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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体总论

    以上所论脏腑。其形体气化。大略皆具又有未尽者。补注于此。篇内多重出之义。然意取求详。不嫌词费西医有全体图考阐微等书。将骨脉皮肉脏腑。层折剖割。以示精详。而究于阴阳气化。皆不能知。似精实粗。读者参考自见。

    五脏者。所以存精神血气魂魄者也。六腑者所以化水谷而行津液者也。

    精神血气魂魄。已详五脏所藏条兹不再注。六腑化水谷行津液。亦皆见六腑条矣。但肠胃膀胱。人皆知其化水谷而三焦与胆。所以能化水谷者。人多不知也。只缘不识三焦为何物。又不知三焦为决渎之官。读吾所注三焦条。自能知之胆之所以化水谷者。经旨言胆主清阳之气。上升。入胃木能疏土也。而西医直言胆汁入胃化谷。确有取验。言气言汁义自赅洽详十二官。及脾胃胆三焦条。参看乃见。六腑皆主化水谷。夫谷化。则为液奉心而生血水化则为津达肺而为气。

    故曰行津液者也。西医言肠胃。及各吸管中有养汁如牛乳有明汁如水不知明汁即津也。养汁即液也。西医知其汁。而不能言是何物所生。惟内经则津生于水水入化气而为津液生于谷谷入化汁而为液阳津阴液。岂徒知其名物而不得其治法哉。

    又详营卫生会条脑髓骨脉胆。女子胞此六者存于阴而象于地。故存而不泻。名曰奇恒之府。

    西医言脑髓筋。分走脏腑。周身知觉运动。均出脑气筋。言之甚详。然究不知脑髓是何物所化生。故其言似精实粗。

    盖肾主骨。肾系贯脊。通于脊髓。肾精足。则入脊化髓上循入脑而为脑髓是髓者精气之所会也。髓足则精气能供五脏六腑之驱使。故知觉运动。无不爽健。非髓能。使各脏实各脏能使髓也。西医又谓诸骨内之髓。与脑中者不同。又不知骨是髓之所生。内经言髓生骨。诸骨中之髓。与脑无异。惟诸骨中杂有油。膜血丝耳。盖由脑髓散走诸骨。皆穿膜附筋以入于骨。所以内杂膜。油血丝岂可云髓有不同耶。脉者血之道路也。详心肾条。胆附于肝。已详胆条。女子之胞。男子名为精室。乃血气交会。化精成胎之所。最为紧要。西医剖割精矣。乃于膀胱之后。大肠之前。只知女子有胞宫。而不知男子亦有胞宫。以女子之胞极浓且大。中空可验。男子之胞。只是一层夹膜扁薄而不可见。故只知男子有精管。而不知男子之精管。即从胞中出。也特人死胞缩精收。故扁且薄。西医忽不及察也。此胞又名气海。气入则脐下胀。是其验矣。又名丹田。详天癸条。此六者。存而不泻。虽胆汁有出入。而究与六腑之输泻者不同。异于常腑。故曰奇恒之府。

    西医言脑筋。主知觉运动。大脑在前。小脑在后。中为中脑。有裂有回。分歧叠积。耳目口鼻。全与脑通。脑经分布。又散行于脏腑肢体。凡知觉运动。皆脑司之也。此说半是半非。已详辨于上卷五脏所藏篇。至于脑汁。究是何物所生。则西医不知。盖肾精生髓由脊上行以入于脑。是为髓海在头者名脑。在众骨中者名髓。内经盖分为二。故云髓会绝骨。而此与骨脉胆胞。合为六者。则分为二而言之也。又西医治脑无药。不知脏腑经脉。皆交于脑。源流出入。岂无其路耶。

    脑髓图 骨图 西医详图骨式。有相连而凹者。有相连而凸者。有如锋者。有如椎者。有骨裂。有骨衣骨皆外坚中松。有筋相连。

    有脉管回管脑筋。透入于骨。究人身诸骨。则知上帝造创之功大哉。然西医未知何者为主骨。何者为辅骨。何处骨大而反不紧要。何处骨小而反关生死。如中国之洗冤录。检验伤痕。分别制命与否。则论骨较精。至于内经言骨。更能探其源头。曰肾生髓。髓生骨则知腰脊。为主骨四肢为辅骨骨属肾水。而筋属肝木。筋着于骨者水生木也。骨赖筋连者。母用子也。骨中之髓。又会于绝骨。齿又骨之余者矣。观齿之生落。而知男女老幼。各有其时。无不下。应肾气则(知髓生骨之理。非徒知其形而已也。)

