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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美之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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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光潜

    悠悠的过去只是一片漆黑的天空,

    我们所以还能认识出来这漆黑的天空者,

    全赖思想家和艺术家所散布的几点星光。

    朋友,让我们珍重这几点星光!

    让我们也努力散布几点星光去照耀那和过去一般漆黑的未来!

    美感的态度

    一切事物都有几种看法。你说一件事物是美的或是丑的,这也只是一种看法。换一个看法,你说它是真的或是假的;再换一种看法,你说它是善的或是恶的。同是一件事物,看法有多种,所看出来的现象也就有多种。

    比如园里那一棵古松,无论是你是我或是任何人一看到它,都说它是古松。但是你从正面看,我从侧面看,你以幼年人的心境去看,我以中年人的心境去看,这些情境和性格的差异都能影响到所看到的古松的面目。古松虽只是一件事物,你所看到的和我所看到的古松却是两件事。假如你和我各把所得的古松的印象画成一幅画或是写成一首诗,我们俩艺术手腕尽管不分上下,你的诗和画与我的诗和画相比较,却有许多重要的异点。这是什么缘故呢?这就由于知觉不完全是客观的,各人所见到的物的形象都带有几分主观的色彩。

    假如你是一位木商,我是一位植物学家,另外一位朋友是画家,三人同时来看这棵古松。我们三人可以说同时都“知觉”到这一棵树,可是三人所“知觉”到的却是三种不同的东西。你脱离不了你的木商的心习,你所知觉到的只是一棵做某事用值几多钱的木料。我也脱离不了我的植物学家的心习,我所知觉到的只是一棵叶为针状、果为球状、四季常青的显花植物。我们的朋友————画家————什么事都不管,只管审美,他所知觉到的只是一棵苍翠劲拔的古树。我们三人的反应态度也不一致。你心里盘算它是宜于架屋或是制器,思量怎样去买它,砍它,运它。我把它归到某类某科里去,注意它和其他松树的异点,思量它何以活得这样老。我们的朋友却不这样东想西想,他只在聚精会神地观赏它的苍翠的颜色,它的盘曲如龙蛇的线纹以及它的昂然高举、不受屈挠的气概。

    从此可知这棵古松并不是一件固定的东西,它的形象随观者的性格和情趣而变化。各人所见到的古松的形象都是各人自己性格和情趣的返照。古松的形象一半是天生的,一半也是人为的。极平常的知觉都带有几分创造性;极客观的东西之中都有几分主观的成分。

    美也是如此。有审美的眼睛才能见到美。这棵古松对于我们的画画的朋友是美的,因为他去看它时就抱了美感的态度。你和我如果也想见到它的美,你须得把你那种木商的实用的态度丢开,我须得把植物学家的科学的态度丢开,专持美感的态度去看它。

    这三种态度有什么分别呢?

    先说实用的态度。做人的第一件大事就是维持生活。既要生活,就要讲究如何利用环境。“环境”包含我自己以外的一切人和物在内,这些人和物有些对于我的生活有益,有些对于我的生活有害,有些对于我不关痛痒。我对于他们于是有爱恶的情感,有趋就或逃避的意志和活动。这就是实用的态度。实用的态度起于实用的知觉,实用的知觉起于经验。小孩子初出世,第一次遇见火就伸手去抓,被它烧痛了,以后他再遇见火,便认识它是什么东西,便明了它是烧痛手指的,火对于他于是有意义。事物本来都是很混乱的,人为便利实用起见,才像被火烧过的小孩子根据经验把四围事物分类立名,说天天吃的东西叫作“饭”,天天穿的东西叫作“衣”,某种人是朋友,某种人是仇敌,于是事物才有所谓“意义”。意义大半都起于实用。在许多人看,衣除了是穿的,饭除了是吃的,女人除了是生小孩的一类意义之外,便寻不出其他意义。所谓“知觉”,就是感官接触某种人或物时心里明了他的意义。明了他的意义起初都只是明了他的实用。明了实用之后,才可以对他起反应动作,或是爱他,或是恶他,或是求他,或是拒他,木商看古松的态度便是如此。

    科学的态度则不然。它纯粹是客观的、理论的。所谓客观的态度就是把自己的成见和情感完全丢开,专以“无所为而为”的精神去探求真理。理论是和实用相对的。理论本来可以见诸实用,但是科学家的直接目的却不在于实用。科学家见到一个美人,不说我要去向她求婚,她可以替我生儿子,只说我看她这人很有趣味,我要来研究她的生理构造,分析她的心理组织。科学家见到一堆粪,不说它的气味太坏,我要掩鼻走开,只说这堆粪是一个病人排泄的,我要分析它的化学成分,看看有没有病菌在里面。科学家自然也有见到美人就求婚,见到粪就掩鼻走开的时候,但是那时候他已经由科学家还到实际人的地位了。科学的态度之中很少有情感和意志,它的最重要的心理活动是抽象的思考。科学家要在这个混乱的世界中寻出事物的关系和条理,纳个物于概念,从原理演个例,分出某者为因,某者为果,某者为特征,某者为偶然性。植物学家看古松的态度便是如此。

    木商由古松而想到架屋、制器、赚钱等等,植物学家由古松而想到根茎花叶、日光水分等等,他们的意识都不能停止在古松本身上面。不过把古松当作一块踏脚石,由它跳到和它有关系的种种事物上面去。所以在实用的态度中和科学的态度中,所得到的事物的意象都不是独立的、绝缘的,观者的注意力都不是专注在所观事物本身上面的。注意力的集中,意象的孤立绝缘,便是美感的态度的最大特点。比如我们的画画的朋友看古松,他把全副精神都注在松的本身上面,古松对于他便成了一个独立自足的世界。他忘记他的妻子在家里等柴烧饭,他忘记松树在植物教科书里叫作显花植物,总而言之,古松完全占领住他的意识,古松以外的世界他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了。他只把古松摆在心眼面前当作一幅画去玩味。他不计较实用,所以心中没有意志和欲念;他不推求关系、条理、因果等等,所以不用抽象的思考。这种脱净了意志和抽象思考的心理活动叫作“直觉”,直觉所见到的孤立绝缘的意象叫作“形象”。美感经验就是形象的直觉,美就是事物呈现形象于直觉时的特质。

    实用的态度以善为最高目的,科学的态度以真为最高目的,美感的态度以美为最高目的。在实用态度中,我们的注意力偏在事物对于人的利害,心理活动偏重意志;在科学的态度中,我们的注意力偏在事物间的互相关系,心理活动偏重抽象的思考;在美感的态度中,我们的注意力专在事物本身的形象,心理活动偏重直觉。真善美都是人所定的价值,不是事物所本有的特质。离开人的观点而言,事物都混然无别,善恶、真伪、美丑就漫无意义。真善美都含有若干主观的成分。

