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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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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间的战争,一场没有硝烟、无声的、潜伏已久的战争已经开始,它无时无刻不存在着,并且最终只有一个人会获胜。

    毫无疑问,胜利者是贝尔特!宝拉不爱干净这没错,因为她一辈子都没泡过一次澡,她身上总是散发出一股旧衣服的陈味儿。

    但是宝拉疯狂迷恋埃米尔也是真的,对她而言,埃米尔是真正的男人,所以他的所作所为,他的言行举止都不容置疑,而贝尔特所说的一切就都无关紧要。

    如果贝尔特给她下一个命令,宝拉既不说是,也不说不,一副一窍不通的样子,那神情就像是一棵古老的橄榄树一样呆滞,一会儿过后,她再去征求埃米尔的批准。

    以后,他们之间像这样的小战争经常发生。但是从一开始,埃米尔就已经输了。

    从一开始,只要他岳母嘴唇微微颤抖,他就知道接下来将是妙语连篇的攻击了。

    和贝尔特在一起也是同样的情形。一旦发现了什么让她不高兴的事情,她会立马变得面无表情,也许她这是试图保持镇定,掩饰自己的情感,但是嘴唇还是会不受控制地抖动几下。

    “跟你们说,亲爱的孩子们,最近我在一份报纸上看到一篇文章,你们应该会感兴趣。我还把它剪下来了,放在我包里,等会儿我拿给你们看……”

    那篇文章并不是报纸上的,而是刊登在畅销周刊上,这类周刊一般会花两页篇幅讲占星术,再拿两页介绍一种新的治疗疾病的方法,其余部分就用来介绍电影明星。

    “以前,如果一个家庭没有孩子,人们都认为是妻子的错。其实这个论断是不准确的,更多时候,其实是因为男人……”

    她的嘴唇颤抖得更加厉害了,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桌子上的酒杯,但是声音却变得异常温柔。

    “可能您得看看医生了,埃米尔?”

    他一声不吭,脸刷的一下子变得惨白,鼻子像是被夹了一样,鼻孔紧缩。

    他想到该说什么,但是这句话到了嘴边,又被他硬生生吞了回去:

    “我当然想要一个孩子,最好先生个女儿,好向您证明我是可以的……”

    最后是贝尔特发话,显然她是在替埃米尔说话。

    “我不想要孩子,妈妈。”

    “你?你胡说些什么?”

    “是真的。我这样很好。”

    她有这样的想法也很自然。她已经得到想要的一切。不仅仅埃米尔现在已经属于她,就连巴斯蒂德旅馆也已在她的名下,并且,如果客人没有打听清楚,还可能把她误当成真正的女老板呢。

    话说回来,女老板这个称号是地方上的人封给她的。这可不是随随便便取的一个称号。他们喜欢观察周遭的人和事,对外地人尤其感兴趣,而埃米尔经常会在大冬天的下午和他们玩滚球,所以他们也清楚埃米尔是什么样的人。

    第二年,他买了一辆小型卡车。随后贝尔特就逼他把宝拉辞了,因为宝拉只听他的话,只有他做的决定才算数。

    “她在家里待一天,我就一天不迈出房间一步。”

    埃米尔把宝拉叫到一边时,宝拉已经心知肚明。

    “请您别因为我的事而烦心,我可怜的先生。我等这一天等了很久,我早就做好了被开除的准备。”

    贝尔特后来在当地报纸上刊登了一则招聘启事,在众多求职者中她选中了拉沃夫人。终于找到一个比较干净的人,因为她看起来还算端庄得体。

    贝尔特当然希望新来的仆人能听她的使唤,而不是站在埃米尔那边。

    两人的关系已经如此,即便战争还不是很明显:他们之间没有公然的对抗,也不存在公开的小集体主义。

    整个家里,甚至是整个镇上,没有一个人接纳她。她还是一个外地人。别人对她彬彬有礼,甚至有些太过于礼貌。人们会自觉地对她表现出一种比较浮夸的尊重,她那么洞察入微的人,肯定全都看在了眼里。

    每天早上,邮递员先把摩托车停在露台上,然后走进来,胳膊肘放在吧台上。

    “嘿,埃米尔?今天晚上咱们去打滚球怎么样?”