    脑气筋图 A此后面脑筋图西医又有前面脑筋图。不具载者。以脑髓生于肾。循脊贯。脑为督脉所司其前面脑筋总皆以后面者为本也。

    脉管图 A此总脉管据内经考之。即任脉也身之背亦有脉。而不图之。以血之所主在于任脉至于动脉。或隐或见。或散或合。

    有深浅分合之殊。又西医所未言。

    胞宫图 A胞宫之营。发于肾系下为一大膜前连。膀胱后连大肠中间一个夹室。男子丹田气海又名精室。女子又名子宫血海。

    阴道之内。退出为子宫下口。可收可缩。又名子脏。仲景所称妇人脏燥。脏结痛引阴筋。皆指此言。血管全绕。网膜全包一主气。一主血交会于此。为生化之大源。

    胃大肠小肠三焦膀胱。此五者。天气之所生也。泻而不存。受五脏浊气。名曰传化之府输泻者也。

    糟粕形质之物。皆曰浊气。由此五者传化。主输泻而不留。故名传化之府。三焦与肠胃并论。是三焦。明有其物后人以为空腔子。岂不谬哉。详三焦条。各图见上。

    魄门上为五脏。使水谷不得久存。

    魄门。肛门也。肺藏魄。肛门上合于肺。故名魄门。肺在上。总统五脏而魄门在下。令五脏之浊物。从此而出。故为五脏。使既名魄门。便知为肺所司既为五脏使便知肺亦能统五脏也。男子肛头。西人图之最悉。盖彼以刀割治病。不得不详其形迹。然用心则苦。而操术实粗。中国痔漏等证。擅长者多矣。何尝以刀割为能。

    人有髓海。有血海。有气海。有水谷之海。以应四海。脑为髓海。胞为血海。膻中为气海。胃为水谷之海。

    西医论髓。以为知觉运动之主。谓脑髓筋。达于脏腑肢体。而后能司知觉运动也。西医知脑髓之作用。而不知脑髓之来历。所谓脑筋。但言其去路而不知髓有来路。所以西法无治髓之药也。不知背脊一路髓筋。乃是髓入于脑之来路也。

    盖内经明言肾藏精。精生髓。细按其道路。则以肾系贯脊。而生脊髓。由脊髓上循入脑。于是而为脑髓。是脑非生髓之所。乃聚髓之所。譬犹海非生水之所。乃聚水之所。故名髓海。既聚于此。而又散走脏腑肢体。以供使用。如聚钱者库也。而用钱者人也。人能用钱。而钱不能用人。脏腑肢体能用脑髓。非脑髓用冬处也。再者髓之生由于肾。欲补髓者。

    即从肾治。肝脉入脑交颠目系贯髓。凡神魂晕迷风狂。皆从肝治之。即是治髓。脑又通鼻。可从肺治髓筋入心。可从心治。髓筋聚于胃。又可从胃以治之。西医论髓特详。而无治法。不抑谬哉。胞为血海。已详天癸条。盖血生于胃之水谷。

    化液上肺。奉心化血。循冲任脉。下入胞中。既聚于胞中。化精化血达于周身。皆在于此。参看天癸条自明。膻中为气海。此有两说。一说丹田为气海。即胞宫也。呼吸归根之地。名之为气海亦宜。详膀胱三焦天癸营卫条。此云膻中为气海者。盖指气之出纳。在乎肺也。膻乃胸前大膜膈也。膻之中即胸中。只有心胞络与肺。故前云膻中者。君主之官。是指胞络言。此云膻中为气海。是指肺言以胞络与肺。均在膈内。故均可名膻中也。膻膈之与胞络相通。已详十二官条。

    此言与肺相通。其道路又须详言。气之根在脐下丹田。即网油中一夹室也。由网油走脐旁。上生膈膜。是为膻。由胸膈循腔子。上连肺系。气之出路即由此通于肺管。故凡咳嗽。则胸前痒滞。皆膻膈间气。不得利也。欲知膻之治法。当参看肺肾三焦包络条。胃为水谷之海。水主化气生津。谷主化液生血。一则糟粕入大肠。一则余沥入膀胱。另详肠胃膀胱各条。脾与胃互为功用。又须看脾之作用。

    胸腹者。脏腑之郭也。

    胸内最上为肺。肺下为心。为包络。包络上连肺系。肺系连腔内之薄膜。其膜循腔子而下。是为膻膈大膜。绕肋骨一周。连于肝。附于脊。肝体半在膈上。半在膈下。膈附于脊。下行为板油。连于肾系。又下为网油。网油上行而连于小肠。胃下行而连于大肠膀胱。是为腹中也。脾在胃后。贴胃。居网油上。网油即三焦也。上胸下腹。均从网油连。及以为脏腑之道路。故曰胸腹者。脏腑之宫城也。以部位言之。胸上属肺。胸膺之间属心。胸膺之下属胃。大腹与脐属脾。

    脐又属小肠。脐下属肾。膀胱亦当脐下。故脐下又属膀胱。大肠在膀胱之后。故脐下又属大肠。宜详其层次也。血室乃肝所司。血室大于膀胱。故小腹两旁。谓之少腹。乃血室之边际也。属之于肝。少腹上连季胁。亦属肝。季胁上连肋骨属胆。分别部居。各从其位。

    腹与胸分三停。上停名胸在膈上心肺包络居之。心与包络。从着脊处油膜中。下通肝肾。肺有薄衣。连及胸内。前面之膜为肺。通中下焦之路。肺系上连包络。后着脊。前连胸膈。肝体半在膈上。半在膈下。胃附肺系。透下膈。横曲如袋。胃下为小肠。为大肠。为肝胆。是为中停。皆生连油膜之上。即中焦也。脐以下为下停。有膀胱有胞宫。有直肠。

    皆生连油膜上即下焦也。后世不知焦从 。因不知通身之膜。皆是三 。故读经文者。少识精义。西医曰腹内统膜。一丽腹里。一包脏腑。一成筋以束脏腑。肝胃脾。小肠大肠横回。直肠上截。子宫蛋核。此被全包。如大肠头。小肠头。