    就“用”字的狭义说,美是最没有用处的。科学家的目的虽只在辨别真伪,他所得的结果却可效用于人类社会。美的事物如诗文、图画、雕刻、音乐等等都是寒不可以为衣,饥不可以为食的。从实用的观点看,许多艺术家都是太不切实用的人物。然则我们又何必来讲美呢?人性本来是多方的,需要也是多方的。真善美三者俱备才可以算完全的人。人性中本有饮食欲,渴而无所饮,饥而无所食,固然是一种缺乏;人性中本有求知欲而没有科学的活动,本有美的嗜好而没有美感的活动,也未始不是一种缺乏。真和美的需要也是人生中的一种饥渴————精神上的饥渴。疾病衰老的身体才没有口腹的饥渴。同理,你遇到一个没有精神上的饥渴的人或民族,你可以断定他的心灵已到了疾病衰老的状态。

    人所以异于其他动物的就是于饮食男女之外还有更高尚的企求,美就是其中之一。是壶就可以贮茶,何必又求它形式、花样、颜色都要好看呢?吃饱了饭就可以睡觉,何必又呕心血去作诗、画画、奏乐呢?“生命”是与“活动”同义的,活动愈自由,生命也就愈有意义。人的实用的活动全是有所为而为,是受环境需要限制的;人的美感的活动全是无所为而为,是环境不需要他活动而他自己愿去活动的。在有所为而为的活动中,人是环境需要的奴隶;在无所为而为的活动中,人是自己心灵的主宰。这是单就人说,就物说呢,在实用的和科学的世界中,事物都借着和其他事物发生关系而得到意义,到了孤立绝缘时就都没有意义;但是在美感世界中它却能孤立绝缘,却能在本身现出价值。照这样看,我们可以说,美是事物的最有价值的一面,美感的经验是人生中最有价值的一面。

    许多轰轰烈烈的英雄和美人都过去了,许多轰轰烈烈的成功和失败也都过去了,只有艺术作品真正是不朽的。数千年前的《采采卷耳》和《孔雀东南飞》的作者还能在我们心里点燃很强烈的火焰,虽然在当时他们不过是大皇帝脚下的不知名的小百姓。秦始皇并吞六国,统一车书,曹孟德带八十万人马下江东,舳舻千里,旌旗蔽空,这些惊心动魄的成败对于你有什么意义?对于我有什么意义?但是长城和《短歌行》对于我们还是很亲切的,还可以使我们心领神会这些骸骨不存的精神气魄。这几段墙在,这几句诗在,他们永远对于人是亲切的。由此类推,在几千年或是几万年以后看现在纷纷扰扰的“帝国主义”“反帝国主义”“主席”“代表”“电影明星”之类对于人有什么意义?我们这个时代是否也有类似长城和《短歌行》的纪念坊留给后人,让他们觉得我们也还是很亲切的么?悠悠的过去只是一片漆黑的天空,我们所以还能认识出来这漆黑的天空者,全赖思想家和艺术家所散布的几点星光。朋友,让我们珍重这几点星光!让我们也努力散布几点星光去照耀那和过去一般漆黑的未来!

    节选自《谈美》,开明书店1933年初版

    原题为“我们对于一棵古松的三种态度————实用的、科学的、美感的”

    美感与快感

    “美”字是不要本钱的,喝一杯滋味好的酒,你称赞它“美”,看见一朵颜色很鲜明的花,你称赞它“美”,碰见一位年轻姑娘,你称赞她“美”,读一首诗或是看一座雕像,你也还是称赞它“美”。这些经验显然不尽是一致的。究竟怎样才算“美”呢?一般人虽然不知道什么叫作“美”,但是都知道什么样就是愉快。拿一幅画给一个小孩子或是未受艺术教育的人看,征求他的意见,他总是说“很好看”。如果追问他“它何以好看?”他不外是回答说:“我欢喜看它,看了它就觉得很愉快。”通常人所谓“美”大半就是指“好看”,指“愉快”。

    不仅是普通人如此,许多声名煊赫的文艺批评家也把美感和快感混为一件事。英国十九世纪有一位学者叫作罗斯金,他著过几十册书谈建筑和图画,就曾经很坦白地告诉人说:“我从来没有看见过一座希腊女神雕像,有一位血色鲜丽的英国姑娘的一半美。”从愉快的标准看,血色鲜丽的姑娘引诱力自然是比女神雕像的大;但是你觉得一位姑娘“美”和你觉得一座女神雕像“美”时是否相同呢?《红楼梦》里的刘姥姥想来不一定有什么风韵,虽然不能邀罗斯金的青眼,在艺术上却仍不失其为美。一个很漂亮的姑娘同时做许多画家的“模特儿”,可是她的画像在一百张之中不一定有一张比得上伦勃朗(荷兰人物画家)的“老太婆”。英国姑娘的“美”和希腊女神雕像的“美”显然是两件事,一个是只能引起快感的,一个是只能引起美感的。罗斯金的错误在把英国姑娘的引诱性做“美”的标准,去测量艺术作品。艺术是另一世界里的东西,对于实际人生没有引诱性,所以他以为比不上血色鲜丽的英国姑娘。

    美感和快感究竟有什么分别呢?有些人见到快感不尽是美感,替它们勉强定一个分别来,却又往往不符事实。英国有一派主张“享乐主义”的美学家就是如此。他们所见到的分别彼此又不一致。有人说耳、目是“高等感官”,其余鼻、舌、皮肤、筋肉等等都是“低等感官”,只有“高等感官”可以尝到美感而“低等感官”则只能尝到快感。有人说引起美感的东西可以同时引起许多人的美感,引起快感的东西则对于这个人引起快感,对于那个人或引起不快感。美感有普遍性,快感没有普遍性。这些学说在历史上都发生过影响,如果分析起来,都是一钱不值。拿什么标准说耳、目是“高等感官”?耳、目得来的有些是美感,有些也只是快感,我们如何去分别?“客去茶香余舌本”“冰肌玉骨,自清凉无汗”等名句是否与“低等感官”不能得美感之说相容?至于普遍不普遍的话更不足为凭。口腹有同嗜而艺术趣味却往往随人而异。陈年花雕是吃酒的人大半都称赞它美的,一般人却不能欣赏后期印象派的图画。我曾经听过一位很时髦的英国老太婆说道:“我从来没有见过比金字塔再拙劣的东西。”

    从我们的立脚点看,美感和快感是很容易分别的。美感与实用活动无关,而快感则起于实际要求的满足。口渴时要喝水,喝了水就得到快感;腹饥时要吃饭,吃了饭也就得到快感。喝美酒所得的快感由于味感得到所需要的刺激,和饱食暖衣的快感同为实用的,并不是起于“无所为而为”的形象的观赏。至于看血色鲜丽的姑娘,可以生美感也可以不生美感。如果你觉得她是可爱的,给你做妻子你还不讨厌她,你所谓“美”就只是指合于满足性欲需要的条件,“美人”就只是指对于异性有引诱力的女子。如果你见了她不起性欲的冲动,只把她当作线纹匀称的形象看,那就和欣赏雕像或画像一样了。美感的态度不带意志,所以不带占有欲。在实际上性欲本能是一种最强烈的本能,看见血色鲜丽的姑娘而能“心如古井”地不动,只一味欣赏曲线美,是一般人所难能的。所以就美感说,罗斯金所称赞的血色鲜丽的英国姑娘对于实际人生距离太近,不一定比希腊女神雕像的价值高。

