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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封信 Qualm 彷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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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ply from 十年后的自己:

    让我失望的,并不是相亲失败这件事,而是对于我自己。

    迄今为止,我总共就崴了这么两次脚。

    我说,十年后的阿卡,现在的我可是花光了全部的勇气,才帮你把眼前的障碍铲平了。

    今天天很蓝,但是我相亲又失败了。

    分开的原因真是幼稚得要命,别的男生追我,跟我告白的时候正好被大K 撞见,他居然说我和他在一起不是真心的,只是玩玩。我一气之下就真的提出了分手。

    我们就这样不咸不淡地交往着,每周见一次面,淡淡地聊着工作和中午吃什么,两边的家长却已经迫不及待地开始张罗婚事。

    没有男朋友怎么了?嫁不出去怎么了?难道因为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人,所以就注定了要像流水线一样完成自己的人生?世界上究竟有哪一条法律规定了,生而为人,就必须要结婚,要生子,要举案齐眉,要儿孙满堂?

    过去的就应该过去,不爱的就应该放手,对吧?

    所有的人非啊,在物是的衬托下,照得岁月荒芜,路途迢迢。

    但见旁人谈情何引诱,问到何时葡萄先熟透,你要静候,再静候,就算失收始终要守。

    今年冬天,四季如春的昆明下雪了。说起来惭愧,长这么大,二十五岁了,我还是第一次看见下雪呢。

    一夜之间,周围的朋友同事中结婚的人像是雨后春笋般全冒了出来。辛辛苦苦大半年,全部贡献给了份子钱。有一天,花花约我到奶茶店聊天,对我说,她要结婚了。我吓得从凳子上摔了下去,好不容易爬起来,在看到她的笑容的一刹那,我忍不住哭了。明明知道这是一件大喜的事情,可是我就是控制不住地想哭,想号啕大哭,帮她把这一生所有的不快乐都哭掉,留给她的,就只有幸福。在花花的婚礼上,我见到了大K。和曾经深深喜欢过的人重逢,真让人又难过又唏嘘。已经是七八年前的事了,那时候我喜欢大K,花花暗恋她现在的老公,我们两个人都得要命,一天到晚都偷偷摸摸。写了情书不敢送出去,吃饭的时候要是能遇到就能开心一整个星期,看到他和别的女孩说话就吃不下饭,做梦都不敢奢望他会喜欢自己。

    他好像只是需要一个人,和他结婚生子,组成一个家庭,像完成任务一样,爱恨纠缠在他的眼里只是小孩子玩的过家家游戏。

    那时候,我们有一头顶的月光和满城的鲜花。

    他们曾经很认真地问过我两个问题,第一个,爱情真的那么重要吗?第二个,如果一辈子都等不到怎么办?

    不要忘记我。

    别人都说以酒壮胆,我倒好,看雪壮胆。那天以后,我和那个人不再来往了。

    说不害怕是假的,害怕柴米油盐的琐碎,害怕厨房里突然冒出来的蟑螂,害怕哪天被入室抢劫,害怕从此孤独终老。

    十年前的我,是多么简单的一个人,喜欢就是喜欢,纯粹得容不下一点虚情假意。为什么我拼尽全力追求的感情,到最后,却把我变成了这样一个将就而随便的人?

    这是我离家独自居住的第十年。我买了个小房子,没有买车,因为并不太需要。昆明不大,上班的地方步行二十分钟就到,要去远一点的地方打车也挺方便,我宁愿拿养车的钱来买贵点的护肤品。我每周六晚上会回家吃饭,还会和爸妈一起去看看电影逛逛街。眼下的和平,是无数次争吵和妥协后的结果。

    现在的我已经三十五岁了,皮肤松弛,眼角长了细纹,晚上八点以后吃消夜会难消化到睡不着觉。我的身体,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我年岁的增长,我已经太久没有发过脾气,也不再同人怄气,如果这些都算是好事的话,那么我已经成了一个成熟的中年人了。

    后来谈恋爱,大K跟我说我差点把他的腰压断了,真想揍死他!

    虽然我已经对自己说了很多遍“反正也不是第一次相亲失败了”,“相亲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啊”,“好歹你也是二十五岁的人了啊”之类的话,可实际上,我还是觉得很难过很难过。

    是真的嫉妒得要命,因为我忽然发现,无论是暧昧不清的初恋情人还是看起来一帆风顺的相亲对象,都不是此时此刻我想要蹲下来,一起堆雪人的人。

    来的是个三十岁的大叔,但是真的幼稚得要死,三句话不离“我妈说”,我真想说“大叔究竟是你相亲还是你妈相亲呢”。啊,不过到了我这个年纪,也没有资格再叫别人大叔了吧。之后又陆陆续续相亲了好几回。我数数啊,有穿着人字拖说话口齿不清的研究生、有婚前被女朋友骗了房子车子的大少爷……甚至还有我的小学同学,最开始的时候两个人都没认出对方,等到彼此报上出生时辰、老家几亩地的时候,才猛地一拍大腿,“哎呀,你你你不是那谁谁谁吗? ”

    我在MP3里翻出陈奕迅的《十年》,一首歌还没放完,我已经哭得喘不过气来了。

    从梦中惊醒,月光下尽是支离破碎的梦,怎么都捡不起来。

    我们或许都还喜欢着对方,那是一种难以形容的感情,经过了时光和遗憾的雕刻,想起来会不由自主地疼,可是我们都很清楚,就算还会厚脸皮地说点暧昧的话,也不会在一起了。这么多年都错过了,已经来不及再在一起了,根本不是偶像剧里演的什么八年不见再见时就干柴烈火的。

    寄信人:阿卡,二十五岁,单身,自从毕业以后就再也没有收到过红包了

    说起来,不知道十年后的花花是什么样子呢?我们一定还是很好的朋友吧。说好了,她的孩子以后要认我做干妈的。

    婚礼结束后,花花让大K送我回家。时隔多年,我再次牵到了大K的手,他的手依然又大又暖,他笑起来还是会不经意地露出一对虎牙。他好像还是我记忆里的大K,贱兮兮的,心地却很善良。

    你只管大步奔跑,可不要丢了我的脸!不然我一定不会轻饶你的!

    可是,我觉得这样离经叛道的自己真是太帅了。

    不过放心吧,我已经不会再感到害怕了。因为我渐渐觉得,人生啊,不管怎么挣扎,到了最后也还是会有遗憾,会后悔,会化为一句“要是当初没有那么做就好了”,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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