    大肠上下回。直肠中。阴道膀胱。此不全包。如左右肾。此被遮过专。包一脏曰。包膜兼包两脏。曰连膜折叠成筋以束脏腑。曰筋膜。西医言膜如此其详。证以三焦之说。而精义始出。

    胸腹图 膻中者。心主之宫城也。

    前言膻中为气海。是指肺言。此言膻中为心主之宫城。是指包络言。膻为膈。包络居膈之中。故曰膻中。为心主之宫城。相心宣化。详十二官条。

    膻中图 此胸下一层膈膜。后着脊。左右连筋骨尽处。中叶连胸之鸠尾。即膈是也。膻之下层通腹中。膻之上层为胸内之薄膜。连心系。名包络。又名心主。包络是心外卫。膻中是包络外卫。其形难图。故只图胆以明之。究膻之根附脊骨。与肝系相连。而下乃连及肾系。是三焦少阳所发出而布于膈也。

    胃者。太仓也。

    胃主纳谷。故名太仓。胃之所以能纳谷。详十二官条。

    咽喉小肠者。传送也。

    咽喉居胃之上。传送而入。小肠居胃之下。传送而出。二者皆为胃之使。故治咽喉与小肠。宜以胃为主。

    胃五窍者。闾门也。

    医林改错言胃有三窍。上下窍纳谷。传入小肠。又有一窍出水入油膜。西医言胃通体。均有微窍行水入连网。予已详胃三焦条。兹云五窍其义尤详。盖上窍主纳水谷者也。下窍入小肠。主化谷之糟粕也。旁窍入三焦。膜油之中。主行水之余沥也。中通于脾为一窍。所以化水谷者也。上输于肺。为一窍所以布精汁者也。故云胃五窍者。闾门也。唐宋以后。无人知之。即西医剖视。又何尝精细似此。

    胃五窍图 西医言胃有肝膈大筋。胸膈大筋。互相牵住。使不得动。不知胸膈。筋是互通三焦之窍。肝膈筋。是循脊上肺通心之窍。内经所谓胃有大络。上通于心也。又曰脾之与胃。以膜相连。故又通脾。西医识其形。而未明其理也。

    廉泉玉英者。津液之道也。

    二穴在舌下。足少阴肾。主化气上行。气即水也。故气之所至。皆是津液。肾津必上于口。然后气泽能布于下。仲景伤寒论。以存津液为主。亦以其气化所存。人赖以生也。可不重欤。二穴举舌。即可逼视。不必再图。

    腰脊者。身之大关节也。

    腰为肾系所贯。脊为髓筋所通。人身骨节。皆主于肾。而生于髓。腰脊为肾。与髓所在。故为身之大关节。凡治骨节。当知所主矣。西医脊骨。折剖甚详。然不知脊所重者。全在于腰也。且全身大骨。皆从腰发。原不知肾主骨之理。

    则辨骨无益。

    肢胫者。身之管。以趋翔也。

    肢是手节。胫是足节。其骨最大。中空故名管。管中有髓及脂。以主运动。故能趋翔。西医言手足骨中之髓。与脑脊之髓不同。谓其中杂脂油也。不知由脑脊散达肢胫。皆以筋肉相连。肉内有脂油。即附之而入骨。是以手足骨中。均杂脂油。脂脾所司。髓是肾所司。兼脂油。是脾肾合致其功。故脾主四肢。肾主肢胫。西医图四肢之骨详矣。惜未知其所统属。则治法不明。

    茎委者。身中之机。阴精之候。津液之道也。

    茎。阴jing。委。垂卵也。机如泰西机器之机。所以出精行溺。精窍通于肾。西医谓睾丸主生精。非也。内宫太监无睾丸。友人王东樵。觌面问过太监。亦有精能泄出。可知睾丸。非生精之物。内经明言阴精之候。盖指此耳。溺窍通于膀胱。膀胱者。津液之府。故溺窍名为津液之道。究之茎委。乃肝之宗筋。肝脉所绕也。故皆以治肝为主。宗筋主束骨。

    而利机关。故人身之机关。皆听治于此。西医图阴器甚详。然此等物事。人人皆自具之。何待详图。但西医以剖割为治。

    此处为地无多。非详不能下手。若内经仲景之法。针药灵妙。无取刀割之粗。故不须图。且西医图之。而究不知阴器所主之妙理也。

    咽喉者。水谷之道也。

    咽喉乃胃之上口。在喉咙之后。主进水谷。故治咽以胃为主。病在咽。则水谷不得下。

    喉咙者。气之所以上下者也。

    肺之上管为喉咙。在咽之前。主气之呼吸。气不利。声音不利。病在喉也。

    喉咙图 会厌图 西医名为总气管。自肺以下。分支入肾。透入丹田。主吸天阳薰蒸膀胱之水。化气上出。循腹至胸。从肺衣而复归于总气管。气从前面出。从后面入。而皆由总气管。故曰所以上下也。