    谈到这里,我们可以顺便地说一说弗洛伊德派心理学在文艺上的应用。大家都知道,弗洛伊德把文艺认为是性欲的表现。性欲是最原始最强烈的本能,在文明社会里,它受道德、法律种种社会的牵制,不能得到充分的满足,于是被压抑到“隐意识”里去成为“情意综”。但是这种被压抑的欲望还是要偷空子化装求满足。文艺和梦一样,都是带着假面具逃开意识检察的欲望。举一个例子来说,男子通常都特别爱母亲,女子通常都特别爱父亲。依弗洛伊德看,这就是性爱。这种性爱是反乎道德法律的,所以被压抑下去,在男子则成“俄狄浦斯情意综”,在女子则成“厄勒克特拉情意综”。这两个奇怪的名词是怎样讲呢?俄狄浦斯原来是古希腊的一个王子,曾于无意中弑父娶母,所以他可以象征子对于母的性爱,厄勒克特拉是古希腊的一个公主,她的母亲爱了一个男子把丈夫杀了,她怂恿她的兄弟把母亲杀了,替父亲报仇,所以她可以象征女对于父的性爱;在许多民族的神话里面,伟大的人物都有母而无父,耶稣和孔子就是著例,耶稣是上帝授胎的,孔子之母祷于尼丘而生孔子。在弗洛伊德派学者看,这都是“俄狄浦斯情意综”的表现。许多文艺作品都可以用这种眼光来看,都是被压抑的性欲因化装而得满足。

    依这番话看,弗洛伊德的文艺观还是要纳到享乐主义里去,他自己就常欢喜用“快感原则”这个名词。在我们看,他的毛病也在把快感和美感混淆,把艺术的需要和实际人生的需要混淆。美感经验的特点在“无所为而为”地观赏形象。在创造或欣赏的一刹那中,我们不能仍然在所表现的情感里过活,一定要站在客位把这种情感当一幅意象去观赏。如果作者写性爱小说,读者看性爱小说,都是为着满足自己的性欲,那就无异于为着饥而吃饭,为着冷而穿衣,只是实用的活动而不是美感的活动了。文艺的内容尽管有关性欲,可是我们在创造或欣赏时却不能同时受性欲冲动的驱遣,须站在客位把它当作形象看。世间自然也有许多人欢喜看淫秽的小说去刺激性欲或是满足性欲,但是他们所得的并不是美感。弗洛伊德派的学者的错处不在主张文艺常是满足性欲的工具,而在把这种满足认为美感。

    美感经验是直觉的而不是反省的。在聚精会神之中我们既忘却自我,自然不能觉得我是否欢喜所观赏的形象,或是反省这形象所引起的是不是快感。我们对于一件艺术作品欣赏的浓度愈大,就愈不觉得自己是在欣赏它,愈不觉得所生的感觉是愉快的。如果自己觉得快感,我便是由直觉变而为反省,好比提灯寻影,灯到影灭,美感的态度便已失去了。美感所伴的快感,在当时都不觉得,到过后才回忆起来。比如读一首诗或是看一幕戏,当时我们只是心领神会,无暇他及,后来回想,才觉得这一番经验很愉快。

    这个道理一经说破,本来很容易了解。但是许多人因为不明白这个很浅显的道理,遂走上迷路。近来德国和美国有许多研究“实验美学”的人就是如此。他们拿一些颜色、线形或是音调来请受验者比较,问他们欢喜哪一种,讨厌哪一种,然后做出统计来,说某种颜色是最美的,某种线形是最丑的。独立的颜色和画中的颜色本来不可相提并论。在艺术上部分之和并不等于全体,而且最易引起快感的东西也不一定就美。他们的错误是很显然的。

    节选自《谈美》,开明书店1933年初版

    原题为“希腊女神雕像和血色鲜丽的英国姑娘————美感与快感”

    美感与联想

    美感与快感之外,还有一个更易惹误解的纠纷问题,就是美感与联想。

    什么叫作联想呢?联想就是见到甲而想到乙。甲唤起乙的联想通常不外起于两种原因:或是甲和乙在性质上相类似,例如看到春光想起少年,看到菊花想到节士;或是甲和乙在经验上曾相接近,例如看到扇子想起萤火虫,走到赤壁想起曹孟德或苏东坡。类似联想和接近联想有时混在一起,牛希济的“记得绿罗裙,处处怜芳草”两句词就是好例。词中主人何以“记得绿罗裙”呢?因为罗裙和他的欢爱者相接近,他何以“处处怜芳草”呢?因为芳草和罗裙的颜色相类似。

    意识在活动时就是联想在进行,所以我们差不多时时刻刻都在起联想。听到声音知道说话的是谁,见到一个字知道它的意义,都是起于联想作用。联想是以旧经验诠释新经验,如果没有它,知觉、记忆和想象都不能发生,因为它们都得根据过去的经验。从此可知联想为用之广。

    联想有时可用意志控制,作文构思时或追忆一时记不起的过去经验时,都是勉强把联想挤到一条路上去走。但是在大多数情境之中,联想是自由的、无意的、飘忽不定的。听课读书时本想专心,而打球、散步、吃饭、邻家的猫儿种种意象总是不由你自主地闯进脑里来,失眠时越怕胡思乱想,越禁止不住胡思乱想。这种自由联想好比水流湿、火就燥,稍有勾搭,即被牵绊,未登九天,已入黄泉。比如我现在从“火”字出发,就想到红、石榴、家里的天井、浮山、雷鲤的诗、鲤鱼、孔夫子的儿子等等,这个联想线索前后相承,虽有关系可寻,但是这些关系都是偶然的。我的“火”字的联想线索如此,换一个人或是我自己在另一时境,“火”字的联想线索却另是一样。从此可知联想的散漫飘忽。

    联想的性质如此。多数人觉得一件事物美时,都是因为它能唤起甜美的联想。

    在“记得绿罗裙,处处怜芳草”的人看,芳草是很美的。颜色心理学中有许多同类的事实。许多人对于颜色都有所偏好,有人偏好红色,有人偏好青色,有人偏好白色。据一派心理学家说,这都是由于联想作用。例如红是火的颜色,所以看到红色可以使人觉得温暖;青是田园草木的颜色,所以看到青色可以使人想到乡村生活的安闲。许多小孩子和乡下人看画,都只是欢喜它的花红柳绿的颜色。有些人看画,欢喜它里面的故事,乡下人欢喜把孟姜女、薛仁贵、《桃园三结义》的图糊在壁上做装饰,并不是因为那些木板雕刻的图好看,是因为它们可以提起许多有趣故事的联想。

    这种脾气并不只是乡下人才有。我每次陪朋友们到画馆里去看画,见到他们所特别注意的第一是几张有声名的画,第二是有历史性的作品如耶稣临刑图、拿破仑结婚图之类,像伦勃朗所画的老太公、老太婆,和后期印象派的山水风景之类的作品,他们却不屑一顾。此外又有些人看画(和看一切其他艺术作品一样),偏重它所含的道德教训。理学先生看到裸体雕像或画像,都不免起若干嫌恶。记得詹姆斯在他的某一部书里说过有一次见过一位老修道妇,站在一幅耶稣临刑图面前合掌仰视,悠然神往。旁边人问她那幅画何如,她回答说:“美极了,你看上帝是多么仁慈,让自己的儿子去牺牲,来赎人类的罪孽!”