    如果他看到贝尔特在,就会理一下头上的军帽,然后尴尬地喝一口埃米尔给他的那杯满满的玫瑰红葡萄酒。

    不仅只有他会这样,所有人都是一样。

    “埃米尔在吗?”

    “不在。他去戛纳了。”

    “没关系。我下次再过来。”

    “不用我替你给他捎个口信?”

    “不用了。”

    这里的人都知道他的习惯,知道在哪儿可以找到他。他已经在贝尔特周围建造了一道货真价实的砖瓦墙,而贝尔特却不停地往上撞。

    “请问您看到我丈夫了吗?”

    对于这个问题,别人一般不会直接回答,而是装出一副天真的样子看着她,像是在告诉她:我们是不会背叛他的。

    为了报复她把宝拉赶走,埃米尔买了一艘小船,二手的两头尖渔船。他想买艘船好久了。他觉得这也是南方的一部分,除了巴斯蒂德,除了莫昂——萨图城邮局前面的滚球,除了福尔城的市场,除了可以喝杯咖啡或者白葡萄酒的小酒吧,再有一艘渔船,就能让在这里的生活更加完美。

    然而船买回来之后,倒成了一个挑衅贝尔特的信号。因为他没有提前和妻子商量,只是在一天晚上告诉了她一声:

    “我买了一艘两头尖渔船。”

    他知道她内心深处受到了重重的一击,即便她看上去镇定自若、若无其事。

    “新的?”

    “二手的。但是性能、样子都特别好。可以在船上放我所有的渔具,五个鱾鱼网,两个海鳗篓,还有一个真骨渔钩。”

    她不问他花了多少钱,也没问他准备什么时候去打鱼。

    忙季时,他别想出海,每天闹钟一响就得起来忙活。冬天,海很少会平静到可以出海,冬天捕鱼也不会有什么收获。

    二月份,三月份,四月份,有时候甚至五月份都非常清闲,这段时间一般只会有三两个客人同时住进来,比如现在这两个常住这里的比利时人,中午或晚上,偶尔会有几个过路客人在这里吃饭。

    十月份和十一月份差不多也是这种情形,而一场大雨过后,冬天就来了。

    他一般早上四点就起床,不开灯,摸着黑穿衣服,贝尔特早就醒了,不过假装还在睡,他从没想过走过去给贝尔特一个早安吻。一握上小卡车的方向盘,他顿时感觉自由,吹着口哨朝港口开去,一路上,沿着栈桥码头可以看到其他打鱼爱好者,几乎都比他年纪大,边收拾渔具,边发动引擎。

    “早上好,埃米尔!”

    “早上好,老色鬼!”

    和其他人一样,他也开始开玩笑,有时候别人借玩笑说出一些难以启齿的事实。

    “你那女老板最近怎么样啊?她昨天晚上忘记把你关起来了?”

    显然,别人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但是开这个头的不是别人。

    他喜欢听发动机启动时的嗡嗡声,喜欢听海水撞到船外壳上的声音,丝一般柔软光滑,喜欢看船行过之后留下的泛白航迹,船渐行渐远,留下的浪痕也逐渐扩大。他喜欢把抛锚用的石头扔到海里去,喜欢把抓来做鱼饵、带到布朗丹钓鱼的寄居蟹拍死。这些事情,在他看来可是一种莫大的乐趣。

    他对各种颜色的鱼都很熟悉,还是个小男孩时,他曾去旺代地区的滨海莱吉永打过一次鱼,那里鱼的颜色和这里的完全不一样。他学会了如何将背鳍长满硬刺的伊豆鲉从鱼钩或者渔网上取下来,如何将海鳝的头割下来而不被咬伤。

    天渐渐开阔起来,船慢慢驶进另一片天地,每一次都像是进入了一个新的世界,慢慢地,天气热起来,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埃米尔脱下最外面的短外套,有时候穿在最外面的是衬衣。

    他付出代价难道不值得吗?他问过自己这个问题,虽然不是以这么直接的方式。为什么他总有种被人欺骗了的感觉呢?