    会厌者。音声之户也。

    会厌在喉咽之两旁。能张能收。食入则收。掩其喉。音出则张开。故曰音声之户。乃喉之门也。当属肺。

    西医名为声管。前为会厌。后为瓢韧骨。两旁皆有内皮。中衬筋膜。收放出声。四围有数十小核。生涕以润声管。

    又云有上下二筋。下筋缓。上筋紧。收放出声。内经云。风寒客于会厌。则暴哑。正此筋不能收放也。

    口唇者。声音之扇也。

    唇开合而后语句清明。故曰声音之扇。口唇属脾。故有脾中风。唇缓失音之证。

    舌者。声音之机也。

    舌者。心之苗。言为心声。故舌能辨音。究音之所。故生则□□□□□□□。后能发音。

    舌图 机者谓其伸缩转掉。声只是响出于喉。音则分宫商征角羽。其辨在舌。肾津上廉泉至英穴。以出于舌。则滑利。声清。舌属心火。赖肾水济之。肾脉络舌。所以转舌也。

    悬雍垂图 悬雍垂者。音声之关也。

    喉间之上 。有如悬雍之下垂。俗名帝丁。音从此出。故曰音声之关。此属之肺。

    余见哑人。皆无 上帝丁。盖会厌大张。无关闭则气不收束。气散而不能成音也。俗名咽舌。谓食入则掩其喉。不令水谷入内也。然哑人无帝丁。水谷亦不得入气管中。则帝丁者。实主音声而为之关键也。居气管之口。当属于肺。

    颃颡者。分气之所泄也。

    颃颡即上 。气从此分出于口为唾。分出于鼻为涕。故曰分气之所泄也。

    横骨者。神气所使。主发舌者也。

    横骨在舌本。心存神而开窍于舌。故横骨为其所使。以为发舌之机。此数节详论咽喉口舌发音之道。可以得治法矣。

    横骨图 此西医所图。名环韧骨。在会厌之下。当会厌。又有半边韧骨。名为会厌韧骨。与舌根相连。主发舌者也。韧骨以膜相连。又有筋牵之。最灵动。以供心神肺气之所使神与气当分论。

    五脏六腑之精。皆上注于目。

    前言肝开窍于目。言其大要也。此言五脏六腑之精。皆上注于目。则分析更微矣。夫肝脉入脑。通于目系。故开窍于目。至五脏六腑。所以通于目者。西医云脑气筋。通各脏腑。据此则各脏腑之精。循脑筋而上注于目也。

    骨之精为瞳子。

    瞳神属肾。故其色极黑。肾主骨故曰骨之梢为瞳子。凡病瞳子多是肾虚。

    筋之精为黑眼。

    肝主筋。肝之精汁。上注为眼黑珠。眼科书谓之风轮。亦以肝主风也。治黑珠。当以肝为主。

    血之精为络。

    白珠外有红肉裹之。而结于大眼角内者。即络也。乃血之精。属之于心。凡起血翳均当治心血。

    气之精为白眼。

    气属于肺白眼生病。多是肺受湿热。

    肌肉之精为约束。

    约束即眼皮。乃阳明。胃脉所绕。为脾经肌肉之精所结聚。凡是肿烂涩痒。皆脾经风湿热也。

    裹结筋骨气血之精。而与脉并为系。上属于脑后出于项中。

    此又总言目系入于脑中。而通于脑后。以见五脏之精。全由脑入目可以知治目之路径矣。大指治气轮血轮肉轮。药气可由喉咙顽颡。而上通于脑。其路最捷易治。治黑珠必循肝脉而上入于脑其路略深。治瞳子必由肾督。脉而上入。于脑其路更深未。易治也。

    目图 西医有衣筋肌折之辨。亦云详矣。然不能分出脏腑所属。则不得其治法惟内经五层眼。皮为肉轮。红筋络之为血轮。

    白珠为气轮黑珠为风轮。瞳子为水轮分此五脏则义有所归再者目系入脑而贯项后。所以瞳人反背。脑后可针虽西医未究到此。

    诸脉皆属于目。

    太阳脉终目内 。少阳脉终目外 。阳明脉绕眼。终目下承泪穴。厥阴脉入脑而交于目系。肾之督脉。入脑通于目系。手少阴心之脉。其支者。上挟咽系目系。惟太阴之脉。不上于目故曰诸脉皆属于目。

    诸髓皆属于脑。

    西医言手足骨中之髓。与脑髓不同。不知实发源于脑髓。散走诸骨。每骨节有筋脉油膜相连。故诸骨中之髓。杂有油膜血丝。其实诸髓。皆属于脑。而脑髓又生于肾也。

    诸筋皆属于节。

    节者。骨节也。骨属肾水。筋属肝木。水生木。故骨节。之间亦生筋而筋又为骨之使也。凡病骨节。皆责于筋西医详骨与髓。而于筋甚略。因彼但以运动属之脑气。不以为筋所主也。然使无筋。则骨不联。属又乌能运动哉。

    诸血皆属于心。

    血有肝藏脾统之说。然营运在脾。敛戢在肝。而生复周回均在于心观西医血管图。可知诸血皆属于心。详心生血条。

    诸气皆属于肺。

    气之源在肾。详膀胱天癸营卫条。而此云属肺者。以气之总管在肺。故肺主制节。司肾气之出纳。而又制节肝气。

    使不得逆制节脾气使不得泄制节心气。使不得越肺之气治而各脏之气皆治矣。

    人之血气精神者。所以奉生而周性命者也。

    人之知觉性也。人之生死命也。性在心。故字从心。命在肾。故肾系曰命门。有此性命。人乃得生。其所以奉生而周于性命之间者。则又赖乎精神。神藏于心。性之所在也。精藏于肾。命之所在也。究精所由生。则是气之变化究神所由生。则是血之功用故先言血气。从言精神。而推极于性命中国注家。尚多囫囵。何况西医之泥于迹者哉。详心肾各条。