    在音乐方面,联想的势力更大。多数人在听音乐时,除了联想到许多美丽的意象之外,便别无所得。他们欢喜这个调子,因为它使他们想起清风明月;不欢喜那个调子,因为它唤醒他们以往的悲痛的记忆。钟子期何以负知音的雅名?他听伯牙弹琴时,惊叹说:“善哉!峨峨兮若泰山,洋洋兮若江河。”李颀在胡笳声中听到什么?他听到的是“空山百鸟散还合,万里浮云阴且晴。”白乐天在琵琶声中听到什么?他听到的是“银瓶乍破水浆迸,铁骑突出刀枪鸣。”苏东坡怎样形容洞箫?他说:“其声呜呜然,如怨如慕,如泣如诉。余音袅袅,不绝如缕。舞幽壑之潜蛟,泣孤舟之嫠妇。”这些数不尽的例子都可以证明多数人欣赏音乐,都是欣赏它所唤起的联想。

    联想所伴的快感是不是美感呢?

    历来学者对于这个问题可分两派,一派的答案是肯定的,一派的答案是否定的。这个争辩就是在文艺思潮史中闹得很凶的形式和内容的争辩。依内容派说,文艺是表现情思的,所以文艺的价值要看它的情思内容如何而决定。第一流文艺作品都必有高深的思想和真挚的情感。这句话本来是不可辩驳的。但是侧重内容的人往往从这个基本原理抽出两个其他的结论,第一个结论是题材的重要。所谓题材就是情节。他们以为有些情节能唤起美丽堂皇的联想,有些情节只能唤起丑陋凡庸的联想。比如做史诗和悲剧,只应采取英雄为主角,不应采取愚夫愚妇。第二个结论就是文艺应含有道德的教训。读者所生的联想既随作品内容为转移,则作者应设法把读者引到正经路上去,不要用淫秽卑鄙的情节摇动他的邪思。这些学说发源较早,它们的影响到现在还是很大。从前人所谓“思无邪”“言之有物”“文以载道”,现在人所谓“哲理诗”“宗教艺术”“革命文学”等等,都是侧重文艺的内容和文艺的无关美感的功效。

    这种主张在近代颇受形式派的攻击,形式派的标语是“为艺术而艺术”。他们说,两个画家同用一个模特儿,所成的画价值有高低;两个文学家同用一个故事,所成的诗文意蕴有深浅。许多大学问家、大道德家都没有成为艺术家,许多艺术家并不是大学问家、大道德家。从此可知艺术之所以为艺术,不在内容而在形式。如果你不是艺术家,纵有极好的内容,也不能产生好作品出来;反之,如果你是艺术家,极平庸的东西经过灵心妙运点铁成金之后,也可以成为极好的作品。印象派大师如莫奈、凡·高诸人不是往往在一张椅子或是几间破屋之中表现一个情深意永的世界出来么?这一派学说到近代才逐渐占势力。在文学方面的浪漫主义,在图画方面的印象主义,尤其是后期印象主义,在音乐方面的形式主义,都是看轻内容的。单拿图画来说,一般人看画,都先问里面画的是什么,是怎样的人物或是怎样的故事。这些东西在术语上叫作“表意的成分”。近代有许多画家就根本反对画中有任何“表意的成分”。看到一幅画,他们只注意它的颜色、线纹和阴影,不问它里面有什么意义或是什么故事。假如你看到这派的作品,你起初只望见许多颜色凑合在一起,须费过一番审视和猜度,才知道所画的是房子或是崖石。这一派人是最反对杂联想于美感的。

    这两派的学说都持之有故,言之成理,我们究竟何去何从呢?我们否认艺术的内容和形式可以分开来讲(这个道理以后还要谈到),不过关于美感与联想这个问题,我们赞成形式派的主张。

    就广义说,联想是知觉和想象的基础,艺术不能离开知觉和想象,就不能离开联想。但是我们通常所谓联想,是指由甲而乙,由乙而丙,辗转不止的乱想。就这个普通的意义说,联想是妨碍美感的。美感起于直觉,不带思考,联想却不免带有思考。在美感经验中我们聚精会神于一个孤立绝缘的意象上面,联想则最易使精神涣散,注意力不专一,使心思由美感的意象旁迁到许多无关美感的事物上面去。在审美时我看到芳草就一心一意地领略芳草的情趣;在联想时我看到芳草就想到罗裙,又想到穿罗裙的美人,既想到穿罗裙的美人,心思就已不复在芳草了。

    联想大半是偶然的。比如说,一幅画的内容是“西湖秋月”,如果观者不聚精会神于画的本身而信任联想,则甲可以联想到雷峰塔,乙可以联想到往日同游西湖的美人,这些联想纵然有时能提高观者对于这幅画的好感,画本身的美却未必因此而增加,而画所引起的美感则反因精神涣散而减少。

    知道这番道理,我们就可以知道许多通常被认为美感的经验其实并非美感了。假如你是武昌人,你也许特别欢喜崔颢的《黄鹤楼》诗;假如你是陶渊明的后裔,你也许特别欢喜《陶渊明集》;假如你是道德家,你也许特别欢喜《打鼓骂曹》的戏或是韩退之的《原道》;假如你是古董贩,你也许特别欢喜河南新出土的龟甲文或是敦煌石室里面的壁画;假如你知道达·芬奇的声名大,你也许特别欢喜他的《蒙娜丽莎》。这都是自然的倾向,但是这都不是美感,都是持实际人的态度,在艺术本身以外求它的价值。

    节选自《谈美》,开明书店1933年初版

    原题为“‘记得绿罗裙,处处怜芳草’————美感与联想”

    美与自然

    什么叫作美呢?

