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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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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二哥请了几个美国朋友在唐人街吃晚饭。因为那天正好是星期天,二哥也颇以汤姆和伊娃为荣,就把他们两个一块儿带去了。就在晚餐桌上,汤姆看到了席茵·透伊。佛罗拉和洛伊也一起去了。只有佛罗拉听说过席茵·透伊,她是一个夜总会的演艺人员,也是二哥的女朋友。

    “这是我的弟弟汤姆,这是我妹妹伊娃。”二哥骄傲地介绍他们。“他们在美国学校里就读。”

    “这是席茵·透伊小姐。”

    席茵·透伊在城中的夜总会表演歌舞,全身都透着一股女性的魅力。她穿着一袭低胸晚礼服,礼服的肩带不时滑下肩头,她常以优美的姿势扶起一边的肩带,而另一边又滑了下去。她的化妆也是近乎舞台式的浓妆,嘴唇涂着深红色的口红,眼皮上也加了眼影,挺而翘起的睫毛,给人一种极牵强的端庄之感觉。她的牙齿整齐,头发向上拢起,前面留着浏海,这些浏海使得她看起来好像中国娃娃。这种浓妆很明显地极易引起麻烦,它使男人兴起非分之想,使女人为之侧目。汤姆和伊娃从来没有和穿着如此低胸礼服的人这么靠近过,这使得他们非常不自在。除此之外,席茵·透伊还涂着绿色的指甲油。佛罗拉一看到她,立刻知道她们是完全不同类型的人,她还不由得为席茵的装束而颤抖起来。

    席茵·透伊的行业,就需要这种富有魅力的女人。她有一张鹅蛋型的脸,脸颊略削。当她说话的时候,她的手就不断地、做作地打着手势。如果在近一点儿的距离看她,可以发现她的眼睛并不大,眼睛是黑色的,虽然闪亮有神,但也只是年轻的光芒而已,找不到一些智能的痕迹。她的态度并不保守,也不是高傲不可侵犯;她热心于取悦别人、招待别人。她跟男人说话的样子,活像一只海豹,不管是她的动作,还是她的音调,都像在水中游动的海豹一样,起伏有序。她很了解二哥————她叫他佛莱迪————对她的崇拜心理,男人都是一样的。

    三个美国人之一的山第·布尔,是二哥在康尼纽斯保险公司的同事。他和二哥一起在夜总会中认识席茵·透伊。山第以前就认识几个歌舞女郎,但是他特别欣赏席茵,他们两个人就和席茵认识了。

    “你知道吗,透伊?”山第说,“如果你在仙客海夜总会的话,你会变成那里的皇后。”

    席茵·透伊被奉承得舒服极了,虽然她并不很相信,不过男人们就是这点可爱,会说些好话来哄得你高高兴兴的。“你以为如此吗?”

    “我知道绝对是这样!你让我想到仙客海的一个女孩,我们叫她昆妮。说说看,我叫你昆妮如何,宝贝?”

    “我并不在乎。昆妮敬你一杯,嗨!”她把她的杯子扬得老高。

    “昆妮敬我!”山第也举起杯来,然后两人都喝了一口酒。山第坐在席茵·透伊的另一边。他喝了酒就把手环在她的肩上,她把它抖开了。“请你规矩一点,山第。”她脸上带着微笑地说,表示她并不是真的不高兴。

    “山第,她是我的女朋友,别忘了!”二哥说。

    “慢一点儿!”席茵·透伊抗议地说,“你们这些家伙,好像比我们女孩子还清楚我们希望做谁的女朋友。”

    “好啦!佛莱迪!好啦!昆妮,你是他的女朋友。”山第说完举起他的杯子说,“干杯!我敬你们两个,我已经结过婚了。我告诉你,昆妮,我是结了婚的男人。我喜欢中国人,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中国人。”