    在他们的生活中,他嗅出了什么,但谁知道那是不是骗局。贝尔特,她实现了目的,做成了自己决心想要做的事,他还觉得哈尔瑙夫人就是她的同谋,而帕吕又是哈尔瑙夫人的同谋。

    可怜的大个头路易斯,虽然已经不再了,可能在他给埃米尔写信时,就已经产生了这样的想法:

    “埃米尔,你真是一个天真的孩子!”

    这句话可不是别人在谈论贝尔特时对他说的,而是在刚开始打滚球时聊起的。那时候他还没得过分,但他想要成为和其他人一样优秀的滚球手。起初,每次轮到他扔球或者点球,他眼前总会浮现一个小学生的面孔:别人给那个小学生提了一个很难的问题,小学生回答不出,大家都嘲笑他。

    所以,有时候他一个人在露天平台上,他会不断地练习,就是为了向别人证明他终有一天会赢。

    这句话舒瓦尔医生也说过,听到这句话时他特别吃惊:

    “埃米尔,你真是一个天真的孩子!”

    不管怎么说,在打滚球方面,他已经证明这话是不对的,因为他现在已经是莫昂——萨图城最厉害的点球选手之一。

    舒瓦尔医生经常来打滚球。他住在佩戈马城一个破败不堪的房子里,宝拉当时被迫离开前还在那儿避了几天。

    医生的不爱卫生和佣人宝拉有得一比,总是一副衣冠不整的样子,衬衣从没洗干净过,有时打领带,但领带也是歪歪扭扭地戴在脖子上,外套的扣子缺了几颗,裤子前面的开裆经常大敞着。

    和埃米尔一样,他也是年轻时从别的地方搬过来的,好像从前住在南希郊区,可能那时候他也雄心勃勃,想来这里干一番大事业。他以前有一个老婆,还有一个照管得不错的家,现在那个房子已经荒废很久了。

    有传言说他老婆是跟一个英国来的游客跑了。他在老婆抛弃他之前就开始酗酒,并且也不管生意。

    很长一段时间,他一直是滚球游戏中最厉害的投球手,那时候他还是滚球四人组中的一员,连续两年获得普罗旺斯滚球锦标赛冠军。

    偶尔,在沉寂了很久之后,他又会奇迹一般重拾往昔的飒爽风姿。但平常大伙根本分清楚他是清醒还是烂醉。

    宝拉也喝酒。一次,埃米尔非常震惊地发现她是直接对着瓶子喝的,但是他没说什么,也从没对贝尔特提过这事。

    因为某些具体原因,舒瓦尔医生在埃米尔的计划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可以说,没有舒瓦尔医生,他过去这么多月精心筹划的这一切不可能存在。

    所以他选择一个周日也不是没有理由,圭里尼医生乘船出海了,这也不是什么巧合。

    至于阿达,她似乎是他生命中的主角,但实际上她只不过是一个配饰,一个次要条件。但是这一点,没有人会相信。

    埃米尔第一次注意到阿达时,阿达十四岁,穿着一条黑色纯棉长裙,乍看像小学生的围裙。

    他开着小卡车来到一条蜿蜒盘曲的小路上。突然发现松树林里冒出一个女孩。他当时想,这女孩在那里干什么呢?那时候他还不知道她是老瓦匠帕斯卡利的女儿,当然也不知道她就住在松树林的另一边。

    印象中她当时就是一副瘦弱不堪的样子,黑头发棕皮肤,胳膊很长,头发乱蓬蓬地顶在脑袋上,但有动物一般犀利的眼神。

    后来他又见过她好几次,知道了不少关于她父亲在莫昂——萨图城的故事。帕斯卡利不是出生在法国,但是很小的时候就来了这里,刚开始是在山里面修路,当时山里正在建一条新公路。