    在一般人看,美是物所固有的。有些人物生来就美,有些人物生来就丑。比如称赞一个美人,你说她像一朵鲜花,像一颗明星,像一只轻燕,你绝不说她像一个布袋,像一头犀牛或是像一只癞蛤蟆。这就分明承认鲜花、明星和轻燕一类事物原来是美的,布袋、犀牛和癞蛤蟆一类事物原来是丑的。说美人是美的,也犹如说她是高是矮是肥是瘦一样,她的高矮肥瘦是她的星宿定的,是她从娘胎带来的,她的美也是如此,和你看者无关。这种见解并不限于一般人,许多哲学家和科学家也是如此想。所以他们费许多心力去实验最美的颜色是红色还是蓝色,最美的形体是曲线还是直线,最美的音调是G调还是F调。

    但是这种普遍的见解显然有很大的难点,如果美本来是物的属性,则凡是长眼睛的人们应该都可以看到,应该都承认它美,好比一个人的高矮,有尺可量,是高大家就要都说高,是矮大家就要都说矮。但是美的估定就没有一个公认的标准。假如你说一个人美,我说她不美,你用什么方法可以说服我呢?有些人欢喜辛稼轩而讨厌温飞卿,有些人欢喜温飞卿而讨厌辛稼轩,这究竟谁是谁非呢?同是一个对象,有人说美,有人说丑,从此可知美本在物之说有些不妥了。

    因此,有一派哲学家说美是心的产品。美如何是心的产品,他们的说法却不一致。康德以为美感判断是主观的而却有普遍性,因为人心的构造彼此相同。黑格尔以为美是在个别事物上见出“概念”或理想。比如你觉得峨眉山美,由于它表现“庄严”“厚重”的概念。你觉得《孔雀东南飞》美,由于它表现“爱”与“孝”两种理想的冲突。托尔斯泰以为美的事物都含有宗教和道德的教训。此外还有许多其他的说法。说法既不一致,就只有都是错误的可能而没有都是不错的可能,好比一个数学题生出许多不同的答数一样。大约哲学家们都犯过信理智的毛病,艺术的欣赏大半是情感的而不是理智的。在觉得一件事物美时,我们纯凭直觉,并不是在下判断,如康德所说的,也不是在从个别事物中见出普遍原理,如黑格尔、托尔斯泰一般人所说的;因为这些都是科学的或实用的活动,而美感并不是科学的或实用的活动。还不仅此,美虽不完全在物却亦非与物无关,你看到峨眉山才觉得庄严、厚重,看到一个小土墩却不能觉得庄严、厚重。从此可知物须先有使人觉得美的可能性,人不能完全凭心灵创造出美来。

    依我们看,美不完全在外物,也不完全在人心,它是心物婚媾后所产生的婴儿。美感起于形象的直觉。形象属物而却不完全属于物,因为无我即无由见出形象;直觉属我却又不完全属于我,因为无物则直觉无从活动。美之中要有人情也要有物理,二者缺一都不能见出美。再拿欣赏古松的例子来说,松的苍翠劲直是物理,松的清风亮节是人情。从“我”的方面说,古松的形象并非天生自在的,同是一棵古松,千万人所见到的形象就有千万不同,所以每个形象都是每个人凭着人情创造出来的,每个人所见到的古松的形象就是每个人所创造的艺术品,它有艺术品通常所具的个性,它能表现各个人的性分和情趣。从“物”的方面说,创造都要有创造者和所创造物,所创造物并非从无中生有,也要有若干材料,这材料也要有创造成美的可能性。松所生的意象和柳所生的意象不同,和癞蛤蟆所生的意象更不同。所以松的形象这一个艺术品的成功,一半是我的贡献,一半是松的贡献。

    这里我们要进一步研究我与物如何相关了。何以有些事物使我觉得美,有些事物使我觉得丑呢?我们最好用一个浅例来说明这个道理。比如我们看下列六条垂直线,往往把它们看成三个柱子,觉得这三个柱子所围的空间(即A与B、C与D和E与F所围的空间)离我们较近,而B与C以及D与E所围的空间则看成背景,离我们较远。还不仅此,我们把这六条垂直线摆在一块看,它们仿佛自成一个谐和的整体;至于G与H两条没有规律的线则仿佛是这整体以外的东西,如果勉强把它搭上前面的六条线一块看,就觉得它不和谐。

    (1)A 与B、C 与D、E 与F 距离都相等。

    (2)B 与C、D 与E 距离相等,略大于A 与B 的距离。

    (3)F 与G 的距离较B 与C 的距离大。

    (4)A、B、C、D、E、F 为六条平行垂线,G 与H 为两条没有规律的线。

    从这个有趣的事实,我们可以看出两个很重要的道理:

    一、最简单的形象的直觉都带有创造性。把六条垂直线看成三个柱子,就是直觉到一种形象。它们本来同是垂直线,我们把A和B选在一块看,却不把B和C选在一块看;同是直线所围的空间,本来没有远近的分别,我们却把A、B中空间看得近,把B、C中空间看得远。从此可知在外物者原来的散漫混乱,经过知觉的综合作用,才现出形象来。形象是心灵从混乱的自然中所创造成的整体。

    二、心灵把混乱的事物综合成整体的倾向却有一个限制,事物也要本来就有可综合为整体的可能性。A至F六条线可以看成一个整体,G与H两条线何以不能纳入这个整体里面去呢?这里我们很可以见出在觉美觉丑时心和物的关系。我们从左看到右时,看出CD和AB相似,DE又和BC相似。这两种相似的感觉便在心中形成一个有规律的节奏,使我们预料此后都可由此例推,右边所有的线都顺着左边诸线的节奏。视线移到EF两线时,所预料的果然出现,EF果然与CD也相似。预料之中,自然发生一种快感。但是我们再向右看,看到G与H两线时,就猛觉与前不同,不但G和F的距离猛然变大,原来是像柱子的平行垂直线,现在却是两条毫无规律的线。这是预料不中,所以引起不快感。因此G与H两线不但在物理方面和其他六条线不同,在情感上也和它们不能谐和,所以被摈于整体之外。

    这里所谓“预料”自然不是有意的,好比深夜下楼一样,步步都踏着一步梯,就无意中预料以下都是如此,倘若猛然遇到较大的距离,或是踏到平地,才觉得这是出于意料。许多艺术都应用规律和节奏,而规律和节奏所生的心理影响都以这种无意的预料为基础。

    懂得这两层道理,我们就可以进一步来研究美与自然的关系了。一般人常喜欢说“自然美”,好像以为自然中已有美,纵使没有人去领略它,美也还是在那里。这种见解就是我们在上文已经驳过的美本在物的说法。其实“自然美”三个字,从美学观点看,是自相矛盾的,是“美”就不“自然”,只是“自然”就还没有成为“美”。说“自然美”就好比说上文六条垂直线已有三个柱子的形象一样。如果你觉得自然美,自然就已经过艺术化,成为你的作品。不复是生糙的自然了。比如你欣赏一棵古松,一座高山,或是一湾清水,你所见到的形象已经不是松、山、水的本色,而是经过人情化的。各人的情趣不同,所以各人所得于松、山、水的也不一致。