    经脉者。所以行血气。而荣阴阳。濡筋骨。利关节者也。

    内经名脉。西医名管其实一也。西医详绘管窍。然不能分出经名。不知十二经。与奇经八脉。达于周身。以行血气。

    使内阴外阳筋骨关节无所不周病则按经施治。自然得效。经脉。以行气血则不得单指血管言也。按西医有脉鞘。是连膜或筋膜包裹脉管回管脑筋不等。内经所谓经脉。亦非西医所能尽见。比如督脉是。行气者也。比如任脉是行血者也。二脉已显然不同。安得执西说之死法以衡之。

    卫气者所以温分肉充皮肤肥腠理司开阖者也。

    卫气已详营卫条分。肉即在内之赤肉。与外之白肉。有分别者也。卫气由内达外。先从分肉而出。以温分肉后肉皮肤最外一层。阳气由内充于外。以卫皮毛。此为卫气之能事也。详膀胱营卫条。腠理乃分肉之外。皮肤之内。油膜是也。

    有绉纹。故曰腠理。内发于三焦。乃卫气所行之道路故气足则肥。卫气昼行于阳。则目张而寤气达于外。不畏风寒夜行于阴则目闭而寐。气敛于内故必拥。被以卫阳。入里则畏外寒也。此皆卫气司开阖之验。详营卫太阳各条。西医不知也。

    卫分肉图 此西医汗管汗核图也。言汗管。或藏腠中或隐腠下。缠如螺丝透至皮肤外。而汗出焉。然西医不知汗所从生。实在膀胱化气由三焦连网。以达于皮毛也。凡人暑时。饮水多出汗亦多。而小便反少。是水从皮毛而泻。则不下走膀胱。足见汗之根源。生于膀胱为卫气之所发泄。

    皮毛图 此西人用显镜。托大毛皮之形。毛根附近有油核。是血脉散于膜中而成者也。又有汗核汗管。附毛而生。盖毛皆为血之余而非。血所生也。血从气化。随卫气达于腠理。然后发出。故拔视毛根只见油与水而不见血也。

    志意者。所以御精神。收魂魄。适寒温。和喜怒者也。

    此又言重脾肾二者。一主先天。一主后天。为人身之本也肾藏志。志定则足以。御肾精御心。神使不得妄动。志定则足以收肝魂收肺魄。使不得妄越。脾藏意。主思虑。故能令寒温适其宜喜怒。和其节志之与意。不綦重哉。西医但以知觉。全归于脑。而七情不分。性命不辨。彼之志意与中国同。而何尝知志意所司哉。

    是故血和则经脉流行。营覆阴阳。筋骨劲强关节清利矣。

    女子经脉不流行。则月信错乱。周身作痛。男子虽无月信亦有经脉不流行之证。内外阴阳。十二经脉。皆血所营周覆祷者也。筋骨关节皆血所贯注者也。故必血和而后能流行营覆。

    必血和而后能劲强清利。反此者皆宜理血。此论营血。西医有血脉图。然但图血出之道。未图血回之管。又不能分出十二经脉。无当于治。故不载之。夫彼所以不图回血管者。以一来一回纷而难辨也。夫彼既有难辨之处。宜其不知经脉之说也。

    血脉图 此西医脉管图。只是血营运而出之管。非回血管也。西人执此。辨中国十二经脉。及奇经八脉。以为无其事也。医林改错。亦谓经脉无凭。不知彼皆剖割死人。安能复辨经穴。且经道非血管也。故内经言某经多血少气。某经多气少血。

    足见经道。统血气而言不得。以血管气管当之也。西医言人别有自和脑筋随各脏腑而异用。或包筋包。骨。包血管。包气管。或散或合西医此说似。即内经所言之经道惜西人不通华文。于内经未深考也。况任脉专。主血督脉专主气安得以血管当经脉之说哉。

    卫和则分肉解利。皮肤润泽。腠理致密矣。

    此论卫气。已详上及膀胱条。

    志意和。则精神专直。魂魄不散。悔怒不起。五脏不受邪矣。

    志和则先天肾无病。意和则后天脾无病。故有此效。详上。

    寒温和。则六腑化谷。风痹不作。经脉通利。肢节得安矣。

    此节与上相联。乃申明脾藏意适寒温之义。寒温和则脾气冲和。故六腑能化水谷脾主肌肉。不作风痹等证。脾统血。

    主肢节和则皆得通利而安矣。

    卷首详论脏腑。其有未经论及者。皆补于此。人身之气化形质已赅备矣。虽西医剖视。而亦不及内经之精。

    下卷

    五脏所伤

    人必脏腑血气。先有亏损。然后生病。故论病机。先言五脏所伤。

    忧愁思虑则伤心心为火脏火气宣明。则能化生血液。流畅筋脉。血脉流行。则其志常喜若反乎喜而为忧愁。思虑。则心气遏抑火郁血滞。故伤心也。治宜宣达心阳。通畅血脉又常以喜胜忧虑。斯愈矣。