    这件小事情就算过去了,他们继续在这种轻薄的气氛下用餐。虽然佛罗拉也比较喜欢有男人的场合,可是这种气氛却令她坐立不安,这一切都是在她意料之外的。汤姆和伊娃则因好奇而睁大了眼睛。他们不停地说笑话。他们认为最好笑的笑话,不外是妻子们如何背叛她们的丈夫。他们不时地大声喧闹,一副自得其乐的样子。一个妻子不忠于丈夫有什么好笑的呢?汤姆怀疑着。除了妻子不忠实这个赤裸裸的事实外,他们的笑话中并没有其它的要点或暗示。另一个客人说了一则试管婴儿的笑话,另一个人就说:“真是可惜,老方法多好!”全桌哄然大笑,除了佛罗拉、汤姆和伊娃之外。

    他们又喝了许多酒,餐桌上洋溢着酒醉饭饱的欢愉气氛。山第又大声嚷嚷地说:“好了,这很清楚。你是佛莱迪的女朋友。他对你很好,真的!宝贝,他对你很好。可是你真他妈的漂亮,绝不乱说,你真是他妈的漂亮极了,对我而言,你就是昆妮。”

    山第的个性很急躁,说起话像连珠炮一样,彷佛他要向谁冲过去一样,汤姆觉得他的名字取得再恰当不过了(注:sandy有不安定的意思。)。他是一个四十来岁,迷糊且遭到挫败的人。他曾在中国的一家英文报社做过事,自以为聪明、有脑筋、有主见,既是亲中国分子,也是亲苏俄分子。他曾经升到主编的位置,其文笔还算流畅,说起话来也是能说善道,他喜欢在他专栏里使用“该死的”“他妈的”这类字眼。他老是觉得有事情惹怒他,一副随时准备打架的样子,而且他还喜欢揭穿别人的事情。在仙客海夜总会中,有些人曾问他:“哈啰!我今天在你的专栏中没有看到‘他妈的’,是怎么回事?”无论如何,他仍然怀念着他所发表的言论。他在四十岁的时候,突然发觉自己一点都不了解自己在朝什么方向走,他失去了信心,于是投入同业的社交活动中,开始大量喝酒。和妻子离婚后,又很快地与另一个女人结婚了。他的“亲苏俄、亲共党”的信念成为他唯一仅剩的;能加诸他的头衔只有自由党派,为了自尊的缘故,他就固执地攀住这个信念死不放手了。可是他的亲共立场,和报馆主人起了冲突,他放弃了报馆的工作回到纽约来,在康尼纽斯保险公司找到一份工作。由于他在东方住过一阵子,就被认为是中国专家,所以他被分派到唐人街来工作。目前他是资本主义与斯大林主义的骑墙派。他心地善良,是个基督徒,同时又对中国毫无偏见。他知道如何跟中国人相处,没事老轻拍中国人的背,他认为中国人喜欢这一套。他会说中国话里的“干杯”两个字,他自认他知道有关中国的一切。他学会拍中国人的背,是从二哥那里学来的。他们一直都是很要好的朋友。

    二

    佛罗拉和她丈夫以及汤姆、伊娃一起回家,觉得她好像是个第一次见到世面的乡下女孩。她一直觉得不太舒服。她不喜欢席茵·透伊,她的发型、衣服,尤其是绿色的指甲都令她反感。她还觉得他们餐桌上所说的笑话,都是低级下流且猥亵不堪。

    “她的指甲!”伊娃在火车上喘气地说,大家都一致地表示他们的反感。

    “你觉得二哥会跟她结婚吗?”汤姆问大哥。

    “我不知道。如果二哥喜欢她的话,爸爸也没有办法阻止他。是他要结婚而不是我们。”

    “他会征求爸爸的同意吧!”佛罗拉问。

    “谁去叫他跟爸爸说呢?”

    “你是他的大哥,你难道不能说吗?”

    “你知道他从来不听我的意见……或是父亲的。”

    佛罗拉直视着前方,一句话也不说了。

    那天晚上他们上床后,佛罗拉说:“洛伊,我在想。”

    “想什么?”