    流行语中有一句话说得极好:“情人眼底出西施。”美的欣赏极似“柏拉图式的恋爱”。你在初尝恋爱的滋味时,本来也是寻常血肉做的女子却变成你的仙子。你所理想的女子的美点她都应有尽有。在这个时候,你眼中的她也不复是她自己原身而是经你理想化过的变形。你在理想中先酝酿成一个尽美尽善的女子,然后把她外射到你的爱人身上去,所以你的爱人其实不过是寄托精灵的躯骸。你只见到精灵,所以觉得无瑕可指;旁人冷眼旁观,只见到躯骸,所以往往诧异道:“他爱上她,真是有些奇怪。”一言以蔽之,恋爱中的对象是已经艺术化过的自然。

    美的欣赏也是如此,也是把自然加以艺术化。所谓艺术化,就是人情化和理想化。不过美的欣赏和寻常恋爱有一个重要的异点。寻常恋爱都带有很强烈的占有欲,你既恋爱一个女子,就有意无意地存有“欲得之而甘心”的态度。美感的态度则丝毫不带占有欲。一朵花无论是生在邻家的园子里或是插在你自己的瓶子里,你只要能欣赏,它都是一样美。老子所说的“为而不有,功成而不居”,可以说是美感态度的定义。古董商和书画金石收藏家大半都抱有“奇货可居”的态度,很少有能真正欣赏艺术的。我在上文说过,美的欣赏极似“柏拉图式的恋爱”,所谓“柏拉图式的恋爱”对于所爱者也只是无所为而为的欣赏,不带占有欲。这种恋爱是否可能,颇有人置疑,但是历史上有多少著例,凡是到极浓度的初恋者也往往可以达到胸无纤尘的境界。

    节选自《谈美》,开明书店1933年初版

    原题为“‘情人眼底出西施’————美与自然”

    美在意象

    一

    有人问圣·奥古斯丁:“时间究竟是什么?”他回答说:“你不问我,我本来很清楚地知道它是什么;你问我,我倒觉得茫然了。”世间许多习见周知的东西都是如此,最显著的就是“美”。我们天天都应用这个字,本来不觉得它有什么难解,但是哲学家们和艺术家们摸索了两三千年,到现在还没有寻到一个定论。听他们的争辩,我们不免越弄越糊涂。我们现在研究这个似乎易懂的字何以实在那么难懂。

    我们说花红、胭脂红、人面红、血红、火红、衣服红、珊瑚红等等,红是这些东西所共有的性质。这个共同性可以用光学分析出来,说它是光波的一定长度和速度刺激视官所生的色觉。同样地,我们说花美、人美、风景美、声音美、颜色美、图画美、文章美等等,美也应该是所形容的东西所共有的属性。这个共同性究竟是什么呢?美学却没有像光学分析红色那样,把它很清楚地分析出来。

    美学何以没有做到光学所做到的呢?美和红有一个重要的分别。红可以说是物的属性,而美很难说完全是物的属性。比如一朵花本来是红的,除开色盲,人人都觉得它是红的。至如说这朵花美,各人的意见就难得一致。尤其是比较新比较难的艺术作品不容易得一致的赞美。假如你说它美,我说它不美,你用什么精确的客观的标准可以说服我呢?美与红不同,红是一种客观的事实,或者说,一种自然的现象,美却不是自然的,多少是人凭着主观所定的价值。“主观”是最分歧、最渺茫的标准,所以向来对于美的审别,和对于美的本质的讨论,都非常分歧。如果人们对于美的见解完全是分歧的,美的审别完全是主观的、个别的,我们也就不把美的性质当作一个科学上的问题。因为科学目的在于杂多现象中寻求普遍原理,普遍原理都有几分客观性。美既然完全是主观的,没有普遍原理可以统辖它,它自然不能成为科学研究的对象了。但是事实又并不如此。关于美感,分歧之中又有几分一致,一个东西如果是美的,虽然不能使一切人都觉得美,却能使多数人觉得美。所以美的审别究竟还有几分客观性。

    研究任何问题,都须先明白它的难点所在,忽略难点或是回避难点,总难得到中肯的答案。美的问题难点就在它一方面是主观的价值,一方面也有几分是客观的事实。历来讨论这个问题的学者大半只顾到某一方面而忽略另一方面,所以寻来寻去,终于寻不出美的真面目。

    大多数人以为美纯粹是物的一种属性,正犹如红是物的另一种属性。换句话说,美是物所固有的,犹如红是物所固有的,无论有人观赏或没有人观赏,它永远存在那里。凡美都是自然美。从这个观点研究美学者往往从物的本身寻求产生美感的条件。比如就简单的线形说,柏拉图以为最美的线形是圆和直线,画家霍加斯(Hogarth)以为它是波动的曲线,据德国美学家斐西洛(Fechner)的实验,它是一般画家所说的“黄金分割”(golden section)即宽与长成1与1.618之比的长方形。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Pythagoras)以为美的线形和一切其他美的形象都必显得“对称”(symmetry),至于对称则起于数学的关系,所以美是一种数学的特质。近代数学家莱布尼兹(Leibniz)也是这样想,比如我们在听音乐时都在潜意识中比较音调的数量的关系,和谐与不和谐的分别即起于数量的配合匀称与不匀称。画家达·芬奇(Leonardo da Vinci)以为最美的人颜面与身材的长度应成一与十之比。每种艺术都有无数的传统的秘诀和信条,我们只略翻阅讨论各种艺术技巧的书籍,就可以看出在物的本身寻求美的条件的实例多至不胜枚举。这些条件也有为某种艺术所特有的,如上述线形美诸例;也有为一切艺术所共有的,如“寓整齐于变化”(unity in variety)、“全体一贯”(organic unity)、“入情入理”(verisimilitude)诸原则。一般人都以为一件事物如果使人觉得美时,它本身一定具有上述种种美的条件。

    美的条件未尝与美无关,但是它本身不就是美,犹如空气含水分是雨的条件,但空气中的水分却不就是雨。其次,就上述线形美实验看,美的条件也言人人殊;就论各种艺术技巧的书籍看,美的条件是数不清的。把美的本质问题改为美的条件问题,不但是离开本题,而且愈难从纷乱的议论中寻出一个合理的结论。具有美的条件的事物仍然不能使一切人都觉得美。知道了什么是美的条件,创作家不就因而能使他的作品美,欣赏家也不就因而能领略一切作品的美。从此可知美不能完全当作一种客观的事实,主观的价值也是美的一个重要的成因。这就是说,艺术美不就是自然美,研究美不能像研究红色一样,专门在物本身着眼,同时还要着重观赏者在所观赏物中所见到的价值。我们只问“物本身如何才是美”还不够,另外还要问“物如何才能使人觉到美”或是“人在何种情形之下才估定一件事物为美”?

