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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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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练习〕

    人披毡了则温暖,将毡子包冰,则冰反不易化。试就类推法说明。

    第五节 证据的性质分类

    判断一件事,总是以经验做根据,而依前两节所举的方法找出证据来。由性质上,证据有种种的不同,分述如下:

    (一)因果论 因果论又名盖然论,是根据了“同样的原因必生同样的结果”的假定,以原因证明结果。例如:

    (1)某人平日品行方正(原因),这次的窃案大概和他没有关系(结果)。

    (2)他作文成绩素来很好(原因),这次成绩不良,大概是时间局促的关系(结果出预想之外,因为别有原因的缘故)。

    这都是因果论,普通所谓议论,大概是这类最多。因果论所以又名盖然论,就是因为这种议论并不是确切可靠的缘故。对于同一事件,往往可做正相反对的因果论,即如前例的:

    (1)某人平日品行方正(原因),这次的窃案大概和他没有关系(结果)。

    对于这一个因果论也可做正相反对的第二个因果论:

    (2)某人近来很穷(原因),或不得已而窃盗(结果)。

    这两个因果论,可以同时发生,在这时候,要决定究竟哪一个成立,实是一件很难的事。就是能够证明某人真是渴不饮盗泉的丈夫,但仍不能将(1)确立而推翻(2),因为还有第三个、第四个乃至无穷个因果论可以发生。即如:

    (3)某人的母亲病得很危险,他正困于医药费(原因),或竟至于窃盗(结果)。

    这个因果论更为有力,某人品行既好,当然有孝行,对于母亲的病自是要想尽方法去医治;那么急不暇择,也是人情。

    从这例看来,可知因果论是个确度很小的论法。所以用这个论法的时候,通常须用“大概”、“或”等推量的语气,万不可取断定的态度。

    但因果论虽不是充足的可靠的议论,却是必要的、很有价值的。所以无论何种议论,至少非有一个因果论的证据不可。否则,即使别的证据很多,也不可靠。例如甲有杀乙的嫌疑时,假定有下列各种证据:

    (1)乙被杀时,甲确不在家。

    (2)甲家有带血迹的刀。

    (3)甲的衣上有血。

    这类的证据无论有多少,假定甲所以要杀乙的原因一点不明白的时候,依然毫不足凭,而不能据以断定甲是杀乙的。如果能求得下列的事实的一种或一种以上,那就可以认甲为杀乙的嫌疑者。所以仅一因果论的证据虽不足恃,若与别的证据联合起来,就成有价值的论法了。假定所得的事实如下:

    (1)甲曾因金钱关系与乙有仇。

    (2)甲和乙前几天曾打架而被打伤。

    (二)例证论 将和结论相同的事例引来做议论的证据,叫做例证论。例如:

    (1)某人身体原很弱,因从事运动,今已健康(事例);所以运动是有益于健康的(结论)。

    (2)甲学生很用功及了格,乙学生不用功落了第(事例);所以要及格非用功不可(结论)。

    (3)投石于水,就沉下去,投木片于水,则浮在上面(事例);可知轻的东西是浮的,重的东西是沉的(结论)。

    这都是例证论。例证论以部份来推全体,或以甲部份来推乙部份。前一种是归纳法的,归纳的法则应该严格遵守;后一种是类推法的,类推的规则切不可犯。除此以外还有几个条件应当特别注意:

    (甲)人事和物理的不同 前例中(1)和(2)是人事,(3)是物理。物理以物为对象,物质界是有普遍的法则可寻的,所以大概可以说有一定。甲石沉了,乙石也沉了,可以说凡石都要沉的;甲木浮起,乙木也浮起,可以说凡木都要浮起的。但人事界的现象却没有这样的简单。甲从事运动身体康健了,乙从事运动或反而生病;因为体质、情形都不一定相同,结果不一定同也是应该的。丙不用功幸而不落第,就以为不用功可以不落第;某人买彩票发财,就去买;某人的阿哥的学问好,就以为他的学问也好;这些谬误,都是一类。

    (乙)“假定”不能做例证 例证须是事实,“假定”做不来例证。世间往往有以“假定”做例证而应用例证论的。例如:

    (1)精神一到,何事不成(假定);凡毕业颠沛流离的,都是精神不振作的缘故(结论)。

    (2)他如果就了商业,已经可以做商店的经理了,何至穷得这样(假定);所以读书不如经商(结论)。

    (1)例中,事的成不成非做了以后不能晓得的;(2)例中,经商能不能就做商店经理,而不穷困,也要经了商才可知道的。只悬揣了一个假定,再从这假定立了脚来推论,即使常识上通得过去,总不可靠。

    (三)譬喻论 譬喻论和例证论相似,不过例证论是引用和结论相同的事例做证据,譬喻论是引用和结论相似的事例做证据。例如:

    (1)加热于蒸汽机关,则机关运转,故热可转成运动。(例证论)

    (2)像蒸汽机关的运转需煤一样,生物在生活上也需食物。(譬喻论)

    譬喻论中所最要紧的,就是两方面的类似的关系。譬喻要得当,就是两方面中各自所存有的关系要有适当的关联。试就上例分解如下:

    (1)蒸汽机关的转动要发热的东西(煤),故运动要有发热的东西。(归纳的例证论)

    (2)运动要有发热的东西,故生物的运动(生活)也要有发热的东西(食物)。(演绎的因果论)

    适当的譬喻,照上面的样子分解起来,例证论和因果论间一定有相当的可以存在的关系。假如其中有一式错误,譬喻论的全体也就要错误。今示误谬的例于下:

    浙江人比湖南人好,好像浙江绸比湖南绸好一样。

    这种譬喻论的谬误是谁都晓得的。所以谬误的原因在哪里呢?试分解一下就晓得了:

    (1)浙江绸比湖南绸好,所以浙江的一切比湖南的一切好。(归纳的例证论)

    (2)浙江的一切比湖南的一切好,所以浙江人比湖南人好。(演绎的因果论)

    这二式中,(1)的例证论明明不合归纳的法则,事例既不普遍,因果关系也不明确,要举反例,不论多少都可以举出,如湖南的夏布就比浙江的好之类。(2)的演绎式的大前提既谬误,断案当然也靠不住了。就是分解起来,(1)的归纳式不错,而(2)的演绎式错了,也一样地靠不住。

    检查譬喻论的方法除将它分解以外,还有一种,就是审察两面的关系类似不类似。就前例说:“浙江绸”和“湖南绸”的关系,与“浙江人”和“湖南人”的关系全不类似。不类似的关系当然不能譬喻的。至于“蒸汽机关”和“煤”的关系,同“生物”和“食物”的关系,就是类似的了。

    譬喻论,我国古来用的很多,现在也着实有不少的人用它,讥诈百出,最易使人受欺;大宜注意辨别。

    〔练习〕试指出下列各譬喻论正否:

    (一)国之有海军与陆军,犹鸟之有两翼,缺一不可。

    (二)政府之不必使人民与闻政治,犹父母之不必问家事于子女。

    (三)一矢易折,集数矢则难折;人也是这样,孤立易败,协力则无敌。

    (四)符号论 符号论和因果论恰相反,因果论是从原因推证结果,符号论是从结果推证原因。例如:

    (1)某人没有一定的职业,应当很穷。(因果论)

    (2)某人到了严冬还穿夹衣,可见他很穷。(符号论)

    符号论是以实际的形迹(符号)来证明所论的真确的。见学生上课时在讲堂中睡眠,说教师不能引起学生的兴味;见水的结冰,说大气的温度在冰点以下;见日本打胜了俄国,说日本比俄国文明程度高;这都是符号论。通俗所谓“理由”的,大概是因果论;所谓“证据”的,大概是符号论。

    因为同一事实,可以由种种的原因发生,所以符号论虽是由结果而推论原因的议论,也是不完全可靠。例如:

    (1)学生上课时在讲堂中睡眠,足见教师不能引起学生的兴味。

    这议论也可有别种的说法:

