可汗而已。其满三日者。可泄而已。

    今世人伤寒。或始不早治。或治不对病。或日数久淹。困乃告医。医人又不根据次第而治之。则不中病。皆宜临时消息制方。无不效也。今搜采仲景旧论。录其证候。诊脉声色。对病真方。有神验者。拟防世急也。

    仲景之书。逮今千年。而显用于世者。王叔和之力也。

    又土地温凉高下不同。物性刚柔餐居亦异。是黄帝兴四方之问。岐伯举四治之能。以训后贤。开其未悟者。临病之工。宜须两审也。

    东方地气温。南方地气热。西方地气凉。北方地气寒。西北方高。东南方下。是土地温凉高下不同也。东方安居食鱼。西方陵居华食。南方湿处而嗜酸。北方野处而食乳。是餐居之异也。东方治宜砭石。西方治宜毒药。南方治宜微针。北方治宜灸。是四方医治不同也。医之治病。当审其土地所宜。

    庞安时云。一州之内。有山居者。为居积阴之所。盛夏冰雪。其气寒。腠理闭。难伤于邪。其人寿。其有病者。多中风中寒之疾也。有平泽居者。为居积阳之所。严冬生草。其气温。腠理疏。易伤于邪。其人夭。其有病者。多中温中暑之疾也。

    凡伤于寒。则为病热。热虽甚。不死。

    内经曰。风寒客于人。使人毫毛毕直。皮肤闭而为热。是伤寒为病热也。针经曰。多热者易已。多寒者难已。是热虽甚。不死。

    若两感于寒而病者。必死。

    表里俱病者。谓之两感。

    尺寸俱浮者。太阳受病也。当一二日发。以其脉上连风府。故头项痛腰脊强。

    太阳为三阳之长。其气浮于外。故尺寸俱浮。是邪气初入皮肤。外在表也。当一二日发。风府。穴名也。项中央。太阳之脉。从巅入络脑。还出别下项。是以上连风府。其经循肩膊内。侠脊。抵腰中。故病头项痛。腰脊强。

    尺寸俱长者。阳明受病也。当二三日发。以其脉侠鼻。络于目。故身热、目疼、鼻干。不得卧。

    阳明血气俱多。尺寸俱长者。邪并阳明。而血气淖溢也。太阳受邪不已。传于阳明。是当二三日发。其脉侠鼻者。阳明脉起于鼻。交颈中。络于目。阳明之脉。正上。还出系目系。身热者。阳明主身之肌肉。针经曰。阳明气盛。则身以前皆热。目疼鼻干者。经中客邪也。不得卧者。胃气逆。不得从其道也。内经曰。胃不和。则卧不安。

    尺寸俱弦者。少阳受病也。当三四日发。以其脉循胁。络于耳。故胸胁痛而耳聋。

    内经曰。阳中之少阳。通于春气。春脉弦。尺寸俱弦者。知少阳受邪也。二三日。阳明之邪不已。传于少阳。是当三四日发。胸胁痛而耳聋者。经壅而不利也。

    此三经皆受病。未入于腑者。可汗而已。

    三阳受邪。为病在表。法当汗解。然三阳亦有便入腑者。入腑则宜下。故云未入于腑者。可汗而已。

    尺寸俱沉细者。太阴受病也。当四五日发。以其脉布胃中。络于嗌。故腹满而嗌干。

    阳极则阴受之。邪传三阳既遍。次乃传于阴经。在阳为表。在阴为里。邪在表则见阳脉。邪在里则见阴脉。阳邪传阴。邪气内陷。故太阴受病。而脉尺寸俱沉细也。

    自三阳传于太阴。是当四五日发也。邪入于阴。则渐成热。腹满而嗌干者。脾经壅而成热也。

    尺寸俱沉者。少阴受病也。当五六日发。以其脉贯肾。络于肺。系舌本。故口燥舌干而渴。

    少阴。肾水也。性趋下。少阴受病。脉尺寸俱沉也。四五日。太阴之邪不已。至五六日。则传于少阴也。是少阴病当五六日发。人伤于寒。则为病热。谓始为寒而终成热也。少阴为病。口燥舌干而渴。邪传入里。热气渐深也。