    二

    以上所说的在物本身寻求美的条件,是把艺术美和自然美混为一事,把美看成一种纯粹的客观的事实。此外有些哲学家专从价值着眼。所谓“价值”都是由于物对于人的关系所发生出来的。比如说“善”(good)是人从伦理学、经济学种种实用观点所定的价值,“真”(truth)是人从科学和哲学观点所定的价值。“美”本来是人从艺术观点所定的价值,但是美学家们往往因为不能寻出美的特殊价值所在,便把它和“善”或“真”混为一事。

    “善”最浅近的意义是“用”(useful)。凡是善,不是对于事物自身有实用,就是对于人生社会有实用。就广义说,美的嗜好是一种自然需要的满足,也还算是有用,也还是一种善。不过就狭义说,美并非实用生活所必需,与从实用观点所见到的“善”是两种不同的价值。许多人却把美看作一种从实用观点所见到的善。在色诺芬(Xenophon)的《席上谈》里有一段关于苏格拉底的趣事。有一次希腊举行美男子竞赛,当大家设筵庆贺胜利者时,苏格拉底站起来说最美的男子应该是他自己,因为他的眼睛像金鱼一样突出,最便于视;他的鼻孔阔大朝天,最便于嗅;他的嘴宽大,最便于饮食和接吻。这段故事对于美学有两重意义:第一,它显示一般人心中所以为美的大半是指有用的;第二,它也证明以实用标准定事物的美丑,实在不是一种精确的办法,苏格拉底所自夸的突眼、朝天鼻孔和大嘴虽然有用,仍然不能使他在美男子竞赛中得头等奖。

    有一派哲学家把“美”和“真”混为一事。艺术作品本来脱离不去“真”,所谓“全体一贯”“入情入理”诸原则都是“真”的别名。但是艺术的真理或“诗的真理”(poetic truth)和科学的真理究竟是两回事。比如但丁的《神曲》或曹雪芹的《红楼梦》所表现的世界都全是想象的,虚构的,从科学观点看,都是不真实的。但是在这虚构的世界中,一切人物情境仍是入情入理,使人看到不觉其为虚构,这就是“诗的真理”。凡是艺术作品大半是虚构(fiction),但同时也都是名学家所说的假然判断(hypothetical judgment)。例如,“泰山为人”本不真实,但是“若泰山为人,则泰山有死”则有真实。艺术的虚构大半也是如此,都可以归纳成“若甲为乙,则甲为丙”的形式,我们不应该从科学观点讨论甲是否实为乙,只应问在“甲为乙”的假定之下,甲是否有为丙的可能。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争执即起于此种分别。柏拉图见到“甲为乙”是虚构,便说诗无真理;亚里士多德见到“若甲为乙,则甲为丙”在名学上仍可成立,所以主张诗自有“诗的真理”。我们承认一切艺术都有“诗的真理”,因为假然判断仍有必然性与普遍性;但是否认“诗的真理”就是科学的真理,因为假然判断的根据是虚构的。

    我们所说的不分美与真的哲学家们所指的“真”,并非“诗的真理”而是科学或哲学的真理。多数唯心派哲学家都犯了这个毛病,尤其是黑格尔。据他说,“概念(idea)从感官所接触的事物中照耀出来,于是有美”,换句话说,美就是个别事物所现出的“永恒的理性”。美的特质为“无限”(infinitude)和“自由”(freedom)。自然是有限的,受必然律支配的,所以在美的等差中位置最低。同是自然事物所表现的“无限”和“自由”也有程度的差别,无生物不如生物,生物之中植物不如动物,而一般动物又不如人,美也随这个等差逐渐增高。最无限、最自由的莫如心灵,所以最高的美都是心灵的表现。模仿自然,绝不能产生最高的美,只有艺术里面有最高的美,因为艺术纯是心灵的表现。艺术与自然相反,它的目的就在超脱自然的限制而表现心灵的自由。它的位置高低就看它是否完全达到这个目的。诗纯是心灵的表现,受自然的限制最少,所以在艺术中位置最高;建筑受自然的限制最多,所以位置最低。

    英国学者司特斯(Stace)在他的《美的意义》里附和黑格尔的学说而加以发挥。在他看,美也是概念的具体化。概念有三种。一种是“先经验的”(a priori concepts),即康德所说的“范畴”,如时间、空间、因果、偏全、肯否等等,为一切知觉的基础,有它们才能有经验。一种是“后经验的知觉的概念”(empirical perceptual concepts),如人、马、黑、长等等。想到这种概念时,心里都要同时想到它们所代表的事物,所以不能脱离知觉。它们是知觉个别事物的基础,例如知觉马必用“马”的概念。另一种是“后经验的非知觉的概念”(empirical nonperceptual concepts),例如“自由”“进化”“文明”“秩序” “仁爱”“和平”,等等。我们想到这些概念时,心中不必同时想到它们所代表的事物,所以是“非知觉的”,游离不着实际的。这种“后经验的非知觉的概念”表现于可知觉的个别事物时,于是有美。无论是自然或是艺术,在可以拿“美”字来形容时,后面都写有一种理想。不过这种理想须与它的符号(即个别事物)融化成天衣无缝,不像在寓言中符号和意义可以分立。

    哲学家讨论问题,往往离开事实,架空立论,使人如堕五里雾中。我们常人虽无方法辩驳他们,心里却很知道自己的实际经验,并不像他们所说的那么一回事。美感经验是最直接的,不假思索的。看罗丹的《思想者》雕像,听贝多芬的交响曲,或是读莎士比亚的悲剧,谁先想到“自由”“无限”种种概念和理想,然后才觉得它美呢?“概念”“理想”之类抽象的名词都是哲学家们的玩意儿,艺术家们并不在这些上面劳心焦思。

    三

    统观以上种种关于美的见解,可以粗略地分为两类。一类是信任常识者所坚持的,着重客观的事实,以为美全是物的一种属性,艺术美也还是一种自然美,物自身本来就有美,人不过是被动的鉴赏者。一类是唯心派哲学家所主张的,着重主观的价值,以为美是一种概念或理想,物表现这种概念或理想,才能算是美,像休谟在他的《论文集》第二十二篇中所说的:“美并非事物本身的属性,它只存在观赏者的心里。”我们已经说过,这两说都很难成立。如果美全在物,则物之美者人人应觉其为美,艺术上的趣味不应有很大的分歧;如果美全在心,则美成为一种抽象的概念,它何必附丽于物,固是问题,而且在实际上,我们审美并不想到任何抽象的概念。

    我们介绍唯心派哲学家对于美的见解时,没有谈到康德,康德是同时顾到美的客观性与主观性两方面的,他的学说可以用两条原则概括起来:

    一、美感判断与名理判断不同,名理判断以普泛的概念为基础,美感判断以个人的目前感觉为基础,所以前者是客观的,后者是主观的。

    二、一般主观的感觉完全是个别的,随人随时而异。美感判断虽然是主观的,同时却像名理判断有普遍性和必然性。这种普遍性和必然性纯赖感官,不借助于概念。物使我觉其美时,我的心理机能(如想象、知解等)和谐地活动,所以发生不沾实用的快感。一人觉得美的,大家都觉得美(即所谓美感判断的必然性和普遍性),因为人类心理机能大半相同。