    (2)学生上课时在讲堂中睡眠,足见学生不十分注意学业。

    (3)学生上课时在讲堂中睡眠,足见学校的功课太烦重,学生担负不下。

    …………

    符号论一不小心就容易生出谬误。因为是博士,就崇拜他,说他有学问;因为是孔子说的,就相信它一定不错;因为西洋人也这样那样,所以非这样那样不可;看看报上某商店的广告,就信某店的货物精良;都是这一类的谬论。

    符号论中最可靠的,是那结果只有一种原因可以生出来的时候。例如:

    (1)河水结冰了,可知天气已冷到摄氏表零度以下。

    这是可靠的议论,因为除了天气已冷到摄氏表零度以下,没有别的原因可以使河水结冰的。但是像:

    (2)碗中的水结冰了,可知天气已冷到摄氏表零度以下。

    这就不大可靠。因为使碗中的水结冰的原因还有别的,人工的方法就是一个。

    就大概说:自然界的现象,符号论大体可靠,一涉到人事,关系非常复杂,用符号论大须注意。

    第六节 各种议论的联络

    前节所述的四种议论,各有缺点;所以单独使用很不可靠。但是若能将二种以上的议论联结起来,就成有力的议论了。例如甲有杀乙的嫌疑时,如果在同一事情,得到下列种种事实,那末甲是嫌疑犯,差不多可以断定了。

    以上是三种议论的联结,若能四种联结,更为可靠。所应注意的,就是因果论和符号论并不全然可靠,至于例证论和譬喻论更只能做补充用,力量很微弱,即以上例来说,虽已有五个证据,但最多只能说甲有嫌疑,至于甲是否杀乙,依然不能断定。所以,关于这一类事实要下判决,非有确实的人证(如当场见到)或物证(如刀与伤口)不可。因此,裁判官只能用各种方法引诱甲自行承认,而不能依自己所得的盖然的证据推断。因为上面的事实,甲和别人血斗或杀的不是乙,甚或别人嫁祸,(4)和(5)都可以存在的,至于(1)、(2)、(3)都是已过的事,用做证据本来力量很不大。

    第七节 议论文的顺序

    文章原无一定的成法,议论文的顺序当然也不能说有一定。以下所说的事项,不过是普通的说法。

    (一)命题的位置 议论文原是对于命题的证明,命题当然是议论文的根本。所以命题在一篇文章中应该摆在什么地方;还是先列命题,后来说明呢;还是先加说明,后出命题呢?这实在是一个问题。

    在最普通的文章,应该先提出命题,使读者开首就了解全篇主旨所在。若是把文章读了半篇,还不能晓得究竟讲点什么,这类不明晰的文章,普通不能算好的。

    先列命题,能使文章明晰,却是有时也不应当先将命题列出:

    第一,命题容易引起反对的时候 例如对学校学生主张有神论,或对宗教家主张无神论的时候,倘使先把命题揭出,必致开端就惹起观听者的反对,以后虽有很好的证明,也不足动人了。这种时候,应当先从比较广泛点的地方起首。对学生讲有神论,可先从科学说起,说到科学不可恃,再提出有神论来。对宗教家主张无神论,可先说古来有神论和无神论的派别,各揭出其优劣,使听者觉得无神论也有若干的根据,然后再提出自己主张无神论的意见。

    第二,命题太平凡的时候 例如在慈善会场中演说“人要有慈善心”的时候,若开端先将命题提出,听的人就厌倦了。这种时候,可从“生存竞争的流弊”等说起,使听者感觉慈善的必要,然后再提出本命题来。

    (二)证明的顺序 通常因果论应当列在前面,符号论列在最后。因果论若列在最后,就使已经证明的事情和当面的问题无涉。若四种论证都全备的时候,就是(1)因果论、(2)譬喻论、(3)例证论、(4)符号论;这是最普通的。

    先列因果论,使读者预想有像结论的事实。次列譬喻论和例证论,使读者预想着在别时别地所有的事实,或者在此也要起来。到了最后的符号论,使读者觉得所预期要起来的事实果真起来,就能深切地信从了。再用前面所举的甲杀乙的事例来说:

    (1)甲与乙因金钱关系有宿怨。(使读者预想甲或因此杀乙。)

    (2)甲虽是个平和的人,但是愤怒和改变素性;好像水虽平静,遇风也要起浪。(使读者信平和的甲,也可杀乙。)