    形寒饮冷则伤肺。

    肺金畏火。自然惧热。此又云畏寒冷者何也。盖肺之体虽是阴金。而肺之用实主阳气。气布于外则为卫阳以充皮毛若衣服失。宜外形受寒则皮毛洒淅。渐入腠理。发热动饮为咳喘等症。治宜温散气布于内。则为宗气以司呼吸散津于脾下。输膀胱。若饮水浆果瓜之属。多受冷气。则阳气不能布化水饮停积。为咳喘癖痛等症。治宜温降。

    悲怒气逆则伤肝。

    悲者肺主之。过悲则金来克木。木不能达。怒者肝主之。过怒则肝木横。决血不能静。二者皆逆气也。肝乃主血之脏血。之所以流行不滞。潜伏不动者。全赖气之和。平有以配养此血耳。今其气逆则血逆。肝木郁于下。肝火犯于上。

    而肝受伤矣悲则肝木郁于下。宜辛以升散之。怒则肝火犯乎上。宜苦以降解之。然总以养和神。得其平为要。

    饮食劳倦则伤脾。

    饮所以润脾。过多则停饮为湿。发为胀泄痰咳之证。土能治水。而反为水所困也。宜渗利食以养脾。过多则停食。

    为泄为满。脾能化食。而反为食所困也。宜消导。脾主肌肉劳以运动肌肉。使其活泼。乃益得安然。劳至于倦。必致消瘦发热。盖动而生阳伤脾之。阴故肌肉反受其病。治宜填补静养。

    久坐湿地。强力入房。则伤肾。

    肾中之阳。能化湿气。则水达膀胱。气行肢脊。若久坐湿地。则湿气太甚。而肾阳反受其伤。必生肢脊疼肿等证。

    治宜燥之。肾中阴精充足无损则能种子。入房乃其常事。若力已竭。而犹勉强入房。则肾精枯矣。治宜滋补。

    下卷

    五脏所恶

    五脏各有气化。即各有性情。有性情即有好恶。知其所恶即知治之之法。

    心恶热。

    世传五脏辨法。谓肝热筋灼。惊痫 。肺热咳嗽。气上口渴。脾热肉消。便秘潮热。肾热骨蒸。精枯髓竭。又上焦热。则心烦口渴头咽目痛。中焦热则饮食减少。肿胀痢疟。下焦热则小便不利。大便失调。热之见证虽不一。而总之归于心经。盖心为火脏。凡是火热。皆心所司。心化血以养火则火不亢而热除。若火太亢。则心血受伤。故心恶热。凡治热证。无不用苦药。所以治心之火也。西医见热病即。以水置胸前。此热轻者可以立刻彻去若热重者。外被冰阻。则热反内攻。为热毒伏心而死。现下香港疫证。为西医十治十死。皆此之故也。所以港人逃避。然则西医。亦当知变计矣。

    肺恶寒。

    肺气如天居至高布阳气。故在外则皮毛畏寒。恐伤其卫外之阳。在内则胸膈恶寒。恐伤其布护之气。寒伤皮毛。发热咳嗽寒伤胸膈。停饮痹痛。

    肝恶风。

    肝木主风。而即恶风。盖血得和。气则流畅血得邪气则消。灼凝结老人中风小儿惊风一切风湿麻木瘙痒痉痫。盖无一不当治肝。即无一不当养血。诚以风乃阴中之阳。血中之气。故惟风能鼓荡其血。亦惟血能调养其风。

    脾恶湿。

    飧泄洞泄痞满肿胀水饮等。证皆是湿气有余。脾土不能克化。五行惟土能制水。土胜则水受制。水胜则土无权。故脾能治湿而反恶湿。脾居油膜之上。膜属三焦行水之道。油属脾。水遇油。则滑利不留。此即脾所以制水也。若水太多。

    则油反受其浸渍。当分寒湿热湿以燥利之。

    肾恶燥。

    肾主藏精下通水道。上发津液。总系阴精之所运化者也。燥则伤其阴精。骨髓枯津液少。水道干涩。必用滋润之品庶。几肾水得养。

    以上二条。经文最简略。然包括之病甚多。但能触类引伸。便可通一毕万。

    下卷

    脏腑为病

    五脏六腑病形百出。然各有自为之病形。以为证据。如心为噫。非心止有噫之一证。谓无论何证。但见噫气。则知属于心矣。余仿此。

    心为噫。

    噫者胸中结气。哽之使出俗说是打格顿非也。打格顿与噫。音义不符。打格顿是气厄于胸而出于口。故名曰呃。二者均病在胸前。属心之部位。故皆属心经。柿形象心而蒂苦涩。治呃降心气也。胸满噫气。乃是肺胃痰火。仲景旋覆麦冬治之。而必用赭石破心血镇心气也。久病闻呃为胃绝。则以其火不生土。心气逆也。心病不止一噫。然见噫气。便知属心。用药乃知方向。

    肺为咳。

    内经言五脏六腑。皆有咳证。而无不聚于胃关于肺。盖肺主气管。气管中非痰饮。即风寒火燥。令其气逆故咳。有从皮毛口鼻入气管者。有从肠胃膈膜入气管者。当分头治之。按 咳二证。道路不同。鼻主吸气。 字从鼻。是吸入之气管不利。此管详膀胱肺肾条。咳字从欠。欠者口气下垂也。口主出气是呼出之气管不利。此管在胸。膈故每咳必胸前。