    康德超出一般美学家,因为他抓住问题的难点,知道美感是主观的,凭借感觉而不假概念的;同时却又不完全是主观的,仍有普遍性和必然性。依他看,美必须借心才能感觉到,但物亦必须具有适合心理机能一个条件,才能使心感觉到美。不过康德对于美感经验中的心与物的关系似仍不甚了解。据他的解释,一个形象适合心理机能,与一种颜色适合生理机能,并无分别;心对美的形象,和视官对美的颜色一样,只处于感受的地位。这种感受是直接的,所以康德走到极端的形式主义,以为只有音乐与无意义的图案画之类,纯以形式直接地打动感官的东西才能有“纯粹的美”,至于带有实用联想的自然物和模仿自然的艺术都只能具“有依赖的美”。因为它们不是纯粹由感官直接感受而要借助于概念的。这种学说把诗、图画、雕刻、建筑一切含有意义或实用联想的艺术以及大部分自然都摈诸“纯粹的美”范围之外,显然不甚圆满。他所以走到极端的形式主义者,由于把美感经验中的心看作被动的感受者。

    美不仅在物,亦不仅在心,它在心与物的关系上面;但这种关系并不如康德和一般人所想象的,在物为刺激,在心为感受;它是心借物的形象来表现情趣。世间并没有天生自在、俯拾即是的美,凡是美都要经过心灵的创造。在美感经验中,我们须见到一个意象或形象,这种“见”就是直觉或创造;所见到的意象须恰好传出一种特殊的情趣,这种“传”就是表现或象征;见出意象恰好表现情趣,就是审美或欣赏。创造是表现情趣于意象,可以说是情趣的意象化;欣赏是因意象而见情趣,可以说是意象的情趣化。美就是情趣意象化或意象情趣化时心中所觉到的“恰好”的快感。“美”是一个形容词。它所形容的对象不是生来就是名词的“心”或“物”,而是由动词变成名词的“表现”或“创造”,这番话较笼统,现在我们把它的涵义抽绎出来。

    第一,我们这样地解释美的本质,不但可以打消美本在物及美全在心两个大误解,而且可以解决内容与形式的纠纷。从前学者有人主张美与内容有关,有人以为美全在形式,这问题闹得天昏地暗,到现在还是莫衷一是。“内容”“形式”两词的意义根本就很混沌,如果它们在艺术上有任何精确的意义,内容应该是情趣,形式应该是意象:前者为“被表现者”,后者为“表现媒介”。“未表现的”情趣和“无所表现的”意象都不是艺术,都不能算是美,所以“美在内容抑在形式”根本不成为问题。美既不在内容,也不在形式,而在它们的关系————表现————上面。

    其次,我们这种见解看重美是创造出来的,它是艺术的特质,自然中无所谓美。在觉自然为美时,自然就已告成表现情趣的意象,就已经是艺术品。比如欣赏一棵古松,古松在成为欣赏对象时,绝不是一堆无所表现的物质,它一定变成一种表现特殊情趣的意象或形象。这种形象并不是一件天生自在、一成不变的东西。如果它是这样,则无数欣赏者所见到的形象必定相同。但在实际上甲与乙同在欣赏古松,所见到的形象却甲是甲乙是乙,所以如果两个人同时把它画出,结果是两幅不同的图画。从此可知各人所欣赏到的古松的形象其实是各人所创造的艺术品。它有艺术品所常具的个性,因为它是各人临时临境的性格和情趣的表现。古松好比一部词典,各人在这部词典里选择一部分词出来,表现他所特有的情思,于是有诗,这诗就是各人所见的古松的形象。你和我都觉得这棵古松美,但是它何以美?你和我所见到的却各不相同。一切自然风景都可以作如是观。陶潜在“悠然见南山”时,杜甫在见到“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时,李白在觉得“相看两不厌,惟有敬亭山”时,辛弃疾在想到“我见青山多妩媚,青山见我应如是”时,都觉得山美,但是山在他们心中所引起的意象和所表现的情趣都是特殊的。阿米儿(Amiel)说:“一片自然风景就是一种心境”,惟其如此,它也就是一件艺术品。

    第三,离开传达问题而专言美感经验,我们的学说否认创造和欣赏有根本上的差异。创造之中都寓有欣赏,欣赏之中也都寓有创造。比如陶潜在写“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那首诗时,先在环境中领略到一种特殊情趣,心里所感的情趣与眼中所见的意象卒然相遇,默然相契。这种契合就是直觉、表现或创造。他觉得这种契合有趣,就是欣赏。唯其觉得有趣,所以他借文字为符号把它留下印痕来,传达给别人看。这首诗印在纸上时只是一些符号。我如果不认识这些符号,它对于我就不是诗,我就不能觉得它美。印在纸上的或是听到耳里的诗还是生糙的自然,我如果要觉得它美,一定要认识这些符号,从符号中见出意象和情趣,换句话说,我要回到陶潜当初写这首诗时的地位,把这首诗重新在心中“再造”出来,才能够说欣赏。陶潜由情趣而意象而符号,我由符号而意象而情趣,这种进行次第先后容有不同,但是情趣意象先后之分究竟不甚重要,因为它们在分立时艺术都还没有成就,艺术的成就在情趣意象契合融化为一整体时。无论是创造者或是欣赏者都必须见到情趣意象混化的整体(创造),同时也都必觉得它混化得恰好(欣赏)。

    最后,我们的学说肯定美是艺术的特点。这是一般常识所赞助的结论,我们所以特别提出者,因为从托尔斯泰以后,有一派学者以为艺术与美毫无关系。托尔斯泰把艺术看成一种语言,是传达情感的媒介。这种见解与现代克罗齐、理查兹诸人的学说颇有不谋而合处。就“什么叫作艺术”这个问题的答案说,托尔斯泰实在具有特见。他的错误在没有懂得“什么叫作美”,他归纳许多十九世纪哲学家所下的美的定义说:“美是一种特殊的快感”。他接受了这个错误的美的定义,看见它与“艺术是传达情感的媒介”这个定义不相容,便说艺术的目的不在美。近来美国学者杜卡斯(Ducasse)在他的《艺术哲学》里附和托尔斯泰,也陷于同样的错误。托尔斯泰和杜卡斯等人忘记情感是主观的,必客观化为意象,才可以传达出去。情趣和意象相契合混化,便是未传达以前的艺术,契合混化的恰当便是美。察觉到美寻常都伴着不沾实用的快感,但是这种快感是美的后效,并非美的本质。艺术的目的直接地在美,间接地在美所伴的快感。

    节选自《文艺心理学》第十章《什么叫作美》

    开明书店1936年初版,题目为编者所加

    无言之美

    孔子有一天突然很高兴地对他的学生说:“予欲无言。”子贡就接着问他:“子如不言,则小子何述焉?”孔子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

    这段赞美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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