    活人云。经云一二日少阴者。谓国中病时。便入少阴。不经三阳也。大抵伤寒发于阳。则太阳也。发于阴。则少阴也。凡病一日至十二三日太阳证不能罢者。俱治太阳。

    有初得病。便见少阴证者。宜攻少阴。亦不必先自巨阳。盖寒入太阳。即发热而恶寒。

    入少阴。即恶寒而不热。

    尺寸俱微缓者。厥阴受病也。当六七日发以其脉循阴器。络于肝。故烦满而囊缩。

    缓者。风脉也。厥阴脉微缓者。邪传厥阴。热气已剧。近于风也。当六七日发。以少阴邪传于厥阴。烦满而囊缩者。热气聚于内也。

    王三阳云。厥阴风脉固当缓。但缓脉多是胃气和。脉有胃气。乃欲愈之候。病传厥阴。亦甚危笃矣。岂有胃气乎。必缓中带弦直而无神气。方是病传厥阴之恶候也。若只是缓脉。传经已尽。火气已去。吉兆也。

    此三经皆受病。已入于腑。可下而已。

    三阴受邪。为病在里。于法当下。然三阴亦有在经者。在经则宜汗。故云已入于腑者。可下而已。经曰。临病之工。宜须两审。

    王三阳云。成云三阴亦有在经。正阴证亦有在经在腑之谓也。经不云三经皆受病。

    可下而已。而必增已入于腑四字。亦以别直中阴经者。则当发汗。非谓阳证传到阴经。

    尚有可汗者在也。若阳证传到阴经。纵有未尽入腑者。当用大柴胡汤之时也。岂可再言发汗哉。

    若两感于寒者。一日太阳受之。即与少阴俱病。则头痛、口干。烦满而渴。二日阳明受之。即与太阴俱病。则腹满。身热。不欲食。谵语。三日少阳受之。即与厥阴俱病。

    则耳聋囊缩而厥。水浆不入。不知人者。六日死。若三阴、三阳、五脏、六腑、皆受病。

    则荣卫不行。腑脏不通。则死矣。

    阴阳俱病。表里俱伤者。为两感。以其阴阳两感。病则两证俱见。至于传经。则亦阴阳两经俱传也。始得一日。头痛者。太阳、口干、烦满而渴者。少阴至二日。则太阳传于阳明。而少阴亦传于太阴。身热谵语者。阳明。腹满不欲食者。太阴。至三日。阳明传于少阳。而太阴又传于厥阴。耳聋者。少阳。囊缩而厥者。厥阴。水浆不入。不知人者。胃气不通也。内经曰。五脏已伤。六腑不通。荣卫不行。如是之后。三日乃死。

    何也。岐伯曰。阳明者。十二经脉之长也。其血气盛。故云不知人三日。其气乃尽。故死矣。谓三日。六经俱病。荣卫之气。不得行于内外。腑脏之气。不得通于上下。至六日。腑脏之气俱尽。荣卫之气俱绝。则死矣。

    王三阳云。二三日内。谵语囊缩。水浆不入。不知人者。此真两感也。其死必矣。太阳经。少阴经头痛。口干、烦满、而口渴者。有似于暑病热病。宜仔细辨之。且太阳证。

    人本亦作渴。不可便断是两感病也。然两感先少阴。传经先太阴者。何也。盖两感太阳与少阴俱病者。太阳。膀胱也。少阴。肾也。肾与膀胱为表里。表里同病也。阳证传经先入太阴者。阳邪内陷。脾胃为仓廪之官也。况木来克土。势易侵也。

    王宇泰云。太阳为膀胱。少阴为肾。肾与膀胱为合。太阴为脾。阳明为胃。胃与脾合少阳为胆。厥阴为肝。肝与胆合。阴道从阳。譬之妯娌。但以夫年为次。不以已齿为序也。

    其不两感于寒。更不传经。不加异气者。至七日。太阳病衰。头痛少愈也。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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