    痒滞。详三焦条。

    肝为语。

    谵语属阳明燥热。郑声属心神虚恍。而此云肝为语。盖燥热乃木火克土。神恍乃肝魂不清。因而心神扰惑。故皆宜泻木火安魂也。

    脾为吞。

    脾主化谷生津。凡口中津液少者。时常作吞。引之状反吞为吐又是水谷不下之故。皆属脾病。可以互勘。

    肾为欠为嚏。

    欠者阴。引阳入。故呵欠。至而欲寐嚏者。阳引阴出故喷嚏出而人醒。二者皆根于气海。故肾病则见此二证。

    胃为气逆。为哕为恐。

    阳明主纳。其气以下行为顺。气逆则反其令也。冲脉丽于阳明冲逆亦属阳明胃。哕者。吐秽恶之气也。吞酸嗳腐之类。皆反其纳物之令也。恐者肾所主。肾水动而胃土不能制之。故恐亦属胃。

    大小肠为泄。

    泄多是脾胃中焦之证。然总出于肠中。故皆属于大小肠之病。小肠属火以化谷。火虚则谷不化而飧泄。大肠属金以燥粪燥气不足则粪溏泻。小肠火甚则又胶结为痢。大肠燥粪则又秘结不便。此又为泄之变态矣。

    下焦溢为水肿。

    三焦乃决渎之官前已详注。此但云下焦者。因上焦连心肺。中焦连脾胃。多兼心肺脾胃之证。尚非三焦专责。惟下焦当膀胱上口为水入膀胱之路此处不利则水溢于上。达于外而发水肿。下焦属肾属肝治宜疏泄肝肾。又肺居高能御下。

    主通调水道。非开利。肺气不能治下焦也。

    膀胱不利为癃。不约为遗溺。

    膀胱下为溺管。溺管淋涩不通为癃肺主水道。由肺气闭。则宜清利。肝脉绕茎。由肝血滞。则宜滑利。据西医之说。

    以为溺管发炎肿塞或砂淋内塞究之。皆肺肝两端所致也。又溺管之后为精窍。精窍有败精死血。亦能挤塞溺管。法当利肾。夫肺以阴气下达膀胱。通调水道而主制节。使小便有度。不得违碍肝肾以阳气达于膀胱蒸发水气使其上腾。不得直泻。若阳气不能蒸。发则水无约束。发为遗溺。治宜温胞室。盖膀胱如釜。胞如灶温。胞室者。釜底添薪也。参看十二官条自见。

    胆气郁为怒。

    胆者木生之大也。西医论胆专言汁不知有汁即有气。故内经均以气立论。木气条畅。火气宣达。则清和朗润。其人和平。若木郁生火。火郁暴发则为震怒凡病之易怒者皆责于胆气也。

    脏腑之证。不一而足。举此为验。任其证形百变均莫得而遁情矣。

    下卷

    诸病所属

    属者所统属也。知其所属。则纲领既得。而其条目可例求矣。

    诸风掉眩皆属于肝。

    肝为风脏。凡风病皆属于肝。诸风。谓中风伤风惊风疠风之类。所该之证多矣。掉谓转动。凡猝倒痉痫抽掣摇战之类皆是。肝主筋此皆筋之为病也。眩是昏晕。凡昏花妄见。头目旋转。皆是肝开窍于目。故有此病也。西医谓目眩惑昏花。痉痫抽掣。皆脑髓筋为病谓目系通脑故昏眩。脑气用力太过。则肉缩伸抽掣。究问脑气何故病。此则西医茫然。岂知肝脉通于脑。开窍于目而土筋。凡西医所谓脑气。皆肝脉所司。而脉筋所以致病。则又肝风为政也。故凡掉眩皆属于。

    风而诸风为病。总属之肝。

    诸寒收引皆属于肾。

    肾司寒气。故凡寒证。皆属之肾。肾又主骨。肾阳四达。则骨体舒展举动轻便。若肢骨拘急而收曲。或 缓而引长。

    皆骨不为用也。须知拘收引 。与抽掣缩短者不同。一是寒症一是风症当辨。

    诸气 郁。皆属于肺。

    五脏六腑之气。无不总统于肺。以肺为气之总管也。故凡治气。皆当治肺。肺立皮毛。 是气之乖于皮毛者。

    也说文谓形恶。如紫癜斑瘤。黑痣 鼻之类西医言毛孔下有油核。其管直通皮肤。若面生黑刺。即管塞。之故此即内经之说也。郁是气遏于内。不得舒发也。见病。如气逆痰滞。血结便闭之类。是气之乖于腹内者。郁与畅反肺气不畅故郁。宜散降之。

    诸湿肿满皆属于脾。

    肿在皮肤四肢。满在腹内胀塞。皆湿气壅滞。水不下行。停走于膈膜中也。然湿证尚不止此。故曰诸湿或头目晕沉。

    或疟暑泄痢。或周身痹痛。或痰饮 癖。皆属脾土。不制水所致盖脾生油膜之。上膜是三焦主水道油是脾之物油不沾水。

    此脾所以利水也。若脾之油失其令则湿气乃。得藏匿。故治湿责之于脾。

    诸痛疮痒。皆属于心。

    此言诸疮。或血分凝结阻滞其。气气与血争则痛。或血虚生热。兼动风气。风火相扇。则痒。皆属心经血分为病。

    治宜和血。又凡病不干血分皆不发痛。故痞臌肿等。均不痛凡是腹痛肢体痛。盖无不关于血分故皆属心。

    诸热瞀 皆属于火。

    诸热谓发热恶热瘟暑等症。瞀谓眼目昏花。黑暗见鬼等症。 谓筋不得伸。抽掣等证。皆属于火者。盖诸热是火伤气分。火克肺金也。瞀是心神扰惑。视物昏乱。火属心。心脏火。扰其神故瞀。 是肝筋为火所灼。无血养筋。故缩扯。