    (3)从前某人某人都是平和的人,都因愤怒及金钱关系,有过杀人的行为。(使读者因从前的实例,坚信甲有杀乙的可能。)

    (4)甲家有带血的衣服,且乙被害时,甲确不在家。(因证据使读者坚信甲是杀乙的。)

    第八节 作驳论的注意

    议论文以推理为根据,除了自然界的现象以外,人类社会的事情非常复杂,而人的推理又非绝对可恃,所以无论何种名文,总不免有驳击的馀地。并且议论原是假定有敌论者存在,否则已用不到议论。从这一点说,议论文可以说是广义的驳论了。今姑且就一般的所谓驳论,略述一二。

    (一)寻求敌论的立脚点 要反驳敌论,自然以从要害驳击为最有效,所以寻求敌论的立脚点是第一步功夫。对于敌论应当找出它的主旨,就是根本的命题。其次要寻出它证明的根据和法式————演绎或归纳或类比。

    (二)反驳的方法 对于敌论所用的证论的法式既已明了,只须检查它违犯哪一种条件。但只是将证论推翻,不一定就能打倒敌论的根本命题,所以最重要的还是对于这命题的驳击。

    命题由性质上分,有肯定和否定两种,如本章第二节所说;若由分量上分,又有全称和特称两种。例如:

    上例在质上(1)、(3)是肯定,(2)、(4)是否定;所以从质和量上分,命题有四种:(1)全称肯定,(2)全称否定,(3)特称肯定,(4)特称否定。

    将质或量不同,而所含的概念相同的命题对证,称为对当。对当有各种形式,须于论理学中求之。现在只讲其中的一种矛盾对当,即全称肯定和特称否定以及全称否定和特称肯定。矛盾对当的性质是此真则彼伪,此伪则彼真,因此对于敌论命题的攻击,这种方法最方便而有效。

    议论的命题应当是全称,若为特称立论本已非常无力;所以驳击敌论的全称命题,只须从它的矛盾对当的特称命题下手;因为证明特称命题实较证明全称命题容易。例如:

    (1)敌论————凡哺乳动物都住在陆上。

    ————全称肯定

    驳论————有哺乳动物(鲸)不住在陆上。

    ————特称否定

    (2)敌论————白话不能达古书之义。

    ————全称否定

    驳论————有教师讲解时白话能达古书之义。

    ————特称肯定

    上例若驳论成立,敌论当然被推翻,而驳论都是特称,只要有一二例证就可成立,所以最方便而有效。

    〔注意〕证明全称肯定或否定以推翻特称否定或肯定也是矛盾对当,但于作驳论少有用处,所以不详细讲了。

    (三)应注意的条件 作驳论应注意的重要条件有下列的三个:

    第一,勿助长敌论的声势 敌论者如果是有声望的人,议论往往在一般人的心里有强固的印象。这时候务必设法使敌论的印象减轻,以便自己的议论容易透入人心,切不可助长敌手的声势。例如对某博士的文字作驳论的时候,如果说:

    某君是个博士,是个大学教授,学问很渊博,他的议论,当然不是我们做中学生的所够得上批评的。

    不过……

    这就是不利于自己的议论。但是也不可因此而发些轻薄的议论去糟蹋对方,这是作者的人格问题。

    第二,勿曲解敌论 驳论是将自己对于敌论的反抗,公诉于一般的读者的文字。对于敌论必须不以恶意去曲解它。否则无论怎样,不能中它的要害,并且不能得读者的同情。

    第三,驳论的位置 最有力的驳论最好放在中部,后半篇可用强有力的方法发挥自己的主张,使读者忘了所读的是驳论,而信从自己的主张。

    以上所说的各项,并不是想取不正当的胜利,只是用来防不应当有的失败,千万不要误用。文章真要动人,非有好人格、好学问做根据不可,仅从方法上着想总是末技。因为所可讲得出的不过是文章的规矩,而不是文章的技巧。

    〔练习〕

    (1)试将读过的一篇议论文,分解它的论证法。

    (2)试就读过的一篇议论文作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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