    “那个涂绿色指甲油的女孩。你觉得她漂亮吗?她比我还漂亮吗?”

    “噢!佛罗拉!”

    “你觉得她好看吗?”

    “她是个夜总会的演艺人,你问这个干什么?”

    “我觉得她的耳朵不好看,而且她说话的时候嘴巴会歪向一边,你看就是这样。”

    洛伊看了笑了起来。他点燃了一根烟,吐了一口烟,然后说:“她完全是靠化妆!”

    “我很高兴你了解这点。”

    “佛罗拉,你跟她不一样,你不是那种类型的人。”洛伊拍拍她的手,佛罗拉就觉得安心多了。

    “你们男人通常都不了解,但是我很高兴你注意到了。她拉肩带的样子,使我觉得很不道德。如果女孩要穿低胸衣服,她穿着就是了,没有必要一直引起男人的注意。”

    佛罗拉把枕头弄平,双手搁在脑后躺了下来。她的眼神中半羡慕、半认真地说:“我并不羡慕她的衣服。佛莱迪要追她一定花费了不少钱。洛伊,我并不是在抱怨,但是我真不懂,佛莱迪……”

    “为什么要谈他?”

    “你觉得这样很公平吗?佛莱迪在外头独立生活,他照顾自己就够了。而你必须为这一大家子工作。”

    “没错,你一定觉得很奇怪。”他的声音一如往常一样,冷静、缓慢、稳定。

    “我当然觉得奇怪。”

    “我跟你说过,我们在不同的环境中成长。我在十三岁的时候跟父亲一起来到这里,我一直跟他一起工作。而佛莱迪他是自己出来的,他不想做洗衣店的工作。他做过侍者,后来找到了这个工作。父亲一直依靠我的帮忙,我也从来没想到要离开他,那样是不对的。”

    “可是佛莱迪自己独立生活,他无须帮助家计。而我们却要把我们所拥有的任何东西与家人分享。”

    “他说他还没有为他的婚礼存足够的钱。佛罗拉我们这样不是很好吗?爸爸、妈妈、还有你,大家一起工作,我们还有节余呢!我觉得这样很好。”

    “我不是抱怨,只是我觉得这样看起来很奇怪。如果你觉得很好,我也没有什么意见。可是佛莱迪跟那样的女孩在一起,我就不知道他要如何存钱。”

    “我也觉得他并没省下钱来,不过这是他自己的事情。”

    “他对她真的很认真吗?”

    “他最近老是和她在一起。他们一起去赌博,爸爸也知道这点。”

    “人家说每家都有一个害群之马。爸爸赞成他们一起吗?”

    “他当然不赞成,可是他又能怎样呢?佛莱迪和家里有距离,爸爸对他的态度也不一样。”

    佛罗拉熄了灯然后说:“好了,我所希望的是,大家能公平地待你。”然后就滑了下去,躺好就睡着了。

    三

    二哥一直都很快乐。他常说“生活对我很仁慈”或“生活对我不错”或“纽约待我不错”。汤姆有一次到他租的房子来看他,看见他头发蓬乱,长长的双腿搁在书桌上,紧绷绷的衬衫随着他的呼吸而一起一伏。他的嗓门很大,这都是因为美国牛奶。二哥声明:“我有很丰富的维生素,我从来就不会得感冒,或其它的病。”他的确是一副健康的样子。汤姆越看二哥,越觉得不了解他。

    “你快乐吗?”汤姆问。

    “快乐?你是什么意思?有关哪方面的快乐?”

    “你对你所做的事情,你周围的人们,还有促使你生命活动的动机。”

    “汤姆!你真好玩!你为什么会想到这些问题?正如你可以看到的,我的情况不错,薪水不算少,美国人喜欢我。我的职位也不错。”

    “我不是说这个。例如说你一个人在这里的时候,你做些什么?”

    “我做什么?听收音机啊!”

    “你会想一些事情吗?”