    与 缓不收有异。当辨之。

    诸厥固泄。皆属于下。

    厥谓四肢逆冷。固谓腹中瘕积。如寒疝之类。泻谓下利不止。皆属于下。谓属于下焦肾经也。肾阳不能四达。则厥。

    肾阳不能上升则泻肾阳不能化气则固结。故皆属于下。宜温之也。

    诸痿喘呕。皆属于上。

    痿有两证。一是肺痿。肺叶焦。举不能通调津液。则为虚劳咳嗽。一是足痿。胫枯不能行走。则为足痿。然未有足痿而不发于肺者。盖肺主行津液。由阳明而下润宗筋。足乃能行。肺之津液。不行则宗筋失养故足痿。虽见于下。而亦属之上焦也。喘属肺之呼不利。呕属胃之饮食。气逆肺胃。均属上焦。上焦属阳。多病火逆宜清之也。

    诸禁鼓栗。如丧神守。皆属于火。

    禁谓口齿禁切。噤口痢。痉病口禁之类。鼓栗。谓鼓战栗。如疟疾手足摇战之类。如丧神守。谓谵语百合病。恍惚不安之类盖热极反寒之象。火扰心神之征。皆宜治其火也。

    诸痉项强。皆属于湿。

    寒湿则筋脉凝热湿则筋脉胀。故皆能发痉与项强之证。

    诸逆冲上。皆属于火。

    诸逆谓吐咳呛呕等。凡是冲脉气逆头目咽喉胸中受病。均系心肝之火。挟冲脉上行也。宜抑之。

    诸胀腹大。皆属于热。

    诸胀谓腹内胀满。腹大谓单腹胀。此证是肝不疏泄。脾不运化。肝不疏泄。则小便不利。水停为胀。脾不运化。则单腹胀。皆属于热者。属于肝木乘脾也。然此与上节火字有别。火属血分热属气分热则气分之水多壅。故主胀大。

    诸躁狂越。皆属于火。

    躁谓烦躁。狂谓癫狂。越谓升高。 垣。凡此皆三焦与胃火太甚。而血气勃发也。

    诸暴强直。皆属于风。

    强直僵仆倒地。暴者猝然发作。风性迅速。故能暴发。凡风均属之肝。肝属筋胀。风中筋脉。不能引动。则强直矣。

    风者阳动而阴应之也。故风俱阴阳两性中风之阴。则为寒风中风之阳。则为热风无论寒热。均有强直之证。宜细辨之。

    诸病有声按之如鼓。皆属于热。

    此与肠鸣不同。肠鸣则转气切痛下泄。属水渍入肠。发为洞泻是寒非热也。此有声。乃在人皮里膜内。连网油膜之中。凡人身连网油膜。均是三焦。乃相火之府。行水之道路也水火相激。往往发声。但其声绵绵。与雷鸣切痛者有异按之亦能作声。又拒手。如按鼓皮。以其在皮膜间。故按之如鼓。是三焦之火。与水为仇也。故曰皆属于热。盖三焦为行气之府。气多则能鼓吹其膜中之管使之有声如西洋象皮人搦之则出声是矣。

    诸病跗肿疼酸惊骇。皆属于火。

    跗足背。凡足肿皆发于厥阴阳明两经。阳明之脉行足背。厥阴之脉。起足大指丛毛内联踝。肝木生热。壅遏胃经之湿。则循经下注而发足肿。极酸疼也。酸字颇有实义。西医云。凡脚气必胃中先酿酸水。继而尿中有蛋白形。尿味亦酸乃发脚肿痛但西医未言所以致酸。与因酸致肿之故。惟内经理可互证。经云肝木在味为酸盖木能生火木能克土土不化水火又蒸之。则变酸味是酸者湿与热合之味也。羹汤夏月。过夜则酸湿遇热也。冬月则否有湿而无热也。知酸所以致疼肿而脚气可治矣。又凡乍惊乍骇。皆是肝经。木郁火发。魂不藏之故。是以皆属于火。

    诸转反戾。水液混浊。皆属于热。

    转者。左右扭掉也。反者角弓反张也。戾如犬出户下。其身曲戾。即阳明痉病头。曲至膝也。水液混浊。小便不清也。转在侧属少阳经。反在后属太阳经戾在前属阳明经。水道在膈膜中。属三焦经皆属于热。是水液混浊。固属三焦之热。而诸转反戾。亦当同属三焦矣。三焦。网膜西人谓之连网。由内达外。包裹赤肉两头生筋以贯赤肉筋连于骨节。故利曲伸。观此则知转反戾是筋所牵引。实则网膜伸缩使然。故内经与水液同论。以见皆属三焦网膜中之热也。西医乃谓抽掣痉等。发于脑筋。不免求深反浅。故西人无治之之术也。

    诸病水液。澄澈清泠。皆属于寒。

    下为小便上为涎唾。其道路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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