    第一任妻子给他生了一双儿女之后就过世了,要是还活着应该快四十岁了。儿子当了工程师,住在克莱蒙——费朗。而对于女儿人们知道得很少,可以确定的是,她长得不怎么样,有人说在巴黎遇到过她,看见她在巴士底狱旁边的街头拉客,但也仅此而已,再无其他传闻。

    终于有一天,已经老了但还单身的帕斯卡利,在离莫昂——萨图城不远的一个废弃的小棚子里住下来,开始重拾本行,替别人干活。

    后来,让所有人吃惊的是,他在小山上买了一块地,没事的时候,开始在那里建房子。

    人们再也没见他去咖啡馆,去打滚球,更不用说去找乐子。他自己去买每天吃的食物和酒饮,所有人都觉得他有点不正常,甚至有人还在想,他是不是疯了。

    房子建成后,他又消失了几天,回来时带回一个比他年轻二十五岁的女人,旁边还跟着一个小女孩儿。

    从此,每天都是他去逛市场,可以说他妻子从没迈进村子。一天,邮递员给他送一张缴税通知,推了一下门但是门是锁着的。忽然听到房子里面有动静,他就叫了一声:

    “弗朗西斯卡!”

    她喃喃了一句,算是回答。

    “开门,弗朗切斯卡,有你丈夫的一封信。”

    “从门下面塞进来吧!”

    “你不能开一下门吗?”

    “我没有钥匙。”

    于是大家都知道帕斯卡利把他妻子囚禁在家里了。至于他是不是故意在她脸上划一刀,让她变丑,好让别的男人对她不感兴趣,就无从知晓了。

    还是这个帕斯卡利,后来把他女儿送到巴斯蒂德旅馆做佣人。但实际上,他女儿被送到旅馆之前,另一个女人的出现就已经多多少少表明贝尔特和埃米尔谁才是家里的主导者。

    那时候旅馆里面住着八位客人,其中有两个孩子是从巴黎郊区来的,他们和母亲一直住在这里,他们的父亲是一个建筑业老板。

    客人们都清楚埃米尔在这里的地位吗?

    一个英国女人从小汽车里走出来,因为车子停在马路下面一些的地方,所以她不得不自己提着行李爬这个坡。她可能二十五岁,也可能三十岁,说她三十五岁也不为过。她向用压榨机上螺旋杆支撑着的吧台走来,汗流浃背,走到吧台旁边用嘶哑的声音点了一份喝的:

    “双份威士忌。”

    那是下午四点,埃米尔穿着白色外套在那里服务。他还记得那天很热,所以他头上没有戴厨师高帽。他也记得英国女人胳膊上挂着大串大串的汗珠。

    “你们还有空房间吗?”

    她边说边放了几块冰块到威士忌里,她习惯这么喝。

    “住多久?”

    “住到我住腻了为止。”

    埃米尔真是不得不相信,贝尔特身上像是安装了接收天线。她本来是坐在窗户旁边一个小桌子旁理账,埃米尔突然听到她坐在那儿大声说了一句:

    “别忘了,埃米尔,最后一个房间有人定了星期六住了。”

    她只说了一半,事情不完全是这样。有时候,尼斯一个已婚律师会在周六带秘书来这里过夜。但也不是每个周六都来。并且,就算他来了,如果旅馆没有空房间了,夫妻俩还是会直接跟他说没房间了,让他去艾斯特雷尔的随便某个客栈住一晚,这也不是什么难事。

    “房间不是还没完全定下来嘛。”他这样反驳说。

    然后他又对刚来的客人说:

    “可以的话,我现在带您去房间。”

    他走在前面领她上楼,打开门,英国女人只是略微瞟了一眼房间里面。她挺好奇地问了一句,像是猜出了不少事情:

    “那是您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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