    “想事情!我一天到晚都不停地在想,我的生活过得很好,我从未进过学校而有目前的成就。你看过我翻过书吗?汤姆,我敢说从你到美国以来,你就没有看过我翻开任何书本过。我做了许多成功的事,就是完全靠脑筋想出来的。”

    “你从来就没有遇到难题吗?”

    “什么难题,我从来不让任何难题来阻碍我。”

    汤姆没办法跟他说清楚,他所要说的意思。“每个人都会碰到多多少少的难题,像私人的问题————你想如何生活,结婚吗?像这类问题。”

    “我当然要结婚。”

    “我不是说……”汤姆作罢了。他们好像在用不同语言谈话。生命有好有坏,但它们一定各具有其意义,他无法使二哥了解他的意思。

    “对了!你觉得席茵·透伊怎么样?你喜欢她吗?”

    “不很喜欢。”汤姆尽量说得和缓些,也尽力使自己能诚实地作答。“你瞧!这不就是一个问题吗?”

    “这根本不是问题,她是个好女孩,年轻,而且很有趣,如果我喜欢她,我就跟她结婚。”

    “她喜欢你吗?”

    “这是一个好笑的问题。她当然喜欢我,我要为她租一间房子,一个有两个房间的公寓,这就是我所想的。我觉得能带着她一起上街,是很光彩的一件事。她讲得一口好英语,她出生在美国,走起路来就和美国人一样挺。你得告诉伊娃,她老是驼着背。”

    “你很爱席茵·透伊吗?”

    “当然,我爱她。她是个漂亮的女孩,身材好。她喜欢看电影、跳舞。她还会跳吉力巴。我想今晚就带她去看电影或去舞厅。这就是生活,我们就像一对小鹦鹉一样快乐。”

    “你会跟她结婚吗?”

    “是的。我想再让她等上一阵子。等我想结婚的时候,就向她求婚。然后我们去法院注册结婚。”

    “你确定她愿意嫁你吗?”

    二哥打开收音机,不回答汤姆的问题。爵士乐从收音机里传了出来。

    “汤姆,你应该学学跳舞,很好玩的。”

    四

    席茵·透伊也是快乐的女孩。她发掘了自己。怎么说呢?她以前只是旧金山格兰大道上,一名微不足道的女侍者,而现在所有的美国男人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她可以跟他们说笑,他们也可以跟她说笑。

    当她还住在旧金山时,父母都死了,她只有一个兄弟。她一直都是好女孩,每天在餐厅工作八个小时;其实就较新的观点与标准来看,她还是一个好女孩。她只希望能好好过生活,并且找一个好丈夫。当她二十一岁时,在中文报纸上看到一则广告,一家夜总会征求女招待员。那时候夜总会刚刚在旧金山出现,看它们的营业情况,倒也十分不错。而且到夜总会的顾客,会付可观的小费。广告上说他们还需要一位女演艺员。唱一些感伤的歌并不难;观众并不因歌唱女郎的年轻、美丽的腿而兴奋,而是为了她略带沙哑、朦胧、黏糊、悲凄的嗓音。较重要的是她的身材能激起观众的情绪。其实这点也不难,她只要跟着爵士鼓摇着她的膝盖就行了。至于她会不会跳舞这个问题,她根本不会踢跶舞,可是这里的跳舞也只是按着拍子,摇摇她的腿与臂部就够了。这种场合的歌舞,任何已成长且身材不错的女孩,都可以胜任愉快。

    有一天,她突然觉得害怕自己离她而去了,她发觉自己不缺任何她所需要的东西,她的天生本钱不错。新的工作对她而言既简单又愉快。当她在唱歌跳舞时,她娱乐了男人也娱乐了自己。席茵·透伊所想的并不多。她虽然听别人说过地球是圆的,但是她知道地球是平坦的,在这平坦的地面上,男男女女都是用两条腿笔直地走着;而且男人只喜欢青春的女孩子。她把这一切称为大自然。如果男人喜欢女人的青春,而且付上相当的代价的话,他们就可以拥有它。她后来又曾在洛杉矶的夜总会待过,然后才到纽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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